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劳务派遣最新立法解析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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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地劳务派遣最新立法解析,开展劳动合同法、食品安全法第二轮执法检查,推动法律的有效实施。从检查情况看,劳动合同签订率显著提高,全国规模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7%;工资集体协商有序展开,当期有效集体合同覆盖职工114亿人,比2007年增加765%。 。在充分肯定相关工作的同时,大家指出,劳务派遣被滥用等问题还很突出,建议抓紧修改完善法律法规,细化关于劳务派遣适用范围的规定,加强对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的监督管理,切实保障劳务派遣人员劳动报酬、社保待遇等合法权益。,2012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吴邦国,实施4年之后,劳动合同法再度被推至修改边缘。2月9日,全总法律工作部相关人士告

2、诉记者,全国各行业的相关数据报告已经上报全国人大法工委,建议修改劳动合同法中“劳务派遣”的相关内容。据介绍,去年全国总工会在摸底地方劳务派遣情况的基础上,将课题扩大,把各个行业、产业系统劳务派遣情况一并摸清。关于如何修改劳动合同法,人大法工委已经征求了部分企业、国企监管部门和相关部委。据知情人士介绍,企业反对意见较多,而全总坚持修改,国家发改委则对修法有所保留。“使用劳务派遣降低了部分企业的用工成本,比如东南沿海地区很多劳动密集型加工企业。发改委担心一旦对劳务派遣制度做出修改,影响企业用工生产,尤其担心会导致外资企业投资减少。”一位参与咨询的人士对本报记者说。全国总工会建议修改劳动法 劳务派遣

3、或设行业限制21世纪经济报道 2012年2月10日 http:/,对劳务派遣规范与立法,始终存在着不同的观点、不同的路径各地开始陆续出台关于劳务派遣的地方性规定2011.5 上海出台规范本市劳务派遣用工的指导意见2011.7 重庆市职工权益保障条例实施2011.9 天津市劳务派遣管理办法实施2011.11 深圳经济特区人力资源市场条例征求意见2012.1 吉林省劳务派遣管理办法实施2012.2 广东省劳务派遣管理规定 征求意见,劳务派遣立法,劳务派遣 与 三方用工,1. 劳务派遣的行政管制2. 劳务派遣的三性适用3. 劳务派遣的同工同酬4. 劳务派遣的劳动合同5. 劳务派遣的社会保险6. 劳务

4、派遣的退回机制,各地劳务派遣最新立法解析,上海 调门严厉 “劳务派遣用工制度是非改不可的” 落实宽松重庆 调门不高 “劳务派遣起到了积极作用,但也存 在滥用劳务派遣用工的问题” 伤筋动骨,劳务派遣立法,深圳:深圳经济特区人力资源市场条例(草案送审稿)征求意见,加强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监管设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及分支机构,应当经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批准。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劳务派遣的,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三百万元。 跨市派遣应当自劳务派遣协议签订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向市人力资源保障行政部门备案。,劳动关系立法,天津:天津市劳务派遣管理办法于2011年9月20日执行天津行政区域从事劳务派遣活动,劳务派遣单

5、位应在天津市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在工商登记后还需人力社保部门备案审核,每年复核。用工单位使用派遣劳动者应向人力社保部门备案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应当参照使用劳务派遣协议示范文本,劳务派遣立法,吉林:吉林省劳务派遣管理办法于2012年1月1日执行劳务派遣单位存储初始备用金不得少于50万元,每项业务提取5%补充备用金存入专用账户;一般不超过200万元。 用工单位使用劳务派遣用工,应当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核准否则视为其直接用工。被派遣劳动者未订立劳动合同的,视为用工单位直接用工,劳务派遣立法,广东:广东省劳务派遣管理规定 (征求意见稿)加强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监管劳务派遣应当向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报

6、告情况。 派遣人数超过20人或10%以上的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备案。 派遣人数不得超过直接用工和派遣员工总人数的30%。,劳动关系立法,1. 劳务派遣的行政管制2. 劳务派遣的三性适用3. 劳务派遣的同工同酬4. 劳务派遣的劳动合同5. 劳务派遣的社会保险6. 劳务派遣的退回机制,各地劳务派遣最新立法解析,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六条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第三十八条用工单位一般在非主营业务工作岗位、存续时间不超过6个月的工作岗位,或者因原在岗劳动者脱产学习、休假临时不能上班需要他人顶替的工作岗位使用劳务派遣用工。 劳务派遣单位不得与被派遣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第四十条除

