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基本知蚀葱露汇总.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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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二章 国际贸易基本知识,1,目录,国际贸易基本概念国际贸易的基本统计指标国际贸易的基本分类国际服务贸易国际技术贸易,2,3,一、国际贸易的含义国际贸易是指国家和或地区间的商品交换活动。(一)交换对象商品1、狭义国际间的货物交换2、广义国际间的货物交换、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交换和服务交换,第一节 国际贸易的基本概念,4,(二)交换的地理范围国家和或地区间1、地区:单独关税区,是指一个与其他领土之间的大部分贸易保持单独关税税率或其他单独贸易法规的领土。单独关税区是一个地理概念。2、考察的角度,A,C,5,(1)对外贸易:从一个国家地区出发来看他与其他国家地区间的商品交换活动就是对外贸易。对外贸易

2、由出口贸易和进口贸易所构成,出口贸易指本国地区生产的商品运往其他国家地区进行消费,进口贸易是指其他国家地区生产的商品运往本国地区进行消费。,6,但如果商品是途经本国地区而运往其他国家地区,对本国地区而言,这就是过境贸易。复出口与复进口(2)区域贸易:从几个国家地区出发来看这种交换活动可称为区域贸易。(3)国际贸易:从全世界范围来看这种交换活动就可称为世界贸易或国际贸易。,7,二、国际贸易的基本统计指标,1、贸易额/贸易量贸易额是以货币表示的反应一定时期贸易规模的指标。对外贸易额:一国(地区)一定时期进口额和出口额的总和。国际贸易额:世界各国(地区)出口额之和。贸易量:以计量单位表示的反映贸易规

3、模的指标。一般以不变价格计算的贸易额来表示。,数据来源:2010年上半年中国国际收支报告,8,改革开放以来中国进出口总值及其变动情况,9,2、贸易差额从国家(地区)角度而言,贸易差额指一定时期内一国(地区)出口总额与进口总额的差额。如果出口总额大于进口总额,则称为贸易顺差或贸易盈余或贸易黑字或出超;如果出口总额小于进口总额,则称为贸易赤字或、贸易逆差或入超。贸易差额是衡量一国(地区)对外贸易状况的重要标志之一。,2000年以来我国进出口顺差及其与GDP之比,10,11,就某一类商品而言,贸易差额指一国(地区)某类商品出口额与进口额的差额。如果某类商品出口额大于进口额,则称为净出口;如果某类商品

4、出口小于进口,则称为净进口。净出口与净进口反映的是一国(地区)某类商品的贸易地位。,12,3、贸易商品结构对外贸易商品结构是指一定时期内一国(地区)进出口中各种商品的构成,即某类或某种商品进出口贸易额与整个进出口贸易额之比,以比重表示。国际贸易商品结构是指一定时期内各类商品或某种商品贸易额与整个世界出口贸易额之比,以比重表示。在国际贸易中通常把进出口商品分为两大类:初级产品和制成品。,13,2008年以来一般贸易和加工贸易月度进出口差额,14,15,贸易商品结构可以反映有关国家(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状况、科技发展水平等。4、贸易地理方向对外贸易地理方向又称对外贸易地区分布或国别结构,

5、指一定时期内各个国家(地区)或集团在一国(地区)对外贸易中所占有的地位,通常以他们在该国进、出口总额或进出口总额中的比重来表示。,16,17,对外贸易地理方向指明一国(地区)出口商品的去向和进口商品的来源,从而反映一国(地区)与其他国家(地区)或集团之间经济贸易联系的程度。常用指标为对外贸易伙伴排名。国际贸易地理方向又称国际贸易地区分布,用以表明世界各洲、各国(地区)或集团在国际贸易中所占的地位,即各洲、各国(地区)或集团参加国际商品流通的水平。,18,5、外贸依存度对外贸易依存度,又称对外贸易系数,指一国(地区)对外贸易额在该国(地区)国民生产总值中所占的比重。6、贸易条件贸易条件又称贸易比

