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计量设备送检样品的通知(2023年).docx

上传人:李司机 文档编号:5882310 上传时间:2023-08-29 格式:DOCX 页数:2 大小:15.44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关于计量设备送检样品的通知(2023年).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页
关于计量设备送检样品的通知(2023年).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页
亲,该文档总共2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关于计量设备送检样品的通知(2023年).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关于计量设备送检样品的通知(2023年).docx(2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关于计量设备送检样品的通知1 .购买下列标段设备标书的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技术规范要求将设备样品送到XX省电力研究院进行技术测试。未送样和样品测试不合格的投标人,不进入技术、商务评审。送样设备数量和规格要求如下:(1) X级X相无费控智能电能表X只XX(3)电能量计量采集系统(厂站终端)X台(4)智能变电站电能量采集终端X台(5)1级三相本地费控智能电能表X只(6)2级单相本地费控智能电能表X只2 .送样设备必须是自己开发生产。如果投标人之间送检样品有实质性雷同,均按不合格处理。测试不合格投标人不进入技术、商务评审。3 .测试实验室非电研院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进行参数设置及接线的厂家技术人员,必须经过许可才可进入实验室,参数设置及接线完成后立即离开实验室,不得在实验室中逗留。4 .中标厂家的送检样品由电研院封存,用于供货前和到货后抽检样品比对;未中标厂家送检样品在招标结果公布十个工作日内取走。对未按时取走的送检样品,电研院有权进行处理。5 .发布中标公告前,测试单位不向投标人提供相关测试结果。6 .送样截止时间为202X年X月X日,厂家送样后不得更换样品。7 .联系人:XX年X月XX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在线阅读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