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解读》PPT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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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伤保险政策 穗人社局,一公司班车起火 24人死亡19人受伤 7月4日23时16分许,无锡市内环高架惠山隧道由南向北隧道中段,无锡市雪丰钢铁公司一夜班接送车突然起火,经初步排查,车上乘员共45人,其中24人当场死亡,19人不同程度受伤。新华社发(程炳洪摄),2010年10月17日至21日,我省连续发生三起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共造成13人死亡,13人受伤。10月17日16时43分,京港澳高速南行68公里600米处(中山市民众路段)发生一起号牌为粤T1969的大货车与号牌为粤B1893L的小客车追尾碰撞,造成3人死亡,3人受伤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10月18日23时15分,S249线40公里500米处

2、(韶关乳源县路段)发生一起号牌为粤B8519的牵引车(粤B7308挂)相继追尾刮碰前方同向行驶的号牌为琼C34582大货车,碰撞号牌为粤A567JN的小轿车,号牌为粤S0618B的小轿车和号牌为湘F51488的大型客车,造成4人死亡,10人受伤、四车烧毁、一车损坏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10月21日2时54分,佛山市南海区桂丹路与西二环高速公路路口立交桥上发生一起号牌为粤A50Z9C的小轿车撞上护栏冲下桥底,造成小轿车上6 人死亡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张三与李四是住在同一小区的同事。当天清晨,张三如常骑自行车上班,路上遇一老头吼叫:“go、go、go、go”,张三想你这就算唱歌?我也会,嘴上哼着:

3、“奥呢、奥呢、奥呢、奥呢”。轰的一声,张三人车倒地,头部流血。老头过来对张三说:“我告诉你,沟、沟,是前面有沟”。当天晚上,李四如常开着小车下班,路上也遇一老头吼叫:“go、go、go、go”,李四想你这也算唱歌?我也会,嘴上哼着:“奥呢、奥呢、奥呢、奥呢”。轰的一声车停了,张三胸部撞在方向盘上受伤。老头过来对李四说:“我告诉你,沟、沟,是前面有沟”。,(2003年4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5号公布工伤保险条例 2004年1月1日实施。2010年12月28日国务院第136次会议通过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并于2011年1月1日实施。,新修订条例颁布实施主要意义和作用,1.有利于更好地

4、保障工伤职工的切身利益。新条例调整扩大了工伤保险实施范围和工伤认定范围、大幅度提高了工伤待遇水平,简化了认定、鉴定和争议处理程序。2.有利于分散用人单位工伤风险,减轻用人单位负担。新条例将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纳入工伤保险范围.3.有利于加快完善工伤保险制度体系。新条例在进一步完善待遇保障制度的基础上,明确了工伤预防费的使用规定,确立了开展工伤预防工作在工伤保险制度中的重要地位;对工伤康复也做出了更加明确的规定,使我国的工伤康复事业有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撑和保障。,工伤保险、修订内容及特点 1、工伤保险的有关概念 2、工伤保险的原则特点 3、工伤保险制度的适用范围 4、修订的主要

5、内容,1、工伤保险的有关概念工伤视同工伤(比照工伤)职业病伤亡事故,(1)工伤亦称职业伤害,是指劳动者在生产劳动或职业活动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或因职业病造成身体某组织器官或生理功能受到损伤引起的暂时或永久性丧失劳动能力的状态(即造成的伤、残、亡或患职业性疾病)。(2)伤亡事故:指职工在劳动等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和急性中毒事故。也就是职工在本岗位劳动,或虽不在本岗位劳动,但由于企业的设施和设备不安全,劳动环境和劳动条件不良、管理不善,以及受指派到企业外从事本企业活动,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即轻伤、重伤、死亡)和急性中毒事故。这里所说的设备和设施不安全、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不良,是指其不符合国家、地方政

6、府、行业系统、产业部门制定的各种现行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中有关劳动者安全卫生的规定或要求。这里所说的设施,包括生产设施,生产性辅助设施和部分生活设施。,(3)职业病:指劳动者在生产劳动及其他职业活动中,由于接触粉尘、有毒物质、放射性物质以及其他职业性有害物质而引起的疾病。(4)工伤保险又称职业伤害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建立的为在生产、工作中遭受意外事故伤害或患职业性疾病的劳动者提供医疗救治、生活保障、经济补偿、医疗和职业康复等物质帮助,为上述情况造成死亡的劳动者的供养亲属提供遗属抚恤等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工伤保险的作用:使劳动者在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时能够及时按照法定的标准得到医

