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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民医院章程(试行)序后人民医院是一所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始建于1948年,前身为*省立*医院。2005年增*中心医院院名,2008年成为*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2014年成为*大学*医院。医院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健康中国战略,坚持新时期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加强党的领导,持续深化改革创新,努力形成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性的运行新机制,建立医院决策、执行、协调、监督相互协调、相互制衡、相互促进的治理机制,健全权责清晰、管理科学、治理完善、运行高效、监督有力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重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着力加强
2、基层党组织、精神文明、医德医风和医院文化建设。弘扬“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医疗卫生职业精神,激发员工爱院、敬业、奉献的热情,不断增强员工凝聚力,努力建设成为一所市内龙头、边际中心、省内一流、全国百强的现代化医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关于开展制定医院章程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2号)、关于加强新时代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411号)及其实施细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医院是由人民政府主办的医疗机构。第三条医院名称:人民医院(*中心医院);英文名称为*。医院法定注册地址为糅省利出医院网址第四条医院性
3、质: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第五条管理体制:医院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院长是医院的法定代表人。第六条功能定位:医院承担临床医疗、医学教育、医学科研、预防保健等任务,是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第七条医院办院宗旨:坚持救死扶伤的人文精神,坚持病人满意的工作标准,坚持奉献社会的价值取向,坚持民主公开的管理原则。第八条医院文化:医院不断创新文化建设激励机制和文化载体,传承优良传统,弘扬先进文化,为员工思想教育提供阵地。医院院风:忠诚、严谨、谦和、创新。医院院歌:与你同在。医院愿景:市内龙头、边际中心、省内一流、全国百强。医院使命:以人为本,呵护健康。医院核心价值观:以社会期望为导向,以病人满意为标
4、准,以集体荣辱为己任,以全员进步为共识。医院服务理念:恪尽职守,善待病人。医院团队风格:组织严密,纪律严明,作风严谨,管理严格。第二章党委和政府的权利与义务第九条党和政府履行对医院的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行使医院的举办权、发展权、重大事项决策权、资产受益权。主要职责如下:(一)审定医院章程、发展规划、重大项目、收支预算等。(二)对医院实行行业监管和业务指导,对医院的运营管理情况实时监测和考核,考核结果与医院财政补助挂钩,促进医院履行运营管理目标。(三)任免、聘用和管理医院党政领导班子,对其开展年度考核和任期目标考核,考核结果与其薪酬、聘任和奖惩挂钩。(四)对医院财务收支和国有
5、资产运营情况进行监管,监督医院保障国有资产安全和完整。(五)建立健全医院补偿机制、运营管理和监督评价制度,落实投入保障政策,保障医院可持续发展。第三章医院的权利和义务第十条医院依法依规进行运营管理和提供医疗卫生服务,行使内部人事管理、机构设置、中层干部聘任、人员招聘和人才引进、内部绩效考核与薪酬分配、年度预算执行等运营管理自主权。第十一条医院的业务范围以机构登记管理部门登记的业务范围和卫生行政部门核发的执业许可证登记内容为准。第十二条医院在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活动。医院的一切活动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不受任何组织和个人的非法干涉。第十三条医院的主要职责和义务:(一)贯彻执行新时期党的卫生
6、健康工作方针,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和政府工作部署和要求。(一)为人民群众提供医疗、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和公共卫生服务。(三)承担教学医院(或附属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继续医学教育等职责。(四)开展医学科学研究,推动医学科技成果转化。(五)开展对外交流和合作。(六)承担上级部门指令性医疗服务、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助、公共卫生以及重大活动医疗保障等任务。(七)按照上级党委和政府有关部门要求支援边远、贫困地区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八)承担上级党委和政府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第十四条医院接受上级党委和政府有关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第四章医院内部治理体系第一节党政领导班子第十五条医院设立中国共
