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乌齐县水利局行政征收服务指南.docx

上传人:李司机 文档编号:6484835 上传时间:2023-11-04 格式:DOCX 页数:2 大小:17.75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类乌齐县水利局行政征收服务指南.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页
类乌齐县水利局行政征收服务指南.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页
亲,该文档总共2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类乌齐县水利局行政征收服务指南.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类乌齐县水利局行政征收服务指南.docx(2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类乌齐县水利局行政征收服务指南职权编码LWQXSLJZS-I职权类别行政征收职权名称水资源费征收子项名称无行使主体类乌齐县水利局局承办机构及电话类乌齐县水利局局设定依据【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四十八条,【地方性法规】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2013年5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修订)第二十六条,【自治区政府规章】西藏自治区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85号)第二条。征收对象单位和个人征收条件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利用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除本办法另有规定外,都应当依照条例和本办法规定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并交纳水资源费。征

2、收标准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征收管理水资源费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基本流程公告T申报T审核T核准决定一送达-征缴一出具结缴凭证一办结工作时间和地址夏季上午:9:00-12:00下午:3:30-6:30冬季上午:9:30-13:00下午:3:30-6:30地址:类乌齐县南路11号水利局监督投诉机构及电话类乌齐县水利局;注意事项审查企业申请缓缴的理由、期限等;开展年度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取水企业及时稽查,加强对取水权人履行缴费义务的日常监管。备注无类乌齐县水利局行政征收服务指南职权编码LWQXSLJZS-2职权类别行政征收职权名称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子项名称无行使主体类乌齐县水利局局承办机构

3、及电话类乌齐县水利局局设定依据【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地方性法规】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2003年7月25日西藏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修订)第三十六条。征收对象单位和个人征收条件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以及水土保持规划确定的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其他区域开办生产建设项目或者从事其他生产建设活动,损坏水土保持设施、地貌植被,不能恢复原有水土保持功能的。征收标准水土保持补偿费,专项用于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Q基本流程公告一申报一审核T核准决定一送达一征缴一出具结缴凭证一办结工作时间和地址夏季上午:9:00-12:00下午:3:30-6:30冬季上午:9:30-13:00下午:3:30-6:30地址:类乌齐县南路11号水利局监督投诉机构及电话类乌齐县水利局;注意事项审查企业申请缓缴的理由、期限等;开展年度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取水企业及时稽查,加强对取水权人履行缴费义务的日常监管。备注无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在线阅读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