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管理考核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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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LF/ZD-058-2010 施工管理考核办法 *风电有限公司管理制度 LF/ZD-058-2010施工管理考核办法1 目的为了更好的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督促各参建施工单位加强施工管理水平,确保安全施工,加强工程质量管理,有效实现进度控制,提高文明施工水平,同时对工程项目建议及立项管理更规范,特制定本办法。2 编制依据2.1*风电有限公司安委会的安全施工管理制度、安全文明施工考核标准。2.2*风电有限公司的质量目标。2.3建设工程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4国家有关电力建设施工管理的政令法规。3 工程管理目标3.1安全目标:杜绝人员死亡、重大机械设备损坏和火灾等恶性事故。 杜绝职业卫生伤害事故和

2、环境污染事故。轻伤负伤率低于4。3.2质量目标:实现分项工程合格率100%,单位工程优良率100%;工程整体质量达到国内一流,实现高水平达标投产;机组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达到同类机组国际先进水平。3.3进度目标:保质保量地完成周、月、季、年等在内的各级进度计划,全部实现各里程碑控制计划,以实现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为最终目标。3.4 文明施工目标:实现施工和启动等各阶段的文明施工管理,以保障安全、质量、工期等各目标的顺利实现,并使文明施工水平达到国内同类工程文明施工管理的先进水平。3.5 对工程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需立项并建设的项目:实现100不延误工程建设的目标。4 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质量、进度(工期)

3、管理制度和考核4.1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4.1.1安全施工管理的一般规定4.1.1.1安全施工管理必须坚持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施工单位应建立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员应持证上岗,保证安全目标的实现。施工单位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总负责人。4.1.1.2施工单位应根据项目特点,制定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或安全技术措施。4.1.1.3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中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作业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和管理缺陷进行相应的安全控制。4.1.1.4实行分包的项目,安全控制应由承包人全面负责,分包人向承包人负责,并服从承包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承包人要加强分包人的安全管理,杜绝以包代管。4.

4、1.1.5 施工单位和分包人在施工中必须保护环境。 4.1.1.6在进行施工平面图设计时,应充分考虑安全、防火、防爆、防污染等因素,做到分区明确,合理定位。4.1.1.7施工单位必须建立施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未经施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取得考试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4.1.1.8 施工单位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4.1.1.9 施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取得相应行业合格资质证书,安全管理人员应取得安全管理证书。4.1.1.10 施工作业过程中对危及生命安全和人身健康的行为,作业人员有权抵制、检举和控告。4.1.1.11 项目安全控制应遵循下列程序: 1)确定施工安全目标

5、。 2)编制项目安全保证计划。 3)项目安全计划实施。 4)项目安全保证计划验证。 5)持续改进。 6)兑现合同承诺,4.1.2安全保证计划4.1.2.1施工单位应根据项目施工安全目标的要求配置必要的资源,确保施工安全,保证目标实现。专业性较强的施工项目,应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采取安全技术措施。4.1.2.2安全保证计划应在项目开工前编制,经施工单位负责人批准后实施。4.1.2.3安全保证计划的内容应包括:工程概况,控制程序,控制目标,组织机构,职责权限,规章制度,资源配置,安全措施,检查评价,奖惩制度。4.1.2.4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特点、施工方法、施工程序、安全法规和标准的要求,采取

6、可靠的技术措施,消除安全隐患,保证施工安全。4.1.2.5 对结构复杂、施工难度大、专业性强的项目,除制定项目安全技术总体安全保证计划外,还必须制定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施工措施。4.1.2.6 对高空作业、井下作业、深基础开挖、脚手架上作业、有害有毒作业、特种机械作业等专业性强的施工作业,以及从事电气、压力容器、起重机、金属焊接、机动车和船舶驾驶等特殊工种的作业,应制定单项安全技术方案和措施,并应对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安全作业资格和身体状况进行合格审查。4.1.2.7安全技术措施针对各具体施工项目应包括:防火、防毒、防爆、防洪、防尘、防雷击、防触电、防坍塌、防物体打击、防机械伤害、防

7、溜车、防高空坠落、防交通事故、防寒、防暑、防疫、防环境污染等方面的措施。4.1.3安全保证计划的实施4.1.3.1施工单位应根据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把安全责任目标分解到岗,落实到人。安全生产责任制必须经施工单位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1)施工单位负责人安全职责应包括: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和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安全考核指标和安全生产奖惩办法,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和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制度,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和分析,针对可能产生的安全隐患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当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时,施工单位负责人必须按安全事故处理的有关规定和程序及时上报和处置,并制