7、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将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外,用工单位不得将派遣期限未满的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上海通过集体协商方式,合理确定 “三性”岗位范围形成劳务派遣员工转为劳动合同制员工机制重庆临时性岗位存续时间不超过一年辅助性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提供服务替代性岗位是指直接用工因休假、培训、服役、工伤等情况不能提供劳动而暂时代替,劳务派遣立法,吉林临时性岗位存续时间不超过一年辅助性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提供服务替代性岗位是指直接用工因休病假、产假或脱产培训、服兵役、工伤治疗等情况不能从事劳动,需要他人

8、暂时替代广东草案临时性岗位存续时间不超过6个月辅助性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提供服替代性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休病假、产假或者脱产培训、服兵役、工伤治疗等情况不能提供劳动而暂时代替,劳务派遣立法,1. 劳务派遣的行政管制2. 劳务派遣的三性适用3. 劳务派遣的同工同酬4. 劳务派遣的劳动合同5. 劳务派遣的社会保险6. 劳务派遣的退回机制,各地劳务派遣最新立法解析,派遣人员劳动报酬,劳务派遣公司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用工单位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福利待遇,劳动合同法第58、60、62条,同工同酬被派遣劳动者与用工单

9、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工资支付派遣单位不得克扣工资用工单位和派遣单位承担连带责任,用工单位对劳动者的责任,劳动合同法第63条,劳动部关于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第46条,同工同酬上海同工同酬不排除特殊因素,允许差别推动薪酬集体协商建立统一的工资制度重庆同工:从事相同工作、付出等量劳动、取得相同工作业绩的同酬:同等的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劳务派遣立法,同工同酬广东草案同工:相同工作岗位同酬:相同的工资分配办法和绩效考核办法,劳务派遣立法,1. 劳务派遣的行政管制2. 劳务派遣的三性适用3. 劳务派遣的同工同酬4. 劳务派

10、遣的劳动合同5. 劳务派遣的社会保险6. 劳务派遣的退回机制,各地劳务派遣最新立法解析,标准劳动关系解雇制度,常雇制劳动合同为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最低工资标准按月支付报酬,劳务派遣用工机制,劳动合同法第58条,劳务派遣用工机制,派遣期限,劳动合同期限,第十九条【劳务派遣】劳务派遣中,被派遣劳动者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的可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请求确认与劳务派遣单位形成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系的,应予支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征求意见稿),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江苏:被派遣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请求

11、不予支持吉林:劳务派遣不适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务派遣用工机制,胡敏的理由是,她是孝感中院惟一一个工作了10年的后勤工人。按照该年新施行的劳动合同法,法院应当和她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她应当成为法院的正式职工,而不是一名合同两年一签,随时可能无工作可做的劳务派遣工。法院没有理会胡敏的要求,直接停掉了她的工作。冯缤认为法院的行为违反劳动合同法,遂亲自代理妻子的案件,将自己的“东家”告上孝感市劳动仲裁委。,南方周末:法律维权未果 法官冯缤穿着法袍上访 2010.4.15http:/,2008年6月4日:争议发生,冯缤和法院的冲突发生在2008年6月4日。当天,法院召开会议清退后勤工人,要他们和市

12、劳动局下属的一家劳务派遣公司签合同。31名工人中,所有人都在“清退临时人员表”上签了名,冯缤的妻子清洁工人胡敏除外。,曾都法院仍然认可胡敏与孝感中院10年的劳动合同关系,判决孝感中院补齐胡敏10年的社会保险金,但不能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理由是湖北省和孝感市清退事业单位的临时工的两个文件属于劳动法与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随州市中院除维持原判决外,还另行判决孝感中院补偿胡敏6000元。对于二审法院的“照顾”行为,冯缤并不领情。相反,他认为审案法官理解法律有问题。冯认为:“劳动部对客观情况的解释是不可抗力、或企业迁移、被兼并,企业资产

