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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经济法基础理论,第一节 经济法概述第二节 法律行为第三节 法律关系第四节 法律责任制度,案例一,某木器厂由李某承包经营一年,在此期间李某以木器厂的名义与综合厂签订一份购销合同。合同规定,由综合厂供给木器厂纤维板1000张,价款25000元,货到后付款。由于李某经营管理不善,在承包期间共亏损50000元。后来,木器厂又承包给刘某。综合厂多次与木器厂交涉,均未拿到货款,向法院起诉。问:谁是本案的被告?谁去应诉?为什么?,第一节经济法概述,一、经济法的概念二、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与特征三、经济法的渊源,经济法的概念,经济法的概念 是调整国家为了实现社会整体利益而通过法律对市场进行干预而形成的经济关
2、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经济法的产生及其发展,(一)经济法的产生及其社会原因,1.作为概念的经济法的产生。,(1)1755年摩莱里自然法典第四篇第二部分“分配法或经济法”。(2)1842年-1843年德萨米公有法典第三章“分配法或经济法”。,(3)1906年德国学者莱特创刊的世界经济年鉴首先使用“经济法”的概念。,(4)1919年德国颁布煤炭经济学、碳酸钾经济法。(5)1964年捷克斯洛伐颁布了经济法典。,2.作为实质意义上的经济法的产生。,(1)古代国家干预经济、管理经济之法。(2)近代国家干预经济、管理经济之法。如1890年美国的谢尔曼法、1896年德国颁布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3、,1、微观规制关系:2、国家投资关系:3、宏观调控关系:4、涉外经济关系,案例,某厂实行内部承包经营责任制,工程师王某中标承包了三车间,与厂方订立了承包合同。合同中规定了三车间全年应完成的各项指标,同时也规定了厂部必须保证按时、按质、按量供应三车间全年的计划内原材料。请问上述行为是否属于经济法的范畴?,经济法的特征,全局性经济型强制性政策性综合性,经济法的渊源,、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5、地方性法规,第二节 法律行为制度,一、法律行为概述意思表示行为,二、民事法律行为,1、概念:是公民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2、有效要件 见教材7页。3、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
4、为,三、经济法律行为,能够发生经济法上效果的干预市场的行为实质公平国家意志追求合理性,第三节法律关系,一、概述法律关系 根据法律规范产生的,以主体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形式表现出来的特殊的社会关系;,二、法律关系的构成,法律关系由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和内容构成1、主体2、客体3、内容,三、法律关系变动的原因-法律事实,法律事实是法律规范所规定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现象法律事件法律行为,经济法律关系,经济法律关系 经济法律规范在调整国民经济管理机关,社会组织和其他经济实体,在经济管理和经济活动过程中所形成的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关系,经济法律关系由以下三要素构成 1、经济法律关系
5、主体 2、经济法律关系内容 3、经济法律关系客体,三、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1、主体案例二(1)概念:指在经济管理和协调过程中依法独立享有一定权利和承担一定义务的当事人。(2)特点:能够以自己名义独立地参加经济法律关系;是权利和义务的担当者;具有相应的财产,能独立承担经济法律责任。(3)范围:经济管理主体和经济活动主体。2、内容:是指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3、客体:是指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经济法律关系主体,法律关系主体 法律关系的参加者,是法律关系中权利的享受者和义务的承担者经济法律关系主体 指参加经济法律关系依法享有
6、经济权利,承担经济义务的组织和个人 1、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资格(1)权利能力,即经济法律关系主体能够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资格(2)行为能力,即经济法律关系主体能够以自己的行为依法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资格 2、经济法律关系主体的种类(1)国家机关(2)企事业单位(3)社会团体(4)企业内部组织和有关人员(5)农户、个体经营者、公民,经济法律关系内容,经济法律关系内容的概念 指经济法律关系主体所享有的经济权利和承担的义务经济法律关系内容的构成要素 经济权利:指经济法律关系主体依法享有的自己为或不为一定行为和要求他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资格 经济义务:指经济法主体承担的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责
7、任,经济法律关系客体,经济法律关系客体的概念 指经济法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经济法律关系客体的类型(1)物 可以为人们控制和支配,具有一定经济价值并以物质形态表现出来的物体(2)行为 经济法主体为达到一定经济目的所进行的行为(3)智力成果 指人们创造的能够带来经济价值的脑力劳动成果,案例二,某市汽车油箱厂所需的电镀零配件一直由东风电镀厂负责加工,油箱厂除支付给电镀厂部分加工费外,尚欠4万余元未有给付。不久,油箱厂与市自行车厂合并,更名为汽车制造厂。电镀厂即向汽车制造厂追索欠款,但后者则以“原厂撤销、厂长更换、汽车油箱厂的债务与本厂无关”为由,拒绝偿还。问:(1)汽车制造厂的理由成立吗?
8、(2)应如何处理此案?,甲厂的经理曾多次在公共场合向乙厂的经理表示,丙某是甲厂的销售业务代理人,而事实上甲厂并未授权给丙某,但乙厂基于对甲厂的信赖而相信丙某就是甲厂的代理人而与其签定合同,此时就构成了实践中比较常见的表见代理。2004年4月,某软件公司的业务员王某携本单位合同专用章与某技术公司签订软件制作合同一份,双方约定:软件公司为技术公司制作企业财务软件,制作费2万元,技术公司需先行预付8千元,制作完毕后再付清全款。当日,王某将技术公司的8千元支票交付某家公司请求协助制作,公司也将收据经王某交给技术公司。尔后,当王某将制作完毕的软件交给技术公司时,技术公司因软件质量提出异议。由于协商不成且
9、王某此后下落不明,技术公司将软件公司推上被告席,要求其返还制作费8千元;而软件公司则以未对王某授权签约且未收到8千元为由,拒绝技术公司的诉求。请问法院应该支持谁的诉讼请求,为什么?,陈某,15周岁。2005年8月,陈某经母亲同意到商店购买书包,恰逢商店举办有奖销售,获奖券一张并中了一等奖,获奖金3000元。陈父母认为陈某是未成年人,没有资格获得奖金,奖金应属其监护人即父母所有,陈某见状,取了这笔钱去商店购买了一台彩电,价值观念2888元。当陈某随商店的送货车回家时,其父母声称陈某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购买电视机未征得父母同意,拒绝领货。商店则坚持电视机没有毛病,不同意退货。双方遂引起民事纠纷。问:(1)陈某购买彩电的行为是否有效?(2)本案中3000元奖金应归谁所有?,第四节 法律责任制度,一、法律责任概述二、经济法律责任1、概念:是经济法主体因实施了违反经济法的规定而应承担的法律后果2、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