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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的野生动物朋友我的野生动物朋友作 者: 法蒂皮德格雷 好想写一些野外生活的故事我的名字叫蒂皮,我是个非洲女孩,十年前在纳米比亚出生。很多人问我,“蒂皮”是不是跟印第安人用的那种名叫“帝皮”的圆顶帐篷的写法一样。我说他们应该翻开词典看好了:我的名字有两个“P”字母。我父母亲为什么给我选这么一个名字呢?那是因为有个美国女演员,名字就叫蒂皮. 赫德伦。她演过一部恐怖电影,名叫鸟,是一个叫希区柯克的美国人导演的。我觉得父母选这个名字选得好,理由可多了。首先,这是一个与众不同的名字,凑巧,我也认为自己是一个与别的女孩不同的人;再有,这个名字会让人联想到印第安人,而印第安人恰好就住在名字叫“帝皮”的帐篷
2、里,他们像我一样生活在深山野林中;最后一个理由就是,那位希区柯克先生导演的电影名叫鸟。我呢,我爱鸟爱得不得了。我说爱得不得了,一点儿也没有夸张,因为它们就像我的兄弟姐妹一样。这也没有什么出奇的,因为我就在它们当中出生,长大。非洲的野生动物是我最早的朋友,我对它们了解得可清楚了蒂皮只是我的姓名的一部分。说实在话,我的姓名长得很呢,叫蒂皮. 本杰明. 奥康迪.德格雷。德格雷是我父母的姓,父亲的名字叫阿兰,母亲的名字叫茜尔维,他们都是专门拍摄野生动物的摄影师。我之所以生在非洲,也正是因为他们所从事的这个职业。至于我的全名还加上本杰明,那是为了感谢一位名叫本杰明的朋友,我来到这个世界的那阵子,妈妈就住
3、在这位朋友家。当时,我父母正在丛林中奔波,在野外生孩子不好,于是,在我降生的时候,本杰明就把妈妈接到一座名叫维奈图克的村子住,那儿有一座医院。我名字也叫奥康迪,这是纳米比亚的一个土著民族使用的奥万波语的发音,意思是“蠓”。虽然说“奥康迪”这个名字很好听,但是,把自己的女儿叫做“蠓”,确实也有点儿怪。不过,我的故事就从这儿开始在我出生前,父母就在南非、博茨瓦纳和纳米比亚交界的卡拉哈迪大沙漠生活了七年。在这些年里,他们观察猫鼬和“蠓”,给它们拍电影,拍照片。这些憨态可拘的小生灵,在别处是见不到的。在妈妈和达杜的眼里,狒狒和我们简直成了一家人。狒狒是野生动物,但可以说,是它们养育了我的父母。我相信,
4、对父母来说,无忧无虑,就是真正的幸福。他们在卡拉哈迪沙漠里与狒狒相处很好,他们甚至可以一辈子呆在那儿;再说妈妈也很想在那儿把我生下来,这样,我就会成为一个狒狒姑娘,像它们的小姐妹那样,但这念头后来没有实现。有一天,父母与当地人吵了起来,原因是大家的想法不一样。当然,是别人说了算,于是妈妈和达杜就被赶出卡拉哈迪沙漠。有时候,人也真是蠢得够可以的自那以后几个月,我就出生了。我还从未见过狒狒,要说见过也只是在妈妈和达杜拍摄的电影和照片中,但我仍然是狒狒大家庭中的一员,因为我的名字叫做蒂皮. 本杰明. 奥康迪,我会跟动物说话。阿布,我的大象哥哥阿布是我的大象哥哥,不过,它已经是一头成年象,因为它已经三
5、十多岁了。阿布的故事可有趣了。它是一头美洲象!我知道,这也许会显得很奇怪,但事实就是这样。我是在非洲的博茨瓦纳遇上它的,那时在我父母的一位朋友家里,他的名字叫朗达尔. 莫尔,他迷恋大象迷得简直要发疯。他养有很多大象,是从各地来的。他在奥卡旺哥河三角洲给它们建了一座大象园,喂它们食物,照料它们,像家里人一样抚养它们。作为回报,大象们也乐于帮他的忙,让游客做在它们的背上走来走去,或者是给人拍电影。在这些大象当中,有一头名叫阿布。大象们一起在美洲一家马戏团演出,相互之间十分要好。后来,朗达尔移居非洲,就把阿布带上,用船运了过来。阿布很优秀,是我的朋友,兄弟,我爱它。我们只要在一起,就会觉得很高兴,很