8、定防止同类事故再次发生的措施。 2)安全员安全职责应包括:落实安全设施的设置,对施工全过程的安全进行监督,纠正违章作业,配合有关部门排除安全隐患,组织安全教育和全员安全活动,监督劳保用品质量和正确使用。 3)作业队长安全职责应包括: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组织实施安全技术措施,对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装置和设施进行验收,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操作规程培训,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避免产生安全隐患,当发生重大或恶性工伤事故时,应保护现场,立即上报并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4)班组长安全职责应包括:安排施工生产任务时,向本工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措施交底,严格执行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拒绝违章指挥;作业前

9、应对本次作业所使用的机具、设备、防护用具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检查安全标牌是否按规定设置,标识方法和内容是否正确完整,组织班组开展安全活动,召开上岗前安全生产会,每周应进行安全讲评。 5)操作工人安全职责应包括: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违规作业,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和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服从安全监督人员的指导,积极参加安全活动,爱护安全设施,正确使用防护用具,对不安全作业提出意见,拒绝违章指挥。 6)承包人对分包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应包括:审查分包人的安全施工资格和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不应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分包人;在分包合同中应明确分

10、包人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对分包人提出安全要求,并认真监督、检查,对违反安全规定冒险蛮干的分包人,应令其停工整改,承包人应统计分包人的伤亡事故,按规定上报,并按分包合同约定协助处理分包人的伤亡事故。 7)分包人安全生产责任应包括:分包人对本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负责,认真履行分包合同规定的安全生产责任,遵守承包人的有关安全生产制度,服从承包人的安全生产管理,及时向承包人报告伤亡事故并参与调查,处理善后事宜。 8)施工中发生安全事故时,施工单位负责人必须按国务院安全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及时报告并协助有关人员进行处理。4.1.3.2实施安全教育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单位的安全教育内容应包括:学习安全生

11、产法律、法规、制度和安全纪律,讲解安全事故案例。 2)作业队安全教育内容应包括:了解所承担施工任务的特点,学习施工安全基本知识、安全生产制度及相关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学习机械设备和电器使用、高处作业等安全基本知识,学习防火、防毒、防爆、防洪、防尘、防雷击、防触电、防高空坠落,防物体打击、防坍塌、防机械伤害等知识及紧急安全救护如识;了解安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防护用具、用品使用基本知识。 3)班组安全教育内容应包括:了解本班组作业特点,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制度及纪律;学习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知识;了解本班组作业中的不安全因素及防范对策、作业环境及所使用的机具安全

12、要求。4.1.3.3安全技术交底的实施,应符合下列规定:1)单位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的技术负责人必须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施工工艺、施工程序、安全技术措施,向承担施工的作业队负责人、工长、班组长和相关人员进行交底。 2)结构复杂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的技术负责人应有针对性地进行全面、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3)施工单位应保存双方签字确认的安全技术交底记录。4.1.4安全检查4.1.4.1施工单位负责人应组织人员定期对安全控制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和评价。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行为和隐患,施工单位应分析原因并制定相应整改防范措施。;4.1.4.2 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过程的特点和安全目标的要

13、求,确定安全检查内容。4.1.4.3施工单位安全检查应配备必要的设备或器具,确定检查负责人和检查人员,并明确检查内容及要求。 4.1.4.4施工单位安全检查应采取随机抽样、现场观察、实地检测相结合的方法,并记录检测结果。对现场管理人员的违章指挥和操作人员的违章作业行为应进行纠正4.1.4.5安全检查人员应对检查结果进行分析,找出安全隐患部位,确定危险程度。4.1.4.6 施工单位应编写安全检查报告。4.1.5安全隐患和安全事故处理4.1.5.1安全隐患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单位应区别 “通病”、“顽症”、首次出现、不可抗力等类型,修订和完善安全整改措施。 2)施工单位应对检查出的隐患立

14、即发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受检单位应对安全隐患原因进行分析,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纠正和预防措施应经检查单位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3)安全检查人员对检查出的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要向责任人当场指出,限期纠正。 4)安全员对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实施过程和实施效果应进行跟踪检查,保存验证记录。4.1.5.2施工单位进行安全事故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安全事故处理必须坚持 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处理不放过,没有制定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 2)安全事故应按以下程序进行处理: (1)报告安全事故:安全事故发生后,受伤者或最先发现事故的人员应立即用最快的传递手段