7、产党人民医院委员会(以下简称医院党委),医院党委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主要职责如下:(一)贯彻落实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贯彻落实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确保医院改革发展正确方向。(二)依照有关规定讨论和决定医院改革发展、财务预决算、“三重一大”、内部组织机构设置,以及涉及医务人员权益保障等的重大问题。(三)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领导医院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认真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四)坚持党管人才原则,讨论决定医院人才工作的政策措施,创新用人机制,优化人才成长环境。(五)做好思想政
8、治、意识形态和宣传工作,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弘扬崇高精神,加强医德医风、精神文明和医院文化建设。(六)完善医院党组织设置和工作机制,提升组织力,增强政治功能,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扩大党内基层民主,抓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服务工作。(七)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支持纪检机构履行监督责任,加强医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面落实党的统一战线方针政策,做好统战工作。(九)领导和支持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团组织和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第十六条医院设党委书记1名,医院党委书记是医院党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党委副书记、党委委员负责协助党委书记分管组织、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宣传、统战等工
9、作。医院党政领导班子其他党员成员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第十七条医院为党组织活动提供必要条件,保障组织机构、活动场所和活动经费,党组织活动经费纳入医院年度经费预算,确保每个党支部都有场所有经费开展活动。第十八条医院设院长1名,副院长职数按照编制部门核定的领导职数设置。副院长负责协助院长分管医疗、教学、科研、财务管理和行政管理等各项工作。第十九条院长是医院运营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在医院党委领导下,全面负责医院医疗、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并承担主要行政责任和相应法律责任。院长的主要职责:(一)召集和主持院长办公会会议。(二)根据规定和授权任免内设行政机构、业务部门和专业委员会负责人。(三)组织开
10、展医疗、教学、科研和行政等工作;主持、负责全院性的会诊、大型抢救、学术交流、新技术项目开展等医疗技术活动。(四)签署医院有关文件和代表医院签署对外合作协议。(五)发布或授权发布本单位相关信息。(六)每年要向医院党委会全面报告工作,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组织处理职工代表大会、专业委员会和工青妇有关行政工作的提案。(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第二十条医院设立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医院纪委)。医院纪委在医院党委和上级纪委的领导下,全面落实监督执纪责任。主要职责如下:(一)检查医院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医院重大决策部署的情况。(二)监督党员干部特别是关键岗位、重要人员履职和用权情况。(三)
11、开展党纪教育,推进廉政文化,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和法纪防线。(四)开展作风督查,促进医院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五)完善反腐倡廉制度规范,构建系统化防治腐败工作制度体系。(六)依纪依法查办案件,坚决惩治腐败行为。第二十一条医院纪委书记是履行医院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医院纪委委员和纪委副书记数量按照上级纪委批复的数量和编制部门核定的领导职数设置。第二十二条医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的聘任管理、任期、任期目标、考核评价以及薪酬分配等事项,由上级党委和政府有关部门制定并组织实施。第二节决策机制第二十三条医院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
12、、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作出决定,并按照分工抓好组织实施。医院建立健全党委会和院长办公会决策重大问题的议事规则。医院召开医院党委会议,不是党员的院长、副院长可列席党委会议。第二十四条院长办公会议是医院行政、业务议事和决策机构。医院重要行政、业务工作应当先由院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再提交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第二十五条医院党委会议主要研究和决定医院如下重大问题:(一)讨论重大决策事项1 .贯彻落实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贯彻落实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以及上级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并结合实际,研究提出贯彻执行意见和措施。2 .讨论决定医院政治思想建设
