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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项目背景麻阳苗族自治县(以下简称麻阳县)位于湖南省西部,怀化市西北部,地处麻阳河流域。地理坐标为东经10924-11006、北纬2732-2801。东临辰溪县,南连鹤城区和芷江县,西接贵州省铜仁市,北靠湘西自治州和四川省秀山县。总面积1568km2,总人口37万人,县人民政府驻高村镇。麻阳县城距怀化市59km,距大兴、芷江飞机场分别为130、110km,距旅游热点城市凤凰34km,处于怀化、铜仁、吉首三大地级城市的中心点上,是湖南通往大西南的重要通道,素有“湘黔门户”之称,区位优势明显。麻阳县是一个农业大县,工业起步较晚。就目前产业结构而言,麻阳农业产业所占比重偏高,而工业所占的比重较少
2、,当地工业产业以食品、化工、农机、建材为主,当地工业产品以初级加工为主,科技含量低且企业规模小,经营粗放,产业链尚未形成,工业综合效益不高。未来麻阳县经济发展以工业经济为主,促使区域产业由传统的资源消耗型产业向环境友好型产业转型、优化、升级,重点形成农产品加工、工艺品制造为主的产业结构,并促进产业集群的壮大与聚集,优化功能结构布局,形成以具有集群化、集约化、专业化和生态化为特征的新型工业体系,实现区域经济发展和城镇发展战略。根据湖南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湘西地区开发的决定(湘发200412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湘西地区开发的意见、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实施大湘西地区开发
3、战略的意见(湘发201017号)的总体部署和新形势要求,以及2011年,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产业工业集中区体系建设的意见(湘政发201125号文)对省内工业区规划与建设的指导精神,麻阳苗族自治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工业发展,成立麻阳苗族自治县工业园管理委员会负责工业集中区的申报工作。麻阳苗族自治县工业集中区一期位于县城北郊,按照整体协调性、可持续发展性、现时可操作性、滚动发展性和经济实用性等原则进行了科学规划,目前,工业集中区规划面积2.42km2,分为两个区域,一是2005年规划的高村镇学里社区兴业路区域,约1.22km2;二是2010年规划的高村镇帽子坡村、平原村及车头村规划区域,约1
4、.20km2。建园以来,县财政投入资金约1000万元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在兴业路征地80亩,修建了兴业路至308省道间的园区主干道,配套建设了给排水、电力、通信等公用设施。建成了110千伏城北变电站。现有多家企业入驻集中区内,并有多家已签订入园协议。麻阳苗族自治县工业集中区有完整的发展规划,区内较高的投资强度,有较强的产业基础和良好的发展前景及较为完善的环保设施,麻阳苗族自治县工业集中区基本符合湘政发201125号文中省级工业集中区的设立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麻阳苗族自治县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委托中冶长天国际工程有限责任
5、公司编制麻阳苗族自治县工业集中区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价单位接受委托后,组成项目组,进行现场勘察、调研,并收集了相关资料。按环评导则规范要求,结合区域特点及周边环境实际状况,开展麻阳县工业集中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工作。2. 工业集中区规划概况2.1 规划范围与年限本次集中区规划位于怀化市麻阳苗族自治县,规划控制建设用地规模为2.42km2,工业集中区整体规划为“一区两园”的结构:即形成以S308省道为轴的工业走廊,包括两个产业园:即锦江产业园和长寿产业园,其中锦江产业园规划用地面积约为1.22km2;长寿产业园规划用地面积约为1.20km2。麻阳苗族自治县工业园规划年限分为近期、中期和远期。其中:
6、近期:20122015年;远期:20162020年。2.2 产业定位结合麻阳县工业集中区现有企业现状,本工业集中区产业定位为民族手工艺品生产、农副产品加工并保留现有钢铁行业。其中钢铁行业规模仅限湖南省环保厅批复的金湘钢铁二期工程所规定的产能及规模,不再扩大。2.3 土地利用规划本次规划建设用地242.01hm2。1)工业用地长寿工业组团与锦江工业组团工业用地布置相对集中,利用设置防护绿地与各工业组团的商业居住等配套服务用地进行隔离。本工业集中区内规划工业用地139.03 ha,占城市总建设用地的57.45。2)居住用地长寿工业组团与锦江工业组团居住用地分别布置在各工业组团东侧及东南侧,紧靠周边
