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业营改增政策解读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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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电信业营改增政策解读,金融业营改增政策培训,1,一、前言二、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三、征收范围四、税率和征收率五、应纳税额的计算六、销售额的确定七、进项税额抵扣八、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九、纳税地点和纳税期限十、税收优惠十一、试点有关企业会计处理规定 十二、发票开具十三、关注事项,金融业营改增政策培训,2,第一章 前言 国税部门征收的税费、范围 增值税(重点讲述)消费税 企业所得税 车辆购置税 文化事业建设费 垃圾生活处理费,金融业营改增政策培训,3,4,5,6,7,8,9,10,营业税与增值税差异,11,试点率先在上海市试行,我省10月1日起开始试点,北京市9月1日,江苏省10月1日,福建省、广东省1

2、1月1日,天津市、浙江省、湖北省12月1日开始试点,完成新旧税制转换。2013年8月1日在全国全面推行。2014年1月1日,铁路运输和邮政服务业。2014年6月1日,电信业营改增。2016年5月1日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12,试点行业范围及适用税率(征收率为3%、2%、5%),13,14,文件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的通知(财税2011110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15,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

3、规定附件4.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规定,16,纳税人转让不动产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第14号)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2016年第16号),17,金融业营改增政策培训,四行业主要状况:这4个行业较以前复杂的多。建筑业:就好像是老增值税的加工业;房地产业:就好像是老增值税的生产产品的企业;金融业:品目繁多;生活服务业(全国600多万户):相当于更加说不清道不明的行业。归不清楚的,有1个兜底项目其他服务业。全国4行业营改增户1190万户,生活服务业81%,建筑业14%,房地产业3%,金融业2%。全省36.6万户,阜阳2.6万户,

4、生活服务业85%,建筑业9.2%,房地产业3.3%,金融业2.5%。,18,金融业营改增政策培训,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以及从事金融活动市场准入资格的逐步放开,非金融机构以及个人也从事资金融通、金融商品买卖、金融经纪等多种形式的金融业务,金融保险业的征收范围已不再局限于金融保险机构。,19,第二章 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一、概念(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金融服务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其中个人独资、个人合伙企业也属企业。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其他个人是指(除了个体工商户外的)自然人。在境内销售提供金融服务是指金融服

5、务的销售方或者购买方在境内。具体可以依据增值税暂行条例、财税201636号文件,20,(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以下称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购买方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二章 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21,(三)金融机构(1)银行:包括人民银行、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2)信用合作社。(3)证券公司。(4)金融租赁公司、证券基金管理公司、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证券投资基金。(5)保险公司。(6)其他经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批准成立且经营金融保险业务的机构等。,第二章 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22,(四)金融企业金

6、融企业是指银行(包括国有、集体、股份制、合资、外资银行以及其他所有制形式的银行)、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社、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第二章 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23,第二章 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二、纳税人的分类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元(含本数)的为一般纳税人,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这两类纳税人不仅有规模上的区别,更有税制适用上的区别。从税制适用而言,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其进项税额可以抵扣,而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增值税征收率,其进项税额不可以抵扣。,24,第二章 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纳税人分类和计税方法,认定标准,

7、工业超过50万商业超过80万提供服务超过500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销售额税率-购进额税率,认定标准,工业未超过50万商业未超过80万提供服务未超过500万,小规模纳税人,简易计税方法: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一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25,第二章 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一)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在税收待遇上的区别:(1)一般纳税人销售应税的货物、劳务以及发生应税行为可以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而小规模纳税人不能自行开具,购买方索取专用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只能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专用发票。

8、(2)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劳务可以凭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其他扣税凭证按规定抵扣税款,而小规模纳税人不享有税款抵扣权。(3)征税办法不同。一般纳税人适用一般价税方法计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26,第二章 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二)不认定一般纳税人的范围个体工商户以外的其他个人试点纳税人中的其他个人是指除了个体工商户外的自然人。(三)一般纳税人认定的特殊规定 试点纳税人中不经常提供应税服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可以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也可以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即可以根据自身经营情况选择纳税人类型。,27,第二章 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三、一般纳税人的权利与义务 1.一般纳税