13、转移等等,两个为了应对劳动合同法的文件难道是不可抗力?”他还认为,劳动合同法已经实施了,难道省里的文件比国家法律的效力还大?于是冯缤继续申诉、上访,彻底沦为孝感市的不稳定因素之一,南方周末:法律维权未果 法官冯缤穿着法袍上访 2010.4.15http:/,2009年9月二审法院判决,1. 劳务派遣的行政管制2. 劳务派遣的三性适用3. 劳务派遣的同工同酬4. 劳务派遣的劳动合同5. 劳务派遣的社会保险6. 劳务派遣的退回机制,各地劳务派遣最新立法解析,劳务派遣社会保险机制,加班费、绩效奖金,在岗基本工资,离岗最低工资,加班费、绩效奖金,社会保险,法定的复合式工资结构经济补偿金、社会保险费、个

14、人所得税的计算和缴纳均受到影响,劳务派遣社会保险机制,部分地区通过规定劳务派遣公司必须在本地区设立来防止社会保险异地缴纳天津:派遣单位应在本市设立深圳草案:市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的需要向深圳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提出申请并审批同意。广东草案: 劳务派遣单位异地跨市派遣应当在用工单位所在地设立分支机构,在用工单位所在地参加社会保险。,劳务派遣社会保险机制,上海:劳务派遣单位资质:外地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员工超过25人的,应当在上海有固定场所、完善制度和专职管理人员。外地劳务派遣单位分支机构在上海注册登记的,可以在上海经营。招工备案:外地劳务派遣单位在上海无注册分支机构的,由用工单位办理用

15、工备案手续。社会保险登记缴纳:外地劳务派遣单位在上海无注册分支机构的,由用工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按上海标准在上海缴纳社会保险。备案和自查报告: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向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备案,每年3月31日前递交自查报告。连带法律责任:未在本市注册设立的外地劳务派遣单位派遣的员工发生纠纷,用工单位对工伤、医疗等社会保险以及劳动报酬等待遇先行承担连带责任。监督管理:用工单位和外地劳务派遣单位未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社保部门可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法予以处理。,劳务派遣社会保险机制,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依法缴纳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单位是用人单位允许跨地区派遣,但劳

16、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执行用工单位标准,1. 劳务派遣的行政管制2. 劳务派遣的三性适用3. 劳务派遣的同工同酬4. 劳务派遣的劳动合同5. 劳务派遣的社会保险6. 劳务派遣的退回机制,各地劳务派遣最新立法解析,思考:王某与某派遣机构订立二年期合同,随即被派遣至某用工单位工作,约定派遣期限一年,用工单位提前30日通知派遣机构可以将王某退回。 3个月后用工单位找到替代人选,用工单位是否可以按约定退回王某?,第六十六条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第六十五条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

17、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劳务派遣退回机制,法定退回,终止,解除,过失性退回,派遣单位解除用工单位可以因劳动者有过失性解除情形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法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用工单位可以因劳动者有医疗期满解除情形、不能胜任解除情形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法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65条,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非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退回后解除劳动合同 过失性退回 医疗期满退回 不能胜任退回退回后不解除劳动合同,派遣人员退回,退回后解除劳动合同退回后不解除劳动合同

18、派遣期限届满退回 派遣协议结束退回 约定情形出现退回,派遣人员退回,广州:退回不解除的,劳务派遣单位按劳动合同约定待遇, 如违法解除,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劳务派遣退回机制,派遣协议结束退回,派遣期限届满退回,约定情形出现退回,退回不解除:变炒为养,变死为活,王倩与上海市对外服务有限公司签订了为期1年的劳动合同,约定外服公司派遣王倩至机时商贸公司工作。之后,原告与机时公司签订聘用合同,担任店员,每月工资1600元加200元饭贴。2008年4月29日,机时公司书面通知原告解除劳动合同,解聘理由为:2008年4月25日晚原告当班时,擅自允许与店铺无关的人员带狗进入仓库,并与男友在2楼店铺内长时间