15、,将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伤亡人数、事故原因等情况,上报至企业安全主管部门,企业安全主管部门视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或直接经济损失情况按规定向政府主管部门报告。(2)事故处理:抢救伤员、排除险情、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做好标识,保护好现场。(3)事故调查:项目经理应指定技术、安全、质量等部门的人员,会同企业工会代表调查组,开展调查。(4)调查报告:调查组应把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性质、损失责任、处理意见、纠正和预防措施撰写成调查报告,并经调查组全体人员签字确认后报企业安全主管部门。4.1.6 文明施工管理4.1.6.1一般规定1)文明施工是改善施工环境、不断提高电力建设管理水平的需要,抓好文明施工管理

16、,可以使电力建设与施工管理逐步走向科学化、规范化、推动企业施工向深层次发展,不断提高经济效益。 2)工程开工阶段,就要创造文明施工的良好开端,在施工期间和启动试运行阶段要加强文明施工的管理与监督,从而实现对电力建设的全过程文明施工管理。 3)施工单位和工程建设单位的行政正职对文明施工负全责,主管生产(施工)的领导必须抓文明施工,严禁以包代管。企业要明确文明施工的负责部门,形成公司、工地、班组的三级文明施工网络。 4)施工单位要建立和健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和实施办法,要奖惩严明,建立明确的奖惩制度,并认真执行。4.1.6.2开工准备阶段 1)各级文明施工组织机构已经落实,职责落实到有关部门和人,能

17、够正常开展工作。 2)有关文明施工的规章制度和基本措施已经建立,并得到相应领导机构的批准,可以付诸实施。 3) 施工组织设计中应有明确的文明施工要求,并已通过审查。施工总平面规划布置合理,建设、施工用地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配置。 4)材料、土方、设备等堆放合理,各种物资标识清楚,排放有序,并要求符合安全防火标准。 5)场区施工道路畅通,路面平整,厂区与施工区的拆迁结束,围栏或围墙己形成。照明配置得当,保卫人员上岗执勤。 6)施工用电及力能管道系统布置合理、安全,场地排水与消防设施完备。能够满足开工需要。 7)文明施工责任区划分朋确,无死角,责任落实,并设有明显标记,便于检查、监督。 8)

18、施工用机械、设备完好、清洁,安全操作规程齐全,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并熟悉机构性能和工作条件。 9)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安全装备、安全工器具等要逐步实现标准化,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10)施工临建设施完整,布置得当,环境清洁。办公室、工具间等场所内部整洁,布置整齐。有关职责、制度、规定上墙。 11)不具备文明施工条件的工程项目不准开工。4.1.6.3施工阶段 1)施工单位负责人要把文明施工与安全施工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来抓,认真贯穿于施工全过程。外包施工队伍的文明施工工作要纳人发包单位的文明施工管理范围。 2)施工单位要坚持经常检查、定期评比、奖惩分明、层层落实责任制,使现场保持在一个较高的文明施工水平

19、上。 3)单位工程开工前必须制定详细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和办法,并经施工单位主管部门审核、主管领导批准后认真执行,施工班组月度计划任务书中也应写入文明施工要求。要做到图纸措施、设备材料、机具、劳动力落实后才能开始施工。 4)施工道路应保持畅通,设置明显的路标,不应在路边堆放设备、材料等物品,因工程需要切断道路前,必须经承建单位施工主管部门批准,并采取相应措施后实施,以保证正常交通。尤其要保证消防通道畅通无阻。 5)土方工程在施工前应有切实可行的存放和弃土方案,不得随意堆放。 6)工程项目的工序安排应合理,衔接紧密,各工程配合得当,做到均衡施工。 7)建筑、安装工程应采取措施,尽量减少立体交叉作业

20、,如必须进行立体交叉作业时应采取相应的隔离和防止高空落物、坠落的措施。 8)严格把好设备运输、检验、存放、起吊、安装各道工序关。避免发生损坏、腐蚀及落人杂物等问题。 9)厂区道路、组合场、施工作业区要配置足够的照明设施,并根据工程需要及时调整。配备维护人员保持正常使用。 10)厂区及施工区范围内的沟道、地面无垃圾、每个作业面都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剩余材料要堆放整齐、可靠,废料及时清理千净。 11)焊接场地地面无焊条或焊条头。焊接设备尽量集中布置,统一布线,完工后焊接线、氧气、乙炔、皮带全部收回。 12)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应根据情况明确划分禁烟区,并设立明显禁烟标志,禁烟区内 严禁吸烟。地面无