6、幸福。当我坐在它的头上,双腿搭在它的两只大耳朵上的时候,我真不知道世上还有没有比这更快活的时候。在大象身上,这是惟一真正让人感到舒服的地方了,象身的其他地方都长满了粗毛,把人刺得挺难受的。我呀,一爬到阿布身上,就能呆上好几个小时不下来,我觉得太舒服了。阿布体重5吨,但它从不会踩着我。象就是这样,它们总是十分关照小孩的。Steady ,Abu !(阿布,别动!)Get up ,Abu !Move on ,Abu!Thats good Boy!跟阿布说话是要将英语的。在生活中,能有一些惊喜就不错了,即便是一些很小很小的惊喜。要得到惊喜,别忘了观察那些美的事物就行了。有人给我讲了一个非洲故事,是说鸵
7、鸟的长脖子从哪儿来的,有一次,鸵鸟被一只乌龟咬住了脑袋,乌龟想把它拖进水里,但鸵鸟力气很大,拼命地往上拉,好脱身逃跑。鸵鸟越拉脖子越长。后来,乌龟累了,就把鸵鸟放了。坐在鸵鸟背上真开心坐在鸵鸟背上真开心。鸵鸟背软绵绵的,很暖和,好舒服啊。这只名叫林达的鸵鸟,我是在一个养殖户那儿见到的。他养的鸵鸟多着呢,有一大群。他养鸵鸟卖肉,卖羽毛。在南部非洲,当地人通常把鸵鸟宰了以后,在肉里添上香料,然后晒干,吃起来味道好极了。但是肉变得很硬,要嚼很久才能咽下,不过,味道确实很香。这种腊鸵鸟肉我十分喜欢吃。鸵鸟的样子并不十分可怕,但仍然要小心。他们的爪子上长着锋利的指甲,可以当刀使。如果捕猎者向它们进攻,他
8、们就会被距开膛破肚,然后死去,因为他们一只只力大无穷。林达却很善良,老怕把我掀翻,常常不愿动一动身子。不过,我倒喜欢它奔跑,我宁愿它跑得飞快。鸵鸟要是跑起来,便是世界上跑得最快的鸟了。豹子很危险,但我照样跟它玩在汶多克村旁边,住着很多牧民,他们在山上养着一大群的牛。我就是在名叫戴维和佩达的牧民家见到豹子杰比的。当地的牧民都有一个头痛的问题,他们的牛群常常遭到豹子的袭击。为了防范豹子,他们四处布下陷阱。有一次,杰比的妈妈掉进了陷阱,伤得很重很重,后来死去了。在死去以前,它生下了两头小豹,一雄一雌。戴维把小雌豹给了邻居,留下雄的,并给它起了个名字叫杰比。杰比就这样在戴维和佩达家安了家。戴维和佩达用
9、奶瓶给杰比喂奶,像养小孩那样抚养它,但都没有把它驯化过来,杰比仍然是豹子。豹子呢,可危险了。这我很清楚,但我不为所动,照样跟它玩。它看到我并不怕它,所以也不攻击我。它可爱得很,我看见它要做蠢事了,就大声骂它,于是它便停下来,用一双不解的眼睛看着我。有一次我跟它玩,它用嘴咬我的肩膀,它没有把牙合上,只是轻咬了一下,不然我就没有肩膀了。打从那以后,我真的觉得,如果它想,就会毫不费力地把我吃掉。后来,有一天,那场面真恐怖。那天,我和妈妈、达杜和变色龙莱昂一起去散步。杰比也许是听到我们的声音,想跟我们走,便连招呼也不打,就跳到了屋顶上,然后用力一蹦,越过院子的栅栏,追上我们。路上,豹子遇见两个非洲小男
10、孩。两个小男孩一见豹子,便惊慌失措,大喊大叫,夺路而逃。他们不知道,遇上野兽,这样做是万万不行的。杰比把两个小男孩当作猎物追赶起来,并逮住了最小的那个父母亲和我眼睁睁地看这所发生的一切,却无能为力,豹子动作快得很啊。妈妈说:“我去找戴维。”然后她就急匆匆地向屋子跑去。达杜则用严厉的声音对我说:“蒂皮,你在这儿呆着,不许动!”他撇下我和莱昂,去救被豹子伤害的小男孩。我看着父亲跑去,后来也禁不住跟着他去了,我没发听他的话了。杰比离猎物只有几米远,嘴里都是血,正准备发起进攻。我听到达杜的声音,他一把将浑身是血的小男孩抱起,轻声对豹子说话。我看得出,杰比并不想放走小男孩,我想它甚至想扑向达杜,把猎物抢