9、人的主要权利(1)向销货方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2)领购、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3)进项税额的抵扣权,28,第二章 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2.一般纳税人的主要义务(1)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应及时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的认定(2)按规定保管、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3)按规定保管、索取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扣税凭证(4)按规定进行会计核算、报送资料,29,第二章 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四、一般纳税人纳税辅导期管理制度法律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辅导期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10】40号)对象:新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小型商贸批发企业;其他一般纳税人 时间:前者3个月,后者6个月主要内容:1.进项

10、税抵扣实行“先比对,后抵扣”。2.专用发票供应实行限量限额。3.每月再次领票需要按以前开票销售额的3%预缴税款。,30,第二章 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五、超标未认定的处理 凡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细则第34条)六、一般纳税人资格的注销 纳税人一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除非纳税人注销税务登记,否则,无论是纳税人申请,还是税务机关的处罚,都不得将一般纳税人再转为小规模纳税人管理。(细则 第33条),31,第三章 征税范围,一、金融服务业的征税范围,按照试点实施办法附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执行。二、金融服务税目注释金融服务,是指经营金融

11、保险的业务活动。包括贷款服务、直接收费金融服务、保险服务和金融商品转让。,32,第三章 征税范围,1、贷款服务贷款,是指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而取得利息收入的业务活动。各种占用、拆借资金取得的收入,包括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利息(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等)收入、信用卡透支利息收入、买入返售金融商品利息收入、融资融券收取的利息收入,以及融资性售后回租、押汇、罚息、票据贴现、转贷等业务取得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33,第三章 征税范围,融资性售后回租,是指承租方以融资为目的,将资产出售给从事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的企业后,从事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的企业将该资产出租给

12、承租方的业务活动。以货币资金投资收取的固定利润或者保底利润,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34,第三章 征税范围,2、直接收费金融服务直接收费金融服务,是指为货币资金融通及其他金融业务提供相关服务并且收取费用的业务活动。包括提供货币兑换、账户管理、电子银行、信用卡、信用证、财务担保、资产管理、信托管理、基金管理、金融交易场所(平台)管理、资金结算、资金清算、金融支付等服务。,35,第三章 征税范围,3、保险服务保险服务,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

13、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包括人身保险服务和财产保险服务。人身保险服务,是指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业务活动。财产保险服务,是指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业务活动。,36,第三章 征税范围,4、金融商品转让金融商品转让,是指转让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和其他金融商品所有权的业务活动。其他金融商品转让包括基金、信托、理财产品等各类资产管理产品和各种金融衍生品的转让。,37,38,第三章 征税范围,三、不征收增值税项目 1、存款利息。2、被保险人获得的保险赔付。存款利息属于增值税不征税项目,不征增值税,同时企业取得的存款利息收入不需要开具发票,银行对于存款利息支出

14、也不需要发票进行入账报销扣除。,39,第三章 征税范围,四、视同提供金融服务的处理:即使无偿,也要征税(在营业税时没有,原增值税有)下列情形视同提供金融服务:(一)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金融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二)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视同提供应税服务”的规定只适用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不包括其他个人。,40,第四章 税率和征收率,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纳税人提供金融服务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元(含本数)的为一般纳税人,未超过该标准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为6%;小规模纳税人提供金融服务,

15、以及特定金融机构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的可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金融服务,征收率为3%。境内的购买方为境外单位和个人扣缴增值税的,按照适用税率6%扣缴增值税。,41,第四章 税率和征收率,销售自己使用过固定资产的征税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6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57号)1、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1)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试点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2)销售自己使用过的试点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42,第四章 税率和征收

16、率,2、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下同)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43,第四章 税率和征收率,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以外物品的征税问题1、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应当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2、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应按3%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3、个体工商户以外的其他个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包括应征消费税的小汽车、摩托车、游艇),免征增值税。,44,第四章 税率和征收率,纳税人销售旧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所称旧货,是指进入二次流通的具有部分使用价值的货物(含旧汽车、旧摩托车和旧游艇),

