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安全健康与环保法律法规及标准.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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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业安全健康与环保法律法规及标准知识,授课人:时华钢,国家注册安全师,安徽省安全讲师,高级工程师,中国十七冶集团安全监管部部长,培训纪律1、请不要接听电话;2、请不要随意进出。,职业安全健康与环保法律法规及标准知识,职业安全健康与环保法律体系基本知识 职业安全健康相关法律法规 安全生产法 道路交通安全生产法 工伤保险条例 案例,一、职业安全健康与环保法律体系基本知 识。(一)法的基本概念。法是调整人们行为的规范。它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具有普遍约束力,规定人们的权利和义务,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1、法的作用。法的规范作用。法是一种社会规范,是调整人们行为的 规范。每一法律规范包括行为模式和法律

2、后果两部分。,行为模式可分为三类,相应地有三类法律 规范与之对应。可以这样行为授权性规范。应该这样行为命令性规范。不应该这样行为禁止性规范。法律后果可以分为两类:肯定性法律后果 否定性法律后果,法的社会作用。是指维护有利于一定阶级的社会关系和 社会秩序,体现在维护统治阶级统治和执行 社会公共事务。执行社会公共事务的法律主要有4种:维护人类社会基本生活条件的法律;关于生产力和科学技术组织的法律;关于技术规范的法律;关于一般文化事务的法律。,2、法的特征。权力性。强制性。规范性。,(二)职业安全健康法规体系。1、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其他法律、法规制 定的准则,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宪法中有关条

3、款的规定,是我国职业安全健康立法的法律依据和指导原则。2、刑法。刑法中对违反各项劳动安全健康法律法规,情节严重者的刑事责任做了规定。,3、安全生产及职业健康基本法。劳动法。劳动法暂起到了职业安全健康领域基本法 的作用,是我国制定各项职业安全健康专项法 律的依据。以宪法为基础。工作时间和休假:第4章 劳动安全卫生:第6章 女职工和末成年工特殊保护:第7章,安全生产法。其他相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企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防疫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4、职业安全健康行政法规。由国务院组织制定并批准公布的,为实

4、现 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或规范安全管理制度及程序 而颁布的条例、规定等,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 的规定。,5、各部门发布的有关职业安全健康规章。如劳动部颁布的:爆炸危险场所安全规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行政 处罚办法;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监察规定等。,国家经贸委颁布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等。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布的: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卫生部颁布的:工业企业听力保护规范。,6、职业安全健康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地方人大和地方政府制定的劳动保护规范性文件。7、职业安全健康标准。凡是保障

5、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法律、行政法律规定强制执行的标准是强制性标准,其他标准是推荐性标准。根据劳动法、标准化法职业安全健康标准属强制性标准。,8、国际公约。经我国批准生效的国际劳工公约,也是我 国职业安全健康法规形式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加入的条约有作业场所安全使用化 学品公约、三方协商促进履行国际劳工标 准公约等。,(三)环境保护法体系。1、宪法。宪法中规定了有关环境保护的条款: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第二十六条)国家保障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保护珍贵的动物和植物。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自然资源。(第九条),2、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

6、境保护法是中国环 境保护的基本法。是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的国家法律。,3、环境保护单行法。单行法是针对特定的保护对象和某种环境 要素或特定的环境社会关系而专门调整的立法。土地利用规划法。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海洋环 境保护法、噪声污染防治法。环境资源法。森林法、草原法、渔业法、矿业资源法等。,4、环境保护行政法规。噪声污染防治条例、放射性同位素 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化学危险品安 全管理条例等。5、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结合本地区的具体情况制定和颁布的环境 保护地方性法规。6、

7、环境标准。包括: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基础标准、样品标准和方法标准。标准又分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7、其他部门法中关于环境保护的法律 规范。如民法通则、刑法、治安管理 处罚条例等。与环境保护密切相关的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消防、文物保护法、卫生防疫法等。8、国际环境保护公约。中国政府为保护全球环境而签订的国际公 约。,二、职业安全健康相关法律法规。(一)国家对职业安全健康总体要求。1、我国职业安全健康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这一方针是我们工作的基本指导原则。,2、我国职业安全健康工作体制和工作 格局。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社会监督支持。

8、劳动者遵章守法。,(二)职业安全健康相关法律法规介绍。1、劳动法。劳动法是国家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宪法而制定颁布的法律。,职业安全健康有关主要内容如下:关于工作时间和休息放假的规定;关于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关于用人单位在职业安全卫生方面的权利义务的规定。第52条: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对劳动者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第54条: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职业危害作业

9、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必须是经过政府劳动部门安全认证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关于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和“三同时”制度的规定。第53条: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为了防止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而采取的消除职业危害因素的设备、装置、防护用具及其它防范技术措施的总称。包括:劳动安全、劳动卫生设施、个体防护措施和生产性辅助设施。,关于劳动者安全卫生权利和义务的规定。第56条: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

10、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关于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统计、报告处理制度的规定。第57条:国家建立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统计报告和处理制度。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和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对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伤亡事故和劳动者的职业病状况,进行统计、报告和处理。,关于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的规定。未成年工: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第64条: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2、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我国第一部劳动安全卫生方面的法律。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对火灾预防、消防组织、灭火救援、法

11、律 责任做出了详细的规定。主要内容:火灾预防方面的规定。在消防组织方面的规定。,4、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基本方针和管理原则。基本方针:“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管理原则:“分类管理、综合治理”。,职业病的前期预防。在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阶段,建设单位 应当对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因素及其对工作场 所和人员的影响进行职业危害预防评价,并经 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建设项目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应当与 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运行或使 用,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进行职业危害 控制效果评价。,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 工作场所,用人单位应设置报警装

