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水区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政策实施细则2021年.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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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漂水区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政策实施细则(2021年)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试验区建设,大力振兴实体经济,根据滦水区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政策(2021年),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本细则所指企业,指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及统计关系在本区范围内,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导向和支持重点,无重大违法违规和严重失信行为的先进制造业企业。第二章支持重大项目引进第三条突出主导产业,引进的外资企业、大型央企、中国企业500强或民营企业500强、独角兽企业、瞪羚企业,按年度实缴注册资本一定比例给予最高IoOO万元奖励。1.支持对象为自2

2、021年1月起在本区内新注册和增资的企业或机构。2,引进外资(1)符合我区产业发展规划和方向的制造业项目,当年实缴外资500万美元以上(含),每100万美元给予2万元人民币奖励。(2)世界500强投资制造业项目,当年实缴外资100O万美元以上(含),每100万美元给予4万元人民币奖励。3.引进内资(1)大型央企、中国企业500强、民营企业500强投资制造业项目,当年实缴注册资本5000万元(含)至2亿元的,按实缴注册资本的5%。给予奖励;当年实缴注册资本2亿元以上(含)的,按实缴注册资本6%。给予奖励。(2)独角兽企业投资制造业项目,当年实缴注册资本4000万元(含)至1亿元的,按实缴注册资本

3、5%。给予奖励;当年实缴注册资本1亿元以上(含)的,按实缴注册资本6%。给予奖励。(3)瞪羚企业投资制造业项目,当年实缴注册资本3000万元(含)至1亿元的,按实缴注册资本5%。给予奖励;当年实缴注册资本1亿元以上(含)的,按实缴注册资本6%。给予奖励。(4)其他企业投资制造业项目,实缴注册资本5000万元(含)至2亿元的,按实缴注册资本3%。奖励;2亿元以上(含)的,按实缴注册资本4%。奖励。4.上述奖励按就高原则兑现,不重复享受。第三章支持产业联动发展第四条采购区内制造业企业生产的产品或服务,年累计采购额达IoOO万元以上的,给予采购企业最高200万元奖励。购买区内其他企业的产品和服务用于

4、生产,年累计达到IOoO万元以上、开票销售收入同比正增长的,给予买方企业当年购买总额的2%奖励,全年奖励金额不超过200万元。第五条鼓励具备国际竞争力的龙头企业积极开展境外投资,技术、品牌、专利、营销网络等跨国并购,对外承包工程等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1.从事国际产能合作的境外投资,当年实际投资额超过100万美元的,总奖励金额不超过60万元,每家企业奖励金额,按照其实际投资额大小和符合条件的企业数量予以分配。2 .以新设或并购方式开展技术研发投资合作、国际化营销网络和国际知名品牌创建合作等境外投资,当年实际投资额超过100万美元的,总奖励金额不超过50万元,每家企业奖励金额,

5、按照其实际投资额大小和符合条件的企业数量予以分配。3 .已开工实施的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根据当年项目合同执行额分档给予奖励。合同执行额500万美元(含)至IoOO万美元的,给予最高5万元奖励;合同执行额1000万美元(含)至2000万美元的,给予最高10万元奖励;合同执行额2000万美元以上(含)的,给予最高15万元奖励。同一企业当年有多个项目实施的,奖励总额不超过20万元;如有多个企业符合条件,奖励总额不超过20万元。第四章支持企业绿色发展第六条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绩效综合评价处于行业领先水平的,给予资源要素配置优先支持。优先保障A类企业用地需求,优先支持A类企业对落后淘汰企业实施兼并重组;优

6、先保障A类企业能源(水电气)需求;优先支持A类企业引进高端人才,重点列入区人才引进计划项目;优先支持A类企业申报各类工业项目及项目核准备案;重点保障A类企业信贷需求,优先支持使用政府转贷资金。第七条企业实施节能改造、主要污染物减排、循环经济以及节能环保产业化项目,给予最高30万元奖励。对获得省、市新兴产业专项资金的节能改造、主要污染物减排、循环经济以及节能环保产业化项目,且设备投资额100万元以上(含)的企业,按设备投资额5%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30万元。第八条获得工信部绿色制造项目的企业,给予100万元奖励;列入省级以上绿色工厂名单、实施绿色供应链管理和绿色设计产品、完成自愿性清洁生产的企业

