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解海水制氯改造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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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 录招标公告1第一卷 商务通用部分5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61. 定义62. 工程概况63. 招标范围64. 投标人资格65. 投标、招标费用66. 招标文件67. 投标文件78. 开标119. 评标1110. 授予合同1411. 纪律与保密1512招标代理服务费15第二章 合同通用部分17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17第二部分 合同通用条款20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37附件1 投标函(格式)37附件2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38附件3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39附件4 财务状况(格式)40附件5 差异表41附件6 投标报价明细表(格式)42附件7 供货范围48附件8 交货进度49附件9 履约保函(格式)50

2、附件10 廉政承诺函(格式)51附件11 投标保证金退回联系清单53第二卷 商务专用部分54第四章 投标人须知专用部分551. 定义552. 工程概况559. 评标55第五章 合同条款专用部分56第三卷 技术部分58222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电解海水制氯改造(三次)招标公告1. 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电解海水制氯改造项目递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招标编号:工程地点:河北省市发电厂招标范围:第一部分:电解海水制氯系统,包括制氯系统设计、供货

3、、安装,调试;第二部分:电解海水制氯系统提供配套电源及制氯间施工,包括海泵房至厂区电缆敷设,电缆桥架及盖板更换、2台6KV开关柜采购及安装、海水制氯间改造。本项目为一个合同包,不允许拆包投标。交货期/工期:合同签订后6个月。2. 合格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 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能力; (4)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 若为代理商投标,代理商须具有厂

4、家的有效授权;(6)近三年在集团系统内没有不良合同履约行为;(7)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资质条件: 1)项目经理具有同类型建筑和安装工程项目经理业绩。3. 购买招标文件须知:(1)依据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开展集中采购供应商准入注册工作的通知”要求,自2013年11月18日起,参与集团有限公司的集中采购活动必须通过在线注册登记,获取注册证书后方可参与投标活动(具体内容详见注意:潜在投标人注册证书成功后,方可进行现场购买招标文件参与投标。请尽快办理在线登记注册手续,以免影响投标人参与投标工作。(2)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本公告“2. 合格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3)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4年4月28

5、日至5月4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在购买招标文件期间,因潜在投标人公司内部人员没有沟通协调好,重复购买招标文件为同一个项目的,招标文件售后概不退还。(4)购买招标文件地点: 购买标书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 真: 邮箱:gxzb11(5)招标文件售价:301元人民币(6)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文件l 符合本项目“2. 合格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要求的合同原件及复印件;l 买标书人员持法人代表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及个人有效身份证件l 加盖公章的标书购买登记表项目编号SGEG- GXTC- 项目名称单位名称单位

6、地址联系电话手机联系人传真邮政编码E-mail法人招标文件价格元购买人(签字)年 月 日注:如未在此网站进行注册登记,未成功办理注册登记手续,从而导致未成功购买招标文件,即使缴纳招标文件费用也无法购买招标文件,因上述原因缴纳的招标文件费用概不退还。4. 投标截止时间:所有的投标文件须于2014年5月19日10:00(北京时间)之前交到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外大街甲122号广运饭店9层会议室。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5. 开标时间:开标时间2014年5月19日10:00(北京时间),在上述地点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6. 所有投标都必须附有投标保证金,

7、金额为贰拾伍万元整人民币,递交投标保证金请注意以下事项:l 投标保证金须以投标单位名义(从基本账户转出)递交,电汇递交投标保证金须注意:投标保证金交纳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保持一致,并注明“GXTC-1412180投标保证金”字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l 请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递交投标保证金。7.如果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异,请以传真并电子邮件的形式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8.此公告仅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 开 户 银 行 : 帐

8、号: 购买标书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 真: 邮箱: 投标须知前附表本表关于招标货物的具体要求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项号内 容说明与要求1基本信息项目名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电解海水制氯改造招标编号: 招 标 人: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 真 邮箱: 2交货地点省市发电厂指定地点3招标范围详见第三卷技术部分4技术规范详见第三卷附件15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招标公告6投标文件详见第一卷7 投标文件的要求7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8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须为: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或支票(支票仅限于北

9、京地区投标人使用);2、投标保证金须以投标单位名义递交,电汇递交投标保证金须注意:投标保证金交纳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保持一致,并注明“GXTC-1412180投标保证金”字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以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单位需保证其保证金从其基本账户中转出,若投标单位未按此要求办理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同时,应在投标文件格式中,提交保证金从其基本账户中转出的承诺书;4、请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递交投标保证金,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不符合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注意:本项目

