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装用品厂有限公司新建纸箱生产项目环评可研资料环境影响.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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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太仓市恒力包装用品厂有限公司新建纸箱生产项目项目代码2309-320554-89-01-247161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地理坐标(东经121度09分0.212秒,北纬31度31分58.891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纸和纸板容器制造C2231建设项目行业类别十九、造纸和纸制品业2238纸制品制造223是否开工建设否用地面积租赁厂房1339.43m2建设性质摘建口改建T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团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苏州太仓沙溪镇人民政府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沙政

2、发备(2023)169号总投资(万元)500环保投资(万元)25环保投资占比(%)5施工工期9个月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规划名称:太仓市沙溪镇总体规划(2010-2030)(2018年修改版);审批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审查文号:省政府关于太仓市沙溪镇总体规划的批复(苏政复201235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名称:太仓市沙溪镇岳王科技创新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召集审查机关:苏州市太仓生态环境局;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关于对太仓市沙溪镇岳王科技创新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苏环评审查202030050号)。与太仓市沙溪镇总体规划(2010-2030)(201

3、8修改版)及审批文件(苏政复201235号)相符性分析太仓市沙溪镇总体规划(2010-2030)(2018修改版)于2019年获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实施(苏政复201235号),具体规划内容如下:(1)规划期限:近期2009-2015;中期201&2020;远期2021-2030;远景:展望至本世纪中叶。(2)规划范围:规划区为沙溪镇域,总面积132.4平方公里。(3)城镇性质: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太仓市西北部中心;集文化旅游、工业发展功能于一体的现代化城镇。(4)发展方向:中心向南拓展,大力发展第三产业,生活居住用地相应跟进,围绕镇中心紧凑发展;产业用地向东拓展,主动对接太仓港。同时根据现有情况

4、,工业用地应相对集中到东北方向比较集中的地区,有利于集约利用和规模发展,同时便于利用沿江高速的道口交通条件。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5)空间结构:沙溪镇区规划形成“双区双核”的空间布局结构。卜双区”:指城镇生活综合片区和产业发展片区。生活居住用地在现有基础上向南拓展,形成完整的镇区综合片区。产业用地在现有工业集中区周边扩展,形成镇区东北部的产业发展片区。“双核”:指生活综合片区内形成以古镇区为核心的城镇中心和南部新拓展的镇中心为核心的中心结构。强调了保留古镇并发展为特色中心,新建的镇区则发展现代化的镇中心。双核形成南北呼应格局,分别见证沙溪的历史与未来。(6)工业用地规划:镇区规划工

5、业用地501.2公顷,占建设用地比重30.0%。工业用地布局集中在现有工业较为集中的锡太公路以北、沿江高速以东地区,形成一定规模的企业集中区。锡太公路以北、沿江高速以西、镇区以北也规划少量工业用地,安排需要和镇区便利联系的企业。(7)产业发展规划:以工业园为发展载体,引导工业项目向园区集中,避免与古镇保护造成影响。整合锡太公路北侧生物医药产业园和沙溪工业开发区资源优势,推进两个工业园联合发展,以先进制造业为主,形成规模优势,重点建设岳王台资科技创新产业园。依托现有产业基础,积极对传统优势产业升级,以新材料、生物医药、精密机械、电子信息产业为新的发展方向,积极培育新兴产业。打造沙溪传统产业与新兴

6、产业集聚区。相符性分析:项目位于苏州市太仓市沙溪镇岳王岳杨路11号,属于科技创新产业园,根据本项目租赁房产权证,项目用地类型为工业用地,与太仓市沙溪镇总体规划(2010-2030)(2018修改版)的空间布局结构规划相符。本项目位于岳王科技创新产业园内,产业园规划产业为:电子信息、精密机械、汽车配件(主要为汽车零部件生产、组装)、食品及饲料添加剂、医疗器械、现代物流和轻工等产业;机械制造不涉及电镀、印刷电路板制造、不涉及重金属污染项目,轻工不涉及制浆造纸、印染、制革、化纤(化学合成法)、酿造等。本项目属于纸和纸板容器制造业,不涉及制浆造纸、印染、制革、化纤(化学合成法)、酿造等,符合产业定位的