17、但不包括自己使用过的物品。,45,第四章 税率和征收率,混业经营(兼有)与混合销售、兼营之间的区别:混业经营(兼有):企业经营行为涉及应征增值税的不同项目混合销售:企业一项经营行为既涉及增值税应税项目又涉及营业税应税项目兼营:企业的经营行为既涉及增值税应税项目又涉及营业税应税项目,46,第五章 应纳税额,(一)基本规定金融企业根据自己的纳税人类别适用计税方法。增值税计税方法,包括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一般纳税人发生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行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但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47,第五章 应纳税额,(二

18、)一般计税方法1、一般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按以下公式计算: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48,第五章 应纳税额,2、销项税额,是指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税率计算并收取的增值税额。销项税额计算公式: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49,第五章 应纳税额,3、一般计税方法的销售额不包括销项税额,纳税人采用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50,第五章 应纳税额,(三)简

19、易计税方法1、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征收率计算的增值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2、简易计税方法的销售额不包括其应纳税额,纳税人采用销售额和应纳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3、一般纳税人发生下列应税行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总行及其各分支机构提供涉农贷款(具体涉农贷款业务清单见附件)取得的利息收入。,51,第六章 销售额的确定,一、基本规定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价外费用,是指价外收取的各种性质的收费,但不包

20、括以下项目:1、代为收取并符合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2、以委托方名义开具发票代委托方收取的款项。,52,第六章 销售额的确定,二、具体规定(一)贷款服务,以提供贷款服务取得的全部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二)直接收费金融服务,以提供直接收费金融服务收取的手续费、佣金、酬金、管理费、服务费、经手费、开户费、过户费、结算费、转托管费等各类费用为销售额。,53,第六章 销售额的确定,(三)金融商品转让,按照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转让金融商品出现的正负差,按盈亏相抵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若相抵后出现负差,可结转下一纳税期与下期转让金融商品销售额相抵,但年末时仍出

21、现负差的,不得转入下一个会计年度。金融商品的买入价,可以选择按照加权平均法或者移动加权平均法进行核算,选择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金融商品转让,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54,第六章 销售额的确定,(四)经纪代理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向委托方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55,第六章 销售额的确定,(五)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1)经人民银行、银监会或者商务部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提供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含本金),扣除对外支付的借款利息(包

22、括外汇借款和人民币借款利息)、发行债券利息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56,第六章 销售额的确定,(2)试点纳税人根据2016年4月30日前签订的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合同,在合同到期前提供的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可继续按照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57,第六章 销售额的确定,继续按照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的试点纳税人,经人民银行、银监会或者商务部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根据2016年4月30日前签订的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合同,在合同到期前提供的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可以选择以下方法之一计算销售额:以向承租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承租方收取的价款本金,以及对外

23、支付的借款利息(包括外汇借款和人民币借款利息)、发行债券利息后的余额为销售额。,58,第六章 销售额的确定,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计算当期销售额时可以扣除的价款本金,为书面合同约定的当期应当收取的本金。无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的,为当期实际收取的本金。试点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向承租方收取的有形动产价款本金,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以向承租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借款利息(包括外汇借款和人民币借款利息)、发行债券利息后的余额为销售额。,59,第六章 销售额的确定,(3)经商务部授权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和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批准的

24、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后实收资本达到1.7亿元的,从达到标准的当月起按照上述规定执行;2016年5月1日后实收资本未达到1.7亿元但注册资本达到1.7亿元的,在2016年7月31日前仍可按照上述规定执行,2016年8月1日后开展的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不得按照上述规定执行。,60,第六章 销售额的确定,(六)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销售额,不包括以下资金项目:按规定提取的证券结算风险基金;代收代付的证券公司资金交收违约垫付资金利息;结算过程中代收代付的资金交收违约罚息。,61,第六章 销售额的确定,(七)视同提供金融服务的情形:即使无偿,也要征税(在营业税时没有,原增值税有