7、疗救治和获得经济补偿,同时,均衡和减轻用人单位的风险。,我国的工伤保险制度的沿革:1951年劳动保险条例 1994年劳动法 1996年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 2004年工伤保险条例及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 2008年广州市工伤保险若干规定(穗府20086号)广州市工伤保险发展现状:本市于1993年8月1日起实施工伤保险,现覆盖至各类企业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非财政核拨的事业单位、民间非企业组织。截止2010年9月底,参加工伤保险人数达375.6万人。其中,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人数达213万人。年享受待遇人数约2万人。预防、补偿及康复“三位一体”的新型工伤保险体系。(本统筹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200

8、8年是3780元;2007年是3349元;2006年是3027元;2005年是2820元;2004年是2585元;2003年是2353元。),工伤保险方面用人单位的权利和义务,用人单位的基本义务:(一)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费率)。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二)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预防工伤事故发生,减少和避免职业病的危害。(三)发生工伤时,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四)履行工伤认定申请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的义务。(五)支付按规定应由单位支付的有关费用和工伤职工待遇。(六)协助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主要有以下

9、权利:(一)在职工发生工伤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时,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规定的费用和待遇。(二)举报监督的权利。(三)对工伤认定受理或者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有依法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工伤保险职工的权利和义务,职工的基本权利:(一)按条例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二)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和劳动能力鉴定的权利。(三)举报监督的权利。(四)对工伤认定受理或者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有依法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职工承担的相应义务:(一)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减少事故和职业病的危害。(二)发生事故和职业病伤害,积极配合治

10、疗和康复。(三)协助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核实。,2、工伤保险的原则特点一是强制性二是无过失补偿与结合责任补偿原则 过失责任、故意行为、严重蓄意违章行为三是职工个人不缴费原则四是实行行业差别费率和企业浮动费率的原则五是工伤补偿、预防和康复相结合的原则六是工伤待遇法定原则七是一次性补偿和长期补偿相结合原则,3、工伤保险制度的适用范围(1)用人单位(2)职业人群特殊人群问题:实习生、离退休返聘人员、超法定退休年龄的农民工4、修订的主要内容(1)扩大了工伤保险制度适用范围(2)增加了工伤预防费用支出的内容(3)调整扩大了上下班途中工伤的认定范围(4)简化了工伤认定、鉴定和争议处理程序,增加了

11、终止程序,取消了行政复议前置程序(5)大幅度提高了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6)将原由用人单位支付的部分费用转由工伤保险基金支出;(7)强调用人单位责任,增加了对不参保用人单位的罚则。,工伤认定原则:对象适合无责任与结合责任认定核心是工作原因注重首次证据等 对象适合:以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调整范围来确定应受理的工伤认定对象。具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才属于工伤认定的调整范围。,无责任(无过失)补偿与结合责任认定:无责任补偿,也称为无过失补偿。系指劳动者在生产工作中发生工伤事故时,无论事故责任是否属于劳动者本人(除本人犯罪或自残外),受职业伤害者都应无条件得到必要的经济补偿;就是说,即使劳

12、动者负有事故责任,也要给予他工伤保险待遇认定情形的核心是“工作原因”:即凡认定为工伤的,不管受到哪种情形的伤害或患职业病,都应是与职业活动相关,以工作原因为前置条件的。,一、工伤认定范围二、工伤认定方法及程序三、劳动能力鉴定办法和程序四、工伤保险待遇,(二)工伤认定范围、认定为工伤:(七种情形)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

13、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所称的在道路上发生的车辆交通事故,合理时间、合理路段(旧条例-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法律、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视同工伤(五种情形)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因工作环境存在有毒有害物质或者在用人单位食堂就餐造成中毒而住院抢救治疗,并经县以上卫生防疫部门验证的;由用人单位派往疫区工作而感染疫病的;职工原在军队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军人伤残证,到用人单位旧伤复发的。,、不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作(三种情形)故意犯罪

14、的;(旧-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醉酒或者吸毒的;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域值与检验(GB19522-2004)血液中大于等于80mg/100ml(旧-醉酒导致伤亡的)自残或者自杀的。,案例:刘某于2009年6月24日9时上班期间在某金属制品公司车间内双手端着机器配件行走时,看到一条木方挡着叉车的去路,用脚把木方踢开时踢空双脚跪地左髌骨骨折。经解放军第一五七中心医院诊断为:“左髌骨粉碎性骨折”。2009年7月20日用人单位为刘某提出了工伤认定申请。问:应如何处理?,在某月1日李某驾驶线路公共汽车营运、因前面出租车阻碍、无法停靠大德路站上下客、下车理论时、被出租车司机打伤左眼角;李某

