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商务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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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邯郸市商务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违法行为法定依据违法程度违法情节处罚裁量基准1对集团和品牌发卡企业未按规定办理备案行为的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商务部令2012年第9号)第二十六条发卡企业违反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由违法行为发生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改正的,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一般逾期未备案警告,限期备案较重逾期并限期备案后仍未备案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严重逾期后拒绝备案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2集团发卡企业、品牌发卡企业疏于管理其隶属企业行为的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商务部令2012年第9号)第三十七条第三款第三十七条发卡企业或售卡

2、企业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至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由违法行为发生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改正的,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一般违反其中1至3条的I万元以上L5万元以下罚款较重违反其中4至6条的L5万元以上2.5万元以下罚款严重违反其中7至9条的L5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3零售商违反公平交易规定的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商务部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2006年第17号2006年11月15日起施行)第二十三条零售商或者供应商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没有规定的,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可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罚款,

3、但最高不超过三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可处一万元以下罚款;并可向社会公告。一般没有法律、法规等规定的责令改正较重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一万元以下罚款严重有违法所得的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罚款(最高不超过三万元)4经营者违反洗染业管理规定的处罚洗染业管理办法(商务部令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2007年第5号2007年7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二条经营者违反本办法规定,法律轻微第一次违反规定且无违法所得的责令限期整改法规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没有规定的,由商务、工商、环保部门依据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职能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可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可处1万元以下罚

4、款;并可予以公告。较重经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再次违反规定的,或违法所得5000元以下的处5000元或非法所得1倍罚款严重拒不接受检查,多次违法规定的,有暴力抗法等情节严重的,或违法所得5000元以上的处IOoOO元罚款或违法所得3倍罚款,最高不超过30000元,并予以公告5家电维修经营者违反家电维修服务业管理规定的处罚家电维修服务业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12年第7号2012年8月1日起施行)第十四条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对于违反本办法的家电维修经营者可以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向社会公告;违反本办法第九条规定,情节严重的,可处三万元以下罚款;对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应予以处罚的,各

5、级商务主管部门应提请有关部门依法处罚。轻微第一次违反规定的责令限期整改较重经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再次违反规定的处L5万元罚款,并向社会公告严重拒不接受检查,多次违法规定,有暴力抗法等情节严重的处3万元罚款,并向社会公告6对家庭服务机构未公开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和投诉监督电话行为的处罚家庭服务业管理暂行办法(商务部令2012年第11号2013年2月1日起施行)第三十二条家庭服务机构违反本办法第九条规定,未公开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和投诉监督电话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处5000元以下罚款。一般有一项内容未公开的,经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处1000元罚款较重有两项内容未公开的,

6、经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处3000元罚款严重有三项内容未公开的,经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罚款7对家庭服务机构未按要求建立工作档案、跟踪管理制度及不妥善处理消费和家庭服务员之间投诉行为的处罚家庭服务业管理暂行办法(商务部令2012年第U号2013年2月1日起施行)第三十三条家庭服务机构违反本办法第十条规定,未按要求建立工作档案、跟踪管理制度,对消费者和家庭服务员之间的投诉不予妥善处理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处轻微第一次违反规定的责令限期整改较重经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处IoooO元罚款2万兀以下罚款O严重拒不接受检查,多次违法规定,拒不整改,有暴力抗法等严重情

7、节的处20000元罚款8对家庭服务机构未按要求提供经营档案信息和经营状况信息行为的处罚家庭服务业管理暂行办法(商务部令2012年第11号2013年2月1日起施行)第三十四条家庭服务机构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第二十六条规定,未按要求提供信息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处1万元以下罚款。轻微第一次违反规定的责令限期整改较重经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处5000元罚款严重拒不接受检查,多次违法规定,拒不整改,有暴力抗法等严重情节的处IoooO元罚款9对家庭服务机构部分违规从事家庭服务活动行为的处罚家庭服务业管理暂行办法(商务部令2012年第11号2013年2月1日起施行)第三十五条家庭服务

8、机构有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行为的,由商务主管部门或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属于商务主管部门职责的,可处3万元以下罚款,属于其他部门职责的,由商务主管部门提请有关主管部门处理。第一次违反规定的责令限期整改较重经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再次违反规定的处15000元罚款严重拒不接受检查,多次违法规定的,有暴力抗法等情节严重的处30000元罚款10对家庭服务机构未按要求订立家庭服务合同及拒绝家庭服务员获取家庭服务合同行为的处罚家庭服务业管理暂行办法(商务部令2012年第11号2013年2月1日起施行)第三十六条家庭服务机构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未按要求订立家庭服务合同的