7、现状建成区,便于利用原有服务设施基础。居住用地以二类居住用地为主。本工业集中区内规划居住用地面积为23.6 ha,占总建设用地的9.75。3)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工业集中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主要位于长寿工业组团规划的锦江大道西侧,这里集中布置商业、金融、文化娱乐、金融信息、商务、商贸等公共建筑,一方面为工业集中区提供集中服务的场所,最大限度发挥中心区的服务功能,又能形成片区内具有特色魅力的形象。本工业集中区内规划公共设施用地6.47 ha,占城市总建设用地的2.67。4)交通设施用地工业集中区交通设施用地由干路、支路组成,以东西向线形主轴为基本构架,基本呈自由式路网格局,既方便交通组织,又符合工
8、业集中区用地经济的要求。本工业集中区内规划交通设施用地39.16 ha,占总建设用地的16.18%。5)园林绿化用地整个园林绿化系统由公园绿地及防护绿地组成,能体现点、线、面结合的网络系统和多姿多彩的景观形象。本工业集中区内规划绿地总面积29.94 ha,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2.37%。其中,公园绿地面积4.24 ha,防护绿地面积25.7 ha。6)市政公用设施用地主要包括变电站、垃圾转运站、消防站、邮电局和电信所等市政公用设施用地。本工业集中区内规划交通设施用地2.47ha,占总建设用地的1.02%。各类土地利用规划指标具体见表2-1。表2-1 工业集中区建设用地汇总表序号用地性质F1F2用
9、地代号面积(公顷)比例(%)1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A1.340.55其中行政办公用地A11.340.552居住用地R23.69.75其中二类居住用地R223.69.753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6.472.67其中商业设施用地B16.472.674工业用地M139.0357.45其中一类工业用地M144.418.35二类工业用地M278.2732.34三类工业用地M316.366.765交通设施用地S39.1616.18其中城市道路用地S139.1616.186公用设施用地U2.471.02其中供应设施用地U11.930.80其中供电用地U121.930.80环境设施用地U20.240.1其
10、中环卫设施用地U220.240.1安全设施用地U30.30.12其中消防设施用地U310.30.127绿地G29.9412.37其中公园绿地G14.241.75防护绿地G225.710.628总计242.01100.002.4 人口规模本工业集中区为综合性产业园区,人口规模需从多方面进行分析,分别从工业用地,居住用地以及文化产业用地进行预测。参照广东省产业园区规划建设指引对产业园区开发用地的产业人口容量要求(100-250人/公顷)及麻阳现状情况等综合相关因素,确定本片区的工业用地就业岗位标准为110人/公顷。本工业集中区规划工业用地246.98公顷,物流仓储用地50.53公顷,因此可预测本工
11、业集中区容纳产业工人人数约为297.51公顷110人/公顷32726人。依据国内相关工业园区建设经验,考虑带眷系数,工业产业人口一般占园区总人口的60,由此得工业用地带来的总人口为54543人,本工业集中区离城区较近,规划工业集中区内部考虑承担园区人口的25%生活服务安置,即13635人,取值1.4万人,则工业集中区内需考虑不小于1.4万人的配套生活服务。另一方面,配套服务区规划居住用地面积47.52公顷,根据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人均居住用地面积为28-38平方米/人,按人均32平方米计算,本规划区居住用地能容纳约人口约14850人。由于本工业集中区离城
12、区较近,也是城市一个组团,本片区人口规模参考居住用地预测方法,综合上述分析,产业工人的居住需求在配套服务区内能够解决,则规划区人口规模为14850人,取值1.5万人。因此,本工业集中区的配套服务设施配套按照约1.5万人的标准进行配置。2.5 产业规划和产业布局2.5.1 产业定位麻阳工业集中区整体规划为“一区两园”的结构,其中锦江工业组团产业定位以民族手工艺品生产为主导,建材产业及先进制造业产业全面发展。长寿产业园规划以长寿文化为主题,产业定位为集旅游工业品生产、养生休闲食品研发与生产、旅游休闲度假、高档商居开发于一体的综合产业园区。3. 工业集中区开发现状与存在问题3.1 土地利用现状长寿工