19、闲聊;4月27日在当班时间,原告在仓库内看杂志及在过去的一个月中消极怠工,做事拖拉,违反员工手册。次日,机时公司向外服公司发出王倩违纪解聘的退回通知书。三方遂发生劳动争议。,案例,王倩认为,4月25日自己当班时没有发现有员工带狗进入;男友只是当天下午及晚上分别来店里送物品,仅几分钟时间,两人并未长时间闲聊。机时公司认定自己严重违纪与事实不符,无权代表外服公司解除合同。此外,外服公司和机时公司没有及时提供自己在工作中失职,损害公司合法权益、经济利益或公司荣誉的有效证据,并且外服公司直至同年7月16日才向原告送达退工证明及劳动手册,剥夺了自己正常上班的权利,故要求外服公司和机时公司支付自己2008

20、年4月30日至7月16日的工资损失。外服公司辩称,根据与原告签订的劳动合同规定,使用单位(机时公司)书面通知外服公司解聘原告的,本合同即行终止。2008年4月30日,外服公司接到机时公司解聘原告的退回通知书,故终止与原告的劳动合同是合法有效的。2008年5月,外服公司曾通知原告领取退工证明,原告答应领取,但未领取。机时公司辩称,解聘原告后,通知原告于5月19日领取退工证明,只是原告未按时领取。,法院认为,原告在职期间的确有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但机时公司并未出具过失单或书面警告加以处罚,并且两家被告公司也没有提供相关的有效证据,所以机时公司以严重违纪为由开除原告的处理过重。另外,机时公司于200

21、8年4月29日解聘原告并退回外服公司,即与外服公司的劳动合同终止,原告要求外服公司支付4月30日至7月16日期间的工资请求,不予支持。原告与机时公司在4月29日终止劳动关系时,外服公司未按规定在7日内向原告出具退工证明,影响原告办理失业、求职登记手续,应按失业保险金标准赔偿原告延迟退工的损失每月445元。最终法院判决被告外服公司支付王倩延迟退工损失人民币1001元。,地址:上海市延安西路1033号大众金融大厦A幢 3301室 邮编:200050电话:021-61212979/1891-610-8895网址:,第二十条【前置许可】设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当经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批准并获得人力资源服

22、务许可证。 经批准获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的,依法到市场监督管理等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方可开展服务活动。 其他机构及人员未经许可,不得从事人力资源服务活动;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四条【分支机构】 经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审批同意,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可在本市设立分支机构。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市外设立分支机构的,应当征得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书面同意。 市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的,在征得原审批机关书面同意后,向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提出申请。 第二十八条【人力资源劳务派遣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劳务派遣的,除须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外,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三百万元。 第五十二条【异地

23、派遣】 我市劳务派遣单位向市外派遣劳动者,以及市外劳务派遣单位向我市派遣劳动者的,应当自劳务派遣协议签订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向市人力资源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被派遣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深圳经济特区人力资源市场条例(草案送审稿),返回,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劳务派遣(包括人才派遣)活动的劳务派遣单位(以下简称:派遣单位)、被派遣劳动者(以下简称:劳动者)、使用派遣员工的用工单位适用本办法。派遣单位应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规定在我市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法人组织。第三条劳务派遣实行登记备案制度。派遣单位在工商登记后10日内,应当向坐落

24、地区县人力社保部门提出备案申请。区县人力社保部门对劳务派遣单位初审合格的,出具审核意见,报市人力社保部门审核,对符合条件的,颁发劳务派遣单位登记备案证书,并向社会予以公告。人力社保部门于每年3月底前对备案单位进行复核。,天津市劳务派遣管理办法,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第八条用工单位应将使用派遣劳动者情况和派遣协议向人力社保部门备案,并负责劳动者在本单位的日常管理工作。核对派遣单位的劳务派遣单位登记备案证书、劳动者的身份证明以及劳动合同等材料,并与派遣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第十四条用工单位使用非依法设立的劳务派遣单位派遣的劳动者,由用工单位承担派遣单位义务。给劳动者造成

25、损害的,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第十五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应当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并报人力社保部门备案。人力社保部门与工商部门应当制定劳务派遣协议示范文本,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应当参照使用。,天津市劳务派遣管理办法,第十九条各级人力社保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对劳务派遣活动进行监督和检查。各区县人力社保行政部门每季度对派遣单位进行考评,并将考评结果报送市人力社保行政部门,市人力社保行政部门每年第一个季度对派遣单位进行年度考核复核,不合格的,收回劳务派遣单位登记备案证书并向工商行政部门通报。第二十条派遣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备案的,按照天津市就业促进条例规定由人力社保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