13、、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医院文化建设等重要事项。3 .讨论决定医院重要改革、发展建设和学科建设等规划,年度工作计划,以及重大活动(会议)方案,审定医院章程、基本管理制度和重要规章制度。4 .讨论决定医院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岗位聘任、人员招聘、人事调动、职级职称评聘、薪酬分配、福利待遇等方案,以及申报院级(含院级)以上的各类评优评先和重要表彰奖励,其他涉及职工权益保障等重要问题。5 .研究决定医院党组织设置和工作机制,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服务等工作。6 .讨论决定医院党风廉政建设、医德医风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重大违纪事项的处理,推进清廉医院建设等工作。7 .讨论决定统一战线工
14、作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重要工作。8 .讨论决定医院人才工作的政策措施,人才引进、职工外派学习(进修、考察、交流等)重要事项。9 .讨论决定医疗卫生结对帮扶、对口支援、援外等工作。10 .听取院长贯彻执行党委会决策情况的报告,党政班子成员重要事项组织实施情况和履行“一岗双责”情况的报告。IL讨论决定其他重大决策事项,或院长办公会议提请党委会议决定的重大事项。(二)讨论决定重要人事任免1 .讨论决定医院管理的干部、内设机构负责人以及享受相应待遇的非领导职务人员的选拔任用。2 .讨论决定推荐年轻干部、外派挂职干部,以及其他需要上报上级党委审批的重要人事事项。3 .讨论决定各级党代会代表、
15、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学(协)会及专业委员会等人选。4 .讨论决定对医院管理干部的考核、奖惩、党纪和政务处分。5 .讨论决定其他重要干部人事任免事项。(三)讨论决定重要项目安排1 .讨论决定各级各类重点建设项目安排。2 .讨论决定国内国(境)外交流与合作重要项目。3 .讨论决定医院基本建设和大额度基建修缮项目。4 .讨论决定大型医疗设备、大宗医用耗材、器械物资采购和购买服务。5 .讨论决定其他重大项目安排事项。(四)讨论决定大额度资金使用1.讨论决定医院年度经费预算安排、预算调整计划、财务年度决算报告。2.讨论决定涉及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下列项目事项:基建、修缮项目的新增、调整与变更;大宗物资、
16、设备、不动产和无形资产的购置和处置;大额资金的非预算性支出、预算调整及支出支付;日常公用支出(不含水、电、人员工资、省药械采购平台线上采购的药品和医用耗材等日常开支)。第二十六条院长办公会议主要讨论如下事项:(一)学习传达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有关会议、文件和批示精神,讨论落实关于医院发展的重大问题决议。(二)讨论决定贯彻落实医院党委会议决议的有关措施。(三)讨论提出拟提交党委会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方案:医院发展规划、中期评估及调整意见;医院工作年度计划、计划执行和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由医院牵头落实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的重大事项;医院医疗、科研、教学、行政管理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医院制
17、发的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废止;医院年度绩效考核目标制定、下达及考评有关事项;医院重要活动实施方案。(四)讨论提出拟提交党委会讨论决定的人事方案:职称评聘、常规晋升晋级及日常人员招用、解聘、调动等医院人事工作的事项;人才引进等医院人才培养工作的事项。(五)讨论提出拟提交党委会讨论决定的医院年度经费预算安排、预算调整计划、财务年度决算报告等事项方案。(六)讨论决定医院临床医学、医技、护理部门的诊疗规范、医疗质量、安全医疗、药事质控、院感管理等医疗相关工作。(七)讨论决定医院临床教学、继续教育、招生(进修生、住培生)培训等教学相关工作。(八)讨论决定医院科学研究、学科建设、科研学术交流工作等科研相
18、关工作。(九)讨论决定医院日常行政事务、后勤日常运行保障、安全生产、信息化日常工作和维护、社会服务等行政管理相关工作。(十)讨论决定重大项目事项:基建、修缮项目的新增、调整与变更;大宗物资、设备、不动产和无形资产的购置和处置;大额资金的非预算性支出、预算调整及支出支付;日常公用支出(不含水、电、人员工资、省药械采购平台线上采购的药品和医用耗材等日常开支)。涉及金额在30万元以上重大项目事项,讨论后提交院党委会讨论决定。(十一)需由院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的其他事项。第二十七条医院党委会和院长办公会集体讨论和决定问题前,参加会议人员应当就提交会议研究审议事项深入沟通;会议召开时,应当充分发表个人意见
