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苍梧县推动六堡茶加工企业做大做强扶持政策三年(2023-2025年)行动方案的通知.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苍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苍梧县推动六堡茶加工企业做大做强扶持政策三年(2023-2025年)行动方案的通知.docx(3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苍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苍梧县推动六堡茶加工企业做大做强扶持政策三年(2023-2025年)行动方案的通知苍政办发(2023)5号各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苍梧县推动六堡茶加工企业做大做强扶持政策三年(20232025年)行动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2023年2月27日苍梧县推动六堡茶加工企业做大做强扶持政策三年(2023-2025年)行动方案按照苍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苍梧县六堡茶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苍政办发(2021)92号)苍梧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苍梧县工业发展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苍政规(2021)2号)等文件精神,
2、为进一步推动我县六堡茶加工企业做大做强,特制定本方案。一、目标任务到2023年底,培育苍梧县沁怡六堡茶业有限公司等六堡茶加工企业上规,力争我县规上六堡茶加工企业达到5家以上,到2025年底,力争我县规上六堡茶加工企业达到10家以上,规上六堡茶加工业总产值达到10亿元以上。二、扶持政策(一)对在我县注册六堡茶加工企业实行上规奖励扶持。对首次获得经统计部门认定的规上工业企业的六堡茶企业一次性奖励30万元,若当年投产、当年上规的企业则一次性奖励50万元。(二)对新上规六堡茶加工企业实行奖励扶持。对新增规模以上六堡茶加工企业,从入库当年累计年度(至次年当月),按企业当年生产经营产生实际缴纳增值税、企业
3、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100%额度予以奖励;第二个累计年度按企业当年生产经营实际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80%予以奖励,第三个累计年度按企业当年生产经营实际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60%予以奖励。以上奖励发生税务稽查、罚款入库税款数除外。以上政策需规上企业保持在库三年(含)以上。(三)支持六堡茶企业扩大有效投资。1 .支持六堡茶加工企业自建厂房。对按国家通用标准及行业要求设计、建设,在2024年底前建成投产并上规入库的六堡茶加工企业自用标准厂房,经验收合格,按竣工验收面积给予一次性补助(已获上级奖补的本县不再补助)。补助标准:砖混、框架结构第一层按50元/平方米标准执行,
4、第二层按80元/平方米标准执行;第三层按100元/平方米标准执行,第四层及以上按150元/平方米标准执行;钢、轻钢结构参照砖混、框架结构标准减半执行。单个项目最高补助不超过200万元。2 .支持六堡茶加工企业技改升级。对企业用自有资金购买生产设备、开展信息化建设项目的,按投入的5%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补助不超过100万元。3 .支持六堡茶企业扩大固定资产投资。对固定资产总投资达到500万元以上的项目,给予一次性奖励。其中:固定资产总投资达到500万元一1000万元的项目,在项目投产并上规后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固定资产总投资达到100o万元一2000万元的项目,在项目投产并上规后给予一次性
5、奖励20万元;固定资产总投资达到2000万元-3000万元的项目,在项目投产并上规后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自治区级龙头企业落户六堡茶产业园区建加工厂,固定资产总投资达到3000万元以上的,在项目投产并上规后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国家级龙头企业落户六堡茶产业园区建加工厂,固定资产总投资达到5000万元以上的,在项目投产并上规后给予一次性奖励300万元。以上三条奖项同一对象以最高奖项为准,不重复享受。三、其他事项(一)本方案适用于企业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均在苍梧县范围内,经统计部门认定并入库的规上六堡茶加工企业。(二)符合奖励标准的规上企业,于每年2月10日前向县工信局申报奖励。经苍梧县工业发展基金联合审核工作小组审核后,由县工信局报县财政局按程序拨付。所需资金从县工业发展基金中统筹安排。(三)本方案中所支持的事项如与苍梧县其他政策文件有交叉,则按最高标准执行,但不重复享受。(四)企业受到有关部门处罚或发生其他违法违规、失信行为的,不得申报。获得奖补的企业,如出现数据造假、数据异常等情况,将列入重点监测对象,涉嫌违规的企业,予以收回奖补资金,必要时将追究企业责任。本方案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由苍梧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