21、烟头。禁止施工人员流动吸烟或边作业边吸烟。 13)施工区各类脚手架必须由专业架子工搭设和拆除,结构合理、牢固,经检查合格后挂牌,标明责任人,承载能力和使用期限。特殊类型脚手架应由专业人员提出设计,经批准后搭设。14)施工用电源要集中布置、统一接线,标志清楚,明确责任人,定期检查维护。 15)沟道、孔洞、平台扶梯等处要有安全可靠的永久或临时栏杆或盖板,设立明显标志和安全警示牌。 16)施工机械要进行定期检查与保养,安全制动装置必须完善,由主管部门进行定期检验和试验合格后,发放合格证。及时消除故障,严禁带病运行。 17)起吊机械不允许超铭牌使用,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超铭牌使用时,必须由使用部门制定详细

22、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经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施行。 18)对机械驾驶和操作人员定期进行审验与考核,持证上岗,杜绝无证操作。19)严格控制安装工艺水平,严格执行工艺纪律,使其符合有关规范和验标要求。重点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1)混凝土结构内实外光,棱角平直,埋件正确,模板接头平整,无蜂窝,麻面等缺陷。 (2)焊接工艺美观。焊缝表面成形好,无咬边等缺陷;焊后药皮清理干净; (3)电缆排放整齐,捆扎牢固,尽量避免交叉。 (4)保温结构合理,无漏洞,外表光滑,护板平直,美观并设有明显标志。 (5)地平表面光洁平整,无裂缝、不积水,墙面平整,色泽均匀,线条平直,不渗水。 (6)各种沟道和地下室内部清洁,不渗

23、漏,无积水,照明充足。(7)构架及设备表面油漆工艺美观、牢固,颜色一致,厚度均匀。 (8)设备表面干净、无积灰、积油等。 (9)各类厂房、车间门窗齐全、干净,门锁可靠。 (10)平台、栏杆制作工艺美观,焊口打磨光滑、平整。 (11)电气及热工接线规范、美观、连接可靠,编号正确,齐全。电缆孔洞封堵完。 (12)不准随意在设备、结构、墙板、楼板上开孔或焊接临时结构,必要时要取得主管技术人员的认可,并出具书面通知后实施。 (13)正常开展各级安全与文明施工活动,有实效,内容充实,有详细齐全的活动记录。 (14)施工现场设有足够的卫生设施,有专人负责保持内部清洁。 (15)高层建筑物施工中应设有专用垃

24、圾输送渠道,禁止向下抛掷垃圾和废料。 (16)制定出切实可行的职工教育、培训计划、严格、认真执行,不断提高职工队伍的素质。4.1.6.4启动阶段 1) 启动调试组织机构健全,各级机构的职责明确,人员配备齐全,并能开展正常工作。 2) 工程启动验收委员会要把文明施工做为工作重点之一来抓。主任委员对现场文明施工负责。 3) 启动试运大纲通过审查,各项启动试运措施编制完毕,得到批准,启动试运措施要对文明施工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并在启动调试过程中认真执行。 4)厂区道路畅通,路灯及标志齐全完好,厂房内永久照明投人使用,照度符合要求,无死区。 5)厂房内地平己做好,排水通畅。墙面施工完,地沟盖板齐全、平整

25、,内部清理干净,保温、油漆工作结束。全部工作符合规范、验标要求。 6)设备、管道表面清洁,各系统分部试运合格。各种设备、阀门全部挂牌、标识清楚。 7)用于工程收尾或消缺陷脚手架在工作结束后应立即拆除,并清理干净。 8)服务楼内可设固定吸烟场所,其余地点一律禁止吸烟。 9)重点防火区域永久消防系统投人使用,各岗位有专人值班。 10)参加启动调试人员着装要符合要求,各类人员分别佩带相应的标志,各自坚守工作岗位。 11)厂区及厂房内环境清洁,地面干净,无烟头,杂物等。物料堆放整齐,不影响交通和设备的运行维护。 12)厂房己封闭,取暖、空调设备工作正常,门窗玻璃齐全,关闭严密。屋顶密封好,不漏雨。主要