9、,拒绝家庭服务员获取家庭服务合同的,由商务主管部门或有关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处3万元以下罚款。轻微第一次违反规定的责令限期整改较重经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再次违反规定的处L5万元罚款严重拒不接受检查,多次违法规定的,有暴力抗法等情节严重的处3万元罚款11对餐饮经营者未建立节俭消费提醒提示制度、未在醒目位置张贴节约标识及违规开展促销行为的处罚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商务部令2014年第4号2014年11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一条第二款对于餐饮经营者违反本办法的行为,法律法规及规章有规定的,商务主管部门可提请有关部门依法处罚;没有规定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其中有违法所得的,

10、可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可处1万元以下罚款;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轻微第一次违反规定且无违法所得的责令限期整改较重经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再次违反规定的,或违法所得5000元以下的处5000元或非法所得1倍罚款严重拒不接受检查,多次违法规定的,有暴力抗法等情节严重的,或违法所得5000元以上的处100OO元罚款或违法所得3倍罚款,最高不超过30000元,并予以公告12对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未取得资质认定,擅自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活动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715号)第二十条违反本办法第六条的规定,未取得报废汽车回

11、收企业资格认定,擅自从事报废汽车回收活动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非法回收的报废汽车、“五大总成”以及其他零配件,送报废汽车回收企业拆解,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在2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或者没有违法所得的,并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属经营单位的,吊销营业执照。一般未取得资质认定,非法所得的不足5万元或无非法所得的没收非法回收的报废机动车、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和其他零部件,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严重未取得资质认定,非法所得的在5万元以上的没收非法回收的报废机动车、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和其他零部件,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

12、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13对出售不具备再制造条件的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出售不能继续使用的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以外的零部件,出售的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以外的零部件未标明“报中华人民共和国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715号)第二十一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买卖或者伪造、变造报废汽车回收证明的,由公安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属报废汽车回收企业,情节严重的,由原审批发证部门分别吊销资格认定书、特种行业许可证、营业一般非法所得的不足5万元或无非法所得的没收非法回收的报废机动车、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和其他零部件,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废

13、机动车回用件”行为的处罚执照。严重非法所得的在5万元以上的没收非法回收的报废机动车、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和其他零部件,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14对回收的报废机动车,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并将注销证明转交机动车所有人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715号)第二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由负责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的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一般初次违反警告,责令改正较重二次违反责令改正,并处1万元罚款严重三次违反责令改正,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15对未如实记录本企业回收的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等主要部

14、件的数量、型号、流向等信息并上传至报废机动车回收信息系统行为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715号)第二十三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报废汽车回收企业明知或者应知是有盗窃、抢劫或者其他犯罪嫌疑的汽车、“五大总成”以及其他零配件,未向公安机关报告,擅自拆解、改装、拼装、倒卖的,由公安机关依法没收汽车、“五大总成”以及其他零配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由原审批发证部门分别吊销资格认定书、特种行业许可证、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般初次违反责令改正较重二次违反责令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严重三次及以上违反责令停业整顿16市场经营者违反商品

15、现货市场交易特别规定(试行)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规商品现货市场交易特别规定(试行)(商务部令2013年第3号2014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三条市场经营者违反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规定,由县级以上商务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责令改正。逾期不一般违反本规定一条,经责令后在期限内改正的。责令改正,免于处罚。较重违反本规定两条,经责令后在超过期限7日内改正的。责令改正,处1-2万兀罚款O定处罚改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严重违反本规定三条以上,经责令后超过7日以上改正,或拒不改正的

16、。责令改正,处2-3万元罚款。17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不具备至少2个直营店且经营时间超过1年的条件的处罚;企业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作为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处罚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85号2007年5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四条特许人不具备本条例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条件,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予以公告。企业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作为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经营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一般违法所得10万元以下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10万元罚款,并予以公

17、告较重违法所得10万元以上30万以下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30万元罚款,并予以公告严重违法所得30万元以上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50万元罚款,并予以公告18特许人未依法向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备案的处罚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85号2007年5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五条特许人未依照本条例第八条的规定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备案,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仍不备案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予以公告。一般贲令限期内完成备案的处IoOOO元罚款较重责令限期备案后逾期10天以内备案的处5万元罚款,并予以公告严重责令限期备案后逾期10天以外的处10万