6、价或交换比价,就一国(地区)对外贸易而言,可表示该国一单位进口商品与其所需出口用以交换的商品数量的比率。,19,一定时期内,如一国(地区)一定数量商品出口所能换得的进口商品数量增加,该国(地区)的贸易条件便得到改善,或变得有利,贸易利益亦随之增大;相反,则贸易条件恶化,或变得不利,贸易利益亦随之减少。经常用到的四种贸易条件:(1)净贸易条件(N)它是出口价格指数与进口价格指数之比。N=(PX/PM)100(2)收入贸易条件(I),20,I=(PX/PM)QX(3)单项因素贸易条件(S)S=(PX/PM)ZX(4)双项因素贸易条件(D)D=(PX/PM)(ZX/ZM)100贸易条件只说明贸易利益

7、的相对变动趋势,并不表示贸易利益的绝对量。贸易条件的有利与不利,仅指计算期与基期相比较而言,是一种相对概念。各贸易参与方为了改善贸易条件,便通过各种办法与手段使商品适销对路,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商品成本。,21,三、国际贸易的基本分类1、按商品形式:(1)有形商品贸易:指有形的、看得见的、具有物质属性的商品的贸易。“联合国国际贸易标准分类”、“海关合作理事会税则目录(布鲁塞尔税则目录)”“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2)无形商品贸易:指无形的、不具有物质属性的商品的贸易。两者的区别与联系:有形商品贸易的进出口额显示在海关的贸易统计上;无形商品贸易通常不显示在海关的贸易统计上,但两者都是国际收支的

8、一部分。,22,2、按统计口径:(1)总贸易体系指以国境作为贸易统计的标准。凡进入国境的商品一律列为总进口;凡离开国境的商品一律列为总出口;总进口额加上总出口额就是一国的总贸易额。(2)专门贸易体系指以关境作为贸易统计的标准。凡进入关境的商品一律列为专门进口;凡离开关境的商品一律列为专门出口;专门进口额加上专门出口额就是一国的专门贸易额。,23,3、按参加方:(1)直接贸易指商品直接从生产国地区销往消费国地区,不通过第三国地区而进行的贸易。直接进口与直接出口(2)间接贸易指商品生产国地区与消费国地区通过第三国地区进行商品买卖的行为。间接进口与间接出口(3)转口贸易在间接贸易下,对既非生产者又非

9、消费者的第三国地区而言,这种买卖行为就是转口贸易。,24,4、按清偿工具:(1)现汇贸易指在国际贸易中以货币作为偿付工具的贸易方式。被用于偿付的货币必须可自由兑换。(2)易货贸易指一国地区与另一国地区间货物互换的贸易方式。,25,四、国际服务贸易(一)国际服务贸易的概念作为商品的服务是指以提供劳动活动的形式来满足他人某种需要并获取报酬的活动。关于国际服务贸易,各国统计和各种经济贸易文献并无统一的、公认的、确切的定义。下面 介绍几种有代表性的定义:1、基于国际收支统计的定义统计学家从国民收入、国际收支平衡为出发点,将服务出口定义为将服务出售给其他国家的居民;服务进口则是本国居民从其他国家购买服务

10、。,26,另外,服务可定义为一系列产业、职业、行政机关的产出:空运业、银行业、保险业、旅馆业、餐饮业、理发业、教育、建筑设计与工程设计、研究、娱乐业、按摩院、旅游业与旅游代理、计算机软件业、信息业、通信业、医疗与护理、印刷、广告、租赁、汽车出租服务等。因此“国际服务贸易”定义为这些行业部门的产出品向其他国家居民的销售。从上述定义可看出,国际服务贸易的定义是以国境为界划分的,凡是在一国境内发生的服务活动称为国内服务贸易,而对居住或生活、工作在另一国家国境的人销售的服务被当作是国际服务贸易。这对于统计专家在进行服务出口和进口的计算及分类是比较方便的。,27,2、联合国贸发会议的定义联合国贸易与发展

11、会议利用过境现象阐述服务贸易。将国际服务贸易定义为:货物的加工、装配、维修以及货币、人员、信息等生产要素为非本国居民提供服务并取得收入的活动,是一国与它国进行服务交换的行为。,28,3、世贸组织的定义服务贸易总协定对服务贸易作了如下定义:服务贸易是指:从一成员的境内向另一成员的境内提供服务;从一成员的境内向另一成员的服务消费者提供服务;通过一成员的(服务提供实体)法人在另一成员的商业存在(commercial presence)提供服务。由一成员的自然人在另一成员境内提供服务;即过境交付、境外消费、商业性存在、自然人流动四种实现形式这个定义已成为国际服务贸易的“权威性”定义,被各国普遍接受。,

