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未成人犯罪心理浅析论文30355.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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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科毕业论文 我国未成年人犯罪心理浅析目录摘要III英文摘要IV1 未成年人犯罪概述11.1 未成年人犯罪的概念12 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分析32.1.1 家庭教育功能缺损32.1.3 家庭榜样教育不良32.2.1德育工作弱化42.2.2法制教育的缺失42.2.3 忽视了对双差生的转化42.3 社会方面原因42.3.1 各种错误思想占据一定的市场42.3.2 社会不正之风滋长了未成年人犯罪52.3.3 书报杂志影视作品的消极影响52.3.4 社会综合防范措施不得力52.4 未成年人自身原因52.4.1 未成年人特定的生理心理原因53 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的行为特征及心理特点73.1 我国未成年人犯罪

2、的行为特征73.1.1 偶发性73.1.2 凶残性73.1.3 模仿性73.2 犯罪未成年人的心理特点73.2.1 犯罪未成年人的心理分析73.2.2 错误的人生观83.2.3 法治观念的欠缺83.2.4 不成熟的认知结构83.2.5 情绪体验的低级性83.2.6 情绪的易激动性94 未成年人心理扭曲的危害性104.1危害个人心理健康104.2 危害个人前途发展104.3 危害其他公民104.4损害国家利益115 未成年人犯罪心理的应对145.2 完善对未成年人的教育方式 及时预防扭曲心理155.2.1 面对未成年人扭曲心理 实施以“教育为主”155.2.2 打造有序网络环境 促进社会和谐15

3、5.2.3 引导学生心理发育 促进学生健康成长165.2.4 倡导健康教育方式 提高家长自身素质16结语17参考文献18致谢19诚信承诺书20我国未成年人犯罪心理浅析摘要犯罪心理学家普遍认为年满14 周岁不满18 周岁的未成年人,处于人生的“危险年龄”段。事实表明:近几年来,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逐年增多,成为我国乃至全世界都共同面临的一个严峻的社会问题。这种在未成年人成长过程中出现的“流失” “流失”意味着大地失去营养和水分,在此特指失去人才。现象越来越令人担忧。在人类社会,未成年人是未来和希望,如果忽视对他们的思想品德教育,造成严重的违法犯罪,就意味着将来会失去人才。因此,本文从未成年人犯罪的原

4、因、行为特征及其心理特点等角度出发,深入解读未成年人犯罪的心理原因。在此基础上,本人认为,心理扭曲是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导火索。了解未成年人心理扭曲的危害性是必要的,它是防止未成年人犯罪心理形成的第一步,因此,本人针对未成年人犯罪心理的特点提出了一些应对措施及建议,以减少和防止未成年人犯罪心理的形成。关键词:未成年人;犯罪心理;危害性;Psychological Analysis on the juvenile delinquency in our country Abstract Criminal psychologists generally considered to have reach

5、ed the age of 14minors under the age of 18, In fact, In recent years, the cases of juvenile delinquency is increasing year by year.To become Chinas and the whole world is facing a serious problem of the society. In the minors growth occurred in the process of drain phenomenon is becoming more and mo

6、re worrying. In human society, minors are the future and hope, If the neglect of their ideological and moral education, Serious crime, means that the future will lose talent.Therefore, In this paper, the cause of the minor crime, behavior characteristics and psychological perspective, understanding

7、the psychological causes of juvenile delinquency.On the basis of, I think, psychological distortion is a minor crime important fuse. Understanding of minor psychological distortions of the hazard is necessary. It is the prevention of juvenile delinquency psychology formed the first step. Therefore,

8、I for the minor crime psychological characteristics and puts forward some corresponding measures and suggestions, in order to reduce and prevent the juvenile criminal psychological forming. Keyboard:Minor Criminal psychology Harmfulness1 未成年人犯罪概述1.1 未成年人犯罪的概念所谓未成年人犯罪在我国是指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的刑法和有关刑事法

