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分类误时投放点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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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垃圾分类误时投放点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电子招投标)采购文件目 录第一部分采购公告2前附表6第二部分投标须知11一、总则11二、招标文件的构成、澄清、修改16三、投标16四、开标、资格审查与信用信息查询19五、评标20六、定标20七、合同授予21八、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23九、验收23第三部分采购需求25一、项目概况25二、工作职责25三、服务相关要求25四、相关保障28四.商务要求29五、投标要求30六、其他31第四部分评标办法32评标办法前附表32一、评标方法36二、评标标准36三、评标程序36四、评标中的其他事项37第五部分合同条款40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48资格文件部分48商务技术文件部分5

2、3报价文件部分63第一部分采购公告项目概况白杨街道垃圾分类误时投放点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 采云平台O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8月08日09:30 (北京时间) 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QTCG-GK-2023-215项目名称:白杨街道垃圾分类误时投放点管理服务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5020000最高限价(元):5020000采购需求:标项名称:白杨街道垃圾分类误时投放点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数量:不限预算金额(元):502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根据采购人要求配备相关人员,服 务覆盖白杨街道生活小区误时投放点全部点

3、位,指导居民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并在 点位上进行二次分拣工作,协助社区开展垃圾分类工作等。供应商可点击本公告下 方“浏览采购文件”查看采购需求。备注:合同履约期限:标项1,整体服务期为2年。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 ()、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 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 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至2023年08月08日,

4、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 (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 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8月08日09:30 (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开标时间:2023年08月08日09:30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 zcygov. cn)(线下):五、采购意向公开链接http

5、s:/zfcg. czt. zj. gov. cn/luban/detaiPcategorycode=ZcyAnnouncementfcparentId= 600007artic1e1d=y4cFSuK01zLQsP8qmzhXwA=&utm=1uban. 1uban-PC-36449. 972-pc-webs itegroup-zhejiang-mainSearchPage-front. 1. a7a2c2efba911edbab43dccefd2629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中宜1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 通知(浙

6、财采监(2022) 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 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 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 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 (2022) 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 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 通知(浙财采监(2021) 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 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

7、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 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 处理-在线办理。3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 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 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 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 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8、。质疑函范本、 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 .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 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二部分总则。(2)电子招投标的说明: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 采购云平台(WWW) ”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投标准 备:注册账号一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 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 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 一一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 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招标文件的获取

9、: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 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 文件;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 “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 书”等操作;采购人、采购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 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对未按上述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 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 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

10、接提交或者以邮 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备份投标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招标文 件第二部分第15点一”备份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 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 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 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已按时 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 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 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

11、操作指南- 供应商” O(3)钱塘区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根据杭州市政 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关于钱塘区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 用融资有关事项的通知,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A.适用对象:在浙江“政采云”平台注册入库,并取得钱塘区政府采购合同的 中小企业供应商。B.相关信息获取方式:具体合作银行及联系方式详见采购文件。登陆杭州钱塘 区管理委员会官网(httpqt. hangzhou. gov. cn) “公告公示”专栏,可查看信 用融资政策文件及各相关银行服务方案。C.申请方式和步骤:供应商若有融资意向,需先与钱塘区财政

12、局合作的银行 对接,办理相关融资前期手续;中标后,供应商应与采购单位或者采购代理机构 及时联系,告知融资需求;相关合作银行联系并审核供应商及相关中标信息,办 理相关融资事宜;采购单位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信息系统录入中标合同 信息时,须标注合同为信用融资合同,并选择相应的信用融资合作银行,录入账号 信息;采购人应及时将信用融资合同提交财政局备案。(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 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 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5)本项目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为本公告发布之日

13、起5个工作日。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前附表序号事项本项目的特别规定1项目属性服务类2采购标的对应的 中小企业划分标 准所属行业标的为:白杨街道垃圾分类误时投放点管理服务,属于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中,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 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 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 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 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 型企业。(1)投标人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时,标的为白杨街道垃圾 分类误时投放点管理服务,所属行业为租

