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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目的识别和评价公司能够控制的及可以期望对其施加影响的危险源、环境因素,确定并更新重大危险源和重要环境因素,以便于对其进行管理。2适用范围公司体系范围内各项目实施以及公司纳入计划的、新的开发、新的或修改的活动和服务中危险源及环境因素的识别、评价、更新与管理。3职责3.1 管理者代表负责批准公司级重大危险源和重要环境因素清单。3.2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危险源和环境因素的识别、评价及重大危险源、重要环境因素的管理。总经办负责组织公司办公现场的危险源和环境因素的识另卜评价及重大危险源、重要环境因素的管理3.3总经办负责组织对公司业务范围内危险源、环境因素的系统识别、综合评价及重大危险源、重要环境因素的
2、确定,并负责记录的归档、贮存、保管和处理工作。4工作程序4.1 识别与评价的时机:4.1.1 以公司的各职能部门及服务项目为对象,每年年初在制定目标、指标前进行;4.1.2 在公司的环境管理体系建立之初进行初始环境评审时;4.1.3 在相关法律、法规变更或追加、涉及到新技术开发和应用,以及相关方要求等情况下,可适时对服务所产生的风险进行评价;4.1.4 在每新增项目实施前进行。4.2 识别与评价的范围及对象4.7.1识别必须覆盖本公司所有作业范围、所有员工及其作业的全过程,a)O4.2.2识别涉及人员应包括本公司员工及进入作业现场的外来人员并充分考虑正常、异常、紧急的状态以及过去、现在、将来三
3、种时态。4.3识别采用询问、交流、现场观察、查阅有关记录、获取有关信息、工作任务分析和安全检查表等形式进行识别。4.3.1环境因素识别应考虑:大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噪声、振动、固体废物、资源消耗、有毒有害化学品使用、臭氧层破坏、电磁辐射、光热辐射、恶臭及其他因子;4.3.2危险源应考虑:物理性、化学性、生物性、心理生理性、行为性及其他危险因素;4.3.2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危险源、环境因素的识别,将识别结果登录于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表和环境因素调查评价清单,并经部门负责人审批确认;总经办负责公司系统性危险源、环境因素的识别,形成公司系统性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表和环境因素调查评价清单,报管理者
4、代表审批确认。4.4评价4.4.1环境因素按环境因素影响评分基准(见附件1)进行评价,危险源风险等级按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方法(见附件2)进行,评价时应充分考虑法律、法规的要求。4.4.2重要环境因素和重大危险源的判定原则4. 4.7.1按照环境因素影响评分基准进行综合评价,其中综合评分为A级的直接列入重要环境因素及影响一览表,B级经讨论后决定是否列入,C级暂不列入;5. 4.2.2以下情况为重大危险源,列入重大危险源清单:I、严重不符合职业安全健康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II、相关方有严重合理抱怨或要求的;IIL曾经发生过事故,仍无合理控制措施;IV、直接观察到可能导致危险的安全事故隐患,且无适当
5、控制措施。V、D二LXEXC2160分的属重大危险源。4.5重大危险源和重要环境因素的管理4.5.1重要环境因素的管理4.5.1.1部门重要环境因素及影响一览表由部门负责人审批,并报总经办备案;公司系统性重要环境因素及影响一览表由管理者代表审批。4.5.1.2对登录在重要环境因素及影响一览表中的重要环境因素的管理应尽量体现在环境目标和指标以及环境管理方案中,或通过制订环境管理程序的方式来加以控制,对因经济状况、技术条件等原因暂时无法实施的、要制定具体的实施计划。4.5.2重大危险源的管理4.5.7.1部门重大危险源清单由部门负责人审批,并报总经办备案;公司系统性重大危险源清单由管理者代表审批。
6、4.5.2.2对于已识别的危险源,依据其风险影响的性质和实际情况,由责任部门对这些风险影响进行控制的策划,以消除或降低风险和影响。4.5.2.3对于重大危险源清单中的风险项目,要制定具体的控制措施,如目标指标、管理管理方案、作业程序、应急预案、培训、检查等。4.6危险源、环境因素的更新在法律、法规变更或追加,涉及到新技术开发和应用,新服务项目实施以及相关方要求等情况下,要及时进行危险源和环境因素识别评价,更新危险源和环境因素。4 .7记录的保管识别评价过程中的相关记录,由相关部门和总经办各保存一份。5 相关文件5.1 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运行控制程序6 相关记录6.1 环境因素调查评价清单6. 2重要环境因素及其影响一览表6.3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表6. 4重大危险源清单7附件7.1 环境因素影响评分基准7. 2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