12、29,一般而言,国际服务贸易是指服务在国家或地区间的交换。服务的出口,是指服务提供者向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服务消费者提供服务并获得收入的过程,服务的进口,是指服务消费者购买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服务提供者提供的各项服务。,30,(二)国际服务贸易的特点,表现形式:劳动活动与货币的交换不可储存性价值实体与使用价值相分离属无形贸易的范畴,2000年以来我国服务贸易逆差情况,31,32,(三)国际服务贸易的分类,1、以“移动”为标准R M斯特恩在1987年所著的国际贸易一书中,将国际服务贸易按服务是否在提供者与消费者之间移动分为4类:A.分离式服务。它是指服务提供者与消费者在国与国之间不需要移动而实现的服务。

13、,33,B.需要者所在地服务。它是指服务的提供者转移后产生的服务,一般要求服务的提供者需要与服务消费者在地理上毗邻、接近。C.提供者所在地服务。它是指服务的提供者在本国国内为外籍居民和法人提供的服务,一般要求服务消费者跨国界接受服务。D.流动的服务。它是指服务的消费者和生产者相互移动所接受和提供的服务,服务的提供者进行对外直接投资,并利用分支机构向第三国的居民或企业提供服务。,34,2、以行业为标准鉴于国民经济各部门的特点,一些经济学家以服务行业各部门的活动为中心,将服务贸易分为7大类:A.银行和金融服务B.保险服务 C.国际旅游和旅行服务 D.空运和港口运输服务 E.建筑和工程服务 F.专业

14、(职业)服务 G.信息、计算机与通信服务,35,3、以生产过程为标准A.生产前服务。生产前服务主要涉及市场调研和可行性研究等。这类服务在生产过程开始前完成,对生产规模及制造过程均有重要影响。B.生产服务。生产服务主要指在产品生产或制造过程中为生产过程的顺利进行提供的服务,如企业内部质量管理、软件开发、人力资源管理、生产过程之间的各种服务等。C.生产后服务。这种服务是联结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的服务,如广告、营销服务、包装与运输服务等。通过这种服务,企业与市场进行接触,便于研究产品是否适销、设计是否需要改进、包装是否满足消费者需求等。,36,4、以要素密集度为标准沿袭商品贸易中所密集使用某种生产要素

15、的特点,有的经济学家按照服务贸易中对资本、技术、劳动力投人要求的密集程度,将服务贸易分为:A.资本密集型服务。这类服务包括空运、通信、工程建设服务等。B.技术与知识密集型服务。这类服务包括银行、金融,法律、会计、审计、信息服务等。C.劳动密集型服务。这类服务包括旅游、建筑、维修、消费服务等。,37,5、按是否伴随有形商品贸易为标准A.国际追加服务。国际追加服务指服务是伴随商品实体出口而进行的贸易。对消费者而言,商品实体本身是其购买和消费的核心效用,服务则是提供或满足了某种追加的效用。B.国际核心服务。国际核心服务指与有形商品的生产和贸易无关,它是作为消费者单独所购买的、能为消费者提供核心效用的

16、一种服务。,38,国际核心服务根据消费者与服务提供者距离远近可分为:a面对面型国际核心服务。指服务供给者与消费者双方实际接触才能实现的服务。b远距离国际核心服务。它不需要服务供给者与消费者实际接触,一般需要通过一定的载体方可实现跨国界服务。,39,6、世贸组织的分类(1)商业性服务指在商业活动中涉及的服务交换活动,既包括个人消费的服务,也包括企业和政府消费的服务。专业性(包括咨询)服务。专业性服务涉及的范围包括法律服务;工程设计服务;旅游机构提供服务;城市规划与环保服务;公共关系服务等;专业性服务中包括涉及上述服务项目的有关咨询服务活动;安装及装配工程服务(不包括建筑工程服务),如设备的安装、