7、要求。具体规划图详见附图5太仓沙溪岳王规划图。与太仓市沙溪镇岳王科技创新产业园规划相符性分析2018年经太仓市人民政府同意对岳王科技创新产业园的范围进行了调整,调整后区域范围东至岳南新村、南至沪宜高速、西至岳杨路、北至新港公路,约1.51平方公里。岳王科技创新产业园基础设施与建设:园区内自来水由太仓二水厂、三水厂联合供应,二水厂日供水能力30万m2,三水厂日供水能力40万底。园区内道路下均敷设有雨水管网,收集道路和地块雨水,就近排入附近河道。园区内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就近排入河道,污水经区内管网收集后送入岳王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后污水排入千步泾。园区内实施集中供热,由太仓港协鑫发电有限公司提供

8、,目前区内已完全淘汰燃煤锅炉。园区内目前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由企业自行回收利用或者外售综合利用。区内企业危废均自行委托有资质的处理单位进行处理,入区企业危险废物管理依托太仓。市生态环境局统一监督管理,建立了危险废物处置台账。工业园区产业定位为:电子信息、精密机械、汽车配件(主要为汽车零部件生产、组装)、食品及饲料添加剂、医疗器械、现代物流和轻工等产业;机械制造不涉及电镀、印刷电路板制造、不涉及重金属污染项目,轻工不涉及纸浆造纸、印染、制革、化纤(化学合成法)、酿造等。本项目位于太仓市沙溪镇岳王岳杨路11号,所在地隶属于太仓市沙溪镇岳王科技创新产业园,项目所在地属于工业用地(项目所在厂区土地证用途为

9、工业用地),符合区域用地要求。本项目主要从事纸和纸板容器的生产制造,符合工业园区产业定位。因此,项目的建设与相关规划是相符的。与太仓市沙溪镇岳王科技创新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苏环评审查202030050号)相符性分析:见下表。表.与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对照表审查意见本项目落实情况相符性分析太仓市沙溪镇岳王科技创新产业园总规划面积约1.51平方公里,规划范围为东至岳南新村、南至沪宜高速、西至岳杨路、北至新港公路,规划期限为2018至2030年。本项目位于太仓市沙溪镇岳王岳杨路11号,在太仓市沙溪镇岳王科技创新产业园规划范围内0相符太仓市沙溪镇岳王科技创新产业园产业定位为电子信息、精密机

10、械、汽车配件(主要为汽车零部件生产、组装)、食品及饲料添加剂、医疗器械、现代物流和轻工等产业;机械制造不涉及电镀、印刷电路板制造不涉及重金属污染项目,轻工不涉及制浆造纸、印染、制革、化纤(化学合成法)、酿造等。本项目属于纸和纸板容器制造,不涉及电镀、印刷电路板制造、制浆造纸、印染、制革、化纤(化学合成法)、酿造等工序。相符实施清单管理,入区项目严格执行环境准入条件。项目环评落实国家产业政策、规划产业定位、“三线一单”以及法律法规要求,按照报告书提出的入区项目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优先引进生产工艺和设备先进、技术含量高、清洁生产水平高、污染物排放低、资源利用率高的工业项目。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

11、划产业定位、“三线一单”以及法律法规要求,不在太仓市沙溪镇岳王科技创新产业园的负面清单内。相符扎实推进节能减排工作。应采取工艺改造、节水管理等措施控制和减少现有企业的资源消耗水平及污染物排放强度。根据国家和江苏省有关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相关要求,明确园区环境质量改善阶段目标,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主要污染物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等特征污染物的排放总量,确保实现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对园区现有主要VoCS及异味废气排放企业开展综合治理工作,加强日常监测、监督管理及预防控制。本项目不涉及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接管进入岳王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项目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采用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

12、经25米高排气筒排放。相符相符相符相符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使区内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纳入区域总量指标内,污染物排放应满足区域总量控制及污染物削减计划要求,切实维护区域环境质量和生态功能。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纳入区域总量指标,执行区域内减量替代,落实区域环境质量和生态功能。完善园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园区污水纳管工作,确保园内所有废水经预处理达接管标准后接入太仓市岳王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远期待太仓主城陆渡污水处理厂建成后,现状岳王污水处理厂改造为污水提升泵站。入园企业不得自行设置污水外排口。区域内由太仓港协鑫发电有限公司集中供热,禁止自建燃煤或燃油小锅炉;

