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所得税法.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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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六章 所得税法律制度,第一节 所得税概念和特征 一、所得税的概念和特征 所得税亦称收益税,是指以纳税人在一定期间内的收益额为征税对象的一类税的统称。收益额有总收益额和纯收益额。总收益额是指纳税人的全部收入额;纯收益额是指纳税人的全部收入额减除成本、费用、损失、税金和法定其他允许扣除项目后的余额。,二、所得税的特征 1、所得税是直接税,纳税人与实际负税人一致,税负不能转嫁;2、所得税以纳税人的实际负担能力为征税原则,多得多征,少得少征,不得不征,充分体现量能课税原则;3、所得税以纳税主体的身份作为划分税种的标准。,第二节 企业所得税法,一、企业所得税的概念二、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三、企业所得税的

2、税率四、企业所得税的征税范围五、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六、境外所得税额扣除,一、企业所得税的概念,企业所得税是对中国境内的一切企业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企业所得税法最重要的内容便是规定普遍适用于各种类型企业。涉及企业所得税法第一,二、三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二、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企业所得税法第二条,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本法所称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

3、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本法所称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理解第一,二、

4、三条,(1)企业所得税纳税主体的范围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根据标准不同,存在各种不同的分类。首先,从是否具有民法上独立主体地位,就可将其分为法人与非法人;其次,从是否属于经营性、营利性组织,就可将其分为企业与非企业组织;最后,从是否构成税法上的居民,就可将其分为居民企业与非居民企业。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的选择不仅反映了民法主体与税法主体之间的差异与衔接,也反映了国家在财政收入和税收调控方面的考量。,(2)居民企业与非居民企业,境内所得纳税 居民 无限纳税义务 境外所得纳税非居民 有限纳税义务 境内所得纳税,三、企业所得税法的税率,企业所得税法第四条: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

5、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适用税率为20%。,理解第四条,(1)税率的重要性(2)为什么采用比例税率?(3)25%的税率水平的选择(4)关于预提税税率(5)关于小型微利企业适用税率 企业所得税的法定税率是企业税负的关键,其对国家的经济增长存在重大影响,税收结构对刺激经济部门和配置资源至关重要。考虑到以上影响,企业所得税税率的设定必须严格参考经济性、法律性和国际性等综合因素来确定。,四、企业所得税的征税范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规定: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企业所得税计税公式: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

6、目金额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减免税额抵免税额,收入总额,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具体包括:(1)销售货物收入;(2)提供劳务收入;(3)转让财产收入;(4)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5)利息收入;(6)租金收入;(7)特许权使用费收入;(8)接受捐赠收入;(9)其他收入。,理解第五,六条,(1)非法所得是否征税(2)关于可税性问题(3)关于亏损弥补问题 企业所得税法第18条: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第七条 收入总额中的下列收入

7、为不征税收入:(1)财政拨款;(2)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3)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理解七条,(1)关于“不征税收入”(2)关于第7条第1项“财政拨款”(3)关于第7条第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4)关于第7条第2项“政府性基金”(5)关于第7条第3项“授权国务院可以规定不征税收入”,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第八条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理解第八条:(1)关于“成本、费用、税金、损失”(2)关于“工资薪金支出”(3)关于“企业研发费用支出”以上均可以据实扣除,企业所得税法

8、第九条,第九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理解第九条,(1)捐赠主要分为三类:一类是公益性捐赠,一类是救济性捐赠,一类是其他捐赠;(2)继续沿用“部分扣除”的政策;(3)如何理解“年度利润总额”?(4)如何计算?(5)关于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能否结转扣除?,五、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一)新增优惠条款(二)保留原有优惠条款(三)替代性优惠条款(四)过渡性优惠条款(五)取消优惠条款,六、境外所得税额扣除,1.企业所得税是对纳税人在我国境内外的一切所得征税;2.纳税人来源于境外的所得,已在境外缴纳了所得税税款,准予在汇总纳税