14、赁和商务服务业;(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 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3)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等3种企业类型,结 合以上数据,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 企业(2011) 300号)确定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填写时 应明确是中型或小型或微型。3是否允许采购进 口产品0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口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 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 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 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不对 其加以限制,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4分包

15、 A同意将非主体、非关键性的工作分包。0 B同意向小微企业合理分包。C不同意分包。5开标前答疑会或 现场考察IZA不组织。B组织,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方式:Zo6样品提供I3A不要求提供。B要求提供,(1)样品:/ ;(2)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3)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详见(4)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检测报告:否;是,检测机构序号事项本项目的特别规定的要求:/ ;检测内容:/ O(5)提供样品的时间:/ ;地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o请投标人在上述时间内提供样品并 按规定位置安装完毕。超过截止时间的,采购人或采 购代理机构将不予接收,并将清场并封闭样品现场。(6)采购活动结

16、束后,对于未中标人提供的样品,采购人、 采购机构将通知未中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回,逾期 未取回的,采购人、采购机构不负保管义务;对于中 标人提供的样品,采购人将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 履约验收的参考。(7)制作、运输、安装和保管样品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 标人自理。7方案讲解演示IZA不组织。口B组织。(1)在评标时安排每个投标人进行方案讲解演示。每个投 标人时间不超过20分钟,讲解次序以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先 后次序为准,讲解演示人员不超过3人。讲解演示结束后 按要求解答评标委员会提问。(2)方案讲解演示可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方式一:政采云平台在线讲解演示。政采云平台在线讲解 需投标人根据政采云

17、平台操作要求做好准备工作,提前完 善软硬件配置环境。方式二:交易中心现场讲解演示。现场讲解地点为,讲解演示所用电脑等设备由投标人自备。现场讲解演示人 员进场时提供讲解人员名单(加盖公章)及身份证明,否 则不得讲解演示。注: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演示或者演示效果不理想 的,责任自负。因平台原因导致本项目方案讲解演示环节 无法顺利开展,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 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执行。8投标人应当提供 的资格、资信证 明文件(1)资格证明文件: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11.1。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 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投标无效。序号事项本项目的特别规定(2)

18、资信证明文件:根据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提供。9节能产品、环境 标志产品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 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 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 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本项目采购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要求:0A无 B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1);(2) C政府优先采购节能产品:(1);(2) D政府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1);(2)10报价要求有关本项目实施所需的所有费用(含税费)均计入报价。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是报价的唯一载体。如投标人在政 府采购云平台填写的投标报价与投标文件报价文件中

19、开标 一览表(报价表)不一致的,以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 价表)为准。投标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招标 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提 醒:验收时检测费用由采购人承担,不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投标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无效:(1)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2)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 价的;(3)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 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 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 性的;(4)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11中小企业信用融资为支持和促进中

20、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 策功能,根据杭州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管 理办法和关于钱塘区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 有关事项的通知,供应商若有融资意向,详见本采购文序号事项本项目的特别规定件尾页关于钱塘区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相关 事项通知,或登录杭州钱塘区管理委员会官网查看信用 融资相关政策及各相关银行服务方案、联系方式。供应商中标后也可在“政采云”平台申请政采贷:操 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融资服务】, 可在热门申请中选择产品直接申请,也可点击云智贷匹配 适合产品进行申请,或者在可申请项目中根据该项目进行 申请。12备份投标文件送 达地点和签收人 员备

21、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备份投标文件签收人员联系电 话:采购人、采购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投标人提交备份投标 文件。13采购代理服务费1.本项目的采购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以中标金额为计费 基准,计费标准按计价格2002 1980号及发改办 价格2003 857号文件中服务类收费标准的80%计算; 服务类收费标准如下:中标金额标准费率八折费率 100万元1. 5%1.2%100-5000. 8%0. 64%500-10000. 45%0. 36%2 .结算方式及时间为:在结果公告发布5个工作日内由中 标人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付清。3 .代理机构账号信息:(1)收款人(全称):4.中标、成交供应商放弃中