7、,分类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1.获得工信部绿色制造项目的企业,给予100万元奖励。2 .列入工信部绿色工厂名单、绿色供应链管理、绿色设计产品的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40万元、30万元奖励。3 .列入省级绿色工厂名单、绿色供应链管理、绿色设计产品的企业,分别给予40万元、30万元、20万元奖励。4,完成自愿性清洁生产并通过审核验收的企业,每家给予5万元奖励。第五章支持企业开拓创新第九条企业在研发中开展“技术悬赏”达到标准的,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企业在江苏省产学研合作智能服务平台“技联在线”()上悬赏发布技术需求,高校院所、技术团队在线“揭榜”,并达成实质性合作的,按照项目实际支付费用的20

8、%给予补贴,每家企业每年最高100万元。第十条实施规上企业“专利灭零”行动,企业开展技术研发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等创新活动的,给予创新券和技术合同登记奖励。牵头承担重大技术攻关项目,给予最高I(X)O万元奖励。1.规模以上企业获得首件专利,给予申请费用100%补助。4 .利用高校、科研院所、科技平台、科技中介机构等资源,推动先进技术成果转化的技术引进方,按实际创新费用50%给予奖励,每年最高10万元。5 .提供技术开发、转让、服务、咨询四类合同的技术输出方,按成交额5%。给予奖励,最高10万元。列入市级技术转移机构培育库名单的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6 .牵头承担八大产业链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任务或

9、承担国家攻关项目,经南京市认定,按照企业研发总投入的15%、最高1000万元给予支持。第十一条创建市级以上研发创新平台,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入选市级以上创新型企业,给予最高150万元奖励;市外新引进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每家最高100万元奖励。1 .新认定、新落户的国家级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一次性奖励500万元。新认定、新落户的省级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科技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一次性奖励200万元。新认定的省级、市级工程研究中心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分别一次性奖励50万元、10万元。企业新建省级院士工作站,一次性奖励100万元。新建高端研发机构、海外研发机构和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或

10、海外协同创新中心(国际技术转移服务机构)或国际产业合作园区的,分别最高给予500万元、200万元和50万元奖励。2 .入选省创新型领军企业培育计划、市创新型企业50强的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50万元、20万元。连续两年对其新增贷款按基准利率给予50%贴息,贴息总额最高100万元。同一企业不重复奖励。3 .引进市外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分三年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第十二条新落户的市级新型研发机构,给予最高3000万元奖励和补贴;引进区外新型研发机构孵化企业,给予最高30万元的场地租金减免。1.新型研发机构完成注册验资后,拨付至少100万元启动经费;其余运营经费根据共建协议与年度绩效考核,分3-

11、5年拨付。2 .根据新型研发机构实际需求和合同约定,提供不少于100O平方米、免5年租金的工作场所和限额内研发设备免费使用。3 .引进区外新型研发机构孵化企业,按照对地方贡献额度,给予最高30万元的场地租金减免。第十三条创建省级以上制造业创新中心,给予最高30万元奖励;经认定的各类公共服务(技术)平台和创新产品,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1.鼓励区内企业创建国家级、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创建成功后分别给予3000万元、IoOO万元奖励。4 .新认定的国家、省、市级企业技术中心或工业设计中心,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5 .新认定的国家、省、市级公共服务(技术)平台,分别给予5

12、0万元、3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6 .新认定的省重点推广的新技术新产品、市创新产品,分别给予每个产品10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7 .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参加南京市绩效考评,考评结果为优良的给予最高200万元奖励。8 .面向八大产业链发展的各类公共服务平台参加南京市年度服务绩效评估,根据年度服务绩效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第六章支持企业数字化转型第十四条鼓励企业推进两化融合发展,建设省级智能制造示范试点项目等,给予最高300万元奖励。1 .创成国家、省级工业互联网标杆工厂的企业,分别给予200万元、IOo万元奖励;首次列入省级以上智能工厂建设并通过验收的企业,奖励200万元;创成省级智能

