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法律制度》PPT课件.ppt

上传人:牧羊曲112 文档编号:5460362 上传时间:2023-07-09 格式:PPT 页数:41 大小:218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价格法律制度》PPT课件.ppt_第1页
第1页 / 共41页
《价格法律制度》PPT课件.ppt_第2页
第2页 / 共41页
《价格法律制度》PPT课件.ppt_第3页
第3页 / 共41页
《价格法律制度》PPT课件.ppt_第4页
第4页 / 共41页
《价格法律制度》PPT课件.ppt_第5页
第5页 / 共41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价格法律制度》PPT课件.ppt》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价格法律制度》PPT课件.ppt(41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第九章 价格法律制度,本章重点:本章要求同学们了解价格法概念,重点掌握我国价格监督管理制度的内容,了解违反价格法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第一节 价格法概述,一、价格的概念 狭义的价格:商品的价格和经营性服务的收费标准。商品价格是指各类有形产品和无形资产的价格,服务价格是指各类有偿服务的价格。广义的价格:包括多种生产要素(劳动力价格工资,资金价格利率、汇率)价格。价格法调整的是狭义的价格。,价格是价值的货币表现。在市场经济中,价格的作用主要有:1、价格是商品供求关系变化的指示器2、价格水平与市场需求量的变化密切相关 3、价格是实现国家宏观调控的一个重要手段,二、价格法的概念 价格法是调整价格关系的法

2、律规范的总称,包括对价格的制定运行和监督检查等各种法律关系的调整。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1997年12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1998年5月1日 施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三、价格体系的概念及其分类 价格体系,指价格的种类和价格形式之间的相互关系的总和。价格体系,包括:(1)按国民经济部门划分的价格体系(工业品、农产品、交通运输、邮电等)。(2)按商品流通过程分类的价格体系(工业品出厂价格、农产品收购价格、批发价格、零售价格、地区差别价格、季节性差别价格等)。(3)按价格管理形式区分的价格体系

3、(市场调节价、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四、价格法的作用 根本作用:用法律形式促进价格合理形成,为市场优化资源配置创造公平竞争环境。包括:(一)用法律形式促进价格合理形成(二)规范价格行为,发挥价格合理配制资源的功能(三)稳定市场价格总水平(四)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第二节 我国价格形式的法律规定,一、我国价格的法定形式(一)市场调节价:经营者自主制定,通过市场竞争形成的价格。经营者是指从事商品的生产、经营或者提供有偿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其中,个人主要指城乡个体工商户。讨论:偶尔从事农业产品交换的个体农民如集市上卖鸡蛋或小菜的农民是否属于经营者?他们是否应当承担价格法上的义务?

4、,1.市场调节价的特征 定价主体是经营者;定价依据是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价格具有不稳定性,随着市场供求情况而变化。商品价格=成本+税金+合理利润 成本=商品的生产成本+合理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2.经营者定价范围(1)除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之外,由经营者自主定价。(2)属于政府指导价的,经营者也要参与定价。(3)享有属于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范围内新产品试销价的权利,特定产品除外。新产品指全国范围内没有生产过的产品,或在原理、用途、性能、结构、材质等某方面具有新改进的产品。试销价格是指工业品试制阶段的销售价格。特定产品是指不允许在市场竞争中形成价格的产品,如武器等军工产品。,界定经营者

5、自主定价的品种范围有一个总的客观标准,这个客观标准指的是()。A是否是新产品的出现B政府不宜定价的产品或服务C不适宜于市场竞争中形成价格D是否适宜于市场竞争中形成价格,经营者自主定价的原则()。A.公平的原则B.追求最大利润原则C.合法的原则D.诚信原则E.可持续发展原则,(二)政府指导价: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按定价权限和范围规定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指导经营者制定的价格。1.政府指导价的特征(1)是法定的价格形式,定价分为两个阶段;(2)属于广义的政府定价,政府是主要的定价主体,经营者参与定价活动,处于附属地位;(3)定价依据是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社会平均成本、市场供求状况、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需求