9、律所规定的犯罪行为。在我国的很多场合,“未成年人犯罪”同“青少年犯罪”混同使用。严格而言,前者具有更明确的年龄标准,是一个完全规范性的法定范畴,其明确性、法定性使得相关研究能够更为清晰、限定地进行,但也导致相应研究的局限性,无法客观地描述和评价当前的犯罪态势,因而在犯罪学上仍然大量地同时使用着“青少年犯罪”这一概念。这一概念是一个笼统的习惯性称谓,并没有明确的界限,通常将1825岁之间的成年人也包括在研究对象之内,从而形成对相近年龄阶段主体的犯罪行为的连续性研究。在犯罪统计上,也因此经常性地将25岁以下的青少年作为刑事统计的对象。图1数据表明,在19972007年的10年间,未成年罪犯总数增加

10、至近300,其绝对数接近10万人。同时,1825岁的罪犯同样也增加了近6万人,但是增长比例完全不同。考虑到刑法在1997年修订中修改了相对刑事责任年龄人承担刑事责任的范围 林维未成年人犯罪统计数据研究D载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学报2010年第三期第2936页,因而,在1997年10月修订刑法生效之后年份的数据中,占据了相对刑事责任年龄人实施的犯罪较大比例的盗窃、抢夺等多发行为,由于立法原因,上述数据已被排除在外。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统计,1996年14岁以上不满16岁的人实施过失杀人、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盗窃、流氓及其他犯罪者共1,748人,1997年共1,266人1,而1998年的数据表明,即使排除上

11、述相应犯罪种类的人数,未成年罪犯数仍然增加了3,166人,上升了10。换言之,在刑事立法没有改变的情形下,这一增长可能更为剧烈。图1 19972007年全国法院审理青少年犯罪情况统计表19921996年间,未成年罪犯人数一般均在3万4万之间徘徊,相对而言,一直保持了较为稳定的状态,即使1996年达40,203人,但该5年期间其平均数也仅为35,903人。但这一数据在1999年再次突破4万,尤其是在进入21世纪之后,未成年罪犯人数急速增长,逐年递升,甚至在2004年较之2002年增加超过40。未成年罪犯人数绝对值的增加尤其是最近年份增长速度的提高,原因极其复杂,一方面当然同整体犯罪率的上升有关联

12、,但是另外存在着自身的特殊原因。通常认为,改革的进一步深化以及经济社会结构的进一步调整,社会生活中长期积累的深层次矛盾逐步显现,贫富差距、城乡差距、地区差异所造成的社会矛盾,造成人口流动加剧、家庭破裂加重、社会控制力度减弱,失学或者无业未成年人、单亲未成年人、留守未成年人或者流浪未成年人、城市务工人员后代急剧增加。社会矛盾加剧所造成的负面影响在未成年人身上产生放大效应,结合未成年人社会化过程中成长的矛盾,成为21世纪以来未成年人犯罪大量增加的重要原因。未成年人犯罪的概念不是来自刑法对未成年人犯罪的规定,而是在犯罪学意义上定义的。我们已经比较了犯罪学中的犯罪概念与刑法学中犯罪概念的区别,应该指出

13、的是这种区别产生是缘于这两个研究领域对犯罪的目的的不同,刑法学是为了研究如何惩罚犯罪,这就需要严格科学的定罪量刑标准和罪与非罪的界限,而犯罪学是为了寻找犯罪的原因,以便找到预防犯罪的对策。姚建龙:少年刑法与刑法变革,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因而犯罪学意义上的犯罪概念,不仅包括刑法中的犯罪,而且包括大量的违法行为,对于未成年人的犯罪来说,包括大量未成年人的严重不良行为和违法行为,而这些行为由于年龄的规定或情节的轻微在刑法规定中并不追究刑事责任。犯罪学中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认识是动态的,没有刑法中罪与非罪的严格界限,是与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发展相适应的,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的继续发展,必然

14、是出现犯罪的结果。这里罪与非罪的标准是没有意义的,因为对未成年人犯罪重要的是教育和预防而不是惩罚,所以未成年人犯罪概念中包括不良行为和违法行为,是为了防微杜渐预防犯罪,是为了从小抓起,从苗头抓起,找到犯罪原因,立足于教育挽救。2 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分析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较复杂,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2.1 家庭方面原因家庭是社会的细胞,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第一任老师,但近年来家庭功能相对削弱,以下因素极易诱发未成年人犯罪:2.1.1 家庭教育功能缺损主要有两种类型:一是父母残缺。如父母双方或一方死亡,父母离婚、分居,父母双方或一方长期在外工作等,致使未成年人失去健全的管教。生活在单亲家庭的,父或母因