26、改正的,处以一万元罚款。第二十一条企业不按照规定接受年度检验的,由工商部门按相关规定处理。,天津市劳务派遣管理办法,返回,第十一条 劳务派遣单位存储初始备用金不得少于50万元,每开展一项劳务派遣业务,须从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单位的管理服务费中提取5%作为补充备用金存入专用账户。劳务派遣单位存入专用账户的备用金余额一般不超过200万元。第十二条 备用金及其利息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进行监督管理。未经监督管理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动用备用金。,吉林省劳务派遣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用工单位使用劳务派遣用工,应当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核准,并提交以下资料:(一)拟使用劳务派遣用

27、工的情况报告,报告应包括使用劳务派遣用工的工作岗位、工作期限、人员数量等内容;(二)用工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三)经用工单位签章的使用劳务派遣用工核定表;(四)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第二十一条未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核准,用工单位使用的劳务派遣用工视为其直接用工,应当及时与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吉林省劳务派遣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在派遣劳动者前,应当向用工单位提供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的签订劳动合同备案名册。用工单位在接受被派遣劳动者前,应当核实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等情况。用工单位使用未与劳务派遣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被派遣劳动者,视为用工

28、单位直接用工,应当及时与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吉林省劳务派遣管理办法,返回,第七条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其经营范围应当登记从事劳务派遣项目,注册资本不得少于50万元。 未取得职业中介许可的劳务派遣单位不得从事职业中介活动。 行政机关及其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得设立劳务派遣单位。 第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具有固定的、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办公场所和设施,并具有健全的经营管理制度和劳务派遣管理规章制度。 第九条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配备与被派遣劳动者人数规模相适应的熟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专职管理人员。 第十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依法批准设立劳务派遣单位之日起30日内,将劳务派遣单位的名

29、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等基本情况抄送同级劳动行政部门。,广东省劳务派遣管理规定 (征求意见稿)广东省法制办,征求意见时间截止到2012年3月2日,第十一条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在派遣劳动者之日起30日内,向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报告被派遣劳动者个人资料及用工单位名称、工作地点、派遣岗位等劳务派遣情况。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在被派遣劳动者的就业失业登记证上注明劳务派遣情况,并建立专门的管理台帐。 第十二条 用工单位接受的被派遣劳动者人数超过20人且占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和接受的被派遣劳动者总人数10%以上的,应当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备案。 用工单位接受的被派遣劳动者人数不得超过用工单位的劳

30、动者和接受的被派遣劳动者总人数的30%。 用工单位应当建立接受的被派遣劳动者名册。,广东省劳务派遣管理规定 (征求意见稿)广东省法制办,征求意见时间截止到2012年3月2日,返回,三、充分发挥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作用,落实工作任务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工会和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工商业联合会等企业代表组织要认真组织力量,明确职责分工,采取有效措施,形成工作合力,充分发挥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在规范劳务派遣工作中的积极作用,把规范劳务派遣作为当前劳动关系领域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共同推动劳务派遣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组织在全面推进集体协商机制建设的

31、过程中,要围绕工作重点,积极指导使用劳务派遣的行业、企业通过集体协商方式,合理确定本行业、本企业适合劳务派遣的“三性”岗位范围,引导用工单位合理使用劳务派遣,逐步减少非“三性”岗位使用劳务派遣,形成优秀劳务派遣员工转为用工单位劳动合同制员工的机制。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总工会、上海市企业联合会/上海市企业家协会、上海市工商业联合会关于规范本市劳务派遣用工的指导意见沪人社关发(2011)34号,返回,第三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用工单位与被派遣职工直接建立劳动关系:(一)在非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岗位使用被派遣职工的;(二)使用未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被派遣职工的;(三

32、)被派遣职工人数超过本单位从业人员百分之三十,未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的或被派遣职工人数超过本单位从业人员百分之五十的;(四)临时性岗位使用的被派遣职工存续时间超过两年以上的;(五)使用合同期满的被派遣职工逾期未续签劳动合同的;(六)用人单位或者其所属单位出资或者合伙设立的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职工的;(七)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有关劳务派遣的禁止性规定行为的。前款第一项所称临时性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一年的工作岗位;辅助性岗位是指为用工单位主营业务提供服务的工作单位;替代性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直接用工因休假、培训、服役、工伤等情况不能提供劳动而暂时由被派遣职工代替的工作岗位