13、园区不设固体废物处置场所。本项目不涉及生产废水。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不外排。生活污水接入岳王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本项目无燃煤、燃油小锅炉。鼓励产业园内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促进循环经济与可持续发展。开展园区生态环境管理,更好地落实园区边界绿化隔离带要求。本项目的生产工艺较成熟,生产设备先进,符合清洁生产的原则要求。入园建设项目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三同时”制度、排污许可制度,做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前审批与事中事后监督管理的有效衔接,规范项目管理。本项目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三同时”制度、排污许可制度。相符应按照报告书要求,建立产业园首期启动区环境风险管理体系。注重园区环境风险源

14、管理,严格控制新增环境风险源。建立园区环境风险监测与监控体系,完善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形成应急联动机制。建设单位注重环境风险管控,投产后严格落实环境风险措施。相符其他符合性分析见下表1)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为新建纸和纸板容器生产制造项目,于2023年9月14日取得苏州太仓沙溪镇人民政府出具的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备案号:沙政发备2023169号,项目备案名称:太仓市恒力包装用品厂有限公司新建纸箱生产项目,项目代码:2309-320554-89-01-24716k其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不属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19第29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1年修订)中限制类、鼓励类、淘

15、汰类项目;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发改体改规2022397号)中禁止、限制类投资;不属于江苏省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苏办发201832号附件3)限制、淘汰和禁止项目;亦不属于苏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007年本)鼓励类、限制类、禁止类和淘汰类项目。同时.,本项目不属于苏州市当前限制和禁止供地项目目录中淘汰和限制类项目,不属于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也不属于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和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淘汰和限制的产业。本项目不属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

16、2年)中12项禁止项目,不属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江苏省实施细则(试行)(苏长江办发202255号)中20项禁止项目。因此,本项目为允许类项目。综上,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2)厂址选择与用地规划相符性分析建设项目位于江苏省太仓市沙溪镇岳王岳杨路11号,根据不动产权证书,本项目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本项目位于太仓市沙溪镇岳王科技创新产业园,根据太仓市沙溪镇岳王科技创新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苏环评审查202030050号),太仓市沙溪镇岳王科技创新产业园规划范围:东至岳南新村、南至沪宜高速、西至岳杨路、北至新港公路,约1.51平方公里。规划期限为2018至2030年。产业定

17、位为电子信息、精密机械、汽车配件(主要为汽车零部件生产、组装)、食品及饲料添加剂、医疗器械、现代物流和轻工等产业;机械制造不涉及电镀、印刷电路板制造不涉及重金属污染项目,轻工不涉及制浆造纸、印染、制革、化纤(化学合成法)、酿造等。本次新建项目为纸和纸板容器的生产制造,不涉及电镀、印刷电路板制造、制浆造纸、印染、制革、化纤(化学合成法)、酿造等,与太仓市沙溪镇岳王科技创新产业园用地规划相符。3)与太湖流域管理要求相符性分析根据太湖流域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04号),太湖流域,包括江苏省、浙江省、上海市(以下称两省一市)长江以南,钱塘江以北,天目山、茅山流域分水岭以东的区域。第二十八条规定:排污单

18、位排放水污染物,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并应当按照规定设置便于检查、采样的规范化排污口,悬挂标志牌;不得私设暗管或者采取其他规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禁止在太湖流域设置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水环境综合治理要求的造纸、制革、酒精、淀粉、冶金、酿造、印染、电镀等排放水污染物的生产项目,现有的生产项目不能实现达标排放的,应当依法关闭。第二十九条规定:新孟河、望虞河以外的其他主要入太湖河道,自河口1万米上溯至5万米河道岸线内及其岸线两侧各IOoO米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一)新建、扩建化工、医药生产项目;(二)新建、扩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污口以外的排污口;(三)扩大水产养殖规模。第三十条规定

19、:太湖岸线内和岸线周边5(X)0米范围内,淀山湖岸线内和岸线周边2000米范围内,太浦河、新孟河、望虞河岸线内和岸线两侧各1000米范围内,其他主要入太湖河道自河口上溯至1万米河道岸线内及其岸线两侧各IooO米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一)设置剧毒物质、危险化学品的贮存、输送设施和废物回收场、垃圾场;(二)设置水上餐饮经营设施;(三)新建、扩建高尔夫球场;(四)新建、扩建畜禽养殖场;(五)新建、扩建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六)本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的行为。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2021修正)中规定,太湖流域实行分级保护,划分为三级保护区:太湖湖体、沿湖岸五公里区域、入湖河道上溯十公里以及