10、拒绝接收保函的投标保证金。5、接收投标保证金银行及账号:户 名: 开户银行: 帐 号: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6、退回保证金联系人 9投标文件份数详见第一卷7 投标文件的要求10投标文件提交详见第一卷7 投标文件的要求11开标详见第一卷8 开标12评标方法详见第一卷9 评标13履约保证金额详见第二卷15 履约保证金14解释权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招标方所有。不论中标与否,投标书文本均不退还。15纪律各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标书后若放弃本项目投标,必须在3日内(自发送标书购买登记表之日算起)书面告知招标公司,否则,拒绝其半年内参与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的投标。第一卷 商务通用部分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1. 定

11、义1.1 项目:见“商务专用部分”;1.2 招标人:集团有限公司;1.3 项目单位:见“商务专用部分”;1.4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5 潜在投标人:指有意参加投标的企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经济组织;1.6 投标人:指符合本招标文件所规定的相应资格要求、招标人认可的、能够按招标文件要求提出和按时递交投标文件、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1.7 中标人:最终被授予合同的投标人;1.8 买方:见“商务专用部分” ;1.9 卖方:在招投标阶段称为投标人,在中标以后签订和执行合同阶段称为卖方。2. 工程概况见“商务专用部分”。3. 招标范围详见技术规范书。4. 投标人资格见“招标公告

12、”。5. 投标、招标费用5.1 投标人承担所有与准备和递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不负责该费用。5.2 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后10日内,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货物类)规定标准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6. 招标文件6.1 招标文件的组成6.1.1 招标文件由下列文件组成(1)招标公告(2)第一卷 商务通用部分(包括:投标人须知、合同协议书、合同条款、投标文件格式)(3)第二卷 商务专用部分(包括:投标人须知专用部分、合同条款专用部分、投标文件格式专用部分)(4)第三卷 技术部分6.1.2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

13、机构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都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6.2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6.2.1 潜在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六日前按招标公告中注明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含传真)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并同时发送电子版至联系人邮箱。6.2.2招标代理机构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收到的澄清问题将以书面形式(含传真、电子邮件)予以答复,该答复将告知每一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但不标明问题来源。潜在投标人应立即以传真及邮件形式确认已收到该澄清答复。6.2.3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或补充。澄清或者修改的

14、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以书面形式(含传真,电子邮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6.2.4 如遇特殊原因,招标人有权在投标截止日前的任何时间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和补充。为使投标人在准备投标文件时有充分合理的时间考虑招标文件的修改,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日期。6.2.5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当文件的内容有矛盾时,以日期在后的文件为准。6.2.6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十日前提出。6.2.7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

1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须在法定时间内以“异议”的形式提出。7. 投标文件7.1 投标文件的组成:7.1.1 投标文件由五部分组成,采用A4规格纸幅面(21cm29.7cm)、电脑打印并按以下顺序分别装订成册,格式见第三章投标文件的格式。业绩列表及业绩证明材料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装订于投标文件“第四部分 技术部分”。(若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格式提供业绩列表及业绩证明材料,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第一部分 开标信封部分1投标函(正本)(投标人必须按照第三章附件1格式在投标函中注明投标总价,如不填写,将做否决投标处理)。2廉政承诺函(正本)3投标保证金(汇票或支票原件、电汇底单复印件加盖

16、公司章)4投标保证金退回联系单第二部分 报价部分1. 报价明细表第三部分 商务部分1. 投标函及附录2廉政承诺函(正本)3投标人基本情况表4. 投标保证金5单位简介(包括组织机构、生产能力、设备、厂房、人员等)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7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8. 生产许可证、有关鉴定证书、资质等级证书9合同条款及合同协议书(不需投标人重新打印,投标人只需书面表明认同与否,若有差异只须在偏差表中说明)10提供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11财务状况(按照投标文件格式附件要求填写)12.银行资信证明13. 获行业、地方奖励情况14. 近三年经济行为受到起诉情况15