26、工作场所温度、噪声、粉尘浓度等符合劳动保护有关规定。 13)施工图纸,安装措施,施工记录、验收材料等各类资料齐全,技术资料归类明确,目录查阅方便,保管妥善,字迹工整。 14)环境保护机构健全,环保设备完好,正常开展工作。垃圾、废水排放符合环境保护要求。4.1.7 安全文明施工考核办法4.1.7.1考核办法 1)对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情况进行分级检查,检查时采取观察、实测、查阅及问询等方式。 2)施工单位应对本单位管理或承建的工程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情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检查,在各施工主要阶段结合质量检验、监督、对安全文明施工工作做出公正的评价

27、,并按附表要求和标准进行考核,可结合各级干部深入现场,对文明施工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 4)各施工单位每年应对自身的安全文明施工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价,年底前报项目法人(业主)。 5)业主或监理定期或不定期(至少每月一次)组织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或专项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下发整改通知单或监理联系单,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并按考核细则进行考核。6)业主或监理人员在施工现场或巡视检查中发现施工单位有违章现象和不文明现象,有权根据其考核细则进行考核,若不接受管理,将加倍考核,并通报批评。7)其违章现象和不文明现象的考核,以“罚款通知单”或“考核通报”形式进行处罚。 4.1.7.2考核项目(具体考核细则见附表

28、一)考核项目可分为以下几部分:1)管理性违章;2)指挥性违章;3)装置性违章;4)作业性违章; 5)文明施工性违章; 6)安全设施性违章; 7)其它。 4.2质量管理4.2.1一般规定4.2.1.1质量管理应按最新版国标标准和企业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进行。4.2.1.2质量管理应坚持 质量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 计划、执行、检查、处理、循环的工作方法,不断改进过程控制。 4.2.1.3质量管理应满足工程施工技术标准和发包人的要求。4.2.1.4质量管理因素应包括人、材料、机械、方法、环境。4.2.1.5质量控制必须实行样板制。施工过程均应按要求进行自检、互检和交接检。隐蔽工程、指定部位和分项工程

29、未经检验或己检验定为不合格的,严禁转入下道工序。4.2.1.6施工单位应建立项目质量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办法。施工单位负责人应对项目质量控制负责,过程质量控制应由每一道工序和岗位的责任人负责。 4.2.1.7分项工程完成后,必须经监理工程师检验和认可。4.2.1.8承包人应对项目质量和质量保修工作向发包人负责。分包工程的质量应由分包人向承包人负责。承包人应对分包人的工程质量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4.3.1.9分包人应接受承包人的质量管理。 4.2.1.10质量控制应按下列程序实施:1)确定项目质量目标。2)编制项目质量计划。3)实施项目质量计划:(1)施工准备阶段质量控制。(2)施工阶段质量控制。

30、(3)竣工验收阶段质量控制。4.2.2质量计划4.2.2.1质量计划的编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由施工单位负责人主持编制项目质量计划。 2)质量计划应体现从工序、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到单位工程的过程控制,且应体现从资源投入到完成工程质量最终检验和试验的全过程控制。 3)质量计划应成为对外质量保证和对内质量控制的依据。4.2.2.2质量计划应包括下列内容: 1)编制依据。 2)项目概况。 3)质量目标。 4)组织机构。 5)质量控制及管理组织协调的系统描述。 6)必要的质量控制手段,施工过程、职务、检验和试验程序等。 7)确定关键工序和特殊过程及作业的指导书。 8)与施工阶段相适应的检验、试验、

31、测量、验证要求。 9)更改和完善质量计划的程序。4.2.2.3 质量计划的实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1)质量管理人员应按照分工控制质量计划的实施,并应按规定保存控制记录。 2)当发生质量缺陷事故时,必须分析原因、分清责任、进行整改。4.2.2.4质量计划的验证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应定期组织具有资格的质量检查人员和内部质量审核员验证质量计划的实施效果。当项目质量控制中存在问题或隐患时,应提出解决措施。 2)对重复出现的不合格和质量问题,责任人应按规定承担责任,并应依据验证评价的结果进行处罚。4.2.3施工准备阶段的质量控制4.2.3.1施工合同签定后,施工单位应索取设计图纸和技术