13、车间的企业,给予30万元奖励。2 .创成国家、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的企业,分别给予300万元、200万元奖励;创成国家两化融合示范、试点的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奖励;创成省级两化融合示范、试点的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奖励。3 .通过省星级上云企业评定的企业,五星级奖励15万元、四星级奖励10万元、三星级奖励5万元,晋级予以差额补助。第十五条企业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应用,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1 .对在工业互联网、智能车间和智能工厂创建中优先引入5G技术和产品(含软件),且相关投入超过100万元(含税)的应用示范项目,最高按企业采购5G技术和产品(含软件)金额(不含税)的20%

14、给予补助,最高200万元,对围绕八大产业链需求的省级以上5G+工业互联网应用示范项目最高奖励500万元。2 .获评国家级工业互联网APP优秀解决方案,给予80万元的奖励。获评省级工业互联网APP优秀解决方案,给予50万元的奖励。获评市级工业互联网APP优秀解决方案,给予30万元的奖励。对获评国家、省级、市级重点工业互联网平台优秀服务商,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奖励。获评市级典型应用场景案例,给予10万元奖励。3 .企业实施内网改造、工业互联网进车间、融入行业互联网平台每家20万元一次性奖励。第十六条鼓励软件产业发展,对新引进、新认定的软件企业和产品以及首购软件产品,给予最高200

15、万元奖励。1.对于新引进的重点软件企业、重大智能装备生产项目以及入选中国工业互联网五十佳榜单、国家级行业性和双跨类工业互联网平台企业在我区设立总部(或区域总部的)的,给予200万元的一次性落户奖励;落地企业正式运营后第1年至第3年,每年按照其对地方经济贡献给予奖励,最高50%。2 .首次通过评估的软件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首次取得软件产品评估证书,每件产品给予5千元奖励;首次取得适用于制造业软件著作权,每件给予2千元奖励;首次获得国家级、省级优秀软件企业和产品,分别给予10万元、8万元奖励。3 .对首次采购或首次使用我区数字经济企业自主研发的、具有明确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的各类信息系统解决

16、方案,产品入选省重点领域首版次软件产品应用指导目录且采购费用达100万元(含)以上的本区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奖励。第十七条数字经济特色园区建设、优秀数字化转型企业,给予最高300万元奖励。1.对获评工信部、江苏省、南京市各类数字经济产业园的单位,分别给予不超过300万元、200万、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2.数字化转型优秀企业。每年评选10家数字化转型优秀创新企业每家奖励30至50万元。第七章支持企业扩大规模第十八条实施控制设备自动化或“机器换人技术改造项目,按设备投资额一定比例给予最高IoOO万元奖励。对实施控制设备自动化或“机器换人”的技术改造项目,继续执行南京市普惠性奖补政策,

17、当年设备投入达到200万元以上(含),享受市级奖补;投资额在100万以上(含),享受区级政策,按设备投入金额10%给予奖励。第十九条开票销售亿元以上企业,分类分级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首次升为规上企业,给予50万元奖励。1.对年开票销售收入首次达到5亿元、10亿元、20亿元、50亿元、100亿元的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500万元奖励。年开票销售收入达到10亿元以上且连续两年增长的企业,开票销售收入每增加1亿元,给予5万元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2.对于首次升规企业给予30万元“升规”奖励,次年未退规再给予20万元“稳规”奖励。第二十条推行“优质创新产品应

18、用示范工程”,编制制造业优质产品和重点自主创新产品推荐目录,特别是国有投资建设项目单位在同等条件且符合相关规定情况下,可优先采购目录内产品。对重大应用场景建设项目给予最高2000万元奖励。1.区工信局会同科技局每年按规范程序编制、发布区优质产品、创新产品目录。每年安排不少于5个示范工程项目,国有投资建设项目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2.在创新产品应用推广和应用场景开放建设上给予支持。列入南京市重大应用场景建设项目,给予最高2000万元奖励。第八章支持培育行业标杆第二十一条认定为国内、省内首台(套)产品,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认定为国内、省内制造业装备首台(套)产品,分别给予1