17、. 产品售后服务承诺及保证16. 质量保证体系及其质量认证证明(如需)17. 差异表商务部分18. 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商务内容第四部分 技术部分1技术条件、技术规范及技术优越性2供货范围、备品备件及交货进度3分包商、外购部件情况,配套件及原材料4技术资料及交付进度、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设备表、拟配备本标段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劳动力计划表、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施工总平面图、临时用地表、项目管理机构5试验报告6产品制造工艺水平、供货能力,检验和性能验收试验能力7质量保证机构及质量标准8产品环保情况9业绩表及业绩证明材料(必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人业绩”格式如实填写)10

18、技术服务和联络11大件部件情况12差异表技术部分13投标文件附图14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技术问题(至少包含技术规范书要求的相应内容)第五部分 电子版部分投标人应提供投标文件电子版U盘2份,电子版内容应包括的投标文件文本、图纸、资料等所有内容;文本文件采用Microsoft Word编写,报价表、单价分析表、报表及各种形象图表采用Microsoft Excel软件,相关数据应采用公式计算,并不得取消计算公式及相关链接。投标人应同时告知上述应用软件和文档的版本、使用或打开方式等信息。7.1.2 投标人所有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文件,均被视为投标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7.2 投标文件的编制7.2.1一

19、般要求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7.1条所规定的组成和第三章的格式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可以增加说明或文字描述。如有修改,应由投标人授权代表在修改处签名或盖章。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未提出异议的条款,均被视为接受和同意。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有差异之处,无论多么微小,均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统一汇总说明。如无偏差,投标人应在偏差表中填写“无偏差”。7.2.2 投标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投标文件应用中文编写,若其中有其他语言的书面材料,则应附有中文译文,并以中文译文为准。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7.2.3 投标有效期自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90个日历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和投标价格应在投

20、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被废标。若遇到特殊情况,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但延长一般不超过3个月。投标人应以书面的形式答复表示同意,并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此时投标人不能对投标文件进行任何修改。投标人若不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则应以书面的形式给予明确答复,此时投标人被视为自动退出投标,投标保证金予以全额退还。7.2.4 投标保证金7.2.4.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和形式见招标公告。7.2.4.2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7.2.4.3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不退还

21、投标保证金。(1) 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3) 投标人串通投标或有其它违法行为的。7.2.4.4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买方和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五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规定提交了履约保函且支付了招标代理服务费并与买方签订了合同后予以退还。7.2.4.5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相关内容:1) 投标保证金计息利率依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活期存款利率;2) 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计算公式为:金额x年利率/360 x计息天数。3

22、) 起息日为项目的投标截止日,结息日为通知书日期;4) 在退还投标保证金利息前,我公司将向投标人提供相应的计息清单,要求投标人据此提供保证金利息发票。我公司收到保证金利息发票方可退还保证金利息。5) 以保函或其他担保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利息。7.2.5 投标文件的份数、装订和签署要求7.2.5.1开标信封一份;商务文件一式五份(一正四副);技术文件一式五份(一正四副);报价文件一式五份(一正四副);电子版2份(U盘)。7.2.5.2 投标文件正本的每一页均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报价表均应由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7.3 投标报价7.3.1 投标人应按照附件格式填写投标报价

23、汇总表和投标价格明细表。7.3.2 投标人的报价为闭口价。即中标后在合同的有效期内价格固定不变。7.4 投标文件的递交7.4.1 投标文件的封装与标记7.4.1.1 投标文件封装要求:封装一:开标信封封装二:商务文件正本、技术文件正本封装三:商务文件所有副本、技术文件所有副本 封装四:投标报价明细表封装五:投标文件电子版注:业绩列表及业绩证明材料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装订于投标文件“第四部分 技术部分”。7.4.1.2投标文件标记:包封上注明“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投标人名称、地址”、“正本”和“副本”字样及“开标时间前不准提前启封”字样。包封上应加盖投标人公章。7.4.2 投标截止

24、日期:见招标公告。7.4.3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7.4.3.1 投标截止日期前,投标人可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对业已递交的投标文件提出补充或修改,相应部分以最后的补充和修改为准。该书面材料应密封,由投标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7.4.3.2 投标人不得在投标截止日期至投标有效期满前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予以没收。7.5 投标文件递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有权不予接收:(1)未按照招标公告要求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3)由于投标文件不按规定密封、标记或投标文件提前拆封。7.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

25、通投标,将予以废标:(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8. 开标8.1 开标时间:见招标公告。8.2 开标地点:见招标公告。8.3 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出席开标仪式。8.4 开标时将由工作人员在监督人的监督下抽取评标基准价计算系数N%。8.5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