17、装配服务;设备的维修服务,指除固定建筑物以外的一切设备的维修服务,例如成套设备的定期维修、机车的检修、汽车等运输设备的维修等。,40,计算机及相关服务。这类服务包括计算机硬件安装的咨询服务、软件开发与执行服务、数据处理服务、数据库服务及其他。研究与开发服务。这类服务包括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及人类学中的研究与开发服务、在纪律结束下的研究与开发服务。不动产服务。指不动产范围内的服务交换,但是不包含土地的租赁服务。,41,设备租赁服务。主要包括交通运输设备,如汽车、卡车、飞机、船舶等,和非交通运输设备,如计算机、娱乐设备等的租赁服务。但是,不包括其中有可能涉及的操作人员的雇用或所需人员的培训服务。其他

18、服务。指生物工艺学服务;翻译服务;展览管理服务;广告服务;市场研究及公众观点调查服务;管理咨询服务;与人类相关的咨询服务;技术检测及分析服务;与农、林、牧、采掘业、制造业相关的服务;与能源分销相关的服务;人员的安置与提供服务;调查与保安服务;与科技相关的服务;建筑物清洁服务;摄影服务;包装服务;印刷、出版服务;会议服务;其他服务等等。,42,(2)通讯服务通讯服务主要指所有有关信息产品、操作、储存设备和软件功能等服务。通信服务由公共通信部门、信息服务部门、关系密切的企业集团和私人企业间进行信息转接和服务提供。主要包括:邮电服务;信使服务;电信服务,其中包含电话、电报、数据传输、电传、传真。视听

19、服务,包括收音机及电视广播服务。其他电信服务。,43,(3)建筑服务建筑服务主要指工程建筑从设计、选址到施工的整个服务过程。具体包括:选址服务,涉及建筑物的选址;国内工程建筑项目,如桥梁,港口、公路等的地址选择等;建筑物的安装及装配工程;工程项目施工建筑;固定建筑物的维修服务;其他服务。(4)销售服务指产品销售过程中的服务交换。主要包括:商业销售,主要指批发业务;零售服务;与销售有关的代理费用及佣金等;特许经营服务;其他销售服务。,44,(5)教育服务指各国间在高等教育、中等教育、初等教育、学前教育、继续教育、特殊教育和其他教育中的服务交往。如互派留学生、访问学者等。(6)环境服务指污水处理服

20、务;废物处理服务;卫生及相似服务等。,45,(7)金融服务主要指银行和保险业及相关的金融服务活动。包括:银行及相关的服务;银行存款服务;与金融市场运行管理有关的服务;贷款服务;其他贷款服务;与债券市场有关的服务,主要涉及经纪业、股票发行和注册管理、有价证券管理等;附属于金融中介的其他服务,包括贷款经纪、金融咨询、外汇兑换服务等。保险服务;货物运输保险,其中含海运、航空运输及陆路运输中的货物运输保险等;非货物运输保险。具体包括人寿保险、养老金或年金保险、伤残及医疗费用保险、财产保险服务、债务保险服务;附属于保险的服务。例如保险经纪业、保险类别咨询、保险统计和数据服务;再保险服务。,46,(8)健

21、康及社会服务主要指医疗服务、其他与人类健康相关服务;社会服务等。(9)旅游及相关服务指旅馆、饭店提供的住宿、餐饮服务、膳食服务及相关的服务;旅行社及导游服务。(10)文化、娱乐及体育服务指不包括广播、电影、电视在内的一切文化、娱乐、新闻、图书馆、体育服务,如文化交流、文艺演出等。,47,(11)交通运输服务主要包括:货物运输服务,如航空运输、海洋运输、铁路运输、管道运输、内河和沿海运输、公路运输服务,也包括航天发射以及运输服务,如卫星发射等;客运服务;船舶服务(包括船员雇用);附属于交通运输的服务。主要指报关行、货物装卸、仓储、港口服务、起航前查验服务等。(12)其他服务,48,7、IMF的分