15、跑回车上拿出一把大扳手、出租车司机见状即奔向内街、李某紧追不舍、在内街石板路摔伤右足至右髌骨骨折。9月3日用人单位为李某提出了工伤认定申请。问:应如何处理?,周某是上海某化妆品广州公司推销员,2008年9月14日公司派她到某市出差。周某与客户洽谈业务后,顺带去探望一下老同学,在返回酒店时被一出租车撞伤。公司经调查认为不属工伤。周某不服,认为其因工出差的整个过程都应看作是的执行单位工作任务,在此期间受到的意外伤害应是工伤。于是周某直接向劳动保障部门要求认定工伤。问:周某的情形能否认定为工伤?,何某于2009年4月26日到劳动保障部门投诉某公司,反映其在上班时间做预备工作时被打盲眼睛,单位不算工伤

16、,要求认定工伤。经查,何某是该公司机修大队修造中队冷焊工,于2009年1月15日上午8:30时在使用手提砂轮机加工不锈钢件过程中被该件击伤左眼。何某反映加工不锈钢件是未经单位安排,主要是为了便利工作,他们平时也自己这样制造工具。公司认为当天未经安排何某从事该工作,磨制的不锈钢件公司不需要且用不上。问:何某的情形能否认定为工伤?,二、认定程序及方法 申请 受理 调查核实 作出决定 送达 复议、诉讼(一)申请1、申请工伤主体的规定:*职工所在单位;*工伤职工或其家属;*工伤职工所在单位的工会组织。,、申请时限:用人单位从受伤之日起日内申请认定工伤。经申请,可以延长。逾期申请的,在此期间的费用由用人

17、单位负担。(建议职工受伤尽快电话报告,将单位名称、伤者姓名、个人社会保险号、身份证号传真至劳动保障部门,待书面材料齐备再直接申请)工伤职工从受伤之日起年内。,3、申请提交资料(三要素)向参保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申请;()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细分解为如下资料:,A、基本材料:(A4纸,下同)工伤事故报告:内容包括时间、地点、受伤部位、事发经过、事故原因,调查人员。工伤认定申请表:在贴相片处加盖公章。受伤者的身份证复印件、并由单位注明已与原件核对一致。送医院抢救的首诊病历原件和医院诊断证明;死亡原因证明。,受伤时

18、在场工友的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由单位注明已与原件核对一致。死亡证和火化证明或火葬收费发票和户口注销复印件、殓葬证。企业营业执照受单位委托办理工伤认定人员的委托书。,B、特殊材料:除上述基本资料外,根据不同情况,还需提供以下资料: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其他有效证明。上下班路线图,标明:住所地址、单位地址、出事地点、勘查人、绘图人以及日期。住所地户口簿或暂住证。驾驶证、行驶证。若请律师的,需律师证、委托书、律师所证明。,(二)受理 申请材料齐备的当场受理。申请材料不全:当场或在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受理后劳动保障部门发受理通知书。,(三)调查核实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19、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将对材料进行核实。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用人单位拒不举证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受伤害职工提供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结论。,(四)作出决定 认定机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认定时限: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对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法律文书:1、工伤认定决定书2、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3、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 4、不予受理工伤认定决定书,“作出工伤认定结论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

20、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五)送达 送达的时限:个工作日内,至单位和职工或申请人,并抄送社保经办机构。工伤认定法律文书的送达按照民事诉讼法有关送达的规定执行。直接、委托、邮寄、公告等方式,(六)复议和诉讼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用人单位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或者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60天)或者提起行政诉讼(3个月)。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单位和职工均可在日内,向上一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当地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提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对不予受理工伤认定决定的,单位和职工均可在日内,向上一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当

21、地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提起行政复议;也可在3个月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三、劳动能力鉴定办法和程序 1、对受伤后劳动能力丧失程度进行量化,从而确定享受待遇的多少。(1)劳动能力的鉴定等级与标准劳动功能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一至十级鉴定标准: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GBT161802006),(2)医疗期确认:广东省职工外伤、职业病医疗终结鉴定标准(2006)通知(粤劳社2006155号)在广州市劳动保障信息网上可查到,(3)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一、二、三、四级(一般说来,劳动能力障碍程度达到一至二级或三级,才有可能有此项)指标: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洗漱;自我移动。,、申请