6、、社会承受能力;(4)既体现了宏观调控性,也体现了一定的灵活性。社会平均成本是指部门内不同企业生产同种商品或提供同种服务的平均成本。而凡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鼓励发展的商品和服务,价格上就要支持;反之,价格上就要限制。,2.政府指导价的主要形式(1)浮动价格指政府规定基准价格和浮动幅度,允许经营者根据市场供求状况,在一定范围内自行制定和调整价格的一种价格形式。它有利于稳定市场价格,也有利于经营者确定具体的销售价格。(2)最高限价指政府对经营者出售某些商品的价格规定最高的限度,经营者只能在国家规定的价格限度内出售商品的一种价格形式。这种价格形式有利于制止哄抬物价。如:奥运标间最高限价(3)最低保护

7、价指政府对经营者出售的商品价格规定最低限度,经营者只能高于政府规定的价格限度出售商品的一种价格形式。这种价格形式有利于保护生产经营者的积极性。如:安徽对早籼稻启动最低保护价。,案例:上海律师费的政府指导价 2001年6月,上海天一律师事务所主任张善美律师因开出被认为是“天价”的1000元/小时的收费标准而被客户告上法庭,此案成为2001年上海法律界的头条新闻。2个月后,虹口区法院判决此案:张律师收费于法有据。此案引发争议的焦点在于:每小时收1000元的律师费究竟合不合法。2001年12月1日起,上海实施上海市律师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计时收费最高不得超过3000元/小时。新的管理办法规定,律

8、师服务每分钟最高可收取50元。律师服务收费方式分计时和计件(计件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代理民事(经济)诉讼和仲裁案件中,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最高不超过5000元/件。)两种。具体采取何种方式,可由律师和委托人协商确定。,(三)政府定价: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按照定价权限和范围制定的价格。1.政府定价的特征:是政府对价格实行的直接干预和管理,具有强制性;定价主体单一性只能是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政府部门必须按定价权限和范围来定价;政府定价的基本依据是商品和服务的社会平均成本、市场的供求状况、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求、社会的承受能力及合理的差价。,2.政府指导价与政府定价的比较(1)相同点:其一

9、,范围相同;其二,基本依据相同;其三,定价权限由定价目录确定。(2)不同点:其一,主体不同,前者是双重主体(政府和经营者),后者是单一主体(政府);其二,特性不同,政府定价具有强制性和稳定性,政府指导价体现宏观调控性和微观灵活性相结合。其三,定价的内容不同:前者只有一个定价阶段。政府指导价的定价内容分为两个阶段。,阅读材料:发达国家的政府定价 目前,市场经济发达的国家也有一定比例的品种和项目由政府制定价格。电力、交通运输、邮电、煤气、自来水等价格,一般都由政府制定。德国、美国价格管制的商品和服务销售额,占全部商品和服务销售额的 10。意大利政府管制的价格约占居民消费总额的 24。日本人的消费支

10、出中,管制价格约占 16。从总体上看,目前市场经济发达国家价格管制产业占经济总量的比重在 15 左右。我国由政府制定价格的商品零售总额占全部销售额的 10 左右,价格市场化的程度已相当高。,二、经营者的价格行为经营者定价的基本依据是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应状况。(一)经营者的权利1自主制定市场调节的价格;2在政府指导价规定的幅度内制定价格;3制定属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产品范围内的新产品试销价格;4检举、控告侵犯其依法自主定价权利的行为。,下列属于经营者的价格权利的有()。A.在政府指导价规定的幅度内制定价格B.自主制定属于市场调节的价格C.根据市场供求的变化及时调整属于政府定价范围内的价格D.检

11、举、控告侵犯其依法自主定价权利的行为E.除特定产品外,制定属于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产品范围内的新产品的试销价格,(二)经营者的价格义务(1)经营者应当努力改进生产经营管理,降低生产经营成本,为消费者提供合格的商品和服务,并在市场竞争中获取合法利润。(2)经营者应当根据其经营条件建立、健全内部价格管理制度,准确记录与核定商品和服务的生产经营成本,不得弄虚作假。(3)经营者进行价格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执行依法制定的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4)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