19、。各种意见和理由应当如实记录。会议实行主要负责人末位发言制度,并严格执行保密纪律。会议讨论中,凡涉及与某参会人员本人或其配偶、子女、其他亲属有关系的议题,该参会人员应该回避。会后要对因故未能参加会议的成员通报集体决定程序和会议决定。医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必须坚决执行集体作出的决定。如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或向上级反映,但在上级没有做出新的决策前,除执行决定会立即引起严重后果等紧急情况外,必须无条件执行已作出的决定。第二十八条党委会议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党委委员参加并享有表决权。根据议题内容和实际工作需要,由党委书记确定列席会议的人员,列席人员无表决权。党委会议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少数服从多数,形
20、成会议决定。党委会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方能召开。讨论决定干部任免等重要事项时,应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到会方可召开。第二十九条院长办公会由院长召集并主持,根据议题内容和实际工作需要,由院长确定列席会议的人员。院长办公会议由院长综合参会人员的意见作出会议决定。院长办公会议原则上每周召开1次;院长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院长办公会,会议须由三分之二以上领导班子成员出席方可举行。第三节内设机构第三十条医院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编制部门的规定,结合医院宗旨、发展目标、业务范围和实际需要,本着精简、高效、统一的原则,设立职能部门和临床医技部门。医院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执行医院管理决定;执行、细化医院在党
21、务、行政和业务等方面的管理制度;为医院资源配置、业务工作和考核评价等提供决策依据与管理支持。临床医技部门主要职责:依法组织开展学科范围内的相关医疗执业活动,为患者提供诊疗、护理、康复和健康咨询等服务;负责提高本科室质量管理和病人服务水平;开展学科建设、医学教育、人才培养和科研工作;承担医院交办的其他工作。第三十一条医院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文件要求设置党务机构,根据各自的职责开展工作。第三十二条医院实行院、科两级管理责任制。医院本着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在人、财,物等方面明确科室相应的管理权限,指导和监督科室在医院授权范围内自主管理。第三十三条医院建立健全科主任聘任管理、任期和任期目标责任管理、
22、考核评价管理制度以及职业发展和激励保障、监督约束、退出等机制。科主任是科室的行政负责人,聘期一般为3年,期满换届。第四节专业委员会与群体组织第三十四条医院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学术、医疗、教育、科研、药事、伦理等专业委员会,辅助医院领导班子对相应具体事务进行专业化决策与管理。各委员会主任和成员由院长提出人选,报医院党委会议审定,院长任命。各专业委员会依照章程运作。第三十五条医院建立和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工会制度。职工代表大会是医院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监督的权力机构。医院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在职代会休会期间,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职工代表大会每年举行1一2次
23、。第三十六条医院职工代表大会接受医院党委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主要行使下列职权:(一)听取并审议院长工作报告及医院相关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二)审议与职工合法权益有关的方案和基本规章制度。(三)审议有关职工的集体福利事项等有关问题,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四)对医院领导班子进行民主监督和评议。第三十七条医院职工可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向医院党政领导班子提出提案。对医院职工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以及职工代表大会的提案,医院应在规定期限内答复。第五章医院员工第三十八条医院建立健全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医院实行全员聘任制,与所有员工签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依法对员工进行聘任、解聘、考核、奖惩、培训等管理。第
24、三十九条医院按照以下原则引进、培养、选拔和聘用人员:(一)按需设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三)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第四十条医院员工依法享有以下权利:(一)按工作职责和有关规定合理使用公共资源。(二)获得公正评价和各种奖励及荣誉称号。(三)依法享受薪酬、休假、保险等待遇。(四)知悉医院改革、建设和发展及其他涉及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五)参与医院民主管理和监督,对医院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六)法律、法规、规章和聘用合同上明确的其他权利。第四十一条医院员工履行以下义务:(一)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员工守则,践行医院宗旨和文化理念,自觉维护医院声誉和利益。(二)遵守职业道