11、回来。也许她还想进攻达杜呢。看到这些,我很生气很生气。得有人下命令,让杰比收手。于是,我径直想它走去,说:“杰比,stop it !”杰比能听懂英语,很多纳米比亚人也会讲英语。为了肯定它听清楚了,我在它的鼻子上打了它一下。这样轻轻地但又是坚决地打了它一下,是要让它明白,它正在做一件大蠢事,如果它不听我的话,我就会发脾气了。于是,它坐了下来,倒在地上,像每次挨骂一样,它好像迷惑不解。接着,戴维赶到了。小男孩被送到了医院,还好,他没有死,但他那双面对杰比睁得大大的恐怖眼睛,我一辈子都忘不了。他以为要完了,他有理由这样想,我真的相信杰比想要他的命。依我看,达杜也很害怕,不过他从不对我说。我父亲话语不
12、多。杰比受到了很严厉很严厉的处罚,被用铁丝网关了起来,连顶也封住,再也出不来了。我常去看它,跟它说话,把手伸进铁丝网抚摸它,它高兴得不得了,往我身上撒了一泡尿,表示它爱我。我想把这友谊的气味留下来,不愿意洗掉,但妈妈说那不行,我只好乖乖地洗澡,她拼命地搓我。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养一只豹子是要负很大责任的。它毕竟是一只很强壮的动物,可以把人类杀死。不过,我的杰比还是很可爱的。我们相亲相爱,十分融洽。鳄鱼心里只装着一件事:吃。鳄鱼心里只装着一件事:吃。正因为这样,您看见的这张照片上,一个娃娃与一群鳄鱼在一起,您准会问,那还不赶快用橡皮筋把他们的嘴绑住啦,不然它们就会咬我了。这鳄鱼也真令人讨厌,浑身上
13、下凹凸不平,冷冰冰的,一点儿也不可爱。野生动物就像我家里人一样要描述非洲,真不容易。非洲与我们这儿千差万别,相去太远了。人们常说我是蒙格利族的小妹妹。我听见他们这样说很高兴,因为蒙格利就是野生的意思,而我也是野生的孩子。我没法把这事解释清楚。所有我认识的女孩都是家养的,只有我是例外。我为什么是野生的呢,那是因为我生活在非洲,远离城市,野生动物就像我家里人一样。我渴望有一天回到非洲去,常常渴望着有一天能回去。在那儿生活不是一种寻常的生活。我不明白人们为什么要离开野外。一离开野外,回到城里,烦恼就来了。父亲告诉我,在博茨瓦纳,乘坐44型吉普车外出的时候,常遇到大群的萃萃蝇,它们会从窗口钻进车子里。
14、人被这种大舌蝇叮很痛。他们常常一窝蜂地叮,但从来不碰我。达杜到现在还不明白那是什么原因。我想这是一个谜,也许他们觉得我属于大自然吧,而我的达杜难道不是吗?或者,这也许是气味,或者是爱好的缘故。生活中,并不是所有的事都能说清楚的。佩蒂.比尔是个大摄影师,专门拍摄野外景物.他写了一本讲大象故事的书,书名叫一个世界的终结。这本书十分了得,他给我送了一本,题了词,还附上他的手掌印,我喜欢极了。人可以跟一棵树交朋友,或者跟其他什么交朋友。当然,这是想象世界中的事。喜欢一棵树是想象,因为现实中没有这种树。一般来说,我们只能喜欢人或者动物,而不会爱一棵植物。我们喜欢一朵玫瑰,因为它漂亮,或者喜欢一棵树,因为
15、它可爱。说树可爱,当然是想象了。而动物呢,它们都是实实在在的可爱,但一棵树,它既不会动,不会说话,也不会看东西如果它们什么也不会做,怎么能够称得上可爱呢?长颈鹿安详地朝我走来斑马很漂亮,但不好玩,它们像马,只是身上有条纹,但不可以像马一样骑上去,也不能驯服。那时在非洲的事情了。一天,有人给了我一块水晶石。我在想,用这块魔石对上苍说话会不会使我产生魔力。我还是试了一下。我朝长颈鹿走过去,看看自己有没有魔力。按常理,当人靠近野生动物时,他们会逃跑的。可是,那长颈鹿却安详地朝我走来;而达杜来到的时候,它却跑了。真可惜,我还是没法看出魔石会不会助我有力量。小时侯,我就相信豪猪身上长满了毛刺!豪猪可漂亮
16、了,但要想去碰它,那简直是神经病。如果你掉在豪猪身上,他的毛刺会把人叉住,把你刺痛得够呛。同狒孩儿难舍难分爸爸妈妈说过,很难跟狒狒做好朋友。小时侯,在博茨瓦纳,我们在丛林中生活,看到书上到处爬满了狒狒。它们有个拿手好戏,就是在高高的树上做鬼脸,然后跳下来抢我的奶瓶,喝上几口。我好像对这种事十分生气。四岁的时候,我认识了狒孩儿星迪,它跟我差不多大小,所不同的是它是狒狒罢了。那时,我不分狒娃和人娃,反正我觉得都是我的朋友。我们四处爬树,还换奶瓶喝奶。这样做有点儿恶心,但我还小,就无所谓了。我跟星迪成了朋友,难分难舍。后来我们离开了很久。一天,我回来后见了星迪。能够再见到它,真高兴!它长大了好多,比