15、忙于重新组建家庭或生活压力过大、生活负担过重而顾不到或放松对未成年人的教育;生活在离婚后再婚的家庭,由于生父或生母在未成年人心目中的形象欠佳,故教育效果不好;失去双亲的孩子,有的寄养在别人家,而寄养人与被扶养人缺乏感情而无心教育或因寄养人自身原因而没有能力教育。特别是孩子在家庭破裂后,缺乏稳定感,失去精神支柱,情绪低落,产生多疑、孤僻等病态心理,形成人格分裂与性格障碍,一旦遇有不良诱惑,很容易误入歧途。二是父母失职。父母或忙于学习、工作,或忙于赌博、交际等,而置子女教育于不顾。他们对子女平时疏于过问,未能发觉更谈不上纠正子女的不良行为,有的甚至听之任之,放任自流,最终导致子女犯罪。如某杨姓少年

16、,由于母亲去世得早,父亲忙于工作,疏于管教,成天和一群混混在一起,最后因为要自己女朋友买件衣服持刀抢劫,甚至将人砍伤 清镇市刑侦大队案件卷宗194号。2.1.2 家庭教育方法不当也有两种类型。由于独生子女增多, 家庭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父母往往溺爱子女,无原则地迁就子女的要求,养成子女惟我独尊、以我为中心、自私自利、占有欲极强等不良心理以及任性、执拗、蛮横、粗野、为所欲为等畸型性格,当其需求得不到满足时,就尝试用违法途径达到目的。如某女生在家一直受宠,一次向隔壁的4岁小女孩要方便面而遭拒绝,一怒之下,这位12 岁的女孩竟然残酷地将那4岁的小女孩杀掉 李文宣浅谈未成年人犯罪心理的原因。另一类型是教

17、育方法简单粗暴。父母脾气暴躁,子女一有问题,对其非打即骂,使孩子产生逆反对抗心理,或导致孩子产生悲观、自卑等心理,丧失进取心。如浙江金华某中学高二学生徐力,就因成绩问题被母亲数落后,一怒之下,竟用铁锤结束了自己母亲的生命。2.1.3 家庭榜样教育不良有的父母本身形象不佳, 或思想不健康,或作风不正派,或行为不检点,甚至违法犯罪。时间一长,孩子耳濡目染,潜移默化,逐步沾上恶习。有的父母对孩子的不轨行为,一味默许、支持、甚至唆使,结果使孩子走上了犯罪道路。2.2 学校方面原因学校在应试教育的大氛围下,未能充分发挥其应有的教育功能,未能有效地防止未成年人犯罪。主要有以下方面:2.2.1德育工作弱化在

18、应试教育的大氛围下, 学校淡化了对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班会课等流于形式,教师教书不育人,授业不传道。学校教育工作一手硬(指高考文化课),一手软(指思想品德课),未能教会学生做人。2.2.2法制教育的缺失广大中小学,尤其是农村的中小学, 未能开设法律课,普法宣传期间,偶尔有一些普法读物发给学生,但学校既没有安排老师讲述,也没有安排专门时间让学生自学,学生在过重的学业负担下也没有精力来翻阅,造成普法教育流于形式,缺乏实效。中小学生法制观念淡薄,不懂法,不守法,对于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心中无数,结果在实践中盲目行动,在不知不觉中走上犯罪道路。2.2.3 忽视了对双差生的转化在犯罪的未成年人中, 绝

19、大多数是思想和学习表现不好的“双差生”,有的是屡经教育不改,被学校开除的学生。广大教师“重优轻差”、“爱优厌差”,对双差生经过一番耐心教育而未有成效后,便放弃对他们的教育,对“双差生”缺少信心和必要的等待。再有问题,便叫家长到校,教师边摆学生的过错、问题,边对家长进行训斥。造成师生关系紧张、不和谐,学生对老师产生逆反心理,使得教师的教育无法进行。再出现问题,学校就采取“推”和“弃”的态度,动员学生回家。这样,学生在家无人管,又呆不住,学校又不要,便在社会上游荡,在各种消极因素的作用下,很快走上犯罪的道路。2.3 社会方面原因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各种思潮并存,各种丑恶现象融合在一起,极易诱