26、复,并制作记录。9. 评标9.1 评标对象和依据评标将根据招标文件及其有效的补充文件对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及其有效的补充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9.2 对投标文件的初审和响应性的确定9.2.1 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是否有计算错误,是否提交投标保证金以及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是否合格有效,投标文件签署是否合格。9.2.2 投标报价表中若有计算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如果单价与总价有差异,则以单价为准,对总价进行修正。如果数字和文字表示的金额之间有差异,则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对数字作相应的修正。若投标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9.2.3 评标委

27、员会将允许投标中有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小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但接受这种微小偏差不能损害和影响任何投标人的相对排序。9.2.4 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以确定其是否为有效的投标文件。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技术规范相一致,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对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将被认为是实质上的偏离,因为它实质上影响到承包范围、质量和性能,限制了招标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而对这些偏离、保留或反对纠正将影响到其它提供了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合理的竞争地位。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

28、寻求外部的证据。9.2.5 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9.2.6不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废标,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有关条款从而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将作废标处理:(1) 投标人不满足合格投标人规定;(2) 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内容填写,内容不完整,字迹模糊;(3) 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提供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无效的(无效的授权委托书为:无授权人签字(章)或无被授权人签字或未加盖公章);(4) 无投标保证金或

29、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少于规定的金额或投标保证金形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5) 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货物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为最终报价的,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6) 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含业绩)缺乏真实性; (7) 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的规定;(8) 交货期(工期)不满足招标文件的规定;(9) 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方式进行报价;(10) 投标价格不是固定价格;(11) 投标范围存在重大偏差;(12) 投标文件中的主要技术数据(性能保证值等)严重偏离设计规范;(13) 未提供经投标人代表签字盖章的廉政承诺函;(14

30、) 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的;(15) 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和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废标情形的;(16) 投标文件载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它重大偏差。9.3 投标文件的澄清开标以后,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的内容进行澄清。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形式(有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日期且加盖公章等)提交,形成投标文件的有效说明。但澄清不得要求或提出改动投标价格或对原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9.4 评标委员会将对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详细评价和比较。本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在评

31、标时除考虑投标价格外,还将考虑技术因素。招标人不保证投标总价最低的投标人中标。 项目前期调研、综合分析 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 组织机构 投标文件完整、规范、可信性及响应程度评标将采用下列评标加价因子:(1)付款条件的偏差投标人应按照合同条款上所列的付款计划进行报价,如果投标书对此有偏离但又属可以接受的话,评标时将按月利率1对提前支付计算所产生的利息,并将其计入其评标价中。(2)承包范围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承包范围,对各投标人在其投标书中提出的承包范围缺漏项进行价格调整。漏项的价格调整应采用其它有效投标人报价的最高值;如果其它投标人没有该漏项的报价时,参照市场价格进行调整。9.5 定标评标委员会将

32、根据技术、商务及报价等方面进行综合评比和排序,并写出评标报告,提出中标顺序,推荐综合得分最高的前2名为中标候选人,并将评标结果报招标人。招标人根据有关规定确定中标人。如果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有不良记录、存在影响本项目合同执行的情况等,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招标人对不中标的投标人不做任何解释。10. 授予合同10.1 中标通知根据定标结果,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10.2 合同签订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准时派授权代表到指定地点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条款和格式与发包方签订合同。10.3 履约保证金10.3.1 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时按

33、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履约保函格式或招标人可以接受的其他格式向发包方提交金额等于合同总额10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可以是不可撤销的履约保函、支票或银行汇票。10.3.2 履约保证金在工程完工之日起30天内退还;但如果此时存在合同争端并且未能得到解决,那么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应延长到上述争端最终解决且所有理赔完毕。10.3.3 如果中标人(投标方)未能履行合同并给项目单位(招标方)造成损失,那么履约保证金将作为对这一损失的补偿而支付给项目单位(招标方)。10.4 合同生效10.4.1 合同草签后,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经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委托)签字,加盖合同专用章后,并且投标方向招标方提供合