20、沿岸两侧各一公里范围为一级保护区;主要入湖河道上溯十公里至五十公里以及沿岸两侧各一公里范围为二级保护区;其他地区为三级保护区。太湖流域一、二、三级保护区的具体范围,由省人民政府划定并公布。太湖流域一、二、三级保护区禁止下列行为:(一)新建、改建、扩建化学制浆造纸、制革、酿造、染料、印染、电镀以及其他排放含磷、氮等污染物的企业和项目,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等环境基础设施项目和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除外;U)销售、使用含磷洗涤用品;)向水体排放或者倾倒油类、酸液、碱液、剧毒废渣废液、含放射性废渣废液、含病原体污水、工业废渣以及其他废弃物;(四)在水体清洗装贮过油类或者有毒有害污染物的车辆、船舶和容器等;(

21、五)使用农药等有毒物毒杀水生生物;(六)向水体直接排放人畜粪便、倾倒垃圾;(七)围湖造地;(八)违法开山采石,或者进行破坏林木、植被、水生生物的活动;(九)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位于江苏省苏州市太仓市沙溪镇岳王岳杨路11号,属于太湖流域三级保护区内。项目属于纸和纸板容器的生产制造,不属于化学制浆造纸、制革、酿造、染料、印染、电镀以及其他排放含磷、氮等污染物的企业和项目。本项目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置,固废“零排放”。因此,本项目的建设与太湖流域管理条例、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2021修正)的相关规定是相符的。4)“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1)生态保护红线相符性对照省政府关于印

22、发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18)74号),距离本项目所在地最近的国家级生态红线区域为太仓金仓湖省级湿地公园,位于项目西侧约4.Ikm处。本项目不在国家级生态红线范围内,符合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18)74号)的相关要求。(2)生态空间管控相符性对照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1号)以及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太仓市2021年度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优化调整方案的复函(苏自然资函(2021)1587号),太仓市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包括:七浦塘(太仓市)清水通道维护区、老七浦塘(太仓市)清水通道维护区、杨林塘(

23、太仓市)清水通道维护区、西庐湿地公园、长江太仓浏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长江太仓浪港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浏河(太仓市)清水通道维护区、太仓金仓湖省级湿地公园、长江(太仓市)重要湿地等9处。本项目位于江苏省苏州市太仓市沙溪镇岳王岳杨路11号,距离最近的杨林塘(太仓市)清水通道维护区约1.2公里,不在太仓市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内。(3)环境质量底线相符性根据苏州市太仓生态环境局公开发布的2022年度太仓市环境状况公报中的结论,2022年太仓市环境空气质量有效监测天数为365天,优良天数为303天,优良率为83.0%,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为24gm3o项目所在区域Ch超标,因此判定为环境空气质量不达

24、标区。根据苏州市空气质量改善达标规划(20192024年),苏州市以到2024年环境空气质量实现全面达标为远期目标,通过调整能源结构,控制煤炭消费总量;调整产业结构,减少污染物排放;推进工业领域全行业、全要素达标排放;加强交通行业大气污染防治;严格控制扬尘污染;加强服务业和生活污染防治;推进农业污染防治;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措施,提升大气污染防控能力,届时太仓市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可以得到持续改善。根据2022年太仓市环境质量状况公报,2022年太仓三水厂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到了相应标准,达标率100%。2022年我市国省考断面水质优In比例为100%,水质达标率100%。根据2022年太仓市环境质量

25、状况公报,2022太仓市共有区域环境噪声点位112个,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540分贝,等级划分为二级“较好”。道路交通噪声点位共41个,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63.4分贝,评价等级为一级“好”。功能区噪声点位共8个,1-4类功能区昼、夜间等效声级均达到相应标准。相符性分析:本次新建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印刷、贴合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过“两级活性炭”吸附后经25米高排气筒排放,固废能得到合理处置,不会突破项目所在地的环境质量底线。(4)资源利用上线相符性本次新建项目利用现有厂房(租赁太仓申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现有厂房南侧)进行建设,不占用新的土地资源。年耗水约450吨(市政供水管道),年耗电