20、发未成年人犯罪,具体说来有以下几个方面:2.3.1 各种错误思想占据一定的市场目前封建残余思想和外来腐朽思想对未成年人影响较大,拜金主义泛滥,一切向钱看,导致未成年人不择手段地攫取金钱;个人主义、自由主义盛行,造成部分未成年人以自我为中心,不愿受法律和纪律约束,为了个人的需要而不惜牺牲别人的利益乃至生命;消费主义、物欲主义、享乐主义横行,导致未成年人一味地追求物质消费,注重物质享受,而忽视了精神方面的追求。2.3.2 社会不正之风滋长了未成年人犯罪一个时期以来,由于部分党员干部腐化堕落,导致未成年人信仰发生危机,造成较坏的影响。尤其是看到部分党员干部通过非法手段轻而易举就可获得大批巨额财富,而

21、其他人靠遵纪守法和勤劳收获甚微,他们认为“勤劳不致富,致富不勤劳”,“人无外财不富,马无夜草不肥”,通过非法手段达到“堤内损失堤外补”。如某未成年人所说:“当官的利用职权明着要,我们只好挤到人群中暗地摸”,作案时心安理得,毫无罪责感。2.3.3 书报杂志影视作品的消极影响近期以来,各类非法出版物充斥市场,媚俗作品随处可见,其所宣扬的色情、迷信、赌博、暴力、恐怖等内容严重损害了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起了错误的导向作用。如某校两名男生搞到两部淫秽录像带,约一女生共同前往观看,在好奇心驱使下,当晚三人就在一起淫乱。后观看的学生越多,参加淫乱的人也越多,最后发展到六男三女在一起鬼混,前后长达几个月,成为

22、远近闻名的少年流氓犯罪团伙。2.3.4 社会综合防范措施不得力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 综治办、学校、共青团等部门未能紧密配合、协同作战,未能形成系统工程,未能采取切实可行、富有实效的措施。2.4 未成年人自身原因处于特定时期的未成年人,由于其智力、生理、心理、阅历等多种原因,很易在外界不良刺激下走上犯罪道路。2.4.1 未成年人特定的生理心理原因未成年人在初中和高中阶段,正处于生理和心理发育的高峰阶段。从生理上讲,人的器官、机能发育逐步趋于成熟。从心理上讲,这时的未成年人自认为成熟,强烈要求摆脱父母的监护,而成为独立的人;感情富有冲动性,不善于用理智控制情感,波动幅度大,容易从一个极端走向另

23、一个极端;自我封闭,不愿与老师和家长真诚谈心,轻易不将自己的真实情感暴露出来;性意萌发,迷惘焦躁,在初中阶段,男女彼此疏远,不愿在一起,而到高中阶段,男女中学生情窦初开,彼此有好感,开始接近异性。这种心理特点综合起来就是“长大而未成人”。上述特点,说明未成年人思想单纯、幼稚、片面。如不抓紧教育,导致一部分未成年人是非不辨,善恶不分,道德观念、审美观念混乱,盲目崇拜影视作品中的“大侠”,并在生活中刻意模仿。如某中学生看完凶杀影片后,产生好奇,于是萌生亲自作案,“考验公安机关破案能力”的念头。随即照搬影视情节,到其原邻居家作案,并制造一系列假象,试图转移侦破视线。回家后向其父亲讲述了作案过程,随后

24、在母亲的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1)犯罪的未成年人往往是那些没有远大的理想, 缺乏奋斗目标,没有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缺少修养,不懂得自尊自爱,思想品德差,学业成绩落后的双差生。他们不求上进,一味追求吃喝玩乐,没有心思学习,从厌学发展到逃学,再发展到弃学,过早步入社会,在不良因素诱惑下,走上歧途。(2)犯罪的未成年人往往自我控制能力差, 禁不住钱物的诱惑,往往见钱眼开,见物心爱,由眼动到心动,最后发展到行动。如某中学生去照相馆拍毕业照时,看到主人将两千元放进办公桌抽屉里,禁不住诱惑,趁人不注意时,将两千元窃走。后该生又因其他犯罪被判刑,落得未进大学门,先进监狱门的下场。(3)犯罪的未成年人