34、格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10.4.2 合同有效期:从合同生效之日起到工程质保期结束并理赔完毕货款两清之日止。11. 纪律与保密11.1 从投标截止日期到授予合同时止,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议以及有关授予合同的意向等一切情况都不得透露给投标人或与上述工作无关的单位和个人。11.2 参与评标的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和规定,严格自律,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的审查和监督。11.3 投标人申报的有关资质、业绩等文件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11.4 投标人不得串通作弊,哄抬标价,致使定标困难或无法定标。11.5 投标人不得采用不正当手段妨碍、排挤其他投标人,扰乱招标市场

35、,破坏公平竞争。11.6 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打听搜集评标机密,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评标或授标工作。11.7 投标人若违反上述要求,其投标将被废除。11.8 投标人在递交标书时,应提交由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的廉政协议承诺函。廉政协议格式见附件。11.9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除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外,列入集团公司系统黑名单,禁止其参与本公司系统投标。(1)由于投标人原因,放弃或拒绝与项目单位签订合同;(2)合同执行中,受到项目单位书面反映不履约的;(3)合同执行中,受到项目单位书面反映产品质量发生重大问题的。11.10 投标人提供虚假业绩、虚假资质等虚假资料,串通投标,除按废标处理、没收投标保证金外,

36、并列入集团公司系统黑名单,禁止其参与本集团系统投标。若在中标公示后发现其因上述原因骗取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若在签订合同后发现其骗取中标,终止合同履约,业主有权要求其赔偿由于合同终止而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12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后10日内,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货物类)规定标准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不单独列出。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见下表,收费按中标金额的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如果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机构有权从其投标保证金中扣减相应的

37、金额。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100以下1.50%100-5001.1%500-10000.8%1000-50000.5%5000-100000.25%10000-500000.05%50000-1000000.035%100000-5000000.008%500000-10000000.006%1000000以上0.004%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货物、服务、工程一次招标(完成一次招标投标全流程)代理服务费最高限额分别为350万元、300万元和450万元,并按各标段中标金额比例计算各标段招标代理服务费。例如:某货物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6000万元,计算招标

38、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100万元1.5%=1.5万元(500-100)万元1.1%=4.4万元(1000-500)0.8%=4万元(5000-1000)0.5%=20万元(6000-5000)0.25%=2.5万元 合计收费=1.5+4.4+4+20+2.5=32.4(万元)第二章 合同通用部分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原则,合同双方就_ 项目工程总承包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承包范围: 二、主要技术来源 三、主要日期 合同期限(绝对

39、日期或相对日期): 施工期限(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 (其中:竣工日期(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 )四、工程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 五、合同价格和付款货币合同价格为人民币(大写): 元。除根据合同约定的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需进行增减的款项外,合同价格不作调整。六、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的含义与合同通用条款中赋予的定义与解释相同。七、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在以下条件满足之后生效:_ _发包人: 承包人:(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签字) (签字)工商注册住所: 工商注册住所:企业代码: 企业代码:邮政编码

40、: 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电话: 电话:传真: 传真: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账号: 账号: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第1条 一般规定1.1 定义与解释1.1.1 通用条款,指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当事人在履行工程总承包合同过程中所遵守的一般性条款,由本文件第1条至第20条组成。1.1.2 专用条款,指根据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实际,对通用条款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并同意共同遵守的条款。1.1.3 工程总承包,指承包人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含竣工试验)、安装调试、试运行等实行全过程或设计与其他阶段的工程承包。

41、1.1.4 发包人,指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被称为发包人的当事人,包括其合法继承人和经许可的受让人。1.1.5 承包人,指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总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包括其合法继承人。1.1.6 分包人,指接受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对外分包的部分工程或服务的,并具有相应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1.1.7 发包人代表,指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1.1.8 监理人,指发包人委托的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单位。1.1.9 工程总监,指由监理人授权、负责履行监理合同的总监理工程师。1.1.10 项目经理,指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任命的负责履行合同的代表。1.1.11 永久性工程,指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进行设计、施工、竣工试验、竣工后试验和(或)试运行考核并交付发包人进行生产操作或使用的工程。1.1.12 单项工程,指专用条件中列明的具有某项独立功能的工程单元,是永久性工程的组成部分。 1.1.13 临时性工程,指为实施、完成永久性工程及修补任何质量缺陷,在现场所需搭建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不构成永久性工程实体的工程。1.1.14 现场或场地,指合同约定的用于承包人现场办公、居住、设备材料部件存放、施工机具、设施存放和工程实施的任何地点。1.1.15 项目基础资料,指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经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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