22、标、成 交资格导致重新采购的,应当承担支付代理费和专家评审 费等费用在内的赔偿责任。14联合体投标说明业绩证明材料联合体投标的,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内容出具相应 的业绩证明材料。承担相同工作的各方或工作内容存在部 分相同的,业绩数量以提供材料较少的一方为准。国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方出具相应的业绩证明材序号事项本项目的特别规定料。口其他规定:/其他资信证明材料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 标标准要求提供资信证明文件,否则视为不符合相关要求。 回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方或者联合体成员根据分工 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要求提供资信证明文件的, 视为符合了相关要求。其他

23、规定:/注:以上内容如有变化将另行书面通知。如通知其中某一内容发生变化,其余未提及的将 不作变动。第二部分投标须知一、总则1 .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该项目的招标、投标、开标、资格审查及信用信息查询、评 标、定标、合同、验收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 .定义2. 1. “采购人”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人。2. 2.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2. 3. “投标人”系指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 “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负责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 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

24、人本人。2. 5. “电子签名”系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 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因特殊原因需 要使用冠以法定名称的业务专用章的,投标时须提供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 (附件4) o3. 6. “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所依托的政府采购云平台 (https:/www. zcygov. cn)。4. 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系关键技术指标,“0”系指适用本项目的要求,“口”系指不适用本项目的要求。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3.1. 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 采购人采购进

25、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 部门审核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 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代 理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优先采购向我 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3. 2.支持绿色发展3. 2. 1.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 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 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投标人须 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

26、产品认证证书。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 证证书的,投标无效。3. 2. 2.纳入政府采购管理的修缮、装修类项目采购建材的,鼓励采购单位将绿色建 材性能、指标等作为实质性条件纳入采购文件和合同,具体性能指标要求参 考相关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3. 2. 3.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 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 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 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优

27、先采购绿色包装产品、绿色物流配送服务以 及循环利用产品。3. 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3. 3.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 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 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 3. 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 政策: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 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

28、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 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 3. 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 采购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 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 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服务项 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 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的扣除,用扣除 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 业、分包企业之间存

29、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 3. 4.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 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 3. 5.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 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3. 3. 6.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 声明函,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享受中 小企业扶持政策。声

30、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依法承担法律责任。3. 3. 7.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 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 4.支持创新发展3. 4.1.采购人优先采购被认定为首台套产品和“制造精品”的自主创新产品。3. 4. 2.首台套产品被纳入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之日起3年内,以及产 品核心技术高于国内领先水平,并具有明晰自主知识产权的“制造精品”产 品,自认定之日起2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 绩分值为满分。3. 5.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

31、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切实保障企业公平竞争,平 等维护企业的合法利益。5. 6.中小企业信用融资: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 能,根据杭州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和关于钱塘区 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有关事项的通知,供应商若有融资意向,详 见本采购文件尾页关于钱塘区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相关事项通 知,或登录杭州钱塘区管理委员会官网查看信用融资相关政策及各相关银行服务方案、联系方式。4.询问、质疑、投诉4.1. 在线询问、质疑、投诉。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 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 22号)文件关于“健全

32、行政 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 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 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 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4.2. 供应商询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 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 业秘密。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 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4. 3.供应商质疑4. 3.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

33、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 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4. 3. 2.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 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 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4. 3. 2.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供应商获得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 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4. 3. 2.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4. 3. 2. 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34、4. 3. 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 容:4. 3. 3.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4. 3. 3.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4. 3. 3.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 3. 3. 4.事实依据;4. 3. 3. 5.必要的法律依据;5. 3. 3. 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需一式三份。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 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 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2。4. 3. 4.对同一

35、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4. 3. 5,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 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 政府采购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根据杭州市财政局关 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杭财采监(2021) 17号),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质疑回复后5个工作日内,在浙江政府 采购网的“其他公告”栏目公开质疑答复,答复内容应当完整。质疑函作为 附件上传。5. 3.6.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 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4

