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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教育部補助技專校院開設校外實習課程作業計畫,經費編列、調整及核結注意事項,執行,核結,請款,備文修正計畫書(含經費表)領據,經費調整備文經費調整對 照表經費表(調整前、後),備文經費收支結 算表結案報告書結餘款,計畫核定後,辦理依據,98年11月3日發布 教育部補助技專校院開設校外實習課程作業要點。99年12月14日修正發布教育部補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教育部補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99年12月14日修正發布),教育部全球資訊網略過動畫-中文版-本部資源(單位介紹)-會計處-資料下載-教育部補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教育部補助技專校院開設校外實習課程作業要點補助標準1/
2、2,國內課程暑期課程:以每位學生新臺幣六千元額度編列補助學校經費。學期課程:以每位學生新臺幣一萬二千元額度編列補助學校經費。學年課程:以每位學生新臺幣二萬元額度編列補助學校經費。補助項目:包括輔導教師之交通費、學生之意外險、業界師資輔導費與其教材製作費、公司耗材費與相關實習業務費及醫護相關科系學生之實習費。,教育部補助技專校院開設校外實習課程作業要點補助標準2/2,海外課程每位學生以新臺幣三萬元額度編列補助學校經費,每校以補助名額百分之十為申請上限,並覈實報支。補助項目:包括輔導教師機票費、差旅費及其他實習相關業務費。,表12-2 經費概算表(手冊P),表12-3 經費明細表(手冊P),請款注
3、意事項 1/3領據,請款領據,應載明下列事項:1.領據應由機關首長、主辦會計、出納或 經辦人簽名或蓋章。2.受款人除縣市政府、公私立大專校院及 部屬館所外,應註明指定匯入款項之 金融機構(含分行別)名稱與代號、戶 名(應與受款人相同)及帳號。,請款注意事項2/3經費核定(申請)表編列常見錯誤,分類錯誤例如:工讀費非人事費項次、雜支非業務費項次超過上限規定例如:雜支超過業務費之6編列、工讀費超過每人每日784元或每小時98元未依教育部補助及委辦計畫經費編列基準表編列項目業務費2級科目多項倂計呈現例如:以辦理xx研習會$100,000(錯誤),應分列講座鐘點費、工讀費、膳費等,1.保險費及工讀費科
4、目編列時請加註【非公教人員】2.場地費使用費請加註【校外】,特別注意!,請款注意事項3/3申請補助案件,下列經費不予補助,人事費內部場地使用費行政管理費:包括機關、學校或團體內部之水電費、電話 費、燃料費及設備維護等費用。,經費調整注意事項1/2,適用情況:經費項目取消或新增。既有二級科目之流用比例,若超過該會計科目預算之30%,結案時須於收支結算表敘明流用原因,不需報部做經費調整。檢送資料:備文教育部補助(委辦)計畫經費調整對照表乙份相應之經費表(調整前、後),經費調整注意事項2/2,1.需以全案金額呈現(含變動及未變動之經費項目)。2.如變動項目為二級科目:填列經費調整表需逐項呈 現。3.
5、未變動項目可用一級科目(如:業務費、雜支)總 金額呈現即可。,教育部補助(委辦)計畫經費調整對照表,核結注意事項1/2,計畫核定執行期間屆滿後一個月內檢送下列資料辦理結案事宜:備文經費收支結算表結案報告書應繳回之計畫款項(結餘款-支票繳回),核結注意事項2/2,實施校務基金學校與實施國立社教機構作業基金館所,及地方教育發展基金已成立附屬單位預算:計畫執行結果如有結餘,以納入基金方式處理。但未執行項目之經費,仍應全數或按原補助比率繳回。非實施校務基金學校與非實施國立社教機構作業基金館所,及其他機關團體:全額補助:計畫結餘款全數繳回。部分補助:計畫結餘款按本部核定補助金額占核定計畫總額之比率繳回。,結餘款,簡報完畢敬請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