32、资料,指定专人管理并公布有效文件清单。4.2.3.2施工单位应依据设计文件和设计技术交底的工程控制点进行复测。当发现问题时,应与设计人协商处理,并应形成记录。4.2.3.3项目技术负责人应主持对图纸审核,并应形成会审记录。4.2.3.4项目经理应按质量计划中工程分包和物资采购的规定,选择并评价分包人和供应人,并应保存评价记录。4.2.3.5施工单位应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质量知识培训,并应保存培训记录。4.2.4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4.2.4.1技术交底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应向承担施工的负责人或分包人进行书面技术交底。技术交底资料应办理签字手续

33、并归档。 2)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对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提出的有关施工方案、技术措施及设计变更的要求,应在执行前向执行人员进行书面技术交底。4.2.4.2工程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项目开工前应编制测量控制方案,经项目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实施,测量记录应归档保存。 2)在施工过程中应对测量点线妥善保护,严禁擅自移动。4.2.4.3材料的质量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单位应在质量计划确定的合格材料供应人名录中按计划招标采购材料、半成品和构配件。 2)材料的搬运和贮存应按搬运储存规定进行,并应建立台帐。 3)施工单位应对材料、半成品、构配件进行标识。 4)未经检验和己经检验为不合

34、格的材料、半成品、构配件和工程设备等,不得投入使用。 5)对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半成品、构配件、工程设备和检验设备等,必须按规定进行检验和验收。 6)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人自行采购的物资进行验证。4.2.4.4机械设备的质量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按设备进场计划进行施工设备的调配。 2)现场的施工机械应满足施工需要; 3)应对机械设备操作人员的资格进行确认,无证或资格不符合者,严禁上岗。4.2.4.5计量人员应按规定控制计量器具的使用、保管、维修和检验,计量器具应符合有关规定。 4.2.4.6工序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作业人员应按规定经考核后持证上岗。 2)施工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应按操

35、作规程、作业指导书和技术交底文件进行施工。 3)工序的检验和试验应符合过程检验和试验的规定,对查出的质量缺陷应按不合格控制程序及时处置。 4)施工管理人员应记录工序施工情况。4.2.4.7特殊过程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在项目质量计划中界定的特殊过程,应设置工序质量控制点进行控制。 2)对特殊过程的控制,除应执行一般过程控制的规定外,还应由专业技术人员编制专门的作业指导书,经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执行。4.2.4.8工程变更应严格执行工程变更程序,经有关单位批准后方可实施。4.2.4.9建筑产品和半成品应采取有效措施妥善保护。4.2.4.10施工中发生的质量事故,必须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

36、有关规定处理。4.2.5竣工验收阶段的质量控制4.2.5.1工程竣工后,必须进行最终检验和试验。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按编制竣工资料的要求收集、整理质量记录。4.2.5.2项目技术负责人应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按最终检验和试验规定,根据合同要求进行全面验证。4.25.3对查出的施工质量缺陷,应按不合格控制程序进行处理。4.25.4施工单位应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按合同要求编制工程竣工文件,并应做好工程移交准备4.25.5在最终检验并试验合格后,应对建筑产品采取防护措施。4.25.6工程交工后,施工单位应编制符合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要求的撤场计划。4.2.6质量持续改进4.26.1施工单位应分析和评价项目管

37、理现状,识别质量持续改进区域,确定改进项目,实施选定的解决办法。4.26.2质量持续改进应按全面质量管理的方法进行。4.26.3施工单位对不合格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按企业的不合格控制程序,控制不合格物资进入施工现场,严禁不合格工序末经处置而转入下道工序。 2)验证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和过程,应按规定进行鉴别、标识、记录、评价、隔离和处置。 3)应进行不合格评审。 4)不合格处置应根据不合格严重程度,按返工、返修和让步接收、降级使用、拒收或报废四种情况进行处理。构成等级质量事故的不合格,应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进行处置。 5)对返修或返工后的产品,应按规定重新进行检验和试验,并应保存记录。

38、6)进行不合格让步接收时,施工单位应向发包人提出书面让步申请,记录不合格程度和返修的情况,双方签字确认让步接收协议和接收标准。 7)对影响建筑主体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不合格,应邀请发包人代表或监理工程师、设计人,共同确定处理方案,报建设主管部门批准。 8)检验人员必须按规定保存不合格控制的记录。4.26.4纠正措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设计人、质量监督部门提出的质量问题,应分析原因,制定纠正措施。 2)对己发生或潜在的不合格信息,应分析并记录结果。 3)对检查发现的工程质量问题或不合格报告提及的问题,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判定不合格程度,制定纠正措施。 4)对严重

