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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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村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实施农村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关于实施农村学前教育儿童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关于深入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通知、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提质行动的通知、关于印发农村学前教育儿童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相关决策部署,坚持以人为本,促进教育公平,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逐步改善农村学生营养状况,改善学生体质,调整饮食结构,增加营养含量,提高饮食质量,发挥学校强体与育人的双重功能,促进少年儿童健康成长,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二、目标任务全面实施农村学校(不含县城学校)

2、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根据中央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营养改善计划和省市县农村学前阶段营养改善补助标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每天每生5元,每学年按200天计算,每生每学年享受营养补助100O元;农村学前教育阶段学生每天每生3元,每学年按200天计算,每生每学年享受营养补助600元。根据学生营养健康需要,全面试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营养改善计划“5+X”模式,即在政府提供每天每生5元膳食补助为主的基础上,家庭适当缴纳一点费用,提高供餐质量和标准,让学生从“吃得饱”向“吃得营养、科学、均衡”转变。三、资金来源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不含县城学校)学生由中央财政按每天每生5元膳食补助,每学年按200天计算,每生每学年享受

3、营养补助1000元的基础上,家庭适当交纳一点费用,试行“5+X”供餐模式。农村公办学前教育学校和经教育部门批准取得办学许可的农村民办普惠性学前教育学校就读的儿童按每天每生3元,每学年按200天计算,每生每学年享受营养补助600元,所需膳食补助资金由省、市、县三级财政按照4:3:3比例共同承担。四、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全县农村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领导,特成立农村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组长:XX副组长:XX成员:XX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教体局,由XX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事务。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及时向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另行发文。五、工作措施

4、(一)健全机制,强化保障1.落实经费保障。建立健全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工勤人员保障机制,及时拨付农村义务教育、学前教育学生营养膳食补助专项资金。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要根据学校营养餐与寄宿生供餐实际情况,按与就餐学生人数不低于1:100比例足额配备食堂工勤人员,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要求,将食堂工勤人员工资和社会保险全额纳入县级财政预算,按月足额发放工资和缴纳社保。2,落实供餐标准。根据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营养健康需要,学校通过召开座谈会、家长会等方式,广泛征求老师、家长和学生意见,充分考虑农村学生家庭经济承受能力,从严从低研究确定“X”试行标准和“5+X”实施方案。教育部门切实做好对

5、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补助工作,统筹用好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政策,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用餐。各镇街人民政府加强统筹,多措并举,保障人数较少学校的供餐质量。根据农村幼儿园教育阶段的儿童营养健康需要,在政府提供学前教育儿童营养改善计划膳食补助的基础上,由幼儿园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本园开餐情况提出收费标准,报当地发改、财政、教育等部门批准备案后执行,并按月向幼儿家长公布伙食费收支情况。3 .完善硬件保障设施。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升级改造,完善设施设备并定期维护,确保学校食堂和供餐的厨房远离污染源,满足正常供餐需要。用水窖和水箱作为自备水源的学校,指定专人管理,加盖加锁,定期消毒。4 .规

6、范操作程序。严格落实食材采购“四统”(统招、统购、统配、统送)要求,通过招标、询价等方式,对大宗食品实行定点采购,切实减少采购环节,降低采购成本和价格,保障食材质量。建立和完善由教育、发展改革、市场监管、农业农村、经贸和配送企业、学校、家长等各方参与的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材价格稳控机制。根据季节变换、食材品类特点和当地市场变化等因素,合理确定询价周期,适时对集中采购的食材询价和定价,实现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和透明。5 .严格人员管理。严把学校食堂、配餐人员、居民托餐点准入关口,要求所有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并随时进行健康体检,做到干净卫生。6 .构筑安全保障。进一步落实对生产、加

7、工、配送企业的监管责任,健全食材集中采购源头监管机制,保障学生食品安全、绿色、环保;督促配送企业每天对配送食材自查自检,把好学校食材采购、配送入口关,对集中配送企业开展定期查验和不定期抽检,将米粉、豆腐、蛋糕、面包等保质期短、易变质的食品和半成品生产企业(作坊)全面纳入重点监管范围。对学校供餐实行最严格的监督管理,明确专人对所有配送到学校食堂的食材逐一进行验收登记,严格把好质量关,杜绝腐烂变质、未经检验检疫、来源不明、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材进入食堂;严把食品储存关,坚决做到原料储存生熟、荤素分开,加工食品的工具和容器分开使用、定位存放、标识清晰、保持清洁。7强化教育培训。定期举办食品安全培训,对

8、学校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营养安全、法律法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等培训。开展食品安全知识进课堂等活动,动员学校师生共同参与监督管理,确保学生用餐安全。8 .强化评估考核。开展农村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评估工作,将营养改善实施情况纳入镇街、涉及部门主要领导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考核,学生的营养健康管理落实情况纳入校长绩效考核,确保膳食营养充足、均衡。(二)明确责任,齐抓共管1 县教体局。负责测算需求数量,指导学校根据菜谱清单和就餐人数,测算年度消费所需农产品的种类和数量;负责牵头做好农村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大宗食材采购配送工作,并按照财务管理规定做好资金报账审核及监管;统计各镇(街道)每月农产

9、品使用数量,按时报送校农结合数据;负责对配送企业食品质量、价格和配送服务等方面进行考核评价。2 县经贸局。负责建立购销平台,整合各配送供应商,组建配送联合体,统筹协调、指导各镇(街道)农产品的供需、配送、生产等各个环节的监管,直接连通优先采购种植养殖基地(合作社)或农户(脱贫户)农产品,建立长期稳定的产销定向关系,建立农产品流通信息平台;负责做好县级集中采购的粮油质量监督。3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制定农村产业发展规划,有序组织农产品生产,提供全县农业生产基地(合作社)名录,引导配送供应商和学校定向采购;指导各镇(街道)确定农产品生产基地,并以食堂订单需求为导向开展基地定向生产,着力解决品种单一、