19、00万元、50万元奖励。第二十二条牵头主导制定国际、国家、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颁布后,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牵头主导制定国际、国家、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颁布后,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20万元奖励。第二十三条新培育的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专精特新、单项冠军、科技小巨人等特色企业,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国家级“单项冠军”、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等,按其对地方经济贡献给予奖励。1 .新认定为国家、省、市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的单位,分别给予100万元、30万元、20万元奖励。2 .国家、省、市认定的单项冠军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3 .国家认定的专精

20、特新小巨人企业,一次性奖励50万元;省认定的“专精特新”产品、小巨人入库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市认定的“专精特新”入库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4,对南京市新认定为独角兽企业、独角兽培育企业、瞪羚企业的,分别给予100万元、20万和10万元奖励。5 .对国家级“单项冠军”、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连续三年按其当年新增地方经济贡献(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市、区留成部分)超过全市平均增幅部分的50%给予奖励。该奖励与认证奖励按照就高原则享受。第九章支持企业上市融资第二十四条企业在境内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科创板首发上市的给予最高100O万元奖励,并根据实际进展提前支付;在香港或其它海外主

21、要股票市场首发上市的,一次性最高奖励IoOO万元;在“新三板挂牌的,给予最高300万元奖励;在“四板”挂牌的,给予最高10万元奖励。1.在境内A股(含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和科创板)首发上市的区内制造业企业,最高给予100O万元奖励。在主板和中小板上市的(含注册制改革前创业板),完成股份制改造进入辅导期并被江苏证监局正式受理的,奖励300万元;发行上市申请被中国证监会正式受理的,奖励600万元;完成上市后再奖励50万元;在创业板和科创板上市的,完成股份制改造进入辅导期并被江苏证监局正式受理的,奖励300万元;完成上市后奖励650万元。企业上市后,以增发新股、配股、发行可转换债券方式进行再融资,融

22、资额度投资在我区比例达80%或总金额达1亿元以上的,按实际募集资金规模1%。的比例给予一次性奖励,单个企业年度再融资奖励金额不超过50万元。2 .在纽约证券交易所、纳斯达克(美国全国证券交易商协会自动报价表)、香港联交所、东京证券交易所等上市,或在海外证券市场上市且首发融资超过1亿元人民币的,一次性奖励950万元;上市后,以增发新股、配股、发行可转换债券方式进行再融资,融资额度投资在我区比例达80%或总金额达1亿元以上的,按实际募集资金规模1%。比例给予一次性奖励,单个企业年度再融资奖励金额不超过50万元。3 .对在沪、深证券交易所借壳上市,且注册迁入我区的制造业企业一次性奖励950万元;上市

23、企业迁入后,以增发新股、配股、发行可转换债券方式进行再融资,融资额度投资在我区比例达80%或总金额达1亿元以上的,按实际募集资金规模1%。的比例给予一次性奖励,单个企业年度再融资奖励金额不超过50万7Go4.对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简称“新三板”)的区内制造业企业,正式挂牌后,一次性奖励150万元;对转入新三板精选层的挂牌企业再给予100万元奖励;挂牌后,以增发新股、配股、发行可转换债券方式进行再融资,融资额度投资在我区比例达80%或总金额达1亿元以上的,按实际募集资金规模1%。的比例给予一次性奖励,单个企业年度再融资奖励金额不超过50万元。5.在江苏股权交易中心挂牌的制造业企业,一次

24、性奖励10万元。第二十五条对符合登记备案条件主要投资于我区新能源汽车、临空产业、健康产业等主导产业的股权投资机构(个人),按照其对地方财力贡献给予最高100%奖励。我区备案登记的股权投资机构(个人)对区内新能源汽车、临空产业和健康产业等主导产业的股权投资,第1年至第3年按照其对地方财力贡献100%给予奖励,第4年以后按照其对地方财力贡献80%给予奖励。我区备案登记的基金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每家企业不超过5人),按照个人对地方财力贡献80%进行奖励。第十章支持保障规划资源要素笫二十六条对优质企业给予供地优先保障,鼓励企业实施厂房改造提高容积率。1.对上市企业、“专精特新”企业以及绩效评价A等优质类