25、,往往平时就沾染上一些不良行为, 如早恋、打架斗殴、爱占小便宜、偷吃扒拿、贪图玩耍、爱说谎、沾有吸烟喝酒赌博恶习等。这些不良行为,遇一定条件的刺激而演变为犯罪行为。如小刚和小涛从小就是要好的同学,后双双考入某重点中学,同时也确立了恋爱关系。高三时小涛提出分手,小刚竭力挽救这段爱情而遭失败时,一气之下用双手将自己的恋人卡死,最终自己也未能逃脱法律的惩罚。(4)犯罪的未成年人,往往法制观念淡薄,不知法,不守法, 对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把握不清,往往在不知不觉中走上犯罪的道路。如前面列举的参加淫乱的中学生,振振有词地讲,他们都是自愿的,没有伤害任何人,他们的行为并不违法。在他们眼中,只有强奸才是犯罪,

26、殊不知在自愿之下发生的集体淫乱行为也是严重的刑事犯罪行为。3 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的行为特征及心理特点3.1 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的行为特征由于青少年犯罪有其独特的心理特征,在其行为表现上也有一定的独特性,在其不良心理的支配下,青少年犯罪所表现出的行为特征可以归纳出以下几个特点。3.1.1 偶发性 所谓偶发性就是指青少年的违法犯罪活动,常常事先未经谋划,起因简单,作案没有明确的目的,往往因一时冲动、强烈的情绪,丧失自我控制能力而实话犯罪,不考虑行为的严重后果,带有很大的盲目性、随意性、情绪性、情境性。 佟丽华:未成年人法学,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01年版。为了发泄自己强烈的不满情绪,因而会产生冲动性的

27、犯罪。他们对自己的行为是否会触犯法律,会造成什么后果等缺乏考虑,多在意识水平低或是未被意识到的状态下发生。3.1.2 凶残性 青少年犯罪手段特点主要表现为暴力性、残忍性和疯狂性。由于未成年人自身的体能发育,体魄健壮,为暴力犯罪提供了条件,觉得自己有力量了,可以用拳头打天下了。同时,由于未成年人等方面发育还不成熟,为人处世一般较少顾虑,很少思前想后,对于事情的发展过程以及后果的认识也不太全面,对于生命缺乏悲悯心,对自己以及他人的生命、健康会抱有一种无所谓的态度,其违法犯罪的手段与成年人相比带有更加凶残的特性。3.1.3 模仿性模仿是自觉或不自觉的学习过程。心理学研究表明,人对被感知的对象,有着“

28、内模仿”本能。根据大众传播学理论,传媒密度与频次决定着传播效果。因此,如果我们的文化市场充斥着反映暴力、言情、淫秽的音像制品、书刊,而且缺乏正确的导向和分辨能力,青少年就很容易把它们作为榜样来学习,从而走向犯罪。不少青少年的犯罪行为都是在这种心理的驱使下做出的。3.2 犯罪未成年人的心理特点3.2.1 犯罪未成年人的心理分析犯罪未成年人的心理特点,是指与犯罪成年人的心理特点相比较,在犯罪未成年人身上普遍存在的心理特点。但是由于政治、经济与文化背景的差异,各国犯罪未成年人的心理特点并不完全相同,即使同一国家,不同地区、不同时代的犯罪未成年人,其心理特点也有差别。以下各占主要是根据我国犯罪未成年人

29、的研究资料所作的归纳。3.2.2 错误的人生观人生观是指人对人生的根本看法和态度。犯罪未成年人的认识水平极低,对许多人生问题愚昧无知、观念模糊,甚至到了颠倒是非的地步。据有关调查显示:犯罪未成年人认为英雄就是“胆子大”、“敢拼命”、认为友谊就是讲“哥们儿义气”、“为朋友两肋插刀”、认为自由就是“想干什么就干什么,谁也管不着”等等,这些谬论在他们心里就是所谓的“真理”。犯罪未成年人人生观的核心是:1.两大精神支柱封建帮会式的江湖义气和追求感官刺激的享乐主义;2.三种错误观念亡命称霸的英雄观、随心所欲的自由观和低级下流的乐趣观。3.2.3 法治观念的欠缺法治观念,是指人们重视和遵守法律的思想意识。