18、元罚款,并予以公告19特许人违法要求被特许人缴纳相关费用或特许人未向商务主管部门报告其对外签订特许合同行为的处罚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85号2007年5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六条特许人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第十九条规定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予以公告。轻微第一次违反规定的责令限期整改较重经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再次违反规定的处IoooO元罚款严重拒不接受检查,多次违法规定的,有暴力抗法等情节严重的处50000元罚款20特许人违反未向被特许人提供特许经营所需相关信息或被特许人未及时向特许人提供与特许经营相关信息行

19、为的处罚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85号2007年5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八条特许人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规定,被特许人向商务主管部门举报并经查实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予以公告。轻微违反规定,但未给被特许人造成经济损失的责令改正,处10000元罚款一般违反规定,给被特许人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责令改正,处30000元罚款较重违反规定,给被特许人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贲令改正,处50000元以下罚款严重违反规定,给被特许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责令改正,处100000元罚款,并公告21对供应商、经销商或者售后服务商

20、未按相关规定经营的,违反本办法第十条、第十二条、第十四条、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有关规定行为的处罚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17年第1号)第三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第十条、第十二条、第十四条、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有关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商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可给予警告或3万元以下罚款。一般初次违反规定的警告,责令其限期改正较重未在限期内改正的处500元以上IoOo元以下罚款严重经两次责令整改,仍拒不改正的处3万元以下罚款。22对供应商、或者经销商未按要求进行公示备案的,违法违

21、反本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五条、第十八条、第二十条第二款、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有关规定的处罚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17年第1号)第三十三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五条、第十八条、第二十条第二款、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有关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商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可给予警告或1万元以下罚款。一般初次违反警告,责令改正严重二次违反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23对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未按规定进行备案及变更备案的处罚河北省再生资源回收管理规定(省政府令2011年第16号)第二十条违反本规定第七条第一款规定,未按规定期限备案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商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视情节轻重

22、,对再生资源回收单位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轻微未按规定期限备案及变更备案的的责令限期改正较重责令限期备案后逾期10天以内备案的对再生资源回收单位处500元罚款,对个人处50元罚款严重责令限期备案后逾期10天以外的对再生资源回收单位处2000元罚款,对个人处200元罚款24对外劳务合作企业未依照本条例规定缴存或者补足备用金的处罚。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20号2012年8月1日起施行)第四十一条对外劳务合作企业未依照本条例规定缴存或者补足备用金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吊销其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证书。一般对外劳务合作企业未依

23、照本条例规定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及时缴存或者补足备用金的,且未造成明显不良影响的责令改正严重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吊销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证书25对外劳务合作企业以商务、旅游、留学等名义组织劳务人员赴国外工作,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企业的名义组织劳务人员赴国外工作,组织劳务人员赴国外从事与赌博、色情活动相关的工作的处罚。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20号2012年8月1日起施行)第四十条对外劳务合作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商务主管部门吊销其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一)以商务、旅游、留学等名义组织劳务人员赴国外工作;(二)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企业的名义组织劳务人员赴

24、国外工作;(三)组织劳务人员赴国外从事与赌博、色情活动相关的工作。一般对外劳务合作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以商务、旅游、留学等名义组织劳务人员赴国外工作;(二)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企业的名义组织劳务人员赴国外工作;(三)组织劳务人员赴国外从事与赌博、色情活动相关的工作。吊销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26对外劳务合作企业未安排劳务人员接受培训,组织劳务人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20号2012年8月1日起施行)第四十二条对外劳务合作企业有一般初次违犯且未造成明显不良影响的责令改正员赴国外工作;未依照本条例规定为劳务人员购买在国外工作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未

25、依照本条例规定安排随行管理人员的处罚。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对其主要负责人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安排劳务人员接受培训,组织劳务人员赴国外工作;(二)未依照本条例规定为劳务人员购买在国外工作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三)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安排随行管理人员。较重对外劳务合作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未安排劳务人员接受培训,组织劳务人员赴国外工作,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未安排劳务人员接受培训20人以下,且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二)未依照本条例规定为劳务人员购买在国外工作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未购买保险人

26、数在20人以下,且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三)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安排随行管理人员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但暂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5万元以上7万元以下罚款,并对主要负责人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严重对外劳务合作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未安排劳务人员接受培训,组织劳务人员赴国外工作,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未安排劳务人员接受培训20人以上,或在国外引起重大劳务纠纷、突发事件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二)未依照本条例规定为劳务人员购买在国外工作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未购买保险人数在20人以上,或在国外引起重大劳务纠纷、突发事件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三)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安排随行管理人

