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党员告诫制度的意见.docx

上传人:牧羊曲112 文档编号:3308574 上传时间:2023-03-12 格式:DOCX 页数:3 大小:38.13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关于建立党员告诫制度的意见.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关于建立党员告诫制度的意见.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关于建立党员告诫制度的意见.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3页
亲,该文档总共3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关于建立党员告诫制度的意见.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关于建立党员告诫制度的意见.docx(3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关于建立党员告诫制度的意见关于建立党员告诫制度的意见 (讨论稿)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精神和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一步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提高我县党员队伍整体素质,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号召力,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从组织上保证我县改革开放和两个文明建设的顺利发展,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特建立党员告诫制度。 一、告诫原则 党员在思想、政治、工作和作风等方面存在明显问题,但尚达不到党纪处分的,一经查实,由所在的党组织或上级党组织对其进行告诫。 二、告诫范围 1、不能带头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甚至在群众中散布消极言论,造成不良影响

2、的; 2、不能认真执行上级党委和*的决议,把自己等同于一般群众,甚至参与集体越级上访的; 3、意志消退,理想淡漠,精神萎靡不振,无所进取,不能起“双带”作用的; 4、个人主义严重,在群众中拉帮结派,把个人利益置于集体利益之上的; 5、对于损坏集体利益并造成重大损失的人或事,不制止、不举报、听之任之的; 6、在经济交往中,对自己要求不严格,有违纪现象,但不够党纪处分的; 7、不能教育引导亲属积极响应党的号召,维护稳定大局、维护改革开放政策的; 8、对赌博、宗教和封建迷信等活动不抵制,甚至参与的; 9、无正当理由,连续三次不参加组织生活,或三个月不交纳党费的; 10、在民主评议党员中,不合格票超过

3、参评党员三分之一以上或被评为基本合格党员的; 11、其它问题需要告诫的; 三、告诫形式和期限 1、告诫采用书面通知的形式进行; 2、告诫期限一般为三个月,从告诫通知书签发之日起计算。 四、告诫程序 1、按党员管理权限由党员所在党支部和上级党组织具体实施。 对一般党员的告诫,经党支部委员会讨论后,提交党员大会决定是否上报。召开党员大会时,要充分听取本人对情况的说明,并根据其表现,进行表决; 对党组织负责人进行告诫,需由上级党组织的纪检和组织部门有关人员,组成调查组,并对其进行调查、了解,听取党员、群众意见,并与本人核实情况,根据调查情况,由集体研究决定。 2、上级党组织根据党支部或调查组形成的书

4、面报告,研究决定实行告诫后,要指派专人与被告诫的党员谈话,听取本人的陈述,指出问题,提出要求,并下达告诫通知书。 3、如果被告诫党员认为告诫事由与事实不符,可以在接到告诫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向负责实施告诫的上级党组织申请复议,上级党组织接到复议申请后,要及时重新审议,并尽快将复议结果通知党员本人。 4、被告诫的党员,在接到告诫通知书后,要认真进行反思,并在十五天内,根据告诫事由向所在党支部提交书面检查。被告诫的党组织负责人要将检查报上级纪检、组织部门。 5、被告诫的党员在告诫期满后,要认真进行自查自纠总结,并在一周内将自查情况书面报送所在党支部或上级党组织,上级党组织应及时组织人员对其进行考核。对认识深刻,确已改正错误的,应及时解除告诫,上级党组织要指定专人与其谈话;对认识不足、没有改正错误或又发现其他问题的,再延长三个月告诫期;经教育仍无改变的,要按照关于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的实施意见,予以组织处置。 6、被告诫的党员,当年不得评优,不得提拔使用。 7、被告诫的党员在告诫期间形成的有关书面材料,应及时存档。 五、本制度由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六、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试行。 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在线阅读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