17、我长得更快。父母亲打听是谁家养它的,还问如果我们又在一起玩会不会有危险。他们回答说不会有事的。在我的家乡纳米比亚,人们都说布须曼人是惟一听懂狒狒讲话的民族,他们甚至还可以跟它们讲话,因为他们认为猴子很久很久以前是人。我的眼睛没事!星迪一看见我,就扑上来扯我的头发。它虽然还是个小狒狒姑娘,但力气已经很大,把我弄得很痛,难受极了。我不知道它的脑袋里想什么。我是来看它的,它却撕破情面抓我。大人说它见我有一头漂亮的头发妒嫉了。说心里话,我不知道为什么我哭得很厉害,我的头发给它大把大把地扯掉了。打从那天起,我就讨厌星迪,哪怕我明知这不是它的错。跟动物交朋友与跟人交朋友可不一样。动物永远有敌人,这是大自然
18、的规则。要让它们知道,人类是最强大的,否则他们就来欺负我们。莫非星迪想主宰我?可是我们曾经在一起度过了很多美好的时光,它应该辨得出我的气味,记得我们曾经是世上最好的朋友啊。应该相信,动物的记性不会跟人的记性一样差。温柔的小狮子穆法萨我认得一头小狮子,可爱极了。它也有自己的名字,叫穆法萨。它好温柔好温柔,也很逗。我们俩常在一起玩。有一回,我们一起午睡,它吮吸着我的拇指睡得很香。第二年我们又见面的时候,它像变魔法似的长得好大好大了。它认出我来了,慢慢走近我,跟我玩。它用尾巴触摸我,它力气可大了,尾巴轻轻擦了一下,害得我差点跌倒。我父母不大相信穆法萨,不想让我跟它呆在一起,真可惜,但他们确实不放心。
19、他们不放心,我就不要硬碰了。其实,跟人打交道也是一样的。和狒狒好上了一天,我实在想认识埃尔维,但大人一个个都反对我这样做。我得告诉你们,埃尔维是一只高大强壮的公狒狒,嘴里长着危险的大牙齿,样子确实可怕。大家都想它准会很好斗,它做出什么事也很难料到。我呀,不知为什么,感觉告诉我,我能靠近它。最终,父母只好同意我靠近它了。他们特别叮嘱我,不要用眼睛盯着它,它会把这看成不怀好意,或是挑衅的,会把它激怒。于是,我只看看它的手,然后把我的手靠上去,很轻很轻地靠着。动物就是这样,得互相碰一下,才能相识。熟悉气味也很重要。埃尔维用鼻子嗅着我,它应该觉得我不是它的敌人。我友好地抚摸了它一下。它很安详。一只狒狒
20、的手,真逗,毛绒绒的好暖,像人的手。我离开狒狒的时候,妈妈和达杜松了一口气。我呢,能认识埃尔维真高兴。这下我快跟狒狒好上了,但是没有时间,来不及成为朋友。动物来自好人这一边我们人类当中有些人很凶恶,凶得一点道理也没有,仅仅是从中取乐。这些人都出自坏蛋堆里。我不知道这种情况在动物当中有没有。如果一头动物从坏蛋堆里来,它是不会和人相亲的,也就没有希望做朋友了。想到这些真是怪怪的。我从来没有遇到这种情况,或者,也许鳄鱼是这样的吧?就像蛇,大家都以为它们很凶,可我呢,从未被蛇咬过。对了,我曾经被一只猫鼬咬过,所以有些照片上我的鼻子有牙痕。但那不是它的过错。我走近它要抱起它的时候,它很紧张,以为要伤害它
21、,就咬了我的鼻子一口,那只不过是它自卫罢了,我可不能恨它。我看呀,动物都是来自好人这一边,而不会来自坏蛋堆。用眼睛跟它们交流一天,在一家驯养动物的牧民家里,我见到了三只猫鼬。我很小的时候,妈妈就给我讲过猫鼬的故事,所以我觉得,还未见到它们就已经对它们有了了解。这些小宝贝真是十分逗人喜欢。有时候,我也在想,妈妈她是不是也有点魔力,可以跟猫鼬沟通。但是,我不太相信她真有魔力,她如果真的有这种力量,我会嫉妒的。她要是真有魔力,为什么只会对它们说话,却理解不了它们呢?不管怎么说,她只会用嘴巴对猫鼬讲话,而我是用眼睛跟它们交流的。我的名字叫奥康迪,我是猫鼬大家庭中的一员,我可高兴了。它们是了不起的族群,