26、约10万千瓦时(市政电网),本项目不会突破当地资源利用上限。(5)准入负面清单相符性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正)中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项目;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发改体改规2022397号)禁止准入类、许可准入类及与市场准入相关的禁止性规定,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不属于江苏省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苏办发201832号附件3)限制、淘汰和禁止项目;亦不属于苏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007年本)鼓励类、限制类、禁止类和淘汰类项目。同时,本项目不属于苏州市当前限制和禁止供地项目目录中淘汰和限制类项目,不属于禁止用地项目目

27、录(2012年本)、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也不属于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和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淘汰和限制的产业。本项目不属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中12项禁止项目,不属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江苏省实施细则(试行)(苏长江办发202255号)中20项禁止项目。因此,本项目符合相关产业政策。本项目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要求中禁止准入类和限制准入类项目。太仓市沙溪镇岳王科技创新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未公布准入清单,本次环评对照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进行说明,具体见下表。表1.12总体准入清单表产业类别负面

28、清单内容本项目相符性分析限制及禁止类产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19年版)、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2015年本)、苏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007年本)等产业指导目录限制及禁止类。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正)、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19年版)、苏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007年本)等产业指导目录限制及禁止类项目,相符不符合环保要求限制/禁止引入的项目1、高水耗、高物耗、高能耗的项目;2、水质经预处理不能满足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的项目;3、工艺废气中难处理的、恶臭、有毒有害物质无法达标排

29、放的项目;4、采用落后装卸工艺和装卸设备、无可靠的物料泄漏自动监控装置的液体化学品仓储项目;5、不能实行集中供热、需自建燃煤锅炉的项目;6、使用“三致”物质或使用剧毒物质为主要生产原料且无可靠有效的污染控制措施的项目;7、新增重点污染物排放量且无总量指标来源等不符合总量控制要求的项目;8、清洁生产水平不能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的项目。本项目1、生产工艺及设备先进,非高能耗项目;2、水质经预处理满足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3、工艺废气达标排放;4、不涉及落后装卸工艺和设备、不涉及化学品仓储;5、不涉及燃煤锅炉的项目;6、不涉及“三致”物质和剧毒物质;7、本项目申请总量,总量在太仓市范围内平衡;8、清洁生产

30、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相符空间管制要求限制/禁止引入的项目1、对生态红线保护区域产生明显不良环境和生态影响的项目;2、绿化防护不能满足环境和生态保护要求的项目;3、不能满足环评测算出的环境防护距离,或环评事故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难以落实到位的项目;4、片区五靠近区外居住区周边50m不得引入含喷涂和表面处理等易产生大气特征污染物的项目。本项目1、不属于对生态红线保护区域产生明显不良环境和生态影响的项目;2、绿化防护满足环境和生态保护要求的项目;3、满足环评测算出的环境防护距离;4、项目50m范围内不含居民。相符其他1、禁止新建、改建、扩建化学制浆造纸、制革、酿造、染料、电镀以及其他排放含磷、氮等污

31、染的企业和项目(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等环境基础设施项目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现有企业在不增加产能的前提下实施提升环保标准的技术改造项目除外)。2、禁止新建、改建、扩建排放重点重金属(铅、汞、镉、铭、类金属珅水污染物的项目,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等环境基础设施项目、提升安全环保方面的改造工程除外。3、原料未使用低VoC量的涂料、粘胶剂、清洗剂、油墨的交通工具、人造板等项目。本项目1、不属于化学制浆造纸、制革、酿造、染料、电镀以及其他排放含磷、氮等污染的项目。2、不属于排放重点重金属(铅、汞、镉、铝、类金属碎)水污染物的项目。3、项目使用低VoCS含量的水性油墨及水性胶粘剂。相符本项目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

32、单指南江苏省实施细则(试行)(苏长江办发202255号)相符性分析如表1.1-3所示。表1.13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相符性分析要求拟建项目情况本项目相符性分析1、禁止建设不符合全国和省级港口布局规划以及港口总体规划的码头项目,禁止建设不符合长江干线过江通道布局规划的过长江通道项目。不涉及相符2、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旅游和生产经营项目。禁止在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项目。不涉及相符3、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以及网箱养殖

33、、畜禽养殖、旅游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投资建设项目。不涉及相符4、禁止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围湖造田、围海造地或围填海等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挖沙、采矿,以及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投资建设项目O不涉及相符5、禁止违法利用、占用长江流域河湖岸线。禁止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和保留区内投资建设除事关公共安全及公众利益的防洪护岸、河道治理、供水、生态环境保护、航道整治、国家重要基础设施以外的项目。禁止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及湖

