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与.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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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一、合并,企业合并是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的结果通常是一个企业取得了对一个或多个业务的控制权。构成企业合并至少包括两层含义:一是取得对另一个或多个企业(或业务)的控制权;二是所合并的企业必须构成业务。从企业合并的定义看,是否形成企业合并,除要看取得的企业是否构成业务之外,关键要看有关交易或事项发生前后,是否引起报告主体的变化。,报告主体的变化产生于控制权的变化。在交易事项发生以后,一方能够对另一方的生产经营决策实施控制,形成母子公司关系,就涉及到控制权的转移,从合并财务报告角度形成报告主体的变化;交易事

2、项发生以后,一方能够控制另一方的全部净资产,被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后失去其法人资格,也涉及到控制权及报告主体的变化,形成企业合并。,假定在企业合并前A、B两个企业为各自独立的法律主体,且构成业务(在合并交易发生前,不存在任何投资关系),企业合并准则中所界定的企业合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1企业A通过增发自身的普通股自企业B原股东处取得企业B的全部股权,该交易事项发生后,企业B仍持续经营。2企业A支付对价取得企业B的净资产,该交易事项发生后,撤销企业B的法人资格。3企业A以其资产作为出资投入企业B,取得对企业B的控制权,该交易事项发生后,企业B仍维持其独立法人资格继续经营。,控制权,伯利和米恩斯认

3、为,控制权是通过行使法定权力或施加影响,对大部分董事有实际的选择权;德姆塞茨认为,企业控制权“是一组排他性使用和处置企业稀缺资源(包括财务资源和人力资源)的权利束”。我国学者周其仁认为,企业控制权就是排他性利用企业资产,特别是利用企业资产从事投资和市场营运的决策权。而阿尔钦和德姆塞茨则罗列了监控者(即剩余索取者或所有者)的剩余权力:他可以独立于其他所有者的合同,而与他们进行合同再谈判。,控股股东,根据公司法第217条(二)的规定: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

4、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控股股东必须具备的条件,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证监199716号)的规定,“控股股东”是指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股东:1、此人单独或者与他人一致行动时,可以选出半数以上的董事;2、此人单独或者与他人一致行动时,可以行使公司30%以上的表决权或者可以控制公司30%以上表决权的行使;,3、此人单独或者与他人一致行动时,持有公司30%以上的股份;4、此人单独或者与他人一致行动时,可以以其它方式在事实上控制公司。上述所称“一致行动”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人以协议的方式(不论口头或者书面)达成一致,通过其中任何一人取得对

5、公司的投票权,以达到或者巩固控制公司的目的的行为。只要不是控股股东的都属于非控股股东。,二、企业合并的类型,企业合并准则中将企业合并划分为两大基本类型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一)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是指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判断某一企业合并是否属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应当把握以下要点:1能够对参与合并各方在合并前后均实施最终控制的一方通常指企业集团的母公司。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一般发生于企业集团内部,如集团内母子公司之间、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等。因为该类合并从本质上是集团内部企业之间的资产或

6、权益的转移,能够对参与合并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实施最终控制的一方为集团的母公司。,2能够对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实施最终控制的相同多方,是指根据合同或协议的约定,拥有最终决定参与合并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从中获取利益的投资者群体。定义中的“同一方”,是指对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实施最终控制的投资者;“相同的多方”,是指根据投资者之间的协议约定,在对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行使表决权时发表一致意见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资者。3实施控制的时间性要求,是指参与合并各方在合并前后较长时间内为最终控制方所控制。具体是指在企业合并之前(即合并日之前),参与合并各方在最终控制方的控制时间一般在1年以上(

7、含1年),企业合并后所形成的报告主体在最终控制方的控制时间也应达到1年以上(含1年)。,4企业之间的合并是否属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应综合构成企业合并交易的各方面情况,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进行判断。通常情况下,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是指发生在同一企业集团内部企业之间的合并。同受国家控制的企业之间发生的合并,不应仅仅因为参与合并各方在合并前后均受国家控制而将其作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主要特点:其一,从最终实施控制方的角度来看,其所能够实施控制的净资产,没有发生变化,原则上应保持其账面价值不变;其二,由于该类合并发生于关联方之间,交易作价往往不公允,很难以双方议定的价格作