22、一辈子互相关照。如果它们各顾各的,遇到困难就解决不了,但一合起来,它们比很多动物都强大。它们又是宝贝,是猫鼬宝贝,特别得很。妈妈教过我怎么对它们。把它们抱起来,轻轻地紧搂着它们,真是好玩极了。我会跟动物说话我会跟动物说话,大家都觉得新鲜。于是,很多人要我讲故事,讲呀讲个没完,还向我提了一大堆问题,可把我累坏了!我实在没有多少东西说我不想解释我怎样跟它们说话,那没有什么用。如何跟动物说话可是个秘密。要弄清楚这件事,就得有点天赋。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天赋,比如写字,画画,唱歌,说某一种话等等。天赋呀,神秘着呢。我呢,我的天赋就是与动物相亲,当然,也不是跟任何动物都合得来,我只跟非洲的野生动物亲。我用头
23、,用眼睛跟它们说话,用心灵与它们沟通。可以看得出,它们懂得我的意思,它们在回答我。它们做出一些动作,或者是用眼睛看着我,好像它们要说的话都从眼神里说出来。我敢肯定,我可以跟它们说话,尽管我知道这有点儿怪。但是,我就是用这种方式了解它们,有时甚至跟它们交上朋友。哦,生活就是这样。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本事,我的本事有点儿特别,我知道这是一笔很大的财富,我从绝不要害怕,但永远要小心“你不害怕吗?要想不害怕该怎么办呢?”这是大家向我提的壹个大问题,大人尤其喜欢提这样的问题。很显然,我不害怕,不然我就不敢靠近它们了。我啊,跟动物一起从不害怕,不过,有时候挺激动的,那不是一回事。应该说我很了解动物,因为我就生
24、在它们当中,再说,妈妈也说过做哪些事情有危险。比如说,一身黄的眼镜蛇,人碰一下就会死掉,而巨蟒,你可以抚摸它,搔它的肚子也没事。这些,懂得了就好办.我记不清,妈妈或达杜反复对我说过多少遍这样的话:“绝不要害怕,但永远要小心。”或者:“遇到蛇该怎么办呢?”答案我都背得出来了:“不要靠近,赶快跑去找妈妈或是达杜,问一问有没有危险。”如果是危险的动物,就要当心,不要遇上。如果没有危险,就可以交朋友。其实,这对所有的动物都是一样的,明白了这个道理,就不必害怕。一般来说,常常是动物怕人,所以它们才发出叫声,或者做出很凶的样子,吓一吓你,好让它们得安宁,当它们很害怕很害怕的时候,它们会往你身上撒尿,不过,
25、它们不是故意的啊。我所见到的动物,很多都习惯看着人。这不是说它们已经驯化了,而是它们生活的地方,常常有人来参观,比如在自然保护区。有时候,它们干脆就住在一起。我从来不会跑到野象的大脚中间去玩,也不会去摸自己不认识的豹子的头!我不是那种疯疯癫癫的女孩。我不想被象踩扁,或者给野兽吞下肚子里去。要记住,即使是一些与人相亲的动物,它们首先还是野兽,因此,你得多长个心眼。有一个窍门,就是不要让它们想到你是一只猎物,或者你会伤害它们。比如,不要背对它们;如果摔倒在地上不要呆着不动,要赶紧爬起来。要多留意它们,就像它们留意你一样。做到这些,就会平安无事了。好啦,虽说自己不害怕,但我还是得承认,我说的这些都是
26、陆地上的动物,而不是海里的动物。那海里的吃人鱼、大白鲨,你们可别指望我带你们去看它们。动物从来不凶恶,但比较好斗动物从来不凶恶,只是有时候比较好斗。我差点忘了跟大伙说,不要说“凶恶的动物”,而要说“好斗的动物”。但说了也是白说,没有人相信的。那我能做些什么呢?我不会花一辈子的时间,重复同样的事.动物好斗,那是在它们要保护自己、保护孩子或者自己的地盘的时候,才会这样。当然它们受了伤,或者脾气不好,也会好斗,或者它们生下来本来就是好斗的。不管怎么说,它们总有自己的道理,不像人,人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这么凶。有时候我生起气来,简直像个小巫婆,很多难听的话就从嘴巴里冒出来,停都停不住。一天,我实在想认识