13、业组团主要位于麻阳县高村镇区帽子坡村、车头村及岩门镇平原村等丘陵地带,地势较复杂,遍布岗地和谷地,大量用地为林地和园地有,地形一定起伏坡度。锦江工业组团南部及东南部包含部分建成区,主要集中分布于沿建设北路北侧至梅水桥,此处用地现状则主要为村镇建设用地,存在一定的拆迁量。该片区包含:鱼子坡片区、学里片区。该两块片区已有大量城市建筑,包括嘉鸿水岸、天海御景山庄及锦绣山庄3个房地产小区位于本项目规划范围以内。其中,嘉鸿水岸占地面积为29215m2,总建筑面积为67708 m2;天海御景山庄占地面积约26667m2,由7栋(19层的纯板式)高层、6栋多层和一栋小高层宾馆围合而成;锦绣山庄总建筑面积约9
14、5000 m2。锦江工业组团北部主要位于学里社区茶溪坪及高山脚,用地现状基本属于山地,但地形起伏不大,高差普遍在1020m,最大高差约25m左右,建设开发难度不大。规划用地长寿工业组团目前大部分为未开发用地,主要为林地,已开发用地集中在锦江工业组团南部及东南部的鱼子坡片区、学里片区。现状城市建设用地面积为23.73 ha,占9.81%;农林用地218.28 ha,占90.19%。麻阳工业集中区现状用地汇总见表3-1。表3-1 工业集中区现状用地汇总表序号类别名称F1面积(公顷)占总用地比例(%)1总用地242.011002城市建设用地23.739.813水域和其它用地218.2890.19其中
15、农林用地218.2890.193.2 规划区范围建筑状况麻阳苗族自治县工业集中区规划范围内的建筑类型主要村民自建房,布置相对集中。建筑高度为1-4层,无高层建筑。建筑质量良好。3.3 园区企业建设现状麻阳苗族自治县工业集中区入园企业基本情况见表3-2。表3-2 麻阳县工业集中区入园企业基本情况表序号企业名称建设内容、规模及主要产品行业类别用地性质建设进度环保手续履行情况产业政策及规划符合性1麻阳金湘钢铁有限公司(一期工程)现有年产30万t钢热轧盘条及螺纹钢生产线1条,主要产品为6#、8#高线、螺纹钢等。金属冶炼三类工业用地1999年投产已进行环评不符合产业政策,需淘汰2麻阳金湘钢铁有限公司(二
16、期工程)规划待建阶段,规划建设年产20万t铸钢件及2万t不锈钢型钢。金属冶炼三类工业用地待建 已进行环评符合产业政策及园区规划3湖南益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中药材加工厂,主要经营枳壳、茯苓、旱半夏、金银花等中药饮片。农副产品深加工二类工业用地待建尚未进行环评符合产业政策,但需调整至长寿组团4湖南利农科贸有限公司年产500t没食子酸生产线及年产400t单宁酸生产线各1条。生物化工二类工业用地2008年投产已经进行环评及验收符合产业政策,不符合园区规划5湖南华盛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彩色包装制品印刷二类工业用地2013年投产已进行环评符合产业政策及园区规划3.4 工业集中区现有企业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案麻
17、阳苗族自治县工业集中区现有企业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案见表3-3。表3-3 规划区现状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案区域存在问题调整和减缓措施锦江工业组团(1)麻阳金湘钢铁有限公司废旧钢铁电炉冶炼生产线为落后产能须升级改造或淘汰退出。(2)锦江工业组团从大方位角度看处于麻阳县县城的上风向。(3)锦江工业组团中现麻阳金湘钢铁有限公司一期工程淘汰后规划的二类工业用地与南侧建设北路以北的沿线建成区相隔较近,防护绿地缓冲带不够;该组团内现有的湖南利农科贸公司用地作为二类工业用地与南侧建设北路以北的沿线建成区、西侧规划的商业设施用地相隔较近,防护绿地缓冲带不够。(1)考虑到锦江工业组团位于麻阳县城上风向,规划保持现有
18、的园区内含气型污染源企业规模不再变化,不再新增该类企业,并要求现有企业配套废气处理设施,实现达标排放,保证不再增加对下风向区域的影响。 (2)对麻阳金湘钢铁有限公司废旧钢铁电炉冶炼生产线进行升级改造或淘汰退出,升级过程中做到减排、减污。(3)远期尽量做到工业集中区集中供热或集中供气,减少企业自建锅炉,特别是燃煤锅炉的数量。减少气型污染物对下风向建成区的影响。(4)增加锦江工业组团内二类工业用地与建成区、规划的商业设施用地及居住用地之间的防护绿地宽度,对该处二类工业用地今后建设提出厂界绿化及厂区总平面布置将气型污染源尽量远离周边敏感点的要求,并严格执行。长寿工业组团(1)锦江工业组团内的麻阳金湘