8、为核算基础,因为如果以双方议定的价格作为核算基础的话,可能会出现增值的情况。,(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是指参与合并各方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合并交易,即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以外的其他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主要特点:其一,参与合并的各方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控制,是非关联的企业之间进行的合并,合并大多是出自企业自愿的行为;其二,交易过程中,各方出于自身的利益考虑会进行激烈的讨价还价,交易以公允价值为基础,交易对价相对公平合理。,所谓的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就是说要合并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被同一方最终控制。如:A集团公司拥有

9、B公司52%的股权,拥有C公司60%的股权,C公司拥有D公司51%的股权,B公司拥有M公司80%的股权。则B、C、D、M公司都由A集团公司最终控制。也就是说,A公司最终控制了B、C、D、M公司。B、C、D、M公司中任何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合并,都适用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方法。,而如果A集团公司拥有E公司40%的股权,拥有C公司60%的股权,C公司拥有D公司51%的股权,E公司拥有M公司80%的股权。则C、D公司都由A集团公司最终控制,M公司由E公司最终控制,但M公司与E公司都不被A公司控制。如果C、D公司中的任意一个或两个和M公司或E公司合并,就不属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案例1:东方航空收购

10、上海航空,2009年10月09日21:06 中国新闻网中国民航史上首度涉及两家上市公司的联合重组九日取得重大进展。东航上航联合重组领导小组新闻发言人刘江波今日透露,东航和上航于九日分别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就东航上航联合重组等相关事项进行表决,各项议案均获股东高票通过。,此前,经过一个多月的停牌,东航和上航于七月十三日公布了重组方案,东航拟以换股吸收合并方式重组上航,交易完成后,上航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和人员全部进入东航,从而成为东航的全资子公司。但上海航空的品牌将会被保留,以保持业务的延续经营。由此,新东航在上海航空客运市场份额占有率也将达到近百分之五十。,预案公告日:2009年7月13日股东

11、大会股权召开日:2009年10月9日发审委通过公告日:2009年12月1日实施公告日:2010年1月8日,2009年7月10日: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27 次普通会议决议公告暨换股吸收合并上海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公告:东方航空拟通过换股方式吸收合并上海航空,具体方案如下:1、吸并双方与吸并方式吸并方:东方航空;被吸并方:上海航空。,东方航空和上海航空同意,东方航空以换股方式吸收合并上海航空。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完成后,受限于有权政府机构的批准和/或相关合同当事人的同意,上海航空的所有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合同及其它一切权利与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上海航空所有的运营许可证照、与飞机有关的许

12、可证照及备案登记、以及航线经营权等(以下简称“转让资产”),均将转至东方航空或其下设的专门用于接收上海航空全部转让资产的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接收方”)。,2、换股对象本次换股吸收合并中,换股对象为换股日登记在册的上海航空的全体股东。,3、换股价格和比例本次换股吸收合并的对价系由东方航空和上海航空,以双方的A 股股票在定价基准日的二级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确定。东方航空的换股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东方航空A 股股票的交易均价,即为5.28 元/股;上海航空的换股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上海航空的A 股股票的交易均价,即为5.50元/股。双方同意,作为对参与换股的上海航空股东的风险

13、补偿,在实施换股时将给予上海航空约25%的风险溢价,由此确定上海航空与东方航空的换股比例为1:1.3,即每1 股上海航空股份可换取1.3 股东方航空的股份。,案例2:夫妻分别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一、基本情况鲁丰工业系由其实际控制人于荣强于2000年设立,鲁丰制品于2003年由郭艳红(系于荣强配偶)与于学忠共同出资设立,郭艳红持股比例为59.52%,为鲁丰制品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2007年3月1日,鲁丰工业与郭艳红、于学忠签署股权转让协议,郭艳红、于学忠分别将其持有鲁丰制品的30.36%、20.64%股权转让给鲁丰工业,转让完成后,鲁丰工业持有鲁丰制品51股权,为鲁丰制品