27、埃尔维,但大人一个个都反对我这样做。我得告诉你们,埃尔维是一只高大强壮的公狒狒,嘴里长着危险的大牙齿,样子确实可怕。大家都想它准会很好斗,它做出什么事也很难料到。我呀,不知为什么,感觉告诉我,我能靠近它。最终,父母只好同意我靠近它了。他们特别叮嘱我,不要用眼睛盯着它,它会把这看成不怀好意,或是挑衅的,会把它激怒。于是,我只看看它的手,然后把我的手靠上去,很轻很轻地靠着。动物就是这样,得互相碰一下,才能相识。熟悉气味也很重要。埃尔维用鼻子嗅着我,它应该觉得我不是它的敌人。我友好地抚摸了它一下。它很安详。一只狒狒的手,着逗,毛绒绒的好暖,像人的手。我离开狒狒的时候,妈妈和达杜松了一口气。我呢,能认
28、识埃尔维真高兴。这下我快跟狒狒好上了,但是没有时间,来不及成为朋友。非洲才是我的故乡生活中,既有幸福,也有倒霉。有时候,生活又很正常。我们住在纳米比亚的日子里就是这样,只担心生活习惯不习惯,从来没有不顺心的,有时候过得还挺幸福。在那儿生活,真棒!回到法国后,我曾经试过跟麻雀、狗、鸽子、猫、牛或者马说话,但行不通。我不知道为什么,我想,那是因为非洲才是我的故乡,而不是法国吧。我最喜欢的一张照片我最喜欢的一张照片,是小时候拍的。照片上,可以看到我的手靠近一头羚羊的嘴巴,靠得很近。羚羊好怕人啊,但那一头羚羊却不怕我。我已经记不起当时的情形了,但我准是在跟它说话,不然的话,它怎么会让我靠近它呢,我可是
29、狰狞的人类,是杀羚羊的那种。达杜拍下了照片,后来羚羊就走了,因为它觉得不自在,或者它压根儿就没想过要安静下来。面对着自己害怕的人,是很难安静的。每当我想起这件事情,或者看到这张照片的时候,我总觉得有点怪怪的,我居然有跟动物说话的本领。 什么是动物之间的爱呢?我想它们之间的爱就是没有争吵,或者确实不像人类那样争吵。我不明白为什么这中间差别那么大。但是,我又想,那是因为动物有一点什么就满足了,而人类总想还要得到别的东西。最接近动物的部落:布须人妈妈说布须人是人类做接近动物的部落,他们几百年以前,甚至几千年以前就懂得怎样在野外生活。他们没有接触过文明世界,所以生活习惯一点儿也没有边。在他们的心目中,
30、时间不值钱,金钱也没有什么用处。我在卡拉哈迪沙漠和纳米比亚北部见过布须人。我运气真不错,能够与他们相识。要知道,他们不常接近白人。关于他们,我想说的第一件事就是,他们长得很好很好,只是他们显老,因为他们在太阳底下暴晒,容易长出皱纹,就算年轻人也会这样。他们也很和善,整天乐呵呵的。男人一个个想在演戏,模仿动物,疯疯癫癫的,逗孩子和妇女笑。我们一相识,就结下了友谊。我常常跟孩子们做游戏。跟他们在一起,感觉真好。我们不需要通过词句交流,就长了朋友。布须人的语言很好听,有点儿想音乐,除了单词以外,他们常在说话的时候发出“咯哒”声。我很害羞,不太好意思学他们的话。但是,有一回,我用偶尔学到的几个词跟一位
31、大妈说话,还用法语发“咯哒”声。她听着我说,还和我讲话。我很不好意思,因为我自己对她说了什么,连我自己也闹不清楚,我只希望我所说的不是什么蠢话。布须人可不是那种爱浪费的人,吃点什么东西,会连皮带骨也吃掉,直吃得一个个肚子很大很大。他们尊重大自然的恩赐,不随便把东西扔掉,也不会乱开杀戒,比如,不到不得已,他们是绝不会宰杀动物的。他们没有火柴,要想生火,就将铁棒用力往另一根铁棒上摩擦,直到发出火花。我试过这种取火的办法,但生不了火,看来要学很长时间才能学会。布须人也很神奇,比如,巫婆能辨认出没有坏蛋鬼的地方,他们还会跟月亮说话。每逢月圆的时候,布须人就举行隆重的庆祝活动,因为他们认为月亮就女神。当