34、泊保护区、保留区内投资建设不利于水资源及自然生态保护的项目。不涉及相符6、禁止未经许可在长江干支流及湖泊新设、改设或扩大排污口。不涉及相符7、禁止在“一江一口两湖七河”和332个水生生物保护区开展生产性捕捞。不涉及相符8、禁止在长江干支流、重要湖泊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禁止在长江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和重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除外。不涉及相符9、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不涉及相符10、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

35、布局规划的项目。不涉及相符11、禁止新建、扩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不涉及相符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的相关管理要求。5)与苏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苏环办字(2020)313号)及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苏政发(2020)49号)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太仓市沙溪镇岳王岳杨路11号,位于沙溪镇岳王科技创新产业园,属于苏州市重点管控单元。对照苏州市重点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具体分析见表表1.1-4本项目与苏州市重点管控单元生

36、态环境准入清单相符性管控类别重点管控要求相符性分析空间布局约束(1)禁止引进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及能耗限额淘汰类的产业;禁止引进列入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禁止类的产业。(2)禁止引进不符合园区产业准入要求的产业。(3)严格执行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的分级保护要求,禁止引进不符合条例要求的项目。(4)严格执行阳澄湖水源水质保护条例相关管控要求。(5)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6)禁止引进列入上级生态环境负面清单的项目。(1)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2)本项目生产纸箱,行业类别为纸和纸板容器制

37、造C2231,符合园区产业定位;(3)本项目符合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的分级保护要求;(4)本项目不在阳澄湖水源水质保护条例保护区范围内;(5)本项目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6)本项目不属于列入上级生态环境负面清单的项目。污染物排放管控(1)园区内企业污染物排放应满足相关国家排放、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2)严格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根据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确保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1)本项目污染物的排放符合相关规范要求:(2)本项目不涉及生产废水,废气均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目标。环境风险防控涉及环境风险

38、源的企业应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规范编制事故应急预案,并与区域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实现联动,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开展事故应急演练。本项目环境风险小,拟制定相关环境管理制度和风险防范措施。资源开发效率要求禁止销售使用燃料为“山类”(严格),具体包括:1、煤炭及其制品(包括原煤、散煤、煤砰石、煤泥、煤粉、水煤浆、型煤、焦炭、兰炭等);2、石油焦、油页岩、原油、重油、渣油、煤焦油;3、非专用锅炉或未配置高效除尘设施的专用锅炉燃用的生物质成型燃料;4、国家规定的其他高污染燃料。本项目消耗能源为电和水,不涉及锅炉,不涉及煤炭和其他高污染燃料的使用。2020年6月21日,江苏省人民政

39、府发布了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2049号),该方案提出了江苏省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本项目位于重点区域(流域),属于太湖流域。本项目与太湖重点流域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的符合性见表l,l-50表1.15本项目与江苏省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符性管控类别重点管控要求相符性分析空间布局约束1、在太湖流域一、二、三级保护区,禁止新建、改建、扩建化学制浆造纸、制革、酿造、染料、印染、电镀以及其他排放含磷、氮等污染物的企业和项目,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等环境基础设施项目和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除外。2、在太湖流域一级

40、保护区,禁止新建、扩建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禁止新建、扩建畜禽养殖场,禁止新建、扩建高尔夫球场、水上游乐等开发项目以及设置水上餐饮经营设施。3、在大湖流域二级保护区,禁止新建、扩建化工、医药生产项目,禁止新建、扩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污口以外的排污口。1.本项目不涉及化学制浆造纸、制革、酿造、染料、印染、电镀以及其他排放含磷、氮空间布局等污染物的项目;2.本项目不涉及畜禽养殖场、尔夫球场、水上游乐等开发项目以及设置水上餐饮经营设施;3.本项目不涉及化工、医药生产项目,不新建、扩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污口以外的排污口。相符。污染物排放管控城镇污水处理厂、纺织工业、化学工业、造纸工业、钢铁工业、