10、季节性强、公布零散、产量不足等供需矛盾,保证稳定供应;负责对农产品和水产畜禽产品的监管,指导督促屠宰场等相关单位出具检疫检验证明,会同相关部门对农产品和水产畜禽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督促指导供应主体出具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确保学校食品安全。4 县财政局。负责及时拨付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经费,确保足额拨付到位;负责指导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绩效评价;负责拨付食堂工勤人员工资;负责组织、指导县级集中采购食材配送招标工作。5 县卫健局。负责联合教育和农业农村部门根据学生营养需求,结合农产品分布情况和地方饮食习惯,研究制定营养配餐指南,指导各学校制定每周食谱;按小学、初中各不少于16套制定带量食谱(春、夏、秋、

11、冬季食谱各4套),供各学校选择使用。负责做好学生发育情况的监测和评估,对学生营养食谱提出实施意见。6 县市管局。负责对学生餐食材集中采购配送企业和定点加工企业(作坊)监管,加大定期检测和不定期抽检力度,确保消费安全;负责在采购工作中对供货商的资质和生产企业资质审核把关,对供货商供应的农产品质量进行日常监管,并督促指导供应主体出具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督促学校完善与采购农产品相适应的储存场所及相关设施设备,按照食品安全管理相关制度对学校农产品查验、储存、出入库、使用等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监督学校食堂落实专门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库房保管人员,规范食品采购原材料索票索证管理、出入库登记管理等工

12、作;督促配送企业建立质量监控、安全检测制度,对配送的每一种农产品进行检测留样,建立档案备查,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负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切实做好日常综合监督检查,组织查处食品安全事故。7 县发改局。负责指导农产品的价格调控,保障价格稳定;负责在采购中对农产品的单价审核把关。指导教体系统义务教育阶段合理确定“5+X”供餐标准,建立价格监测稳控机制,对进入学校农产品价格进行监管,制定实施及流通环节的费用标准减免政策。8 县乡村振兴局。负责配合相关部门组织引导农户参与农产品生产;负责督促指导镇(街道)引导脱贫户、监测户通过土地流转、入股分红、劳务输出等多种形式增加收入,激发群众内生动力

13、,统筹协调和规划生产学校需要的农产品。9 县审计局。负责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经费的审计。10 县公安。负责对营养改善计划工作中出现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侦查,确保营养改善工作公开、透明,并顺利实施。11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及相应的执法检查;负责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的监督工作。12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负责对县政府及相关部门政策的落地落实,确保规划生产、上报信息、安全监管取得实效;负责监督镇(街道)内学校所需肉、蛋、奶、蔬菜等采购工作;对所辖学校农产品消费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尤其要加大边远村小、教学点和民办教育机构等薄弱环节的监管,确保学生、学校

14、、家长、社会满意。统筹各村(社区)按照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原则,共同做好“5+X”和“校农结合”工作,助推全县农村产业革命和乡村振兴。13 营养改善计划学校。负责营养改善计划的具体落实。要把落实此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实行校长(园长)负责制,切实承担具体组织实施和管理责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做好食堂建设和设施设备的管理,确保采购、加工、配餐、供餐等环节操作规范,妥善组织和管理好学生就餐。(三)加强管理,强化监测1.建立实名制学籍管理系统。各学校按学期建立实名制学籍档案纸质资料和电子档案资料,由各中心校收集汇总并装订成册后报县教体局。具体项目包括:序号、学校名称、

15、就读班级、学籍号码、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是否团员或少先队员、家庭详细住址(县、镇街道)、村社区、组或号)、家长或监护人姓名、是否享受一补、备注等。2.建立体质健康监测系统(1)监测项目:在校学生年龄、身高、体重、视力、耐力等健康指标。(2)监测机构:县卫健局、县教体局、各中心学校及中小学校。(3)建立体质健康监测档案。在卫生健康部门的指导和协助下,每学期开展一次学生健康指标监测工作。学校建立学生健康监测档案,并逐级上报备案。中小学校存放纸质资料,中心学校保存纸质资料和电子资料。县教体局存电子档案资料(由中心学校汇总后提供)。六、供餐方式(一)供餐范围及方式1.供餐范围。适合于全县各营养

16、改善计划实施学校。2.供餐方式。在学生原有缴费不减的情况下,将补助经费全额用于学生营养改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对照国家学生餐营养指南和中小学学生餐良好操作规范要求,重点考虑学生健康成长需要,尽量做到食物多样化,做到主副搭配、荤素搭配、粗细搭配,每餐至少“三菜一汤”,合理搭配动物性和植物学食物,每天食材种类达到12种以上(每周25种以上),多种新鲜蔬菜和肉类充足供应,保障天天有鸡蛋和水果,每周至少提供3次符合国家标准的学生饮用牛奶,大豆及其制品和畜禽鱼肉轮流交替供应。(二)供餐加餐要求1 .学校食堂要以服务师生为宗旨,坚持“公益性”原则,按照“非营利、零利润”要求,合理控制伙食价格,实行成本独立核算,切实维护师生的合法权利。2 .营养改善计划补助专项资金全额用于学生供餐或加餐,不能直接向学生或家长发放现金,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滞留、挤占、挪用、贪污营养餐补助资金。寄宿制学校统筹科学安排好寄宿学生一日三餐,保障寄宿学生每天营养健康需要。3 .学校食堂管理员、炊事员工资福利及大型设备、餐具的购置费不能从学生缴费或营养补助资金中列支。本方案自2022年8月起执行,原关于印发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农村学前教育儿童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XX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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