22、类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按照国际收支统计将服务贸易分为:(1)民间服务(或称商业性服务)系指1977年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编制的国际收支手册中的货运;其他运输、客运、港口服务等;旅游;其他民间服务和收益。(2)投资收益指国与国之间因资本的借贷或投资等所产生的利息、股息、利润的汇出或汇回所产生的收入与支出。,49,(3)其他政府服务和收益指不列入上述各项的涉及政府的服务和收益。(4)不偿还的转移指因属单方面的(或片面的)、无对等的收支,即意味着资金在国际间移动后,并不产生归还或偿还的问题。因而,又称单方面转移。,50,五、国际技术贸易1、国际技术贸易的概念有偿的国际技术转让,即不同国家/地区的企业、经济组

23、织或个人之间,按一般商业条件,将其技术的使用权授让、出售的行为。2、国际技术贸易的特点(1)标的是无形商品。(2)标的的使用权与所有权相分离。(3)标的的作价更为复杂。(4)双方当事人的关系更为复杂。,51,3、国际技术贸易的内容标的(1)商标使用权(2)专利使用权(3)专有技术使用权专有技术是指有关使用和运用工业技术的制造方法和知识。联合国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联合国际局为实施某种未达到工业生产穆德所必需的具有秘密性质的技术知识、经验或其积累国际商会为实际应用一项技术而取得的,并能使一个企业在工业、商业、管理和财务等方面运用于经营的知识和经验保护工业产权国际协会,52,一般而言,专有技术指未公开的

24、,得到工业产权法保护的制造某种产品或应用某项工艺以及产品设计、工艺流程、配方、质量控制和管理等方面的技术知识。,53,(4)著作权(版权)著作权包括人身权(精神权利)和财产权(经济权利),即:1)发表权 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以及何时、何地、以何种方式公之于众的权利。2)署名权 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3)修改权 即自己修改或者授权或禁止他人修改的权利。4)保护作品完整权 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5)获得报酬的权利。,54,著作权的主体 著作权人是著作权法保护的主体:即享有著作权权利和承担著作权义务的人;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9条规定:“著作权人包括:一、作者;二、其他

25、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1)作者: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直接创作作品的自然人是著作权的原始主体。所谓直接创作的作品:指作者通过自己的独立构思,运用自己的技巧和方法,直接(包括书面的、口头的和立体的形式表现)反应自己的思想与感情、个性与特点的作品。帮助作者修改稿件、编辑、校对、审稿等不能成为作者,因为他们是在作者创作基础上进行修改的。,55,被视为作者法人和非法人单位也是著作权原始主体:比如:北京师范大学生物系;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和非法人单位;如果没有相反的证明,就是作者。(但不能说没有署名的人就不是作者)2)其他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和非法人单位;通过继承、遗赠、

26、转让、委托关系可以成为著作权的主体。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3条(六)规定著作权中的财产权作为遗产可以继承。第16条还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著作权法第19条规定:“公民在死亡后,其作品的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在本法规定的保护期内,依照继承法的规定转移。”3)未被视为作者的法人和非法人单位(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15条、第16条),56,4)国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国家作为著作权主体也有几种情况:作者身前将作品原件及著作权中的财产权无偿转让给国家,或者将已发表的作品的著作权中的财产权无偿转让给国家;作者通过遗嘱方式将其全部或部分作品著作权中的财产

27、权在他死后赠送给国家;作者死亡后,其作品著作权中的财产权无人继承又无人受赠,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由国家享有;著作权属法人或非法人单位,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变更、终止后,没有承受其权利与义务的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著作权由国家享有。,57,5)外国人: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2条和第13条:分为三种情况:外国人的作品第一次在中国境内发表;外国人的作品首次在国外发表,三十天内在中国境内发表被视为首次在中国境内发表;双边协议,如两个国际公约;与中国公民合作创作作品的外国作者,但如果中国公民放弃权利或转让权利,而该外国人所在国与中国没有双边协议或不是两个公约的成员国,他也不能成为著作权的主体。著作权人与作者的区

28、别:著作权人不一定是作者,但作者可能是著作权人。,58,著作权的客体 著作权的客体指的是作品。1)什么是作品: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二条:作品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形式复制的智力创作成果。2)作品的法律特征或者必备的条件:独创性:作品必须是作者创造性的独立完成的成果;例:自己创作,不是抄袭或剽窃;判断一部作品的独创性是不容易的,独创性标准也是很低的;相似不能说是抄袭或剽窃,翻译同一小说,或根据同一题材写出的小说或其他作品很可能有相似的地方。可复制性:也就是能够以一定的物质形式表现或固定下来,供他人利用;有载体:纸、录音、录象等;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52条规定:“本法所称的复