30、犯罪未成年人此方面的表现为:1.缺乏法律知识,属“法盲”,因“法盲”导致犯罪的未成年人比成年犯罪人要多。2.未形成法治观念,即有的未成年人虽然学过法律,懂得一些刑事法律知识,但未形成法治观念。3.2.4 不成熟的认知结构认知结构指个人在感知及理解客观现实的基础上所形成的一种心理结构。犯罪未成年人认知结构的不成熟主要表现在:1.在时间因素上,不能很好地把事物或现象与它的过去、未来联系起来,只是孤立地对待认知对象,易为眼前状况所影响,同时对认知对象在空间领域不能与其他事物或现象进行比较,易产生认识的片面性、局限性;2.缺乏批判力、内省力、自觉性、预见性和适应性,因而对处理复杂的事物有困难;3.认知

31、不能控制情感、情绪的影响,往往会感情用事,一旦有了犯罪欲求的倾向,就变得难以抑制。陈伟道:香港对青少年罪犯的判罚与矫治社会特质,载青少年犯罪研究2002年第6期。3.2.5 情绪体验的低级性犯罪未成年人大多追求生理需要和感官刺激,其需要是原始的、低级的。犯罪未成年人的喜怒哀乐等情绪变化,往往与这种需要的满足与否有关,满足了则喜则乐,未满足则怒则哀。3.2.6 情绪的易激动性一件微不足道的事也容易促使犯罪未成年人产生激情。当激情爆发时,往往不顾后果。打架斗殴时,由于他们爱虚荣、好逞能、想当“英雄”,就更容易激动,动刀动枪,不把对方打输绝不罢休。当激情过后冷静下来时,他们一般也会的后悔;如果造成了

32、严重后果,也会感到恐惧。综上所述,造成一个未成年人走上犯罪道路的因素是复杂的,未成年人的心理尤其复杂多变。但把他们的犯罪行为拿来进行分析研究就可从中发现经常性地表现出来的心理特点。4 未成年人心理扭曲的危害性4.1 危害社会犯罪行为是有害于社会的行为。因为犯罪行为是在犯罪心理支配下实话的,因而犯罪心理同样是有害于社会的。由于犯罪心理一旦在一个人身上形成以后,必然会以思想、态度、言语、行为等表现出来,因而,除了会给社会造成人、财、物的损失外,还会毒害他人和社会环境,损害社会机体。所以,我们都不希望自己的孩子、亲朋好友接触不良的环境和思想意识不良的人。年轻人找对象都要找品质好的人,心底善良、有地心

33、的人等,这样才会生活得踏实、安全、幸福。谁都不希望“与狼共枕”,那只会天天在恐惧的日子里度过。4.2 个人心理危害犯罪心理不仅危害社会,还具有很强的心理危害。犯罪人在形成犯罪心理,以及犯罪心理的发展变化过程中,往往在较长时间内,其心理都是处理紧张、焦虑、剧烈的冲突、严重的挫折、恐惧、压抑、自责等消极情绪状态中,这是有害于心理健康发展的,不少犯罪人都有程度不同的心理变态现象,说明其犯罪心理的形成给自身所带来的心理危害是较为严重的。据嫌疑犯李某讲述四次交易没有成功,非常害怕,知道非要出事不可,第五次约好时间,坚决不改了,哪怕坐牢也不再等了,否则真的会发疯。严重的恐惧感,让他和其它几名犯罪嫌疑人束手

34、就擒。4.3 危害未成年人的个人前途犯罪心理对青少年的个人前途而言,有着极大的危害。青少年正在长知识、长身体的关键时期,学不到有用的知识或错误了学习的好时机,对他们的前途肯定会有极为不利的影响。他们将面临因受刑法惩罚的间接负面影响,学习、就业、生活等方面都会面对诸多问题。首先,学习知识难,因系统知识的长期断档,使得知识无法衔接,加上年龄及记忆力的下降的原因,以及迫于生活的压力,根本不能接受以往的正规教育,因此获得就业知识很难。其次,就业困难,由于知识水平的限制,他们就业相当困难。如刑法第100条规定“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在入伍就业的时候,应当如何向有关单位报告自己曾经受过刑事处罚,不得隐瞒。”