25、)(一)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二)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视同提供应税服务”的规定只适用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不包括其他个人。,62,第六章 销售额的确定,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价格明显偏低或者偏高且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或者发生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金融服务而无销售额的(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主管税务机关有权按照下列顺序确定销售额:(1)按照纳税人最近时期销售同类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平均价格确定。,63,第六章 销售额的确定,(2)按照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销售同类服务、

26、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平均价格确定。(3)按照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是指以谋取税收利益为主要目的,通过人为安排,减少、免除、推迟缴纳增值税税款,或者增加退还增值税税款。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不得免税、减税。,64,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的(价格明显偏低或者偏高且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怎样评判?,一是看公允价格。如果是自产产品,要看销售价格是否低于产品的正常销售价格或同期、同类或类似企业的市场销售价格;如果是外购产品,要看销售价格是否低于其购进产品成本。如果企业的销售

27、价格低于产品的正常销售价格或同期、同类或类似企业的市场销售价格的,就属于“价格明显偏低”的行为。,65,二是看产品质量标准。在产品质量的判定上,只有合格和不合格两种。凡是符合产品质量要求,其销售价格低于产品的正常销售价格或同期、同类或类似企业的市场销售价格的,就属于“价格明显偏低”的行为。对于不符合产品质量要求的,但具有可用性的残、次品,其销售价格低于产品的正常销售价格或同期、同类或类似企业的市场销售价格或外购成本的,只要有产品质量部门检验证明的,应视为“具有正当理由”。,66,三是看特殊销售目的。企业低价销售产品或商品,总有一些特殊的目的。比如,销售给企业内部职工、销售给关联企业、以非货币形

28、式换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经济利益、以产品作为投资、分配股东、以产品或商品作职工福利分配等,都需要评估人员深入了解企业低价销售的特殊目的,进而对“价格明显偏低”行为作出准确的判断。,67,第六章 销售额的确定,(八)销售不动产纳税人销售其以直接购买、接受捐赠、接受投资入股、自建以及抵债等各种形式取得不动产(不包括房地产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取得的不动产,按照以下规定缴纳增值税。1.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

29、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68,第六章 销售额的确定,2.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16年4月30日前自建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3.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16年5月1日后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应适用一般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按照5%的预征率在不动产所在

30、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69,第六章 销售额的确定,4.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16年5月1日后自建的不动产,应适用一般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按照5%的预征率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5.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不含个体工商户销售购买的住房和其他个人销售不动产),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

31、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70,第六章 销售额的确定,6.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自建的不动产,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7.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不含自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上述纳税人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按照5%的预征率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71,第六章 销售额的确定,8.一般

32、纳税人销售其2016年4月30日前自建的不动产,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按照5%的预征率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72,第六章 销售额的确定,(九)不动产经营租赁纳税人出租其以直接购买、接受捐赠、接受投资入股、自建以及抵债等各种形式取得不动产(不包括公路经营企业收取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以及纳税人以融资租赁方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不动产,按照以下规定缴纳增值税。,73,第六章 销售额的确定,1.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

33、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2.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应按照3的预征率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74,第六章 销售额的确定,3.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按照3%的预征率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4.小规模纳税人出租其取得

34、的不动产(不含个人出租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出租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75,第六章 销售额的确定,5.其他个人出租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含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6.个人出租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76,第六章 销售额的确定,试点前发生的业务的处理 1.试点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按照国家有关营业税政策规定差额征收营业税的,因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足以抵减允许扣除项目金额,截至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尚未扣除的部分,不得在计算试点纳税人

35、增值税应税销售额时抵减,应当向原主管地税机关申请退还营业税。,77,第六章 销售额的确定,2.试点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在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已缴纳营业税,营改增试点后因发生退款减除营业额的,应当向原主管地税机关申请退还已缴纳的营业税。3.试点纳税人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发生的应税行为,因税收检查等原因需要补缴税款的,应按照营业税政策规定补缴营业税。4、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兼有销售金融服务的,截止到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的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不得从销售金融服务的销项税额中抵扣。,78,第七章 进项税额抵扣,进项税额,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