25、企业有新增用地扩建需求的,在空间指标、用地计划予以优先保障。2.鼓励企业利用存量土地新建工业厂房或增加原厂房层数以及建设高标准厂房、利用地下空间增加地下建筑面积,对新增建筑面积提高容积率,不再补缴土地出让金。在满足安全、环保和消防等要求的前提下,工业用地建筑密度和绿地率可不做要求。第二十七条低效用地企业自主或引进合作方再开发为工业或科技研发项目,开发完成并顺利通过竣工验收且达到B类(及以上)企业标准的,给予奖励;低效用地再开发项目实际缴纳税收(不含不动产类税收)超过原企业完整年度实际缴纳税收且绩效评价为A、B类工业企业,根据该企业新增地方经济发展贡献给予奖励。1.低效用地企业自主或引进合作方再

26、开发为工业或科技研发项目,开发完成顺利通过竣工验收,经区工业企业资源集约绩效综合评价达到A类标准的企业,给予3万元/亩的奖励,达到B类标准的企业,给予1万元/亩的奖励。2.低效用地再开发为工业或科技研发项目的,开发完成顺利通过竣工验收,经区工业企业资源集约绩效综合评价为A、B类的企业,实际缴纳的税收(不含不动产类税收)超过原企业完整年度实际缴纳税收的,分别给予该企业新增地方经济发展贡献的30%、20%奖励。第十一章支持引进技术人才第二十八条企业柔性引进国内外顶尖专家和高水平创业团队,联合实施核心技术攻关且产业化的,最高提供2亿元配套资助;引进创新人才和培育创新型企业家的,给予最高200万元奖励

27、。1.开辟顶尖人才特殊支持渠道。主导承担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研究项目,或取得颠覆性、关键共性及前沿引领技术突破,具有全球影响力的标志性顶尖人才(团队),给予量身定制、一事一议的特殊支持,综合资助最高1亿元。对项目实施期内获得风险投资的,可由区科技创业基金等按不高于风投50%的比例跟进投资,单个项目跟投不超过1亿元。2.支持企业引进创新人才。企业新引进的高层次创新人才,给予50万元至150万元创新资金资助;加大创新型企业家培育力度,对培育期间绩效评价优秀的创新型企业家所在企业给予50万元至200万元资金扶持。第二十九条引进高技能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青年大学生10人以上的,给予最高10万元引才奖励。1

28、.申报条件(1)企业新招录人才。(2)在涕水地区首次参保并连续缴费12个月及以上。(3)取得三级以上职业资格或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本科以上学历。(4)企业人才在申报当年12月份仍处于参保状态。2.奖励标准:引进人才数IO-19人,奖励2万元;引进人才数2029人,奖励4万元;引进人才数30-39人,奖励6万元;引进人才数4049人,奖励8万元;引进人才数50人以上,奖励10万元。第十二章附则第三十条涉及多个奖项的企业,累计奖励金额原则上不超过该企业对地方经济贡献。第三十一条对弄虚作假或以不正当手段骗取奖励资金的,一经查实,追回已拨付资金,依法纳入个人及企业征信系统并向社会公布,同时按有关法律

29、和规定严肃处理。第三十二条本细则由涕水区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政策(2021年)中明确的责任单位负责解释,具体申报要求另予明确。第三十三条如遇上级政策重大调整,本细则将适时作出修订。十条政策修订内容及经费测算表序号支持事项原细则内容细则调整内容政策调整调整依据经费测算责任部门经费调整增减1支持企业开拓创新第三条1、支持对象为自2021年1月起在本区内新注册的企业或机构。支持对象为自2021年1月起在本区内新注册和增资的企业或机构。不变建议扩大范围无0商务局2第五条1、从事国际产能合作的境外投资,当年实际投资额超过I(X)万美元的,总奖励金额不超过60万元,每家企业奖励金额,按照其实际投资额大

30、小和符合条件的企业数量予以分配。第五条1、从事国际产能合作的境外投资,当年实际投资额超过I(X)万美元的,总奖励金额不超过60万元,每家企业奖励金额,按照其实际投资额大小和符合条件的企业数量予以分配。不变建议增加奖励标准无0商务局3第十条3、提供技术开发、转让、服务、咨询四类合同的技术输出方,按成交额5虬给予奖励,最高10万元。增加:列入市级技术转移机构培育库名单的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不变建议增加奖励范围2021年预计列入市级技术转移机构培育库名单的企业2家,经费10万元+10万元科技局4第十条(无)第十条增加:4、牵头承担八大产业链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任务或承担国家攻关项目,经南京市认定,可