35、老师法第十四条规定:“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不能取得老师资格。”再次,从生活、婚姻等方面讲,由于学习机会、就业权利的丧失,社会地位下降、道德名誉受损,必将受到歧视,影响婚姻、家庭及生活质量。4.4 危害家人及被害人家人犯罪心理不但给被害人家庭带来危害,而且给自己父母,也会带来无穷的灾难。父母或许会因你的违法犯罪而背负一生的债务,也可能一生都凑不够这个天文账单,而且还有比这更加难受的精神压力。被害人及其家人的追打和辱骂,他人在父母背后的评论和幸灾乐祸,都是让人难以承受的。4.5 给国家带来的危害未成年人犯罪心理,就其危害而言,具有与成年人犯罪相同的性质,都是对国家制度、国家利益的挑战。以

36、一个网上诈骗判处3年有期徒刑的少年犯为例,宣判前,需要公检法出动车辆30次左右,动用人力40人次,办案还要支付办案人员的通讯费、住宿费、材料费等费用。宣判后,罪犯入狱后不仅吃、穿、住、水、电、医疗等费用由国家承担,而且国家还要为此投入大量的管理费用。由此可见,国家专政力量如监狱、警察、部队等为维护国家利益、保持社会稳定和社会秩序就必须对不法行为进行打击,而在打击的过程中,就必将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5 未成年人犯罪的应对未成年人犯罪对社会的危害性非常大, 依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规定,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遵循独特的原则,如教育与保护原则、综合治理原则等。预防未成年人犯

37、罪还具有其特点, 要采取不同于预防成年人犯罪的教育方法。鉴于未成年人犯罪的心理原因, 对未成年人进行心理健康的教育、心理的疏导与救治就显得尤为重要。以下,是针对未成年人心理扭曲的预防提出的几点方案:5.1 完善对未成年人的教育方式 及时预防扭曲心理5.1.1 面对未成年人扭曲心理 实施以“教育为主” 未成年人处于成长发展阶段,处于真善美与假恶丑的争夺时期,是一个需要塑造、教育和培养的时期。而且青少年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也是多方面的因素促成的。因此,家庭、学校、社会都是负有责任的,都应总结经验教训,帮助他们、教育他们,认真履行对他们的责任。很多国家在法律法规方面都规定了家长、教师、学校在教育学生中

38、应负有责任(连带责任)。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教师,学校是专门培养人的机构,所以必须承担起教育学生的责任。在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预防上,要求家长、学校了解掌握未成年人生理和心理变化的规律性,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既不能采取“不打不成才”的粗暴式教育方法,也不能溺爱成灾。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举办各种形式的讲座、培训等活动,针对未成年人不同时期的生理、心理特点,介绍良好有效的教育方法,指导教师、青少年的父母和其他监护人有效地防止、矫治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5.1.2 打造有序网络环境 促进社会和谐 网络是时代的产物,它的积极功效是其主体,如有利于青少年非线性思维方式的形

39、成,使青少年的创造能力得到了发展,满足了青少年交流、沟通和理解的需要。网络环境对未成年人的认知的负面影响也是显而易见的。由于网络环境具有形式的虚拟性、内容的多元性、体制的不规范性等特点,因而对当代青少年的认知有特殊影响。 总之,我们深刻体会到:青少年网络文化建设工作是一项长期的、综合的系统工程,只有依靠全社会的力量,通过长期扎实的建设,才能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只有充分尊重广大青少年的主体地位,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才能更好地发挥他们在网络文化建设中的作用,才能正确引导青少年在网络文化需求,才能营造出一个健康文明的网络环境,让网络实实在在成为青少年的良师益友。5.1.3 引导学生心理

40、发育 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当今社会生活节奏越来越快,人们生活的压力也越来越大。学生处于生长发育十分迅速的时期,学习压力很大,任务十分繁重,社会的负面影响同样作用到他们身上,极易产生心理问题,例如活得太累、畅谈、寻求势力保护、苦闷、担忧前途等。对此,应当引起学校高度重视。调查表明,学生对“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普及心理卫生知识”的非常赞成率为66.3%,赞成率为28.8%,合计为95.1.学校应当有针对性地开展心理健康教育,配备专职心理教师或聘请有心理专业背景的辅导员,强化学生的心理知识普及,开展心理咨询与指导。5.1.4 倡导健康教育方式 提高家长自身素质 家庭教育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要性是不言而