29、制,指印刷、复印、临摹、拓印、录音、录象、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成一份或多份的行为。”,59,3)作品的分类:受保护的作品 文字作品:指以文字、数字或书写符号创作的作品。符号不仅仅指文字,还指速记、电讯、数字、点字等。有些作品虽然表现为文字符号,但实际上并非文字的组合,而是文字的艺术内涵,如:书法并非文字作品,而是美术作品。是不是文字作品首先要考虑它的独创性,会议通知、启事、请柬、电话簿,都不受保护。但如果设计有独到之处,有了独创性而受到保护。口述作品:以口头语言即席创作作品:演说、讲课、辩论等;如前所述(条例2.2)英美法等国家不承认口头作品,因没有表现的载体。例:陶令不知何处去,桃花园里

30、可耕田。,60,音乐作品;指以符号、数字或其他记号创作以旋律表现其内容的作品:乐谱、交响乐、进行曲、歌曲等。例:洪湖。戏剧:指话剧、歌剧、戏曲供舞台演出的作品;曲艺作品;指以连续动作、姿态、表情表现的作品;戏剧、曲艺作品有时也当作文字作品,如:剧本。舞蹈作品:指将赋予美感的一连串的动作、姿势编在一起供一人或多人跳舞的作品;一指舞谱,二指已录制舞蹈音像制品。,61,美术作品:指以线条、颜色创作富有美感形象的作品。1)纯美术作品(绘画、书法);2)实用工艺美术:如:戏剧服装、家具以及带有图案的制品等。美术作品同样有一个独创性的文体:摄影作品:指借助器械,在感光材料上记录客观物体形象的艺术作品:如人

31、物照片、风景照片、艺术摄影。艺术摄影的版权问题。电影、电视、录象作品。,62,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及其说明:工程或产品的外观设计或模型属美术作品,或工业外观设计,不列此类。地图作品:示意图 计算机软件 民间文学、艺术作品,63,著作权转让 著作权转让是指著作权人将著作权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权有偿或无偿地移交给他人所有的法律行为。这种转让通常可以通过买卖、互易、赠与或遗赠等方式完成。移交著作权的著作权人称为转让人,接受著作权的他人称为受让人。与许可他人使用作品不同,转让著作权的法律后果是转让人丧失所转让的权利;受让人取得所转让的权利,从而成为新的著作权人。转让著作权俗称“卖断”或“卖绝”著作权。在

32、允许转让著作权的国家,也只有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可以转让,著作权中的人身权是不能转让的。在有些国家,著作权转让必须通过书面合同或其他法律形式,并由著作权人或他的代理人签字,才算有效。在有些国家,著作权转让必须履行登记手续,才能对抗第三人。,64,著作权转让必然是权能完整的财产权的转让,也就是说,无论转让出版权,还是转让改编权或其他任何一种财产权,都必须将使用、收益、处分的权能一并转让。如果受让人只能使用作品,而不能自由许可他人使用作品,或不能自由转让他的权利,这种权能不完整的转让实际上不是严格意义上的著作权转让,而是作品许可使用。,65,著作权中的各种财产权可以分别进行转让。例如,将出版权转让给出

33、版社,将表演权转让给表演团体,将录制权转让给音像公司,将播放权转让给广播电台,等等。即使是单独一种财产权,也可以根据不同的使用方式分别转让给不同的人。例如,转让人将翻译权中的法文版翻译权转让给甲出版社,将英文版翻译权转让给乙出版社,将德文版翻译权转让给丙出版社,等等。,66,著作权转让也可以是分地域的。例如,同是英文版翻译权,转让人将美国和加拿大地区的英文版翻译权转让给美国一家出版社,将亚洲地区的英文版翻译权转让给印度一家出版社,将欧洲地区的英文版翻译权转让给英国一家出版社,等等。从不同国家的情况来看,著作权转让可以是永久的,即整个著作权保护期的;也可以是有期限的,即著作权保护期内若干年的。有期限转让与专有许可使用是有区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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