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油站新建审批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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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地区新建加油站审批程序一、新建加油站需要具备的条件 1、拥有符合县市建设部门规划要求的自有或租赁的加油站建设经营用地。 2、符合自治区加油站行业“十一五”发展规划。 3、具有长期、稳定、合法的成品油供应渠道,与具有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的企业签订3年以上的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成品油供油协议。 4、加油站的设计、施工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并通过国土资源、规划建设、安全监督、公安消防、环境保护、气象、质检等部门的审核和验收。5、具有成品油检验、计量、储运、消防、安全生产等专业技术人员。二、新建加油站的审批程序 企业申请-县市商务局签署意见-地区商务局初审-自治区商务厅批复-地区商务局下达批文-办理规划、

2、国土、消防、气象、环保、建设、安监部门手续-开工-做好施工监理记录-验收隐蔽工程-完工-验收申请-相关部门验收-向地区商务局报送相关法律文件,申请行政许可-颁发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办理工商、税务证件三、新建加油站的具体步骤1、申请人从事成品油零售经营,应当向地区商务局报送以下材料,提供相应书面材料的原件及2份复印件,包括:(1)县市商务局签署了意见的请示和县市商务局出具的选址考察意见;(2)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申请表;(3)企业的申请文件,申请文件须说明企业的基本情况、符合申请条件的说明、加油站(点)情况及经营的具体方案;(4)企业的建站可行性报告(包括位置图、平面图、工艺流程图、效果图)(

3、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相关证明文件;(6)工商部门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7)规划部门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8)土地管理部门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或审查意见)。2、以上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地区商务局将在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出具行政许可补正内容告知书告知申请人所需补正的全部内容。3、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后,地区商务局依据自治区加油站行业“十一五”发展规划、成品油零售企业管理技术规范、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及成品油经营企业指引手册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报区商务厅。 4、区商务厅对符合条件的下达批准建站文件。5、地区商务局依据商务厅批准文件进行转发。6、企业

4、到规划、建设、国土、消防、安监、气象、环保部门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安全监督备案登记表、防雷装置设计核准书、环境影响登记表、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方可开工建站。 7、加油站隐蔽工程竣工后,向消防、防雷、环保等相关部门提出阶段性验收申请。8、企业分别向国土、规划、建设、安监、消防、环保、气象、质检部门提出验收申请。9、企业落实完成各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后,企业向地区商务局提交如下法律文件的原件及2份复印件:要求申领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的申请;企业与年度检查合格的成品油批发经营企业签订的3年以上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成品油供油协议及该批

5、发企业的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土地管理部门核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批准书;规划和建设部门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消防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环保部门核发的环保验收合格文件或环境影响登记表;气象部门核发的加油站(点)防雷装置设计核准书、防雷装置验收合格证或防雷装置检测报告;地区质监局核发的或生产厂家出具的油罐检定证书、加油机计量合格的检定证书;成品油检验、计量、储运、消防、安全生产等专业技术人员登记表、任职资格证书;安全监管部门核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制定的加油站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及具体落

6、实情况说明书;外商投资企业还应提交商务部核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加油站施工监理记录通过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还应提供省级(或被授权的地市级)商务主管部门同意申请人投标和竞买的预核准文件及国土资源部门核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招标、挂牌)成交确认文件。10、地区商务局向区商务厅上报有关材料,申请颁发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11、企业到地区商务局签订经营管理承诺书,领取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12、加油站持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到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证。四、执行政策依据:1、商务部令2006第23号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2、商务部成

7、品油零售企业管理技术规范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02)第344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4、商务部商业改革发展司成品油经营企业指引手册5、建设部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02)6、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五、说明对加油站进行搬迁建设视同新建,审批程序依照本程序执行。成品油零售企业经营资格申请表单位名称(盖章)_填表说明一、请用钢笔或签字笔如实填写,一式两份,字迹工整。二、“位置分类”指:国道、省道、高速、县乡道、城区加油站

8、、水上加油站(船)、农村加油点。三、交表时请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及二份复印件 (复印件须加盖申请企业或申请人印章):1.企业出具的申请文件。申请文件须说明企业基本情况、符合申请条件的说明、加油站(点)情况及经营的具体方案等;2.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核发的加油站(点)建设规划确认文件或项目预核准文件;3.提交与年度检查合格的成品油批发经营企业签订的3年以上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成品油供油协议及该批发企业的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复印件; 4.工商部门核发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相关证明文件;6.水上加油站(船)还需提供船舶所有权证明、有效的检验证书及满足水域管理部门准入条

9、件的证明文件;7.通过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还应提供省级(或被授权的地市级)商务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申请人投标和竞买的预核准文件及国土资源部门核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招标、挂牌)成交确认文件;8.加油站(点)及其配套设施的产权证明文件,及相关部门的批准证书及验收合格文件:国土资源部门核发的加油站(点)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土地使用批准确认文件;规划部门核发的加油站(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部门核发的加油站(点)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投资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可以不提供此证);消防部门核发的加油站(点)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环保部门核发的加油

10、站(点)环境保护验收合格文件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气象部门核发的加油站(点)防雷装置验收合格证或防雷装置检测报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加油机计量合格的检定证书;加油站建设竣工验收材料;9.成品油检验、计量、消防、安全生产等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明;10.安全监管部门核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11.外商投资企业还应提交商务部核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12.审核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四、此表连同附带材料上报企业拟注册所在地地市级商务主管部门。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注册地址邮政编码经济类型国有企业 国有参股企业 民营企业 外商独资 合资中方控股 合资外方控股经营方式自有自营租赁经营特许加盟

11、委托管理出租方及特许方企业名称租赁及特许合同期限注册资金总资产从业人数其中专业技术人员联系人联系电话加油站及配套设施基本情况加油站名称建站地址位置分类占地面积米2罩棚面积米2加油机 台加油枪 支汽油罐柴油罐煤油罐个 数总容量(米3)个 数总容量(米3)个 数总容量(米3)进油渠道企业申报说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加油站经营管理承诺书依照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成品油零售企业管理技术规范以及其它相关行业规范,本单位向商务行政部门作出以下依法经营的承诺:一、守法经营,诚信经营,文明服务。不从不具有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成品油;加强计量管理,不克扣油量;不掺杂掺假、以假充真

12、、以次充好;不销售国家明令淘汰或质量不合格的成品油,不经营走私、非法炼制的成品油或来源不明的油品;不违反国家价格法律、法规,哄抬油价或低价倾销。二、建立成品油进销存和出入库的管理台帐,保留证明成品油来源和销售去向的凭证、票据。不得向商务主管部门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拒绝提供反映其经营活动真实材料。三、应对加油站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考核,保证将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落到实处。四、在经营场所入口处的显著位置悬挂商务行政部门的投诉、举报电话牌(举报电话: )。五、加强环境保护管理,确保油罐、加油机、油气管线的完好,防止渗漏和滴漏。六、不擅自改建、扩建经营场所、改动和增加加油机;不涂改、出租、出售、出借或其它方式转让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不擅自变更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有关事项,有歇业、停业、合并、迁移、改变名称、变更法定代表人等情形的,须及时到地区商务行政部门备案。七、接受商务部门对成品油经营企业进行年检和日常检查,对商务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及时落实。八、本单位保证提供之材料全部真实,并自觉接受商务行政部门的监督和管理,如违反上述承诺及其它有关法规及规范规定,愿接受商务行政部门的处罚。单位: 法人代表: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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