41、喻的,但家庭教育在现阶段并未得到重视。家庭教育对于青少年基本生活技能的掌握、社会规范的接受、生活目标的确立、社会角色的养成等社会化内容都具有重要、广泛的影响。因此父母应以高度的责任心管理和教育好子女。在家庭中,我们倡导理解民主型的家庭教育方式,在这种类型的家庭,父母能充分理解孩子的兴趣和要求,经常向他们提供足够的信息,并引导孩子自己作出选择和决定,父母既爱护,又持冷静的态度。面在过分保护型的家庭和过分溺爱的家庭都容易导致部分青少年走上违法犯罪之路。因此,广大家长应本着对孩子负责的态度,不断提高自身的修养,严格控制自身行为,营造和睦家庭氛围,以自己良好的待人处世方法为孩子树立学习的榜样,通过有形

42、、无形的日常生活习惯影响孩子的行为准则。结语请填写正文自80年代以来,我国的未成年人犯罪率不断呈上升趋势,给社会和人民带来了巨大的危害。因此,探寻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提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对策,从而保证青少年一代健康成长,就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问题。未成年人犯罪心理的研究与分析,能够有效的辅佐我国对未成年人犯罪防范的计划拟定。参考文献1 张远煌、姚兵.中国现阶段未成年人犯罪的新趋势,M载法学论坛2010年第一期第9096页。2 于莉莉未成年人犯罪的心理原因及调适,N载吉林省教育学院学报2011年第11期第26卷。3 罗大华,刘邦惠.犯罪心理学新编M.北京:群众出版社,2000。4 李文宣浅谈

43、未成年人犯罪心理的原因,J载法制与社会2007年第6期。5 杨丽平未成年人犯罪心理及矫治方法,J载上海政法学院学报2010年6 潘智勇:未成年人犯罪刑事责任问题研究,D载2003年硕士学位论文。7 刘文欣著:透析未成年人犯罪的心理特征,M载青少年研究)2005年第三期。8 林维未成年人犯罪统计数据研究,D载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学报2010年第三期第2936页。9孙强.未成年人犯罪问题研究D.硕士论文.哈尔滨:哈尔滨工程大学,2004.10杨世龙犯罪心理学M载.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2年206期. 11向红.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学校原因探析J载.吉首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学报2006,1。12张必清,

44、陈李芬.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成因分析与对策建议J.载昆明大学学报,2007。13王金兰、魏丽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研究J载河北法学第9期第22卷。14冯永陆、牟兰未成年人犯罪心理矛盾简析J载泸州职业教育技术学院学报2004年。15席小华学校法制教育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G载首都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版2000年第6期。致谢本毕业论文是在我的导师 老师的悉心指导下完成的。从论文课题的选择、参考书目的介绍、论文的修改到论文的最终定稿, 老师都给了我非常细心的指导和不断的支持和帮助,尤其在论文的构架上给了我很多有效的建议。老师的严谨的治学态度、勤奋的工作作风、平易近人的处世风范,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将会在我今后的

45、学习和生活中时刻影响我。在此谨向 老师致以诚挚的谢意和崇高的敬意。感谢四年来教导我的各位任课老师,你们所教导给我的知识在不同的方面对于我知识的积累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你们严谨的治学精神,精益求精的工作作风,也深深地影响着我生活学习的态度。论文的写作体现的是一种综合能力,因此,这篇论文能够顺利完成也有你们的一份功劳。师恩难忘,我无可报答,只有真诚地祝愿各位老师身体健康,工作顺心!感谢我的班主任老师和专业的同学们,在四年的学习生活中,从大一的军训到大四毕业前毕业论文的顺利完成,你们给了我很大的帮助和支持,是我人生路上的伙伴和帮手。感谢和我在一组参加论文设计的同学,正是因为有了大家资料相互间的传阅,使我在需要帮助的时候,得到了大家的帮助,这样才能使我的论文能够更好地完成。在毕业论文完成的过程中,最深的感触就是时间紧张,专业知识很是缺乏,在此感谢帮助过我的人,没有他们的帮助,我是不可能顺利完成论文的。最后,感谢各位评审老师在百忙之中抽出宝贵时间来审阅我的论文,谢谢各位老师的指导!科技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诚信承诺书本人郑重声明:本人所呈交的毕业论文(设计),是在导师的指导下独立进行研究所完成。毕业论文(设计)中凡引用他人已经发表或未发表的成果、数据、观点等,均已明确注明出处。特此声明 论文(设计)作者签名: 专业(班级): 学 号: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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