19、钢铁有限公司二期工程作为三类工业区,处于农副产品加工区的上风向,对农副产品加工有一定的影响。(2)考虑到长寿工业组团位于高村镇龙池村、岩门镇平原村的上风向,而农副产品加工区各企业使用锅炉供热的频率较大,锅炉废气对下风向区域有一定的影响。(3)长寿工业组团中规划的行政办公用地与西北侧、东北侧的二类工业用地相隔较近,防护绿地缓冲带不够。(1)若将三类工业用地与农副产品加工用地对调,虽然能使三类工业用地处于农副产品用地的下风向,解决三类工业用地污染物对农副产品加工企业影响的问题。但三类工业用地调整到长寿工业组团附近,会更加靠近下风向的岩门镇及高村镇,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加大,因此环评认为,结合湖南省环保
20、厅对麻阳金湘钢铁有限公司二期工程已批复的意见,三类工业用地规划在锦江工业组团,虽然位于县城的上风向,但尽量远离周边高村镇建成区居民点,同时对淘汰后新建的麻阳金湘钢铁有限公司二期工程执行严格的污染治理及环境管理措施,规划在三类工业用地周围按要求布置绿化隔离带,是对敏感点影响最小的一种布局,但应尽量减小三类工业用地的规模,近期三类工业用地建成后,远期不再增加三类工业用地的面积,并禁止新建铁合金等气型污染源企业,做好集中区内气型污染源治理工作,减少污染物的排放。(2)根据湖南省环保厅对麻阳金湘钢铁有限公司二期工程已批复的意见,该项目以电炉车间外500m范围内为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区域,其中北面场界外10
21、0m,东北面厂界外300m,南面厂界外30m,西面厂界外600m。在该区域不得规划建设居住、办公等敏感建筑物,尽量将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内全部建设成绿化隔离带,多种植灌木和高大乔木。(3)远期尽量做到工业集中区集中供热或集中供气,减少企业自建锅炉,特别是燃煤锅炉的数量。减少气型污染物对下风向建成区的影响。(4)增加长寿工业组团内二类工业用地与行政办公用地之间的防护绿地宽度,对该处二类工业用地今后建设提出厂界绿化及厂区总平面布置将气型污染源尽量远离周边敏感点的要求,并严格执行。4. 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本评价委托麻阳苗族自治县环境监测站、湖南华科环境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对本规划范围内的环境质量
22、现状进行监测,监测方案如下:4.1 水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及评价4.1.1 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1)监测单位:麻阳苗族自治县环境监测站、湖南华科环境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2)监测断面、监测因子及评价标准见表4-1。表4-1 监测断面及评价标准情况一览表编号名称监测因子执行GB3838-2002标准S1豪洛溪省道308桥上游1kmpH、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CODcr)、生化需氧量(BOD5)、氨氮、总磷、总砷、总汞、总镉、铬(六价)、总铅、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大肠菌群、S2S8均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类水质标准,S1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
23、2002中的类水质标准。S2辰水县城污水厂排口上游500mS3辰水县城污水厂排口下游500mS4辰水县城污水厂排口下游2000mS5老溪省道308桥上游500mS6通溪省道308桥上游700mS7通溪梅水桥下游200mS8长子垅水库S9常规豪洛溪凤嘴水厂取水口pH、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CODcr、BOD5、氨氮、总磷、铜、氟化物、砷、汞、镉、铬(六价)、铅、挥发酚、石油类、LAS、硫化物、氯化物、大肠菌群、硫酸盐、硝酸盐、锰GB3838-2002中的类水质标准S10常规辰水麻阳二水厂取水口S11常规辰水毫洛溪入口下游1000mpH、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CODcr、BOD5、氨氮、总磷、铜、
24、氟化物、砷、汞、镉、铬(六价)、铅、挥发酚、石油类、LAS、硫化物、大肠菌群GB3838-2002中的III类水质标准(3)监测时间和频次连续监测3d、每天1次进行采样。(4)采样和分析方法采样和分析依照国家环境监测标准方法进行。(5)评价方法采用单因素评价法,对现状监测结果进行评价。4.1.2 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调查(1)采样点布设本次地下水环境监测共布置2个点位,具体布点情况见表4-2。表4-2 地下水环境现状监测点序号位置监测因子备 注1#学里社区茶溪坪地下水水井pH、CODMn、氨氮、F、铅、镉、砷、总大肠菌群、硝酸盐、亚硝酸盐、Mn、Hg同步记录水位、井深2#车头村地下水水井(2)监