36、. 4.供应商投诉4. 4. 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 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5. 4.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 诉事项除外。4. 4. 3.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4. 4. 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 共同提出。6. 4. 5.浙江省本级、杭州市本级、拱墅区、富阳区政府采购项目投诉材料可寄送浙 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地址:。(注意:本项目以公告

37、中的联系方式为准)投诉书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3。二、招标文件的构成、澄清、修改5.招标文件的构成5. 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附件:5. 1. 1.招标公告;5. 1. 2.投标人须知;5. 1.3.采购需求;7. 1. 4.评标办法;5.1.5.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5.1.6. 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5 . 2.与本项目有关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6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6.1. 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以 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6 . 2.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将同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通知已 获取招标文

38、件的潜在投标人。依法应当公告的,将按规定公告,同时视情况延 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三、投标7 .招标文件的获取详见招标公告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8 .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采购人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的,潜在投标人按第二 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参加现场考察或者开标前答疑会。9 .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10 .投标文件的语言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11 .投标文件的组成11.1. 资格文件:H. 1. 1.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

39、承诺函;11. 1.2.联合协议;(如果有)11.1.3.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11.1.4.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无)11.2.商务技术文件:11. 2. 1.投标函;1.1.2. .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1.1.3. .分包意向协议(如果有);11.2. 4.符合性审查资料;11.3. 5.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11.4. 6.投标标的清单;11.5. 7.商务技术偏离表;11. 2. 8.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11.3.报价文件:1.3. . L开标一览表(报价表);1.3.2. .投标报

40、价明细表。(自拟)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无效;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投标无效。12 .投标文件的编制12.1. 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各投标人在编制 投标文件时请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规定的格式进行,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 件被误读或评标委员会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投标人的风险。12.2. 2.投标人进行电子投标应安装客户端软件一“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 照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 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12.3. 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

41、 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 查阅。13 .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13.1.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格式要求进行签署、盖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其投标无效C13.2. 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 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 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13.3. 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签署、盖章的要求适用于电子签名。14 .投标文件的提交、补充、修改、撤回14. 1.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 或者撤回投标

42、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 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 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14. 2.电子交易平台收到投标文件,将妥善保存并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 人不得解密或提取投标文件。14 .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情况延长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 况下,采购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 将适用于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期。15 .备份投标文件15. 1.投标人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

43、标文件后,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 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不强制或变相强制投标人提交备份投标文件。15.2.备份投标文件须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制作生成,并储存在DVD光盘或U 盘中。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加盖公章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联合体投标的,包装物封面需注明联合体投标,并注明联合体成 员各方的名称和联合协议中约定的牵头人的名称)。不符合上述制作、存储、 密封规定的备份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或者被拒绝接收。15. 3.直接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招标公告中载明的 开标地点将备份投标文件提交给采购代

44、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逾 期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15. 4.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先将备份投标文件按要求密 封和标记,再进行邮政快递包装后邮寄。备份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送达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送达 时间以签收人签收时间为准。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投标文 件。邮寄过程中,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发生泄露、遗失、损坏或延期送达等情况 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15 . 5.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 无效。16 .投标文件的无效处理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第4.2项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投

45、标无效:17 .投标有效期17.1. 投标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 投标无效。17. 2.投标文件合格投递后,自投标截止日期起,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17 . 3.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 式通知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 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无效。四、开标、资格审查与信用信息查询18 .开标18.1. 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开标,所有投 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

46、。18.2. 开标时,电子交易平台按开标时间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依 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 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18.3. 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投标人提供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作为 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 失效。19 .资格审查1. .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资格进 行审查。19. 2.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与资格条件相应的有效资格证明材料的,视 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其投标无效。20. 3.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19 . 4.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再评标。20.信用信息查询20.1. 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 creditchina. gov. Cr)、中国政府采购网(www. ccgp. gov. cn)渠道查询投 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当天的信用记录。20. 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现场查询的投标人的信用记录、 查询结果经确认后将与采购文件一起存档。20. 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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