12、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5)经营者在进行经营活动过程中,不得利用价格手段,进行不正当竞争损害国家利益或者其他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见价格法第14条),概念比较:价格干预措施与价格紧急措施联系:二者都是在特定情形下,价格的变动影响到人民生活、经济发展或社会稳定时,由政府采取的宏观调控的手段。价格干预措施 条件当重要商品和服务的价格显著上涨或者有可能显著上涨时 主体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 种类限定差价率或者利润率、规定限价、提价申报制度、调价备案制度。价格紧急措施 条件当市场价格总水平出现剧烈波动等异常状态时 主体国务

13、院 种类在全国范围内或者部分区域内临时集中定价权限、部分或者全面冻结价格等。,价格法规定,经营者进行价格活动必须履行以下义务():A.遵守法律、法规B.执行依法制定的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C.执行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D.实行明码标价E.健全内部价格管理制度,三、政府的价格行为政府的价格行为包括政府定价行为和政府指导价行为两种。(一)政府定价的范围1与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关系重大的极少数商品价格;2资源稀缺、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3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的价格;4重要的公用事业的价格;5重要的公益性服务的价格。,案例1:2007年5月28日,燕赵晚报报道了石家庄市市容环境卫生协会车辆清洗专

14、委会“为维护车辆清洗企业利益,规范车辆清洗行业管理,统一全市机动车清洗行业收费指导价的消息。根据这一线索,石家庄市物价局对此案进行了调查。经查,车辆清洗专委会在与市内主要洗车企业协商后,于2007年5月27日向市区1 89个洗车场下发了关于规范机动车辆清洗收费标准的通知,规定全市机动车清洗行业收费指导价为:小型车辆单次洗车15元,办卡100元8次;中型车辆单次洗车2030元;大型车辆单次洗车4060元,新标准从2007年5月28日起执行。问:石家庄市市容环境卫生协会车辆清洗专委会的行为是否构成价格违法?,(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依据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依据包括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社会平均成

15、本、市场供求状况、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需求和社会承受能力等方面。(1)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社会平均成本。(2)市场供求状况。(3)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需求。(4)社会承受能力。指社会各方对出现在市场上的价格的承受和接受能力,即市场上的购买者实际的购买能力。,(三)实行合理的差价体系差价指同一商品由于流通环节、购销地区、季节之间的不同,而形成的不同价格之间的差额。差价体系是价格体系的一部分,价格法规范范围内的四种差价是:(1)购销差价。指同一商品在同一市场、同一时间内,购进价格和销售价格之间的差额。(2)批零差价。指同一商品在同一市场、同一时间内,批发价格和零售价格之间的差额。(3)地区差价。指同一种

16、商品、同一时间,在不同地区的价格差额。(4)季节差价。指同一商品在同一市场的不同时间的价格差额。,(四)制定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程序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制定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应当开展价格成本调查,听取消费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当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开展价格成本调查时,有关单位应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必要的账簿、文件及其他有关资料。,案例2:据报道:2003年9月1日,B市公交公司宣布从即日起公交票价普遍上调120%左右,市内环城公共汽车票价由原来的5角上涨至1元,郊区公共汽车则由第十公里2元上涨至4.5元。公交价格调价第二天,B市市民反映强烈。其中市民刘某向B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

17、议,B市人民政府则迟迟没有答复。刘某遂一纸诉状将B市物价局和B市公交公司告上法庭,认为此次公交调价没有经过价格听证会,不符合法定程序,要求物价部门依法举行价格听证会。按照政府价格决策听证办法,你认为调整公共汽车票价需要实施价格听证吗?为什么?,四、保护消费者的价格权益保护消费者的价格权益,是价格法的主要立法宗旨之一。禁止价格欺诈、价格歧视、价格垄断、变相涨价等不正当价格行为,明确经营者应承担的赔偿责任;赋予消费者参与政府定价的权利;消费者有权对各种价格活动进行监督。,案例3:吉林市豆制品协会8月8日召集10余家豆制品企业开会,串通提高全市干豆腐价格,统一将干豆腐制品批发价由每公斤4元涨到4.6

