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基础理论ppt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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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JINGJIFAGAILUN,经济法概论,江苏大学法学院,第一章 经济法基础理论,第一节 法学基础理论第二节 经济法基础理论,第一节 法学基础理论,法的概念与特征 法与一般社会规范之间的关系 法律体系与法律部门 法律渊源,法的概念与特征,一、关于法的朴素认知二、法的概念三、法的特征,一、关于法的朴素认知,为法律也?,为法律也?,为法律也?,二、法的概念,1、说文解字解释2、法的理论定义,JINGJIFAGAILUN,“平之如水从水”,“所以触不直去之,,从去”,廌,1、说文解字解释:,会意字,2、法的理论定义,法是由国家机关专门创制的,以权利义务为调整机制,并通过国家强制力保证的调整行为关系的

2、规范。它是意志与规律的结合,是阶级统治和社会管理的手段,他应当是通过利益调整从而实现社会正义的工具。,三、法的特征,法是一种特殊社会规范 法由国家制定或认可 法以权利、义务为内容 法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法是一种特殊社会规范,社会规范,宗教,法律,一般社会规范,特殊社会规范,道德,纪律,政策,法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制 定,认 可,法以权利、义务为内容 此处权利与义务不同于道德、纪律等一般性社会规范赋予主体的“权利与义务”,法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公安,检察,法院,法与一般社会规范之间的关系,社会规范,宗教,法律,特殊社会规范,道德,纪律,政策,一般社会规范,联系:皆为社会规范 具有约束力,区别,

3、制定主体,规范内容,实施保障,法律体系与法律部门,一、法律体系二、法律部门,一、法律体系,一国各个法律部门的现行法律规范组成的有机统一整体。,二、法律部门,行政法,刑法,民商法,经济法,诉讼法,社会法,调整对象,调整方法,法律渊源,宪法 法律 行政法规 特别行政区法律 民族自治条例与单行条例 地方性法规和经济特区法规 规章,地方性法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市以及经济特区、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较大市包括:齐齐哈尔,吉林,抚顺,鞍山,大连,本溪,唐山,邯郸,大同,包头,青岛,淄博,洛阳,淮南,无锡,宁波,徐州,苏州,规章,部门规章

4、国务院各部委、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及相关直属机构在职权范围内制定的规范性文件27部委+17直属(特设)机构+4办事机构地方性规章 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省、自治区所在市人民政府以及经济特区、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人民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第二节 经济法基础理论,经济法的概念与调整对象经济法律关系,经济法的概念与调整对象,一、经济法概念二、经济法调整对象,一、经济法概念,经济法经济基础:垄断经济的产物经济法产生动因:市场失灵+政府失灵经济法功能:弥补市场与政府缺陷经济法概念:是调整国家在对市场主体及其活动进行组织、管理和监督,以及在对整个市场活动进行宏观调控过程中所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5、,二、经济法调整对象,国家与市场之间的经济关系,市场主体法律关系,市场规制法律关系,宏观调控法律关系,公司法,反垄断法,税法,经济法律关系,一、经济法律关系概念二、经济法律关系要素三、经济法律关系的运行,一、经济法律关系概念,是指经济法所确认的,在国家对市场活动进行组织、管理、监督和调控过程中,当事人之间所形成的具有权利与义务内容的经济关系。,经济法所确认,在国家对市场活 动进行组织、管理、监督和调控过程中,具有权利与义 务内 容,二、经济法律关系构成要素,主体,内容,客体,主体的范围,国家经济管理机关,市场主体,综合经济管理机关部门经济管理机关职能经济管理机关经济监督机关经国家授权的经济组织

6、,法人,自然人,企业法人非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个人合伙、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社会中间层,其他组织,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的权利能力,公民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开始,终止,出生,死亡,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公民能够以自己的行为行使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以公民正确识别事物和判断事物的能力为基础,类型,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18周岁以上的公民;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公民,是指能够通过自己独立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

7、的精神病人,是指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是不完整的,其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是有条件的,3、无民事行为能力,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指公民不具有以自己的行为参与民事活动而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客体范围,物,动产与不动产,特定物与种类物,主物与从物,流通物与限制流通物,货币与有价证券,智力成果以及由此产生的权利,行为,完成一定的工作提供一定的劳务,三、经济法律关系的运行,经济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终止经济法律事实,经济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终止,产生:特定的主体间形成一定的权利义务关系,变更:发生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或内容的改变,终止:特定主体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消灭,法律事实,法律后果,能够引起经济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终止的客观情况,经济法律事实,行为,事件,1、市场经营行为2、经济管理行为3、经济仲裁、司法行为4、经济违法行为,自然现象社会现象,当事人的意志活动,不以当事人意志为转移的客观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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