36、的增值税额。只有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金融企业才涉及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关于进项税额的概念需从以下三方面理解:(一)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才涉及进项税额的抵扣问题;(二)产生进项税额的行为是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应税服务;(三)是购买方或者接受方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79,第七章 进项税额抵扣,(一)增值税抵扣凭证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增值税扣税凭证,是指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农产品销售发票和完税凭证。纳税人凭完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的,应当具备书面合同、付

37、款证明和境外单位的对账单或者发票。资料不全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80,第七章 进项税额抵扣,(二)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1、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下同)上注明的增值税额。2、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81,第七章 进项税额抵扣,3、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计算公式为: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买价,是指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在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价款和按照规定缴纳的烟叶税。(对于销售发票

38、,财税201275号第三条规定:指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农产品依照3%征收率按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而自行开具或委托税务机关代开的普通发票。批发、零售纳税人享受免税政策后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得作为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82,第七章 进项税额抵扣,4、从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自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83,进项税额 进项抵扣凭证和金额,84,第七章 进项税额抵扣,在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方面,应重点关注如下规定:一、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涉及主要文件:国税发2006156号和国税发200718号。二、关于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规定(

39、一)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85,第七章 进项税额抵扣,(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海关缴款书,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后的第一个纳税申报期结束以前,应根据海关缴款书逐票填写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将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纸质资料和电子数据报主管国税机关采集上传比对,对比相符后方可抵扣。,86,第七章 进项税额抵扣,(四)未在规定期限内认证或者申报抵扣的情况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

40、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海关缴款书,未在规定期限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或者申报抵扣的,不得作为合法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得计算进项税额抵扣。涉及上述规定的主要文件:国税函2009617号和国税函2004128号。,87,第七章 进项税额抵扣,三、未规定抵扣期限相关增值税扣税凭证目前没有规定抵扣期限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包括如下两三个:(一)购进农产品,取得的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二)接受境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应税服务,从税务机关取得的解缴税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税收缴款书。涉及上述规定的主要文件:国税发200561号和国税发200

41、6163号。,88,第七章 进项税额抵扣,四、进项税额中不动产抵扣分期抵扣范围: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试点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或者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应自取得之日起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为60%,第二年抵扣比例为40%。取得不动产,包括以直接购买、接受捐赠、接受投资入股、自建以及抵债等各种形式取得不动产。,89,第七章 进项税额抵扣,不需分期抵扣范围(可一次性全额抵扣):融资租入的不动产;在施工现场修建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如工棚、宿舍、办公室,存续期短,属中间投入物)。,90,第七章 进项税额抵扣,需

42、进行分期抵扣的不动产在建工程项目范围: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后购进货物和设计服务、建筑服务,用于新建不动产,或者用于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并增加不动产原值超过50%的,其进项税额依照本办法有关规定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不动产原值,是指取得不动产时的购置原价或作价。上述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购进货物,是指构成不动产实体的材料和设备,包括建筑装饰材料和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煤气、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气、智能化楼宇设备及配套设施。,91,第七章 进项税额抵扣,对不动产进项税分期抵扣的处理方式:第一种情况:纳

43、税人按照本办法规定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进项税额,应取得2016年5月1日后开具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上述进项税额中,60%的部分于取得扣税凭证的当期从销项税额中抵扣;40%的部分为待抵扣进项税额,于取得扣税凭证的当月起第13个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92,第七章 进项税额抵扣,对不动产进项税分期抵扣的处理方式:第二种情况:购进时已全额抵扣进项税额的货物和服务,转用于不动产在建工程的,其已抵扣进项税额的40%部分,应于转用的当期从进项税额中扣减,计入待抵扣进项税额,并于转用的当月起第13个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93,对不动产进项税分期抵扣的处理方式:第三种情况:按照规定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不动产,