31、享受研发总投入的15%、最高IoOo万元奖励。增加:牵头承担重大技术攻关项目,给予最高IoOo万元奖励。南京市1号文(第7条)市级奖励,未明确我区配比资金。0工信局5第十一条(无)第一项内容中增加:新认定的省、市工程研究中心分别一次性奖励50万元、10万元。不变建议增加内容按照去年新认定市级5家测算,经费需要50万元。+50万元发改委6第十条:新建高端研发机构、海外研发机构或国际产业合作区(离岸孵化器)和海外协同创新中心(国际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的单位,一次性奖励50万元。第十一条:新建高端研发机构、海外研发机构和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或海外协同创新中心(国际技术转移服务机构)或国际产业合作园

32、区的,分别最高给予500万元、200万元和50万元奖不变市委1号文(第16条)预计新增高端研发机构1家,比原细则增加450万元,+450万元科技局序号支持事项原细则内容细则调整内容政策调整调整依据经费测算费任部门经费调整增减励。7第十一条:3.引进省外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分三年按照30%、40%、30%比例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第十一条:3、引进市外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分三年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修改:市(原:省)外新引进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每家最高100万元奖励。建议扩大高企引进范围,调整奖励方式无0科技局8十三条(无)第十三条增加:5、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参加南京市绩效考评,考

33、评结果为优良的可另享最高200万元受奖励。修改:经(原:新)认定的各类公共服务(技术)平台和创新产品,给予最高500(原:50)万元奖励。南京市I号文(第4条)市级奖励,未明确我区配比资金。0工信局9十三条(无)第十三条增加:6、面向八大产业链发展的各类公共服务平台参加南京市年度服务绩效考评,根据考评认定结果可另可享受最高500万元奖励。南京市1号文(第7条)市级奖励,未明确我区配比资金。0工信局10支持企业数字化转型第十四条、十五条(内容略)内容全面进行调整(内容略)优化调整为十四至十七条内容。涕水区加快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发展实施方案3项增加标准,6项新增奖项。增加奖励经费2500万元+250

34、0万元工信局11支持企业扩大规模第十八条对实施控制设备自动化或“机器换人”的技术改造项目,当年设备投入达到300万元及以上,按10%给予奖励,每个企业不超过1000万元。第卜八条对实施控制设备自动化或“机器换人”的技术改造项目,继续执行南京市普惠性奖补政策,当年设备投入达到200万元以上(含),享受市级奖补,投资额在100万以上(含),享受区级政策,按10%给予奖励。不变市工信局明确,2021年继续执行普惠性奖补政策无0工信局序号支持事项原细则内容细则调整内容政策调整调整依据经费测算费任部门经费调整增减12第十九条:2、对当年开票销售收入首次达到2000万元,且统计达到型模以上的企业,一次性奖

35、励10万兀第十九条:2、对于首次升规企业给予30万元“升规”奖励,次年未退规再给予20万元“稳规”奖励。增加:首次升为规上企业,给予50万元奖励。市委1号文(第4条)2021年预计新增规上企业120家,按照原细则,应支付1200万元;按照新的标准和市区配比要求,我区应支付4500万元(分“升规”、“稳规“两次支付),比原细则增加3300万兀O+3300万元工信局13第二十条(无)第二十条增加:2、在创新产品应用推广和应用场免开放建设上给予支持。列入南京市重大应用场景建设项目,可享受最高2000万元奖励。增加:对重大应用场景建设项目给予最高2000万元奖励。市委1号文(第17条)市级奖励,未明确

36、我区配比资金。0工信局14第二十三条(无)第二十三条增加:4.对被南京市新认定为独角兽企业、独角兽培育企业、瞪羚企业的,分别给予100万元、20万和10万元奖励。不变建议增加内容按照2020年我区瞪羚企业新认定20家,测算需经费200万元。+200万元发改委15支持培育行业标杆第二十三条(无)第二十三条增加:5、对于国家级“单项冠军”、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连续三年可享受其当年新增地方经济贡献(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市、区留成部分)超过全市平均增幅的50%贡献奖励。该奖励与认证奖励按照就高原则享受。增加:国家级单项冠军”、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等,按其对地方经济贡献给予奖励。市委1