25、测项目pH、CODMn、氨氮、F、铅、镉、砷、总大肠菌群、硝酸盐、亚硝酸盐、Mn、Hg。(3)监测时间和频次:地下水取样3日,每天报1次有效数据。(4)评价标准:地下水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类标准。4.2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调查及评价(1)监测单位:麻阳苗族自治县环境监测站、湖南华科环境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2)监测点布设本评价按大气技术导则规定,结合评价区风场特征及环境现状,在评价范围内共布设了4个大气环境监测点,布点情况详见表4-3。表4-3 监测布点一览表编号监测点位与工业区相对位置监测因子A1通溪村村委锦江组团东北800mPM10、SO2、NO2A2学里社区老虎路
26、居民点锦江组团内南界TSP、PM10、SO2、NO2A3县一中长寿组团东650mPM10、SO2、NO2A4车头村小学 长寿组团东南350mTSP、PM10、SO2、NO2、H2S、NH3A5平原村村委会长寿组团西南900mPM10、SO2、NO2、H2S、NH3A6常规麻阳县政府大楼锦江组团南侧900mTSP、SO2、NO2、A7常规麻阳县交通局大楼锦江组团南侧1600mTSP、SO2、NO2、(3)监测因子SO2、NO2、TSP、PM10监测日均值; H2S、NH3监测小时值。;在进行现状监测的同时进行地面气温、气压、风向、风速、相对湿度、总云量、低云量等气象要素观测。(4)监测时间和频次
27、连续监测时间7天。(5)监测分析方法监测、分析方法均按国家标准方法进行。(6)评价标准按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及其修改单中二级标准及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标准进行评价。4.3 声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及评价(1)监测点布设为了了解区域内声环境质量现状,本次噪声评价共布15个噪声监测点,具体位置见表4-4。表4-4 噪声监测布点一览表编 号类 别名 称方 位 距 离Z1集中区内锦绣山庄锦江产业园东南Z2御景山庄锦江产业园中南部Z3车头村居民(省道308老溪桥西)长寿产业园东北Z4老虎路南端居民锦江产业园南边界Z5茶溪坪居民锦江产业
28、园北边界Z6集中区外通溪村居民点(省道308沿线)锦江产业园东边界Z7车头村小学长寿产业园东部Z8嘉鸿水岸小区锦江产业园西边界Z9县敬老院锦江产业园西侧Z10县人民医院锦江产业园南侧Z11梅水桥东车头村居民点长寿产业园东边界Z12车头村居民长寿南边界长寿产业园南边界Z13黄双冲村长寿产业园西边界Z14帽子坡村长寿产业园北边界Z15龙池村居民二组长寿产业园南侧(2)统计方法按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标准规定执行。(3)评价标准现状居民敏感点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工业集中区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标准;主要交通干线
29、两侧35m内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4a类标准,干线35m外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4.4 土壤及底泥环境现状监测与评价(1)土壤监测布点与监测因子本次环评共布设了2个土壤采样点,锦江产业园片区布设1个,长寿产业园片区布设1个,均进行1次性采样。本次环评共布了设3个底泥采样点,分别为锦江产业园污水处理厂排污口下游500m、凤嘴水厂取水口、锦江水厂取水口。土壤及底泥监测因子均为pH、铜、铅、锌、镉、铬、汞、砷、镍。(2)分析方法采样与分析方法按国家标准执行。(3)评价方法:将区域土壤及底泥实测值与评价的标准值进行比较,对区域土壤及底泥环境
30、质量进行评价。(4)评价标准: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中的二级标准。根据检测结果,区域内水、气、噪声及土壤环境均满足相关标准要求,监测点位附近环境质量较好。5. 规划方案分析5.1 规划的协调性分析5.1.1 与湖南省相关规划、政策的协调性分析(1)与湖南省环境保护 “十二”五规划的协调性分析湖南省环境保护 “十二”五规划提出:提高相关行业环境准入门槛,预防新建项目盲目建设和低水平重复建设,限制现有企业盲目扩张和低水平扩能,鼓励建设专业园区,积极引导污染较严重的相关行业向专业园区集中。加快相关行业技术进步和落后产能退出步伐,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对治理无望、治理成本过高、