33、。,重庆市职工权益保障条例,返回,第四条 用工单位一般应当在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使用劳务派遣用工。临时性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一年的工作岗位。辅助性岗位是指为用工单位主营业务提供服务的工作岗位,即非主营业务工作岗位。替代性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直接用工岗位人员因休病假、产假或脱产培训、服兵役、工伤治疗等情况不能从事劳动,需要他人暂时替代的工作岗位。,吉林省劳务派遣管理办法,返回,第三十一条 本规定中下列用语的含义:(一)临时性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6个月的工作岗位。(二)辅助性岗位,是指为用工单位主营业务提供服务的工作岗位。(三)替代性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休病假、产假或者脱

34、产培训、服兵役、工伤治疗等情况不能提供劳动而暂时由被派遣劳动者代替的工作岗位。第三十二条 本规定施行之日起,用工单位在非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被派遣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广东省劳务派遣管理规定 (征求意见稿)广东省法制办,征求意见时间截止到2012年3月2日,返回,上海市高院关于适用劳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十四、如何把握同工同酬的标准 同工同酬是劳动法确立的一项基本规则,用人单位必须严格遵守。但由于劳动者存在个体差异,因此,不能简单以不同劳动者是否在相同岗位工作作为“同工”的标准,而应综合考虑劳动者的个人工作经验、工作技能、工作积极性等

35、特殊因素,允许用人单位依此对相对工作岗位的劳动者在劳动报酬方面有所差别。,三、充分发挥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作用,落实工作任务 要积极推动劳务派遣员工参与用工单位的集体协商,将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收入纳入用工单位工资集体协商范围,建立劳务派遣员工正常工资调整机制,实行内部统一的薪酬分配制度,落实同工同酬。有条件的用工单位要将劳务派遣员工的福利待遇纳入集体协商内容,逐步改善劳务派遣员工的福利待遇。,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总工会、上海市企业联合会/上海市企业家协会、上海市工商业联合会关于规范本市劳务派遣用工的指导意见沪人社关发(2011)34号,返回,重庆市职工权益保障条例,第二十八条 用

36、工单位使用劳务派遣职工人数超过本单位从业人员百分之三十的,应当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但最高不得超过百分之五十。用工单位应当对从事相同工作、付出等量劳动且取得相同工作业绩的被派遣职工与本单位的非派遣职工,支付同等的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返回,第十五条 用工单位应当对相同工作岗位上的被派遣劳动者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工资分配办法和绩效考核办法,保障被派遣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广东省劳务派遣管理规定 (征求意见稿)广东省法制办,征求意见时间截止到2012年3月2日,返回,第十条被派遣劳动者请求与劳务派遣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不予支持,但劳务派遣单位同意的除外。,江苏省高级

37、人民法院 江苏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指导意见,苏高法审委200947号,返回,第十条被派遣劳动者请求与劳务派遣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不予支持,但劳务派遣单位同意的除外。,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指导意见,苏高法审委200947号,返回,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劳务派遣(包括人才派遣)活动的劳务派遣单位(以下简称:派遣单位)、被派遣劳动者(以下简称:劳动者)、使用派遣员工的用工单位适用本办法。派遣单位应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规定在我市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法人组织。,天津市劳务派遣管理办法,天津市人力资源和

38、社会保障局 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返回,第二十条【前置许可】设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当经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批准并获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经批准获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的,依法到市场监督管理等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方可开展服务活动。 其他机构及人员未经许可,不得从事人力资源服务活动;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四条【分支机构】 经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审批同意,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可在本市设立分支机构。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市外设立分支机构的,应当征得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书面同意。 市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的,在征得原审批机关书面同意后,向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提出申请。,深圳经济特区人力资源市场条例(草案送审稿),返回,第十七条 劳务派遣单位在注册地以外的地级以上市派遣劳动者的,应当在用工单位所在地设立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所在地参加社会保险。,广东省劳务派遣管理规定 (征求意见稿)广东省法制办,征求意见时间截止到2012年3月2日,返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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