37、号文(第4条)2020年,我区获评国家级单项冠军企业1家(云海)。云海2019年税收0.9亿元,预计2020年税收达Ll亿元,增幅22%,按全市15%平均增幅计算,超出平均增幅部分的50%,为315万元。因认证奖和贡献奖按照就高原则,实际增加经费3150.75-50=1867j+200万元工信局16支持企业上市融资第二十四条:1、在境内A股(含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和科创板)首发上市的区内制造业企业,最高给予IOoO万元奖励。完成股份制改造进入辅导期并被中国证监会江苏证监局正式受理的,奖励300万元:发行上市申请被中国证监会第二十四条:1、在境内A股(含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和科创板)首发上市的区

38、内制造业企业,最高给予I(XX)万元奖励。在主板和中小板上市的(含注册制改革前创业板),完成股份制改造进入辅导期并被江苏证监局正式受理的,奖励300万元;发行上市申请被中国证监会正式不变2020年6月12日创业板注册制正式实施,注册制下企业创业板首发上市材料无2021年无经费调整0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序号支持事项原细则内容细则调整内容政策调整调整依据经费测算费任部门经费调整增减正式受理的,奖励600万元;完成上市后再奖励50万元。企业上市后,以增发新股、配股、发行可转换债券方式进行再融资,融资额度投资在我区比例达80%或总金额达1亿元以上的,按实际募集资金规模1的比例给予一次性奖励,单个企业年度再

39、融资奖励金额不超过50万元。受理的,奖励600万元;完成上市后再奖励50万元。在创业板和科创板上市的,完成股份制改造进入辅导期并被江苏证监局正式受理的,奖励300万元;完成上市后奖励650万元。企业上市后,以增发新股、配股、发行可转换债券方式进行再融资,融资额度投资在我区比例达80%或总金额达1亿元以上的,按实际募集资金规模1的比例给予一次性奖励,单个企业年度再融资奖励金额不超过50万元。需报证监局,由深交所审核资料。17第二十四条:4、对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简称“新三板”)的区内制造业企业,正式挂牌后,一次性奖励150万元。挂牌后,以增发新股、配股、发行可转换债券方式进行再融资,融

40、资额度投资在我区比例达80%或总金额达1亿元以上的,按实际募集资金规模1的比例给予次性奖励,单个企业年度再融资奖励金额不超过50万元。第二十四条:4、对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简称“新三板”)的区内制造业企业,正式挂牌后,一次性奖励150万元,挂牌后,以增发新股、配股、发行可转换债券方式进行再融资,融资额度投资在我区比例达80%或总金额达1亿元以上的,按实际募集资金规模1的比例给予一次性奖励,单个企业年度再融资奖励金额不超过50万元。对进入到新三板精选层的挂牌企业给予100万元奖励。修改:在“新三板”挂牌的,给予最高300(原为:200)万元奖励:南京市委1号文(第13条)对新三板精选层

41、挂牌企业给予I(X)万元奖励。“新三板”挂牌奖励新增1()0万,2021年无经费调整。0区地方金融监管局18第二十五条:对符合登记备案条件主要投资于我区新能源汽车、临空产业、健康产业等三大主导产业的股权投资机构(个人),按照其对地方财力贡献给予最高100%奖励。我区备案登记的股权投资机构(个人)对区内新能源汽车、临空产业和健康产业三大主导产业的股权第二十五条:对符合登记备案条件主要投资于我区新能源汽车、临空产业、健康产业等主导产业的股权投资机构(个人),按照其对地方财力贡献给予最高100%奖励。我区各案登记的股权投资机构(个人)对区内新能源汽车、临空产业和健康产业等主导产业的股权投资,第1年至