25、德和学术规范,根据自身岗位职责尽职尽责,爱岗敬业,勤奋工作。(三)廉洁行医,科学施治,不得收受“红包”和“回扣”。(四)法律、法规、规章和聘用合同上明确的其他义务。第四十二条医院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职工文明手册、新员工守则,对员工提出道德规范、组织纪律、考勤管理、学习培训、考核管理等规定。医院全体员工应遵守。第四十三条医院建立员工考评制度,对员工的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业务水平和工作实绩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员工聘任或解聘、晋升、奖励或处分的依据。第四十四条医院制订职工奖惩办法,对有突出成绩与贡献的员工给予表彰奖励,对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员工依法依规进行处理。第四十五条医院根据
26、以岗定薪、按劳取酬、优绩优酬的原则,自主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体现以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岗位薪酬标准和内部分配方案。第四十六条医院按国家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员工退休制度,支持具有专业技术特长的员工在退休后续聘留院工作,为医院的建设和发展再做贡献。第六章财务、资产和后勤管理第四十七条医院经费来源主要包括政府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基本建设拨款收入及其他收入。医院资产为国家所有,医院对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依法依规实施管理。医院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医院资产。第四十八条医院执行政府财经政策和预算、资金、资产、采购、经费等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全面预算管理、全成本控制等制度。医院按
27、照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定期向有关部门提交财务报告和相关财务数据。医院执行全市统一的价格收费付费标准和管理规则。医院加强内部控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第四十九条医院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捐赠预评估制度、捐赠财产财务管理制度、受赠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捐赠管理使用责任制度,接受国内外个人和组织对医院提供的公益性捐赠。第五十条医院依据自身实际情况推行后勤服务社会化。医院后勤管理部门应坚持服务一线工作部门、服务病人的原则,为医院全体员工和患者提供安全、可靠、高效、经济的后勤保障服务,不断提高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信息化、智能化水平。第五十一条医院建立健全药品、医用耗材、医疗设备和工程采购、供应保障、维护管理等
28、制度。(一)严格执行工程管理制度,对于达到规定数额的修缮工程,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工程招投标、工程监理、合同管理等制度。(一)严格执行医疗设备、药品及医疗耗材等采购制度,并对采购结果实行比对分析,及时纠正异常交易。(三)依法合理配置适宜医疗装备,保证装备配置与医院功能定位、临床服务需求相适应。(四)建立员工、患者广泛参与的评估机制,促进后勤管理质量的持续改进和效率的不断提高。第五十二条医院设置信息部门,负责医院信息系统的建设、维护工作。医院信息管理部门应完善信息管理制度,加强医院网络和信息安全建设管理,完善患者个人信息保护制度和技术措施。坚持共建共享共治,推进医院内部、外部信息系统互联互通。第七
29、章业务与质量管理第五十三条医院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实施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全面提升患者*r.r酒息度。(一)参与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推进急慢分治,推广多学科诊疗模式,拓展药学服务新领域,延伸提供优质护理服务,推动预防保健、临床诊疗、康复照护等服务环节可连续。(二)实施临床路径管理制度,推进检查检验结果互认,规范药品和耗材临床应用,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三)创新急诊急救服务,提高重大疾病救治水平。(四)建设智慧医院,建立健全预约诊疗制度、远程医疗制度,全面优化医院服务流程。(五)建立健全医务社工和志愿者制度。第五十四条医院建立医疗质量持续改进制度。(一)严
30、格按照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执业。(一)严格执行医疗技术和手术管理有关规定,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三)遵循临床诊疗指南、临床技术操作规范、行业标准和临床路径。(四)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度、三级查房制度、疑难病例讨论制度、死亡病例讨论制度、手术安全核查制度等18项医疗核心制度。第五十五条医院建立医疗安全与风险管理体系。(一)完善医疗安全管理相关工作制度、应急预案和工作流程。(二)完善防范、处理医疗纠纷的预案,预防、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保障患者医疗安全。(三)参加医疗机构责任保险,引导患者参加医疗意外保险。第五十六条医院努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一)医院设立投诉沟通中心,设有专职人员处理医患纠纷,对