31、高消耗、高排放、低效益的落后企业、产品,坚决淘汰退出。建设麻阳工业集中区将加快推进麻阳工业化进程,有利于麻阳县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有效转变,把麻阳县现有的分散的同类型企业集中一起,有利于污染治理、管理,降低环境影响,达到减排、降低污染的效应。实现在地区的发展差距中形成后发优势的战略目标。麻阳工业集中区产业定位为发挥麻阳县在自然资源、农业资源等方面的优势,形成农产品加工、工艺品制造为主导的产业集群,并保留原有钢铁企业。麻阳工业集中区明晰的产业定位有利于麻阳县今后产业的发展,有利于预防新建项目盲目建设和低水平重复建设,限制现有企业盲目扩张和低水平扩能;以及有利于防止高消耗、高排放、治理成本过高、低效
32、益的落后企业上马建设。环评认为:工业集中区体现了建设专业园区,积极引导分散企业向园区集中的原则,符合湖南省环境保护 “十二”五规划。(2)与湖南省相关政策的协调性分析2011年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产业园区体系建设的意见(湘政发(2011)25号)的出台,为全省地区工业园建设提供了指导意义。意见指出:工业集中区原则上依托中心城市和县城选址建设,按照“园区向城镇集中,企业向园区集中,人口向城镇聚集”的发展思路,安排在土地利用总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规划范围内,符合城市规划确定的功能分区,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节约集约高效利用土地。确需突破城镇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的,依法定程序调整城镇总体规划并将
33、其纳入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化工、冶金、有色等排放大气污染的工业集中区与城区边缘应满足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根据产业聚集和城镇发展需要,按照国家关于开发区“中心城市两园区、一县一园区”的布局原则,区域中心城市和县域城市园区设立已达到国家标准的,不得再新设工业集中区。对不符合开发区布局原则的工业集中区可以参照省政府关于开发区调区扩规的相关规定,整合资源,纳入所在地开发区规划修编按程序报批。对符合条件的工业集中区,经审核设为省级工业集中区,享受省级开发区的相关财税扶持、土地资源配置、投资、融资、招商引资等政策。建设麻阳工业集中区完全符合省委、省政府的精神政策,麻阳工业集中区是麻阳县目前唯一的工业园区,依
34、托城市总体规划的中心城区,建设用地面积2.42km2(其中锦江产业园规划用地面积约为1.22km2;长寿产业园规划用地面积约为1.20km2),利用麻阳县资源优势,一次规划,分步实施,重点突破,形成一个规划科学、定位准确、布局合理、产业集聚、特色鲜明的山水生态园区。表5-1 麻阳工业集中区规划与省政府相关文件的符合性分析【湘政发(2011)25号】文件内容麻阳工业集中区规划是否符合科学规划工业集中区工业集中区原则上依托中心城市和县城选址建设,按照“园区向城镇集中,企业向园区集中,人口向城镇聚集”的发展思路,安排在土地利用总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规划范围内,符合城市规划确定的功能分区,尽量不占或少占
35、耕地,节约集约高效利用土地,确需突破城镇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的,依法定程序调整城镇总体规划并将其纳入规划建设用地范围。麻阳工业集中区符合麻阳县城市总体规划的相关内容。符合钢铁等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工业集中区与城区边缘应满足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麻阳工业集中区钢铁企业按要求设置了相应卫生防护距离。符合根据产业聚集和城镇发展需要,按照国家关于开发区“中心城市两园区、一县一园区”的布局原则,区域中心城市和县域城市园区设立已达到国家的标准的,不得再新设工业集中区。麻阳工业集中区是麻阳县唯一的工业园区,符合一县一园区的建设要求。符合对不符合开发区布局原则的工业集中区可以参照省政府关于开发区调区扩区的相关