42、第3年按照其对地方财力贡献的100%标准给修改:对符合登记备案条件主要投资于我区新能源汽车、临空产业、健康产业等主导产业(原:三大主导产业)的股权投资机构(个人),按照其对地方财力贡献给予最高100%奖励。现我区施行“3+X”主导产业模式2021年无经费调整0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序号支持事项原细则内容细则调整内容政策调整调整依据经费测算费任部门经费调整增减投资,第1年至第3年按照其对地方财力贡献100%给予奖励,第4年以后按照其对地方财力贡献80%给予奖励。我区备案登记的基金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每家企业不超过5人),按照个人对地方财力贡献80%进行奖励。予奖励,第4年以后按照其对地方财力贡献的80%

43、标准给予奖励。我区各案登记的基金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每企业不超过5人),按照个人对地方财力贡献的80%进行奖励。19保划要持规源素支障资第二十六条(无)1、对上市企业、“专精特新”企业以及绩效评价A等优质类企业有新增用地扩建需求的,在空间指标、用地计划予以优先保障。2、鼓励企业利用存量土地新建工业厂房或增加原厂房层数以及建设高标准厂房、利用地下空间增加地下建筑面积,对新增建筑面积提高容积率,不再补缴土地出让金。在满足安全、环保和消防等要求的前提下,工业用地建筑密度和绿地率可不做要求。增加:第二十六条对优质企业给予供地优先保障,鼓励企业实施厂房改造提高容积率。建议将部分已有政策纳入2021年无经费

44、调整0规划资源局20支持引进技术第二十八条1、开辟顶尖人才特殊支持渠道。企业柔性引进国内外顶尖专家和高水平创新团队,实行一事一议,特事将办。由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相关部门,采用专家论证,提出支持意见。根据项目进展和实际投入,给予企业最高1亿元配套资助。第二十八条1、开辟顶尖人才特殊支持渠道。主导承担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研究项目,或取得颠覆性、关键共性及前沿引领技术突破,具有全球影响力的标志性顶尖人才(团队),给予量身定制、一事一议的特殊支持,综合资助最高1亿元。对项目实施期内获得风险投资的,可由区科技创业基金等按不高于风投50%的比例跟进投资,单个项目跟投不超过1亿元。修改:企业柔性引

45、进国内外顶尖专家和高水平创业团队,联合实施核心技术攻关且产业化的,最高提供2亿元配套资助。南京市委1号文(第11条)紫金山英才计划实施意见2021年无经费调整0区委组织部序号支持事项原细则内容细则调整内容政策调整调整依据经费测算费任部门经费调整增减21第二十八条:2.支持企业“高薪聘高人新引进人才年薪酬收入(含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等)介于30万元至50万元之间的,在企业与人才劳动关系存续期前3年,每年按企业实际支付人才应纳税收入30%标准,给予企业引才补贴,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补贴50万元,主要用于对所引人才的绩效奖励和项目支持。新引进人才,指3年内未在本区企业就职,且无相关工资薪资、劳务报酬等个税

46、缴纳记录的人才。由于个人收入、纳税情况等信息涉及个人敏感信息,总局对数据信息安全及个人敏感信息有严格保密的规定,对数据查询的权限有严格限制,区税务局权限目前无法直接查询区内企业年薪收入30万50万的人员信息。鉴于区税务局无法获取上述信息,建议政策内容调整如下:支持企业引进创新人才。企业新引进的高层次创新人才,给予5次150万元创新资金资助:加大创新型企业家培育力度,对培育期间绩效评价优秀的创新型企业家所在企业给予50万元至200万元资金扶持。修改:引进创新人才和培育创新型企业家的,给予最高200万元奖励。南京市委1号文(第11条)紫金山英才计划实施意见按照新的实旅细则,预计2021年入选高层次创新人才2名,绩效评价优秀的创新型企业家1名,按照市区财政配套比例要求,我区预计支付200万元。+200万元区委组织部十条政策实施细则奖补资金测算表序号条款内容合计(万元)原政策兑现资金(万元)新增兑现资金(万元)备注突出强链补链,提升产业协同能力支持重大项目引进7007000支持产业联动发展HOO11000二突出节能减排,提升绿色节约能力支持企业绿色发展1501500三突出集智赋能,提升科支持企业开拓创新1921018700510科技局+460万元;发改委+50万元技创新能力支持企业数字化转型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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