41、电镀工业和食品工业的污水处理设施执行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排放管控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本次新建项目不涉及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接管至岳王污水处理厂,尾水执行关于高质量推进城乡生活污水治理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苏委办发(2018)77号)中的“苏州特别排放限值”,未作规定的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40-2022)中的表1一级C标准。环境风险1、运输剧毒物质、危险化学品的船舶不得进入太湖。2、禁止向太湖流域水体排放或者倾倒油类、酸液、碱液、剧毒废渣废液、含放射性废渣废液、含病原体污水、工业1、本项目不涉及剧毒物质、危险化学品的运输。2、本项目危废委托有资质

42、单位进行防控废渣以及其他废弃物。3、加强太湖流域生态环境风险应急管控,着力提高防控太湖蓝藻水华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处置,禁止外排。3、企业加强环境风险管控措施,并建立相关制度。相符。资源开发1、太湖流加强水资源配置与调度,优先满足居民生活用水,兼顾生产、生态用水以效率要求及航运等需要。2、2020年底前,太湖流域/所有省级以上开发区开展园区循环化改造。6)与江苏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指南(苏环办(2014)128号)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与江苏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指南的相符性分析详见表1.1-6o表.16本项目与江苏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指南的相符性内容序号指南要求项目

43、情况相符性总体要求1所有产生有机废气污染的企业,应优先采用环保型原辅料、生产工艺和装备。对相应生产单元或设施进行密闭,从源头控制VOCs的产生,减少废气本次新建项目使用水性油墨及胶粘剂,项目印刷机整体密闭,从源头控制VOCs的产生。符合污染物排放。2有机化工、医药化工、橡胶和塑料制品(有溶剂浸胶工艺)、溶剂型涂料表面涂装、包装印刷业的VOCs总收集、净化处理率均不低于90%,其他行业原则上不低于75%o本项目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设计收集效率为90%;收集后的有机废气经两级活性炭颗粒吸附装置吸附处理,设计处理效率为90%O符合3对于100Opp以下的低浓度VOCs废气,有回收价值时宜采用吸附技

44、术回收处理,无回收价值时优先采用吸附浓缩-高温燃烧、微生物处理、填料塔吸收等技术净化处理后达标排放。本项目有机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达标排放。符合4含高浓度挥发性有机物的母液和废水宜采用密闭管道收集,存在VoCS和恶臭污染的污水处理单元应予以封闭,废气经有效处理后达标排放。不涉及符合5采用非焚烧方式处理的重点监控企业,可安装TVoCS浓度在线连续监测装置.,并设置废气采样设施。建设单位应按要求定期开展自行监测,并开设采样平台、进出采样口等。符合6企业应安排有关机构和专门人员负责VoCS污染控制的相关工作。需定期更换吸附剂的,应该有详细的购买和更换台账相关记录至少保存3年。建设单位应安排有关机构

45、和专门人员负责VOCs污染控制的相关工作,需有活性炭购买和更换台账相关记录,至少保存3年。符合7)与江苏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方案(苏环办(2015)19号)、油墨中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含量的限值(GB38507-2020)、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GB333722020)的相符性分析根据江苏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方案(苏环办201519号):严格限制新建VoCS排放量大的医药中间体、染料中间体、农药中间体和排放恶臭气体的项目。新、改、扩建VoCS排放项目在设计和建设中应使用低毒、低臭、低挥发性的原辅料、选用先进的清洁生产和密闭化工艺,实现设备、装置、管线、采样等

46、密闭化,从源头减少VoCS泄露环节。本次新建项目为纸箱制造,属于C2231纸和纸板容器制造,不属于重点行业。根据企业提供资料,本项目使用的水性油墨的挥发性有机物含量为2%,满足油墨中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含量的限值(GB38507-2020)中的表1“水性油墨”中“柔印油墨”的要求;水性胶粘剂的挥发性有机物含量为2gL,满足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GB33372-2020)中的表2“水基型胶粘剂”中“包装”行业的要求。表117项目油墨、胶粘剂挥发性有机物对照表种类VoCS含量依据标准限值标准名称水性油墨2%(20gL)MSDS报出5%油墨中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含量的限值(GB38507-2020)水性胶粘剂2gLVOCS检测报告50gL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GB33372-2020)8)与江苏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清洁原料替代工作方案(苏大气办20212号)、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环大气202033号)相符性分析根据江苏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清洁原料替代工作方案中要求严格准入条件: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涂料、油墨、胶黏剂等项目。2021年起,全省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纺织、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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