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的概念之法的基本特征.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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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的概念之法的基本特征,法,法律,法典,法库的词源和意义法的本质和现象,内容和形式法的基本特征,法,法律,法典,法库的词源和意义,词义的演变(略)广义的法律和狭义的法律外文中的法和法律(略)静态的法和动态的法,General and Special,广义的法律 狭义的法律,法律的整体。既包括根本性的宪法,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还包括行政机关制定的行政法规,地方机关制定的地方法规等。教材为区分广狭两义,将广义的法律称为法。个人认为:广义比较口头化,通俗化,范围广。,狭义的法律仅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机关)制定的的法律。个人认为:高中老师反复强调的法律就是狭义的法。,静态和

2、动态的法,静态的法指的是法律规则,制度。譬如:法典,十二铜表等。是失去动态感的,纸面意义上的。,动态的法则是一种活动或过程。时时刻刻在社会中活动着。是现实生活中的法。,在了解法学研究对象时,曾有这么一段话:法学研究的是法这一社会现象及其规律的学科。这里的法是指动态的法。我们并不是仅仅研究那些如死水般的法律条文,而是研究法律的认可,创制,解释和适用以及法律发展的规律这些极富动感的知识。所以我觉得动态的法离我们的生活更近。,法的本质和现象,内容和形式,本质和现象本质属性与非本质属性内容和形式,个人认为好抽象,好难,法的本质和现象,何为本质与现象?通过哲学学习,我们了解到马克思唯物论中关于规律与规律

3、现象的区别,在下认为本质与现象同上述规律与规律现象是很相像的。For instance:瀑布是从高往低倾泻的(现象)地球上存在万有引力(规律)生物会生老病死(现象)细胞的新陈代谢(规律),法的本质和现象,两者关系。密切联系,互相表现 两者区别。现象:依靠感官就能感觉出来,比如:立法机关通过了某个法律,并以国家名义发布实施。(宏观)本质:需要探寻其现象产生的原因,通过抽象思维获得。比如:法是统治 阶级意志的体现;法的内容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法的本质属性与非本质属性,不是绝对的,往往从一定的范围,一定的条件来说的。特别是从某一事物与其他特定事物的关系来说的。因为难以理解。我觉得结合

4、第三部分(法的基本特征)一块理解比较容易,所以我会在第三部分展示我对这一块内容的预习成果。,法的内容和形式(contents and forms),内容,形式,马克思认为:法律的内容是由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是受客观规律制约的。于是我就猜想这种内容可能和法背后的社会渊源存在着一定的关系。因此请我大胆猜测。法的内容可以包括:社会经济条件,社会政治条件,社会道德条件等。,法的形式比较好理解。书上说:p25 第4行到第6行在宪法课上我们学到了宪法的多重意义,其中一种就是法的一种形式(国家组织法)。同时也了解了何为部门法(以调整对象和调整方法进行分类)。所以,法的形式指由一定的有权国家机关制定的各种规范

5、性法律文件的表现形式。当代中国法的形式主要有:宪法、法律、行政法规、一般地方性法规、自治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等。(from Baidu),细胞,决定,反作用,法的基本特征,法是调节人们行为的规范法由国家制定或认可法规定人们的权利和义务法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终极二审,法是调节人们行为的规范,法律是嘛法是一种有规律的社会现象(之前所学)法是调节人们行为(社会关系)的规范法为什么可以调节人们的行为,社会的关系 社会生活不仅为法律的产生提供了必要性和可能性,还为法律规范的形成提供了生活原型。一种经济规范或者道德规范,当它在组成一定社会集团的每个成员的自觉意识上充满了这种想法,认为集团本身或在

6、集团中握有最大强力的人们,为制止这种规范遭受违犯得以出而干预时便成为法律规范。法的现象与观念,社会发展,各种社会规范依次诞生,依据社会规范制定法律,用法来调节人们行为的规范,因为来源于社会,便容易调节各种行为和关系,法是调节人们行为的规范,从现象上说:具有 规范性 和 一般性,规划基本界限,对象,数量,情况是普遍的,规范性和一般性说到底还是法的非本质属性,即通过直接体现法的现象的属性。,书本P26页要求我们区分规范性和非规范性文件。前者属于法的范围(狭义),后者只是一定法律规范的产物。(广义),法由国家制定或认可,认可,创制,解释和适用是法律制定的四种主要方式何为认可:指对既存的行为规则的确认

7、。常有三种情况:赋予社会上早已存在的某些一般性社会规则法律效力通过加入国际组织等方式认可国际法规范特定国家机关对具体案件的裁决作出概括产生规则或原则,并赋予规则或原则法律效力。至于具体有哪些机关制定认可,以什么方式制定认可,是制定先还是认可为主,众说纷纭。,法由国家制定或认可,法由国家制定或认可这一基本特征就表明法具有:权威性,普遍性和统一性。,Focus on,从法律在全国范围内形成统一的体系,并统一地普遍地实施,对一切人和事有约束力,具有极高的的尊严和权威。这句话中,我们发现了法律的三个非本质属性:统一性,普遍性和权威性。-法的现象和观念,因此,这三个属性也是非本质属性,即通过直接体现法的

8、现象的属性,法规定人们的权利和义务,法律规范与其他规范所不同的原因也正是在于“明确了权利和义务”这里的人们指能成为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个人,社会组织,国家机关以及国家本身。自然人或者法人等等。,法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法律的实施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如果没有国家强制力作为后盾,那么法律就没有意义。国家的强制力是国家的军队,警察,法庭,监狱等有组织的国家暴力。这是区分法律和其他社会规范的另一种特征这种特征所反映的仍然一种现象,所以:法的强制性是法的一个非本质属性,法的本质属性与非本质属性,看了这么多,这一块内容也就迎刃而解了,直接体现法的本质的属性:比如法的阶级性,人民性。这些明显看不到任何的现象,就是本质属性直接体现法的现象的属性:比如规范性,一般性,权威性,普遍性和统一性。都是通过现象得出来的,就是非本质属性,over,By James Lu 1103 陆拯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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