22、主体:职工所在单位;工伤职工或其家属。、鉴定机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时限:受理后日内作出,必要时可延长日。、救济途径:单位或个人不服鉴定结论的,从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日内向市劳鉴委提出复查,对复查不服的,向省劳鉴委提出申请,此为最终结论。,、作出鉴定结论年后,认为伤情发生变化,可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申请的主体:工伤职工或亲属、用人单位、经办机构。,四、工伤保险待遇(一)停工留薪期(医疗期内)、协议医疗机构,急救可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医疗和康复费用: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目录。(三个目录)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认定为工伤结论后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

23、,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支付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基金支付费用),、工资福利 停工留薪期 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单位支付。一般最长为个月,伤情严重,经批准,可延长个月。、住院伙食补助:按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50元,穗财行2008179号)按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单位支付费用。,5、护理费用:在停工留薪期,职工生活不能自理的,由单位负责。具体标准为:按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和洗漱自我移动 5项 一级 60%4项 二级 50%3项 三级 40%1-2项 四级 30%基数为: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二)停工留薪期满,评

24、残后(医疗终结后)6、一次性伤残补偿金(基金支付)一级(24)27个月 二级(22)25个月 三级(20)23 四级(18)21 五级(16)18 六级(14)16 七级(12)13 八级(10)11 九级(8)11 十级(6)7 基数为:职工受伤时前12个月平均缴费工资,高于社平工资300%的,按300%计算,低于社平工资60%的,按60%计算。,7、伤残津贴 评残为一至四级,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逐月领取伤残津贴,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补足差额,由工伤基金支付。一级 90%;二级 85%;三级 80%;四级 75%基数为:职工受伤时前12个月平均缴费工资。,继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以

25、伤残津贴为基数。到达退休年龄改办退休,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基金补足差额。,退出工作岗位,终止劳动关系,办理残疾退休,领取退休金。(工伤基金支付)一级 90%二级 85%三级 80%四级 75%每年按基本养老保险金调整。,跨统筹区户籍职工,本人要求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一次性计发10年,终结工伤保险关系。(工伤基金支付)一级 90%二级 85%三级 80%四级 75%本人受伤时前十二个月的平均月缴费工资。伤残津贴的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补足差额。,8、护理费:省条例规定按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和洗漱自我移动 5项 一级 60%4项 二级 50%3项 三级

26、 40%1-2项 四级 30%基数为:统筹区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9、评残为5至6级,保留劳动关系,安排适当的工作。难以安排的,逐月领取伤残津贴,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补足差额,由单位支付。5级 70%;6级 60%。基数为:职工受伤时前12个月平均缴费工资。按规定继续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职工本人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或用人单位关闭破产,由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基金支付。,10、评残为7至10级,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工伤基金支付工伤医疗补助金。,11、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跨统筹区户籍职工,本人要求解

27、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一次性领取。一级 15个月(下同)二级 14 三级 13 四级 12本人受伤时前十二个月的平均月缴费工资。,工残五至六级职工,经职工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一次性领取此项待遇,终结工伤保险关系。五级 10个月 六级 8本人受伤时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缴费工资。,工残七至十级职工,劳动合同期满或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领取此项待遇,一次性领取,终结工伤保险关系。七级 6 个月 八级 4 九级 2 十级 1 本人受伤时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缴费工资。,12、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单位支付)工残五至六级职工,职工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一次性领取此项待遇,终结工伤保险关

28、系。五级 50个月 六级 40 本人受伤时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缴费工资。,工残七至十级职工,劳动合同期满或经职工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一次性领取此项待遇,终结工伤保险关系。七级 25个月 八级 15 九级 8 十级 4 本人受伤时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缴费工资。,(三)死亡待遇(基金支付)13、丧葬补助金:6个月统筹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4、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按照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发放。19109(60个月统筹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5、供养亲属抚恤金:配偶:40%;其他亲属:30%;孤寡老人或孤儿的,在上述的基础上加10%。基数:为职工受伤时前12个月平均

29、工资,但不应高于职工生前的工资。,16、工亡职工供养亲属:(1)范围:(7种人,18种情况)子女:婚生、非婚生、(前二者包括遗腹子)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生父母、养父母、有抚养关系的父母 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同父母、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2)享受条件 上述规定的人员,依靠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父母男年满周60岁,女年满55周岁的;*子女未满18周岁;,*工亡职工的父母已死亡,其祖父母、外祖父母、男年

30、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工亡职工的子女已死亡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工亡职工的父母已死亡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3)终止享受的条件:*年满18周岁且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就业或参军的;*工亡职工配偶再婚的;*被他人或组织收养的;*死亡的。,17、旧伤复发,经确认需要治疗的,可享受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二十九、三十、三十一条规定的待遇。,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情形(42条):1、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2、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3、拒绝治疗的。4、被判刑正在收监执行的。,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