36、规定,整合资源,纳入所在地开发区规划修编按程序报批。对符合条件的工业集中区,经审核设为省级工业集中区,享受省级开发区的相关财税扶持、土地资源配置、投资、融资、招商引资等政策。麻阳县工业集中区属于新建,将按照省级工业集中区设立条件逐条落实。符合省级工业集中区设立条件有完整的发展规划。编制完成工业集中区发展规划、建设总体规划及详细规划;空间布局合理;发展重点明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全省主题功能区规划、县市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镇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工业集中区规划应按照“整体规划、分期实施、滚动发展”的原则编制;其用地规划科学合理,土地开发率不低于60%。麻阳工业集中区已编
37、制发展规划、详细规划等;符合国家和县相关规划,工业集中区规划采用分期实施方式,土地开发率不低于60%。符合有完善的基础设施和较高的投资强度。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基本配套,消防、安全、环保达标。工业用地率达到规划面积的50%以上,土地投资强度不低于1500万元/hm2。麻阳县污水处理厂已投入运行。土地投资强度2015年达到1600万元/hm2,2020年达到2200万元/hm2。符合有较强的产业基础和良好的发展前景,区内注册企业20家以上,其中年主营业务收入超5000万元的企业10家以上,拥有高新技术企业3家以上。有一批投资5000万元以上、市场竞争力强、发展潜力大的在建或储备项目。工业集中区招
38、商引资正在进行中,企业规模及数量满足文件要求。符合有较为完善的环保设施。产业符合环保要求,企业排放达到环保标准。工业集中区通过区域环评。麻阳工业集中区属于新建。麻阳县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填埋场已运行。已入园企业通过落实环评制度,满足环保要求,在下步工作中将将继续执行严格的环保要求。符合环评认为:麻阳工业集中区建设符合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产业园区体系建设的意见,其选址符合意见中的“依托中心城市和县城选址建设”、“中心城市两园区、一县一园区”的布局原则要求。5.1.2 与麻阳县相关规划符合性分析(1)与麻阳苗族自治县城总体规划(20062020)相符性分析麻阳苗族自治县城总体规划(20062020)
39、提出:1、城市性质定位:麻阳县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以食品、建材、冶金、旅游和商贸为支柱产业的现代化苗族山水园林城市。2、城市发展目标:基本形成具有浓郁苗族文化特色的,以食品、建材、冶金、旅游和商贸为支柱产业的新型现代化民族城市;基本形成人与自然和谐的生态环境,建设城市林业生态圈,形成以“一轴、两带、四园”为骨架的绿色空间体系;基本形成合理的城市功能结构,按照“两江、三岸、五组团”,构筑青山、秀水、名都融为一体的城市空间布局。3、城市规模:2020年,城镇化水平为43%,城镇人口20万人。城市规划建设用地10km2,人均建设用地100m2。(2)与麻阳苗族自治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
40、划纲要相符性分析根据麻阳苗族自治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所的提出:“十二五”时期,麻阳县总体发展战略任务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为主线,围绕“发展集约高效农业、培育新兴工业集群、建设苗俗长寿旅游名县”三大战略,打造县域经济核心产业链,推进麻阳发展思路的全面创新。大力推进基础设施、基础服务、品牌、工业园区、人才培养五大基础建设。”1、经济发展目标: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3%,达到59.5亿元。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5.6%,达到10.4亿元;第二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20%,达到26.9亿元;第三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1%,达到22.2亿元。三次产业结构比例为17.5