27、员,拒不改正,在国外引起重大劳务纠纷、突发事件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7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并对主要负责人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27对外劳务合作企业未与国外雇主订立劳务合作合同,组织劳务人员赴国外工作;未依照本条例规定与劳务人员订立服务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组织劳务人员赴国外工作;违反本条例规定,与未经批准的国外雇主或者与国外的个人订立劳务合作合同,组织劳务人员赴国外工作;与劳务人员订立服务合同或者劳动合同,隐瞒有关信息或者提供虚假信息;在国外发生突发事件时不及时处理;停止开展对外劳务合作,未对其派出的尚在国外工作的劳务人员作出安排的处罚。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20号201

28、2年8月1日起施行)第四十三条对外劳务合作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对其主要负责人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在国外引起重大劳务纠纷、突发事件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吊销其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证书:(一)未与国外雇主订立劳务合作合同,组织劳务人员赴国外工作;(二)未依照本条例规定与劳务人员订立服务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组织劳务人员赴国外工作;(三)违反本条例规定,与未经批准的国外雇主或者与国外的个人订立劳务合作合同,组织劳务人员赴国外工作;(四)与劳务人员订立服务合同或者劳动合同,隐瞒有关信息或者提供虚假信息;(五)在国外发生突发事件时不及

29、时处理;(六)停止开展对外劳务合作,未对其派出的尚在国外工作的劳务人员作出安排。一般对外劳务合作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未与国外雇主订立劳务合作合同,组织劳务人员赴国外工作,未与国外雇主订立劳务合作合同,组织劳务人员赴国外工作,人数在20人以下的;(二)未依照本条例规定与劳务人员订立服务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组织劳务人员赴国外工作,组织劳务人员人数在20人以下的;(三)违反本条例规定,与未经批准的国外雇主或者与国外的个人订立劳务合作合同,组织劳务人员赴国外工作,组织劳务人员人数在20人以下的;(四)与劳务人员订立服务合同或者劳动合同,隐瞒有关信息或者提供虚假信息,涉及劳务人员人数在20人以下的

30、;(五)在国外发生突发事件时不及时处理,涉及劳务人员人数在20人以下的;(六)停止开展对外劳务合作,未对其派出的尚在国外工作的劳务人员作出安排,涉及劳务人员人数在20人以下的。处10万元以上13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对其主要负责人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外劳务合作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未与国外雇主订立劳务合作合同,组织劳务人员赴国外工作,未与国外雇主订立劳务合作合同,组织劳务人员赴国外工作,人数在20人以上的;(二)未依照本条例规定与劳务人员订立服务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组织劳务人员赴国外工作,组织劳务人员人数在20人以上的;(三)违反本条例规定,与未经批准的国外雇主或者与国外的个人订立劳务

31、合作合同,组织劳务人员赴国外工作,组织劳务人员人数在20人以上的;(四)与劳务人员订立服务合同或者劳动合同,隐瞒有关信息或者提供虚假信息,涉及劳务人员人数在20人以上的;(五)在国外发生突发事件时不及时处理,涉及劳务人员人数在20人以上的;(六)停止开展对外劳务合作,未对其派出的尚在国外工作的劳务人员作出安排,涉及劳务人员人数在20人以上的。处13万元以上16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对其主要负责人处3万元以上4万元以下罚款对外劳务合作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未与国外雇主订立劳务合作合同,组织劳务人员赴国外工作,未与国外雇主订立劳务合作合同,组织劳务人员赴国外工作,人数在30人以上,且在国外引起重

32、大劳务纠纷、突发事件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严重处16万元以上20万 元以下的罚款,并对 其主要负责人处4万 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 款,吊销其对外劳务 合作经营资格证书(二)未依照本条例规定与劳务人员订立服务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组织劳务人员赴国外工作,组织劳务人员人数在20人以上,且在国外引起重大劳务纠纷、突发事件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三)违反本条例规定,与未经批准的国外雇主或者与国外的个人订立劳务合作合同,组织劳务人员赴国外工作,组织劳务人员人数在20人以上,且在国外引起重大劳务纠纷、突发事件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四)与劳务人员订立服务合同或者劳动合同,隐瞒有关信息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组织劳务人员人数在20人以上,且在国外引起重大劳务纠纷、突发事件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五)在国外发生突发事件时不及时处理,组织劳务人员人数在20人以上,且因不及时处理而在国外引起重大劳务纠纷、突发事件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六)停止开展对外劳务合作,未对其派出的尚在国外工作的劳务人员作出安排,涉及的劳务人员人数在20人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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