44、发生用途改变,用于允许抵扣进项税额项目的,按照下列公式在改变用途的次月计算可抵扣进项税额。可抵扣进项税额增值税扣税凭证注明或计算的进项税额不动产净值率依照本条规定计算的可抵扣进项税额,应取得2016年5月1日后开具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在规定期限内认证发票。按照本条规定计算的可抵扣进项税额,60%的部分于改变用途的次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40%的部分为待抵扣进项税额,于改变用途的次月起第13个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94,第七章 进项税额抵扣,特殊情形下对“待抵扣进项税额”的处理: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或者不动产在建工程时,尚未抵扣完毕的待抵扣进项税额,允许于销售的当期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45、95,第七章 进项税额抵扣,特殊情形下对“待抵扣进项税额”的处理:已抵扣进项税额的不动产,发生非正常损失,或者改变用途,专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已抵扣进项税额待抵扣进项税额)不动产净值率不动产净值率(不动产净值不动产原值)100%,96,第七章 进项税额抵扣,特殊情形下对“待抵扣进项税额”的处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小于或等于该不动产已抵扣进项税额的,应于该不动产改变用途的当期,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从进项税额中扣减。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大于该不动产已抵扣进项税额的,应于该不动产改变用途的当期,将已抵

46、扣进项税额从进项税额中扣减,并从该不动产待抵扣进项税额中扣减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与已抵扣进项税额的差额。,97,第七章 进项税额抵扣,例:2016年5月1日,纳税人买了一座楼办公用,1000万元,进项税额110万元,正常是5月当月抵扣66万元,2017年5月(第13个月)再抵扣剩余的44万元。可是2017年4月纳税人就将办公楼改造成员工食堂了。,98,第七章 进项税额抵扣,如果这时该不动产的净值为800万元(八成新),不动产净值率就是80%,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为88万元,大于已抵扣的进项税额66万元,按照政策规定,这时应将已抵扣的66万元进项税额转出,并在待抵扣进项税额中扣减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与已抵

47、扣进项税额的差额44-(88-66)=22万元。,99,第七章 进项税额抵扣,如果这时该不动产的净值为500万元(5成新),不动产净值率就是50%,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为55万元,小于已抵扣的进项税额66万元,按照政策规定,这时应将已抵扣的66万元进项税额转出55万元即可。,100,第七章 进项税额抵扣,不动产在建工程发生非正常损失的,其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已抵扣的进项税额应于当期全部转出;其待抵扣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纳税人注销税务登记时,其尚未抵扣完毕的待抵扣进项税额于注销清算的当期从销项税额中抵扣。,101,第七章 进项税额抵扣,分期抵扣的管理要求:待抵扣进项税额记入“应交税金

48、待抵扣进项税额”科目核算,并于可抵扣当期转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对不同的不动产和不动产在建工程,纳税人应分别核算其待抵扣进项税额。,102,第七章 进项税额抵扣,分期抵扣的管理要求:纳税人应建立不动产和不动产在建工程台账,分别记录并归集不动产和不动产在建工程的成本、费用、扣税凭证及进项税额抵扣情况,留存备查。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不动产和不动产在建工程,也应在纳税人建立的台账中记录。在存续期间,来回变换多次,不好把握,为了有一个细致、全面的反映,也是政策的需要,所以使用台账管理的办法。,103,第七章 进项税额抵扣,五、不得抵扣的进

49、项税额1.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1)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用途很明确,不存在混用情况,不需要分摊)、不动产。此条没有了非应税项目,104,第七章 进项税额抵扣,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不动产、无形资产的具体范围,按照本办法所附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注释执行。增值税所称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12个月的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

50、等有形动产。不包括房屋、建筑物等不动产。实务中应注意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所称固定资产的区别。,105,第七章 进项税额抵扣,(2)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3)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4)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106,第七章 进项税额抵扣,(5)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上述第(2)点、第(3)点、第(4)点和第(5)点所称的非正常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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