9、时,从其应纳税额中扣除;3.准予扣除的是在境外实际缴纳的所得税税款,不包括减免税或纳税后又得到补偿以及由他人代为承担的税款;4.中外双方签定了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的,按照协定的规定执行;5.计算扣除限额时,应当分国(地区)不分项。,6.准予扣除的额度不得超过其境外所得按照中国的税法计算的标准(扣除限额);计算公式:境内外 按照 来源于 境内外扣除限额=税法计算的 某外国 所得 应纳税总额 的所得额 总额 7.纳税人来源于境外所得在境外实际缴纳的税款抵于按上述公式计算的扣除限额的,可以从应纳税额中按实扣除;超过扣除限额的,其超过部分不得在本年度的应纳税额中扣除,也不得列为费用支出,但可用以后年度税额

10、扣除的余额补扣,补扣期限不得超过5年。,第三节个人所得税法,一、纳税人 二、征税对象(应税所得项目)三、税率 四、应纳税所得额 五、关于“次”的确定 六、关于捐赠 七、应纳税额的计算 八、境外所得的税额扣除,一、纳税人,(一)居民与非居民纳税人:有住所 无限 居民 或 但居住满一年 纳税 无住所 义务 无住所又不居住 有限非居民 无住所并且 纳税 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 义务,(二)住所 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境内习惯性居住。(三)居住满一年 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境内居住365天,临时离境的不扣减日数(临时离境指在一个纳税年度中一次不超过30日或多次累计不超过90日的离境)。(四)中国境内

11、中国有效行使税收管辖权的地区。,二、征税对象(应税所得项目),1.工资、薪金所得 2.个体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3.对企业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所得 4.劳务报酬所得 5.稿酬所得 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8.财产租赁所得 9.财产转让所得 10.偶然所得 11.其他所得,三、税率,1.工资、薪金所得适用九级超额累进税率 2体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五级超额累进税率 3劳务报酬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加成征收其余各项: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

12、和其他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四、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一)费用减除标准1.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2000元;2.个体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年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损失.3.对企业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所得,以年收入总额减除必要费用(按月减除2000元);4.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20%;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没有费用减除(股息、红利所得是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自2005年6月13日起减按50%计算应纳税所得额)。5.财产转让所得,以收入额减除财

13、产原值和合理费用;(二)涉外个人费用减除标准为4800元(2000+2800),五、关于“次”的确定,(一)劳务报酬所得 1.只有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2.属于同一事项连续取得收入的,以1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二)稿酬所得,以每次出版、发表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1.同一作品再版取得的所得,应视为另一次稿酬所得;2.同一作品先在报刊上连载,然后再出版,或先出版再在报刊上连载,应视为两次稿酬所得;3.同一作品在报刊上连载取得收入的,以连载完成后取得的所有收入合并为一次;4.同一在作品出版和发表时,以预付稿酬或分次支付稿酬等形式取得稿酬收入,应合并计算为一次;5.同一作品出版、发表后,

14、因添加印数而追加稿酬的,应与以前出版发表时取得稿酬收入合并计算为一次。(三)财产租赁所得,以1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六、关于捐赠,1.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2.纳税人通过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光华科技基金会的公益、救济性捐赠,可在应纳税所得额30%内扣除。3.个人通过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农村义务教育的捐赠,准予在缴纳个人所得税前的所得额中全额扣除。,七、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1.工资、薪金所得,个体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15、对企业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的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稿酬所得的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130%)或者: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14%3.财产转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的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八、境外所得的税额扣除,1.中国居民纳税人境内外的所得都应对中国政府纳税。2.纳税人在境外已经纳税,可以按照中国税法计算扣除限额,用于处理已在境外缴纳的税款。3.纳税人可以在限额中扣除的已在境外缴纳的税款,是依所得来源国家或地区的法律规定,应当缴纳并且已经缴纳的税款。不包括得到税收优惠或他人代为承担的税款,但中外双方签订有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的例外。4.计算扣除限额时,应当分国(地区)又分项。5.纳税人已缴税款,低于计算出的扣除限额,应补缴差额部分税款,超过扣除限额的部分可在以后纳税年度扣除限额的余额中补扣,补扣期最长不超过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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