41、:45.2:37.3。2、加快推进工业化。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根据麻阳县资源分布特点、经济开发现状等,全县工业空间布局为“一园两基地”。一园,即麻阳工业园,是麻阳县未来工业集聚区、优势产业孵化地、经济增长极、城镇拓展区。“两基地”即锦和工业基地和铜矿循环经济工业基地。3、工业园区。充分运用产业政策,积极搭建产业发展平台,推动产业集群发展,大规模聚集和提升区域产业特色,走以工业园区兴工业的发展路子。坚持高效益开发,出台一系列园区优惠政策,广泛吸引县内外企业落户园区,提高园区集约化水平,将其建设成为政策环境优良、运行机制灵活、基础设施配套、经济效益明显的外向型工业园,逐步培育发展成为我县工业增长
42、的支撑点。工业兴则百业兴,工业活则全盘活。要把壮大规模总量作为主目标,把突出资源开发作为主攻方向,把发展产业园区作为主阵地,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推动产业优化升级,鼓励精深加工和发展循环经济,形成一批产业集群,创造一批名牌产品,培育一批规模企业,以工业经济实力的整体提升带动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麻阳县政府及各部门对麻阳发展工业十分重视,提出并实施“工业兴县”的战略目标,给予工业集中区的各项优惠政策条件,将是工业集中区顺利发展的坚实保障。麻阳县工业集中区依托麻阳县矿产资源、农产品的资源优势,重点发展农产品加工、工艺品制造等主导的产业,符合麻阳县“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发展要求,符合麻阳县工业发
43、展布局、园区企业现有产业基础和发展实际,响应了麻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政策要求。(3)与麻阳县“十二五” 工业发展规划相符性分析麻阳县“十二五” 工业发展规划:“十二五”期间,突出全局性、战略性的重大工业项目建设,着力发展壮大园区经济,积极培育龙头企业,推进工业提质转型。到2015年,工业增加值达到21.76亿元,年均增速21.5%,增强工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战略地位,实现工业跨越发展。1、壮大两大主导工业:重点扶持和培育食品产业、冶金产业两大主导工业。2、加速工业园区建设围绕建设“生态麻阳”,引导企业向园区集中,加快产业集群发展。到2015年,园区工业增加值达6亿元,年均增长40%,占全县工业
44、企业的40%;年实际税金8000万元,年平均增长50%,占全县工业税金的45%。力争申报成为省级产业园。完善园区规划科学选址,合理布局,按照省级园区标准,加快园区各类发展规划编制,形成系统完整的园区规划体系,构建园区中长期宏观发展战略。推进整体开发加快完善供水、供电、供气、道路、环保、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园区服务配套建设,完善公安、消防、金融、保险、邮政、运输、仓储等公共服务体系。大力推进标准化厂房建设,打造中小企业孵化基地,逐步把产业园建设成为产业转移承接基地。加大招商力度,引导企业向园区集聚。环评认为:麻阳县工业集中区是以食品加工、工艺品制造为战略新兴产业的综合生态工业集中区。其产业定
45、位与工业发展规划中大力发展的行业方向基本吻合。符合麻阳县 “十二五” 工业发展规划。(4)与麻阳县土地利用规划协调性分析根据麻阳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内容指出:1、建设用地规模控制指标规划至2020年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在1015hm2以内,较2005年新增554hm2。2、建设用地结构调整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在非农建设用地指标中优先安排交通、新区建设等重点工程以及水利、能源等基础设施建设用地,坚持行业用地标准,促进建设用地集约利用。3、土地利用重大工程麻阳县工业集中区的建设面积符合土地利用规划的面积为242公顷,符合麻阳县土地利用规划战略指导思想,且从区位来看,恰好处于土地利用规划中的可建设用地区, 故麻阳县工业集中区与麻阳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有关内容是协调一致的。5.1.3 与麻阳县环境保护相关规划符合性分析麻阳县总体规划中提出的麻阳县城环境保护相关规划如下:(一)麻阳县环境保护规划目标1、大气环境质量目标至规划期末,烟尘控制区覆盖率达到100%,城区大气环境质量优于国家GB3095-1996二级标准。2、水环境质量目标至规划期末,污水处理率达到90%,生活垃工业及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1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