31、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缴的工伤保险费和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用人单位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拒不协助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核实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社保法2011年7月实施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

32、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第四十二条 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关于劳务派遣问题 用人单位履行对劳动者的义务(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保、工作岗位、派遣期限等)用工单位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按照用工单位所有在地的

33、标准执行。(61条),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项目,(1)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2)住院伙食补助费(3)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4)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5)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7)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按规定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费(8)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1)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即停工留薪期待遇(2)五至六级工伤职工的伤残津贴(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陈某于2010年11月15日到劳动

34、保障部门反映,其丈夫刘其在为广州某出租汽车有限公司开车期间发生交通事故死亡,要求进行工伤认定。经查,刘某是该出租车公司的营运出租车副班司机,于2010年5月14日6时50分载客到英德市后返回广州途经银英线连江口旧镇政府路段时发生交通事故受伤,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问:挂靠、联营或实行承包经营的出租车司机和客货运司机在营运过程中出现伤亡,如何处理?承包经营发生工伤的认定 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使用劳动者的承包方不具备用人单位资格的,由具备用人单位资格的发包方承担工伤保险责任。,非法用工单位劳动者的工伤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和劳动保障部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规定,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

35、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的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该单位向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直系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用人单位不得使用童工,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童工伤残、死亡的,由该单位向童工或者童工的直系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一次性赔偿包括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职工或童工在治疗期间的费用和一次性赔偿金。职工或童工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在劳动能力鉴定之前进行治疗期间的生活费、医疗费、护理费、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及所需的交通费等费用,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和范围,全部由伤残职工或童工所在单位支付。一次性赔偿金数额应当在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职工或童工死亡或者

36、经劳动能力鉴定后确定。劳动能力鉴定按属地原则由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理,劳动能力鉴定费用由伤亡职工或者童工所在单位支付。一次性赔偿金按以下标准支付:一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6倍,二级为14倍,三级为12倍,四级为10倍,五级为8倍,六级为6倍,七级为4倍,八级为3倍,九级为2倍,十级为1倍;死亡为10倍。赔偿基数是指单位所在地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广州市工伤保险若干规定的通知(穗府20086号)(一)关于未参保、欠费期间问题 未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发生工伤或者职工在用人单位欠缴工伤保险费期间发生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和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及本规定的工

37、伤保险待遇项目、标准向工伤职工支付费用。保险基金补支待遇的条件:参保单位已为其职工参保但未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其职工在参保单位欠缴前发生工伤的,欠缴期间的工伤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支付;参保单位在3个月内为全体欠缴职工办理补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予以补支工伤职工的有关工伤保险待遇。,(二)其他待遇问题 1、因工伤残造成本人工资降低时,由所在单位发给在职伤残补助金,标准为本人工资降低部分的80%,本人技能提高而晋升工资时,在职伤残补助金予以保留。2、在职工因工致伤且伤情危重、因工死亡善后处理期间,单位负责重伤职工的一名直系亲属,因工死亡职工父母、配偶、一名子女和一至二名兄弟姐妹的交通费、食宿费和歇工工

38、资。交通费、食宿费,按本市、县级市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标准计算,凭据支付;歇工工资按因工死亡职工本人日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发。支付时间从职工伤(亡)之日起不超过10天。其它亲属各项费用自理。3、规定可一次性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穗府6号文第二十二条:非本市城镇常住户籍的因工死亡职工,其供养亲属书面申请要求一次性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由社保经办机构按下列办法一次性计发,并终止工伤保险关系:(一)职工供养亲属范围按2003年劳动保障部令第18号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下称供养范围)执行;(二)按因工死亡职工本人工资以下列标准一次性计发:配偶每月40%,其他供养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

39、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三)因工死亡职工的供养亲属为父母(含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从供养范围规定的年龄条件(即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起,计算至73周岁,但计发年限最高不超过13年,最低不少于10年。(四)因工死亡职工的供养亲属为子女(含孙子女、外孙子女)的,供养年龄计算至18周岁。,(三)老工伤问题 在本市实行工伤保险统筹(即1993年8月1日,下同)前,因工负伤或者首次确诊为职业病的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籍的国有和集体所有制单位在职职工或退休人员。1、旧伤复发医疗费;2、安装辅助器具;3、残废等级、护理等级评定(改办工伤退休、护理费享受);4、由用人单位支付供养亲属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互 动 时 间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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