14、控股股东。,二、资产重组与企业合并(控股合并/会计)首次申报时,证监会反馈该等企业合并是否属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即三号意见所指的资产重组),发行人律师基于对会计准则的理解及双方虽为夫妻关系但非为同一自然人角度审慎考虑,认定该等资产重组不属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资产重组。但该等解释未获得证监会的认可,经与证监会的沟通,发行人律师最终认定该等资产重组属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并得到证监会的认可,,理由为:“虽然夫妻为不同的自然人,且鲁丰工业和鲁丰制品两公司各自开展经营活动,但鉴于两人系夫妻关系,两人所控制的公司股权均为夫妻共同财产,两公司的业务关联度较大(鲁丰制品生产所需原材料全部购自工业公司),因

15、此,将本次收购认定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更符合鲁丰工业与鲁丰制品相互关系的经济实质,因此前述收购属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案例3:天鸿宝业600376,资料来源:2008年12月29日公布的北京天鸿宝业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北京天鸿宝业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于1993年12月29日成立,系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2001年1月15日,公司4000万股股票在上证所上网定价发行,2001年3月12日在上证所挂牌上市。,交易对象,本公司、公司、上市公司、天鸿宝业、受让方北京天鸿宝业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376首开集团、实际控制人、出让方北京首都开发控股

16、(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天鸿集团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直接持有本公司28.17%的股权,首开集团持有天鸿集团100%股权,是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天鸿集团指原北京天鸿集团公司,现变更为北京首开天鸿集团有限公司,本次交易前公司第一大股东,首开集团全资子公司城开集团指北京城市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首开集团全资子公司首开置地指原北京天鸿置地土地开发有限公司,现已变更为北京首开置地土地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城开集团控股子公司城开股份指北京城市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城开集团控股子公司天鸿有限指北京天鸿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城开集团参股子公司,首开天成指北京首开天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城开集团持股40%,

17、天鸿宝业持股60%惠明置业指北京惠明置业有限公司,城开集团持股50%的子公司 国奥投资指国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城开集团参股子公司 科技园建设指北京科技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城开集团参股子公司 重庆置业指北京天鸿集团重庆置业有限公司,城开集团全资子公司,武汉强华指武汉强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城开集团全资子公司 深圳祈年指深圳市祈年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城开集团全资子公司 海门融辉指海门市融辉置业有限公司,首开集团控股子公司 烟台天鸿时代指北京天鸿集团烟台天鸿时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首开集团控股子公司,北京颐安指北京颐安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首开集团控股子公司天鸿安信指北京天鸿安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

18、司,首开集团参股子公司中关村农林科技园指北京中关村农林科技园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首开集团持股50%的子公司三亚度假村公司指三亚天鸿度假村有限公司,首开集团控股子公司宝辰饭店公司指北京宝辰饭店有限公司,首开集团控股子公司燕华置业指北京燕华置业有限公司,首开集团控股子公司,京华房产指京华房产有限公司,首开集团控股子公司发展大厦公司指北京发展大厦有限公司,首开集团持股50%的子公司北京联宝指北京联宝房地产有限公司,首开集团控股子公司苏州宝京指苏州太湖宝京旅游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京华房产的控股子公司天津华升指天津华升有限公司,天鸿宝业控股子公司 耀辉置业指北京耀辉置业有限公司,天鸿宝业控股子公司,为了进

19、一步提升公司综合竞争能力,扩大资产规模,实现公司资产和业务优化,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公司本着公允及充分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的原则,以发行股份为对价向首开集团购买其持有的12家公司股权,即城开集团100股权、海门融辉90股权、烟台天鸿时代90股权、北京颐安67.65股权、天鸿安信20股权、中关村农林科技园50股权、三亚度假村公司95.89股权、宝辰饭店公司80股权、燕华置业75股权、京华房产70股权、发展大厦公司50股权、北京联宝30股权,以期将天鸿宝业打造成为国内房地产行业的蓝筹公司。,根据公司2007年6月11日第五届第十五次董事会决议,本次股票发行价格参照公司股票停牌公告日(2007 年4月5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每日均价的算术平均值10.44元,进行了一定上浮,最终确定为每股10.80元。本次发行的总股数为550,000,000股(公司的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果有除权的情况,发行价格及发行股数做相应调整)。本次拟收购的12家公司股权经京都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帐面值为23.31亿元,经中企华评估事务所评估并经北京市国资委核准,评估值为59.39亿元。本次交易对该12家公司股权最终作价59.39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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