39、不合格或重大质量事故,必须实施纠正措施。 5)实施纠正措施的结果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验证并记录,对严重不合格或等级质量事故的纠正措施和实施效果应验证,并应报企业管理层。 6)施工单位或责任单位应定期评价纠正措施的有效性。4.26.5预防措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单位应定期召开质量分析会,对影响工程质量潜在原因,采取预防措施。 2)对可能出现的不合格,应制定防止再发生的措施并组织实施。 3)对质量通病应采取预防措施。 4)对潜在的严重不合格,应实施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5)施工单位应定期评价预防措施的有效性。4.27检查、验证4.27.1施工单位应对项目质量计划执行情况组织检查、内部审核和考核评

40、价,验证实施效果。4.2.7.2据考核中出现的问题、缺陷或不合格,召开有关专业人员参加的质量分析会,并制定整改措施。 4.2.8工程质量考核办法4.2.8.1考核办法1)平时检查:业主专责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在平时检查时,对工程中出现的工艺质量问题,给施工单位发出工作联系单的,并依据本办法的质量考核细则进行考核。2)月度集中检查:在每月下旬,业主专责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和施工单位质检负责人共同进行施工工艺及工程质量检查工作,对发现的施工质量问题,下发工作联系单,并依据本办法的质量考核细则进行考核,并下发考核通报。3)结合质量验收及质检活动,对检查出的施工工艺、质量问题,下发监理联系单,限期整改,对

41、重复(包括第二次及以上)出现的施工工艺、质量问题,加倍考核。4)其工程质量考核,以“罚款通知单”或“考核通报”形式进行处罚。4.2.8.2考核项目(具体考核细则见附表2):其考核项目包括以下部分1)质量管理体系;2)工艺质量及工程实体质量;3)实验计量管理;4)四级验收。 4.3 进度(工期)管理4.31一般规定4.31.1进度控制应以实现施工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为最终目标。4.3.1.2进度控制总目标应进行分解。可按单位工程分解为交工分目标,可按承包的专业或施工阶段分解为完工分目标,亦可按年、季、月计划分解为时间目标。4.3.1.3进度控制应建立以项目经理为责任主体,由子项目负责人、计划人员、

42、调度人员、作业队长及班组长参加的项目进度控制体系。4.3.1.4施工单位应按下列程序进行项目进度控制: 1)根据施工合同确定的开工日期、总工期和竣工日期确定施工进度目标,明确计划开工日期、计划总工期和计划竣工日期,并确定项目分期分批的开工、竣工日期。 2)编制施工进度计划。施工进度计划应根据工艺关系、组织关系、搭接关系、起止时间、劳动力计划、材料计划、机械计划及其他保证性计划等因素综合确定。 3)向监理工程师提出开工申请报告,并应按监理工程师下达的开工令指定的日期开工。 4)实施施工进度计划。当出现进度偏差(不必要的提前或延误)时,应及时进行调整,并应不断预测未来进度状况, 5)全部任务完成后

43、应进行进度控制总结并编写进度控制报告。4.3.2施工进度计划4.3.2.1施工进度计划应包括施工总进度计划和单位工程施工进度计划。4.3.2.2施工总进度计划的编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总进度计划应依据施工合同、施工进度目标、工期定额、有关技术经济资料、施工部署与主要工程施工方案等编制。 2)施工总进度计划的内容应包括:编制说明、施工总进度计划表,分期分批施工工程的开工日期、 完工日期及工期一览表,资源需要量及供应平衡表等。 3)编制施工总进度计划的步骤应包括, (1)收集编制依据。 (2)确定进度控制目标。 (3)计算工程量。 (4)确定各单位工程的施工期限和开、竣工日期。 (5)安排各单位工程的搭接关系。 (6)编写施工进度计划说明书。4.3.2.3单位工程的施工应编制单位工程施工进度计划。4.3.2.4单位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应依据下列资料编制: 1)“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 2)施工总进度计划。 3)施工方案。 4)主要材料和设备的供应能力。 5)施工人员的技术素质及劳动效率。 6)施工现场条件,气候条件,环境条件。 7)已建成的同类工程实际进度及经济指标。4.3.2.5单位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应包括下列内容: 1)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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