32、然,看着又圆又大的月亮在沙漠中冉冉升起,确实很壮观。节庆的日子,男人们跳舞,女人是不跳的。我们呢,只是唱唱歌,拍拍手就行了。他们跳舞的样子很逗人笑,开始的时候还有规矩,到后来就乱跳了,像疯了一样。一般来说,过节是秘密的,外人不能拍电影,拍照片,但我们是朋友,他们就给我们送了个大礼:邀请我们跟他们一起过。我呢,从心底里觉得自己也是布须人,完全跟他们一样,没有什么差别,不同的是我们有衣服,我的肤色跟他们不一样,我仍然是个白人,我不可能变黑。杀死野生动物真是荒唐极了我真不明白,人类为什么要杀死野生动物,真是荒唐极了。如果把野生动物都杀了,以后就没有野生动物了,那还怎么去拍照片呢!拍照片,不会吓着它们
33、,可是猎枪就不同了。有时候,人也不得不杀死动物保护自己,或者吃它们肉。妈妈告诉过我,我还是个小娃娃的时候,她总是带上小手枪,用绳子拴在童车上,以备遇到狮子袭击时使用。在人的生命和动物的生命之间,一般来说是人比动物重要。但我相信,妈妈从来没有开过枪。布施人宰杀动物吃肉的时候,总首先要感谢它为养活本部落而献出生命,这是很正常的,因为他们尊重大自然。他们不同猎人和偷猎者。猎人和偷猎者什么都不顾,真可怕。但我又有什么办法呢?我生活在法国,住在一套套房里,而不是在别的什么地方,再说我还是个孩子,我唯一能做的,只能是说 :这种事太令人伤心了害怕多没出息我很爱蛇,用手摸摸蛇觉得它软绵绵的。很多人见了爬行动物
34、就很怕很怕。害怕多没出息除非怕恐怖电影,怕做错事。可是怕蛇就好笑了,我喜欢蛇喜欢得不得了。不过,说真的,害怕,这东西是要战胜的,不然就成疯子了。我呀,如果害怕了,或者很激动,我就努力战胜它。比方说,游泳池里常有个叫“扑通”的东西,是专门负责清洗池底的机器人。这机器人往前走的时候会发出很响的声音。我之所以把它叫“扑通”,是因为机器人发动起来后,我就害怕得心“扑通、扑通”地跳。跟达杜游泳的时候,我好几次潜到水下,靠近它,习惯它。现在好多了,因为我已战胜了害怕。对待蛇也一样,我很想帮助大家战胜害怕。当人们看见我跟蟒蛇玩的时候,他们心想我行他们也许能行。于是他们就把手伸过去。他们发现,其实并不是那么可
35、怕的。而我啊,还觉得舒服哩。这些照片就像是演电影一样。这就对了,阿布是演员,而我以后兴许也会当演员的。我们俩在一起假装演戏,它演野象背东西,我演一个丛林的小女孩,正在张开双臂拦住它。我们演得挺不错,不了解内情的人还真当一回事。说真的,阿布从来就没有想过要伤害我,但是一个小女孩能够拦住发怒的野象,简直不可想象,而且她父亲看着她这样做,心平气静地拍照片。人有时候真是怪怪的,他们忘记做一件事得先考虑,总是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我只吃不认得的鸡大家都以为,变色龙是要躲避什么才变颜色的。其实这不对。它们变颜色是看情绪的,比如高兴呀,生气呀,害怕呀,或者是光线太强烈,天黑、太冷.我跟朋友莱昂合影的这张照片,我
36、太喜欢,太喜欢,实在是太喜欢了。莱昂就是变色龙,变色龙莱昂。莱昂太可爱了。它有爪子,但不伤人。它挠我的头发时,总是挠得痒痒的。有时候,也叮一下我.我花很多时间抓蚱蜢喂它,这样做,仅仅是想看它斜着眼睛,伸出粘糊糊的舌头吞食的样子,乐一乐。面对那绿色的庞然大物,它直想一口吞掉,样子好笑得要命。我边看着它边想:“莱昂,加油,莱昂,加油!”碰上莱昂,蚱蜢可就倒霉了。我呢,当然不在乎了。我对它们说,你们让莱昂美餐一顿,实在太谢谢了。动物之间你吃我,我吃你,这是很正常的,他们天生注定是这样的。这就是生活,比方说,我离开非洲大陆后,在马达加斯加生活过一段时间。我养了很多小鸡,很漂亮,很漂亮。小鸡后来长成了大