18、元,同时向零售商建议把干豆腐零售价格由每公斤4.6元涨到6元。吉林市价格监督检查局认定这一行为违反了价格法的有关规定,责令该协会撤销涨价协议,并以书面形式告知有关单位。,案例4:福建省漳州市某饭店餐饮部在商品标价签上标明象鼻蚌价格每斤78元,但顾客结账时却每斤200元结算,并且称其标价签标的是小象鼻蚌。请问这种现象属于价格欺诈哪种形式?案例5:兰州市某酒店在顾客点菜时提供价格低的标价簿,在结账时按价格高的标价簿结算。请问这种现象属于价格欺诈的哪种形式?,案例6:河北省保定市某商厦以“出厂价”搞促销活动,销售某品牌洗衣机误导性文字明示“出厂价”950元,实际该型号洗衣机出厂价是920元。请问这种

19、现象属于价格欺诈哪种形式?案例7:某家公司在其经营场所以“全市最低价”、“所有商品价格低于同行”等文字进行宣传。而实际该店所称“全市最低价”不仅无依据,而且也无从比较。请问这种现象属于价格欺诈哪种形式?,第三节 国家调控价格总水平和价格监督检查,一、国家调控价格总水平(一)市场价格总水平为调控目标:稳定 国家根据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和社会承受能力,确定市场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综合运用货币、财政、投资、进出口等方面的政策和措施,予以实现。,价格总水平是一定时期内全社会所有商品和服务价格的加权平均水平。价格总水平通过价格总指数来表现。我国目前采用社会商品零售价格总指数和

20、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来反映价格总水平。价格指数是反映不同时期商品和服务价格水平变动程度和变动趋势的动态相对数。它通常用百分数来表示,指数大于 100%,说明计算期价格比基期价格上升了;如小于 100%,则表示计算期价格比基期价格下降了。,(二)调控价格总水平的主要制度政府建立重要商品储备制度,设立价格调节基金,调控价格,稳定市场。建立价格监测制度。对重要农产品在购买中实行保护价格。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显著上涨、可能显著上涨,国务院和省级政府可采取干预措施,限定价格。价格总水平剧烈波动,国务院可在全国范围内或部分区域采取临时集中定价权限、全面或部分冻结价格的紧急措施。,二、价格监督检查(一)政府价格

21、检查机构(二)政府价格检查机构的职权 询问价格执法人员通过与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的谈话或者问话来了解案件情况的一种活动。收集资料价格主管部门为了实施处罚而收集证据、查明案情的一种活动。责令暂停相关营业价格主管部门在检查与价格违法行为有关的财物时,拥有责令暂停相关营业的权力。先行登记保存价格主管部门在收集证据时,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价格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将证据先行登记,由当事人就地保存的一种活动。,(三)价格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 1.国家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 2.监督中央和地方各项价格调控措施的贯彻落实情况 3.建立和完善各项价格监督制度,进一步规范价格行为,案

22、例8:某市物价检查人员小A和小B一起在对市场进行物价检查时,对一门市部实施当场处罚的整个过程如下:小A和小B走进一门市部发现该门市部没按规定明码标价,于是告知当事人给予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听取了当事人的意见并进行复核,采纳当事人的正确意见,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交付当事人,并告知了当事人按当场处罚决定书确定的时间地点缴纳罚款,回到工作单位后,没有办理任何手续,就这样结案了。按照行政处罚法有关简易程序的规定,小和小 的做法有何不足?,第四节 违反价格法的法律责任,一、经营者的法律责任经营者的法律责任主要有罚款、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吊销营业执照等。二、

23、政府及其部门的法律责任政府及其它部门的法律责任包括责令改正、通报批评、行政处分等。三、价格工作人员的法律责任价格工作人员在价格执法过程中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索贿受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案例9:上海某房地产在2006年lO月12日新闻晨报A24版、新民晚报B31版上发布“上海康城四期海之皇庭”商品房广告上,按室号对20套商品房逐一标示了“原单价6765元平米”、“原总价713708元”等的内容。上海市物价局认为房产商品具有特殊性,不可能完全相同,因此该房地产公司有虚构原价之嫌。通过调查取证又进一步确认,报纸广告中的房产未以原价成交过,故该公司广告中标示的“原单价”、“原总价”是虚假的,问:上海某房地产商的行为是那种价格违法行为?,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在线阅读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