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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教育局人事科职责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工作职责 一、人事调配: 1、办理调入教师手续。 2、办理调出教师手续。 3、调整区内教师。 4、教职工编制不动,岗位调动手续的办理。 二、编制管理: 1、异动人员的编制申报、登记。 2、调入教师、录用毕业生的编制申请。 3、教师的定编与核编。 三、教职工的管理: 1、每年的教职工的考核。 2、教师评优、评特。 3、教职工职业道德教育。 四、法人单位工作: 1、已建立独立法人单位的年审。 2、非独立法人代表单位的逐步建立。 五、职称工作: 1、每年的教职工正常晋升职称的评与聘。 2、大专院校毕业生试用一年后的转正定级。 3、调入教师职称的重新确认。 六、教师资格
2、认定: 教师资格申报审核、认定操作、最后确定。 七、教职工的培训包括普通教师、骨干教师、学校行政领导、后备干部的培训。 八、工资福利工作: 两年一次的工资晋档工作;教师晋升职称工资;教师学历工资;办理新分配毕业生工资;办理调入、调出人员工资;办理退休教师工资;办理正常工资增资;办理教龄工资;建立教师工资库及维护、运用;教师岗位津贴发放工作;班主任津贴审批;办理死亡教师的抚恤金及遗属补贴;办理伤残人员的工资福利手续。 九、组织工作: 1、局属各单位的领导班子配备、考察工作,后备干部培养、干训工作。 2、党费收缴和管理。 3、发展新党员。 4、预备党员转正。 5、建党积极分子培训、全局党员教育工作。 6、党支部、党员组织关系转接。 7、党员电化教育及季度汇报材料整理。 8、各党委、支部评优及七一表彰会。 十、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十一、统战、工会、妇联、关协、退教协及老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