37、鸡。大鸡我也喜欢,但我照样吃鸡,不过不是我家养的鸡。我只吃已经杀好的鸡,或者市场上买来的鸡,总之是不认得的。回到巴黎后,一天,我们到肉店去,哪儿摆满了杀好了可以买来吃的鸡,但不知道这些鸡为什么还有头。我马上产生了一种怪怪的心理作用,像是就要掉进苹果堆里去。于是赶紧跑掉了。我总觉得,那些动物,如果要吃的话,最好不要像活着的样子。我的达杜说过,变色龙的语速很快,比火箭还快.变色龙的语速次火箭还快要是我什么地方不舒服,就会觉得不自在。我肚子里不知长了什么,怪怪的,我把这叫做“咕噜”。这咕噜一上一下的,上的时候还好,下的时候就不好受,像有东西在里面打滚,冲到肺里,发出爆裂声。小时候,我感到痛得钻骨钻心
38、似的。离开一个地方,是很伤心的。我宁愿什么地方也不要去好了。我们可能又要做4*4吉普车出发,还要露宿旷野,就像在纳米比亚一样。但我相信这不太可能。还是等我长大后才走吧,到时我会带上情哥一起去度假。蟾蜍看着你的时候,那双眼睛怪模怪样的。会跳到你身上,爪子像火罐一样紧紧地粘住。它到处扒着,拉也拉不开。经历冒险是生活幸福的秘密每个人在生活中都会遇到一些问题的。我呢,只要在非洲过野外生活,就什么事也没有。可是回到巴黎之后,或是到了马达加斯加,事儿就来了。都说马达加斯加好得很,可是到了以后,我发现上当了。那儿有很多丑陋的东西,孩子们很悲惨,很多人生病,死去。一个地方的风景可以漂亮,但如果到处都是丑陋的东
39、西,那就变成灾难了。我宁愿不往这上面想,宁愿回忆那儿的那些变色龙朋友,洛兹太太呀,德尔玛,露易丝,格林先生,还有鬼脸大王胖子马克斯,它的脾气糟透了。在生活中,我最喜欢冒险。大人都以为跟非洲的野生动物生活就是冒险。他们大错特错了。冒险嘛,那就是,比如说偷糖果或者厨房里的蛋糕,然后躲到房里偷偷和最要好的朋友 一起吃。为了战胜害怕,我们还当是执行秘密任务哩。不过,大人常常把这种冒险叫做蠢事。.这是因为他们不知道,或者忘记这是怎么回事。如果生活仅仅是这些,那就太美了.如果尽是这样的古怪冒险,也不会烦人。也许可以说,经历冒险,是生活幸福的秘密,当然,前提是挑那些不会出问题的险去冒。我相信,人长大以后,问
40、题就会来了。比波,是我的马达加斯加狐猴朋友,它爱上了我的洋娃娃巴比,真的!它用后爪站立起来,拥抱巴比,吻它的嘴巴。我想,有时候它把自己当作人了。我离开的时候把它留在当地。我宁愿不再提起这件事,尽量忘掉它。我要是想着它,会很伤心很伤心的。在学校里,我话很多,因为我有很多故事。我是一只小喜鹊,脑子里装着好多好多的话。做作业总是想做得十全十美我做作业总是想做得十全十美。从前,我要花很多很多时间做,现在,我写得很快,学得也快了。每次做完作业以后,我对自己很满意。我很想学习,但这要看老师的。如果出发在外,我就按老师寄来到材料学,由妈妈或者是一位老师帮我。有时候,我不太喜欢妈妈教我。早马达加斯加,我的老师
41、名叫贝尔莱特,她也是我最要好的大朋友。她每天早晨7点半上门,每周来四次,再加上星期三的下午。我们就在晒台的阳伞下开学校,这挺不错的,因为我所有动物朋友都可以来看我们,它们可多了,有像直升飞机一样的珠鸡、小鸡,有鹦鹉,它常爬到我头上来,还有公鸡.但我专心学习,好像没有看到它们,因为老师布置做练习跟玩游戏结合起来。我很爱笑,也喜欢风吹着头发一天夜里,我遇到了一件难以想象的事,很奇特,我长这么大从未见过:我看见了一颗流星!当时我正跟上帝说话,我不是想做弥撒那样用手跟他说话,而是用嘴巴。我问他,在这世上,我是不是惟一跟野生动物生活在一起的小女孩,如果还有别人像我一样,我不会嫉妒的。我请求他,如果我到天上去,要好好接待我。我还对他说,我很爱他,常想念他.,就这样,他给我派了个了流星来。我很爱笑,笑得很多很多。我也喜欢风吹着头发,比如开车在丛林里穿行的时候,我就坐在吉普车顶上,让风吹我,如果觉得脖子冷,就不坐了。我还喜欢见到最好的朋友,把她搂在怀里,或者会会情郎,紧紧地拥抱他。有父母,有情郎,有一个最好的朋友,我就足够了。我关注未来。 到了天堂以后,想知道的事都会知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