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压电工作业(国家版教材)第一章.ppt

上传人:小飞机 文档编号:6150831 上传时间:2023-09-29 格式:PPT 页数:9 大小:325.97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高压电工作业(国家版教材)第一章.ppt_第1页
第1页 / 共9页
高压电工作业(国家版教材)第一章.ppt_第2页
第2页 / 共9页
高压电工作业(国家版教材)第一章.ppt_第3页
第3页 / 共9页
高压电工作业(国家版教材)第一章.ppt_第4页
第4页 / 共9页
高压电工作业(国家版教材)第一章.ppt_第5页
第5页 / 共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高压电工作业(国家版教材)第一章.ppt》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高压电工作业(国家版教材)第一章.ppt(9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高压电工作业,(初训),第一章 绪论,第一节 电气安全的重要性第二节 电工作业人员的安全职责第三节 高压电工作业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要求,第一节 电气安全的重要性,电能已成为现代化建设中最普遍使用的能源之一,不论生产还是生活都离不开电。电力的广泛使用促进了经济的发展,丰富了人们的生活。但是,在电力的生产、配送、使用过程中,电力线路和电气设备在安装、运行、检修、试验的过程中,会因线路或设备的故障、人员违章行为或大自然的雷击、风雪等原因酿成触电事故、电力设备事故或电气火灾爆炸事故,导致人员伤亡,线路或设备损毁,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这些电气事故引起的停电还会造成更严重的后果。从实际发生的事故中可以看到

2、,70%以上的事故都与人为过失有 关,有的是不懂得电气安全知识或不掌握安全操作技能,有的是忽视安全,麻痹大意或冒险蛮干,违章作业。因此,必须高度重视电气安全问题,采取各种有效的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防止事故,保障安全用电。,第二节 电工作业人员的安全职责,电力的广泛应用,使从事电工作业的人员广泛分布在各行各业。电工作业过程可能存在如触电、高处坠落等危险,直接关系到电工的人身安全。电工作业人员要切实履行好安全职责,确保自己、他人的安全和各行各业的安全用电。作为一名合格的电工,应履行好以下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有关用电安全规范、标准、规程及制度,严格按照操作规程 进行作业;(2)负责日常现场临时用

3、电安全检查、巡视和检测,发现异常情况采取有效措 施,防止发生事故;(3)负责日常电气设备、设施的维护和保养;(4)负责对现场用电人员进行安全用电操作安全技术交底,做好用电人 员在特 殊场所作业的监护作业;(5)积极宣传电气安全知识,维护安全生产秩序,有权制止任何违章指挥或违章 作业行为。,第三节 高压电王作业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要求,为有效预防电气安全事故发生,规范电工作业人员的管理,我国将电工作业人员纳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而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2010年5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

4、局发布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具体规定了电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高处作业、制冷作业、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等11个作业类别为特种作业,电工作业是指对电气设备进行运行、维护、安装、检修、改造、施工、调试等作业(不含电力系统进网作业),分为低压电工、高压电工、防爆电气作业。高压电工作业是指对1kV以上的低压电气设备进行安装、凋试、运行操作、维护、检修、改造施工和试验的作业。,关于高压与低压的划分存在着不同的说法:电业安全规程和电工作业人员安全考核标准按照设备对地电压,250V(工频50Hz)及以下者划定为低压。将250V以上者划定为高压。低压电器基本标准等国家标准将1200V及以下

5、的电器列为低压电器。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等更多标准将1000V以下划为低压配电范围。1000V以下常见的只有配电电压0.23/0.4kV(相应的用电电压220/380V)的系统。其对地电压一般不超过250V。因此,标准的不协调尚不致对高、低压电工作业造成误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第九十四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责令生产经营单位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

6、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企业、事业单位使用无特种作业操作证人员从事特种作业的,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一百二十四条规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2)经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健康合格,并无妨碍从事相应 特种作业的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美尼尔氏征、眩晕、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3)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4)具备必要 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5)相应特种作业规定的其他条件。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人员除符合前款第(1)项、第(2)项、第(4)项和第(5)项 规定的条件外,应当具各高中或者相当于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特种作业人员符合上述条件并接受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经安全技术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合格,持证上岗。特种作业操作证全国通用,每3年复审1次。特种作业人员在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内,连续从事本工种10年以上,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经原考核发证机关或者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同意,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复审时间可以延长至每6年1次。,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在线阅读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