31、外公布医患纠纷处理制度、服务流程和投诉电话。(一)医院支持医患之间依法处理矛盾纠纷,支持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参与本院医患纠纷调解服务。第五十七条医院致力于推进平安医院建设。(一)设立保卫工作部门,建立健全安全监控与巡防、应急处置与救助等制度,与辖区公安部门建立警医联动机制制,维护医疗服务秩序,保护医院、医务人员和患者的合法权益与安全。(二)通过宣传倡导,营造尊医重卫社会环境,引导患者及家属遵守医疗服务秩序,配合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进行检查治疗,依法解决医疗纠纷。第八章医院监督机制第五十八条医院接受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行业管理和业务指导,配合开展公共卫生服务等工作。第五十九条医院接受上级党委和政府对
32、医院运营管理情况的日常监测和年度绩效考核。第六十条医院的床位总数、人员总量、领导职数、内设党政管理机构,以及岗位设置方案、岗位管理制度、人员招聘方案和聘用合同样本、薪酬分配方案等,按照有关规定报上级党委和政府有关部门备案管理。第六十一条医院建立内部审计制度。(一)医院设立医院内审机构,配备专职审计人员。(二)加强会计核算和审计监督。(三)坚持全面审计、突出重点的审计工作方针,以大型设备、物资采购、基建、修缮工程审计为重点,每年对医院各类资金的使用进行全面审计,保证医院资金的正确合理使用。第六十二条医院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制度。(一)建立健全领导班子分工协作机制,严格执行医院决策机制。(二)严格
33、执行药品、耗材和医疗设备集中采购制度。规范修缮工程管理,严格执行招投标、工程监理等制度。(三)贯彻落实党务公开、院务公开、医务公开制度,推行科务公开。(四)定期开展纪律教育、廉政教育和医德医风教育活动。(五)设置专职纪委书记和工作部门,对医院党员干部和党风廉政建设进行监督。第六十三条医院推行全面绩效考核,建立和完善科室绩效考核制度,对科室运行情况进行日常监测和年度绩效考核。第六十四条医院建立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医务人员医德考核结果与其职称聘任、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挂钩。第九章医院社会责任第六十五条医院落实医疗保险政策,积极推动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为患者提供更加方便医疗健康保险服务。第六十六条医
34、院按照规定加强与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的沟通、联系与合作,落实社会责任,支持上级党委和政府构建共建共享共治的社会治理新格局,推动活力新*,美丽大花园建设。第六十七条医院不参与企业营利性经营活动,不设立“院中院”,不开展科室承包。第十章终止和剩余资产的处理第六十八条医院因法定情形应当终止的,应在举办主体和其他有关机关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完成清算工作。第六十九条本单位有以下情形之一,应当终止:(一)因合并、分立、解散;(二)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登记的其他情形。第七十条本单位撤销应报告上级主管单位审批同意。第七十一条本单位申请注销登记前,需清理债务,处理善后事宜,完成清算工作。清算期
35、间,不得开展清算工作以外的活动。第七十二条本单位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应在相关部门监督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第七十三条清算工作结束,形成清算报告,经相关部门审批同意,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第十一章附则第七十四条医院应当保持章程的稳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修改章程:(一)章程规定的事项与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政策相冲突的;(二)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政策发生变化,需要对章程进行相应调整的;(三)医院名称、类别等级、办医宗旨、发展目标等实际情况发生变化的;(四)章程内容与患者利益或员工整体利益不符的;(五)有权提议修改章程的机构认为应当修改章程的其他情
36、形。第七十五条医院依据本章程制订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按照本章程实施管理和履行职能。凡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第七十六条医院按照如下程序修订章程:(一)在广泛调研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章程修订意见。(一)将章程修改意见逐级提交院长办公会、党委会审议,形成章程修订草案。(三)将章程修订草案提交医院职工代表大会,听取职代会意见。(四)报请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五)以医院名义发布,并报送登记管理机关备案。第七十七条医院依据本章程制订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按照本章程实施管理和履行职能。凡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政策办理。第七十八条本章程于2019年12月3日经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自批准之日起生效。第七十九条本章程解释权属于人民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