12、置,配置现 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 的泄险区;对放射性工作场所和放射性同位素 的运输、储存,用人单位应当配置防护设备和 报警装置,保证接触放射线的工作人员佩戴个 人剂量计。专人负责职业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定期 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危害检测、评价;发现不 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时,应当立即停止作业。,所使用的设备、原材料应标明防护、应 急救治等措施,并有警示标志和中文警示说 明。对有职业危害场所要告知劳动者危害真 相、防护措施和待遇等。组织劳动者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 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健康档案存档。,关于职业病的诊断管理。由医疗机构承担。劳动者可以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 住地的医

13、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医疗卫生机构在进行职业病诊断时,应 当组织3名以上职得职业病诊断资格的执业医 师集体诊断;诊断书应由诊断医师共同签署,卫生机构审核盖章。,对职业病病人的治疗与保障。及时诊断、治疗,费用单位承担,调离原 岗,妥善安置。,5、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职责。规定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公 安部等的监督管理职责。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和储存。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实行审批制度 对生产、储存的安全设施、设备定期进 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要求。生产、储存使用剧毒化学品的单位的生 产、储装置每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否则两年 评价一次。,危险化学品的经营。经营销售实行许可证制度。

14、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实行资质认定制度,对有关人员进行 有关知识的培训。,危险化学品的登记与事故救援。登记制度是为安全管理、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提供技术、信息支持。生产、储存企业向登记机构办理危险化学品登记。地方政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部 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事故救援预案。危险化学 品单位制定本单位应急救援预案,配备人员救 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法律责任。对违反本条例的人员,依法处理。降级、撤职、行政处分和依法追究刑事责任。,6、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1.根据国务院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管理条例的规定和国务院批转国家标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工作报告中的有关要求,为了保障

15、劳动者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健康,促进生产建设事业的顺利发展,特制定本办法。2.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已颁布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产品的生产、销售、检验、使用单位。3.用人单位应建立和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等管理制度。安技部门应对购进的劳动防护用品进行验收。,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4.凡是从事多种作业或在多种劳动环境中作业的人员,应按其主要作业的工种和劳动环境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如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在从事其他工种作业时或在其他劳动环境中确实不能适用的,应另配或借用所需的其它劳动防护用品。5.本标准要求为一部分工种的作业人员配备防尘口罩,纱布口罩不得作防尘口罩使用。6

16、.防毒护具的发放应根据作业人员可能接触毒物的种类,准确地选择相应的滤毒罐(盒),每次使用前应仔细检查是否有效,并按国家标准规定,定时更换滤毒罐(盒)。,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7.对眼部可能受铁屑等杂物飞溅伤害的工种,使用普通玻璃镜片受冲击后易碎,会引起佩戴者眼睛间接受伤,必须佩戴防冲击眼镜。8.生产管理、调度、保卫、安全检查以及实习、外来参观者等有关人员,应根据其经常进人的生产区域,配备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9.建筑、桥梁、船舶、工业安装等高处作业场所必须按规定架设安全网,作业人员根据不同的作业条件合理选用和佩带相应种类的安全带。,(三)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1、安全生产责任制 2、职业安全健康

17、措施计划制度 3、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制度 4、职业安全健康检查制度 5、伤亡事故、职业病统计报告和处理制度 6、职业安全健康监察制度 7、三同时制度 8、安全评价和职业安全健康预评价制度,1、安全生产责任制。其核心是实现安全生产的“五同时”,就 是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 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 工作。安全生产是渗透到企业各个部门和各层 次的工作,只有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各负 其责、协调一致,才可能实现。,通过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使安全生产工作从组织上统一起来,把“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从制度上固定下来。纵向方面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横向方面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

18、制。,2、职业安全健康措施计划制度。职业安全健康措施:为改善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卫生条件而采取的各项技术措施。职业安全健康措施计划:为此所编制的措施计划。职业安全健康措施计划制度:把编制和实施职业安全卫生技术措施计划作为一项制度来实施就购成职业安全卫生措施计划制度。,2、职业安全健康措施计划制度。主要内容包括:单位或工作场所;措施名称;措施内容和目的;经费预算及其来源;负责建设、施工单位或负责人;开工日期及竣工日期;措施执行情况及效果。,计划的范围应包括:改善劳动条件;防止伤亡事故;预防职业病和职业中毒等。具体有以下几种:安全技术措施。即预防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发生工伤事故 的各项措施,包括防护装置

19、、保险装置、信号 装置、防爆炸设施等。,职业健康措施。防尘、防毒、防噪声、通风、照明、取暖、降温等。辅助设施。更衣室、沐浴室、消毒室、妇女卫生室、厕所等。宣传教育措施。职业安全健康教材、图书、资料、展览和训练班等。,3、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制度。建立一个好的教育制度,搞好安全教育是 实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和安全素识、防止产生不安全行为、减少人为 失误的重要途径。4、职业安全健康检查制度。是清除隐患、防止事故、改善劳动条件的重要手段,是企业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检查的内容,主要是查思想、查管理、查 隐患、查整改和查事故处理。,5、伤亡事故、职业病统计报告和处理制度。

20、伤亡事故的统计报告和处理。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按1989年国务院第34号令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规定、1991年国务院第75号令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及2001 年4月国务院颁布的第302号令特大安全事故 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规定进行。,伤亡事故统计 按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GB/T 67211986 执行。,职业病的统计报告和处理。职业病报告办法。按卫生部颁发的职业病报告办法执行。由职业病防治机构或卫生防疫机构负责统计报告工作。职业病处理。按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执行。,6、职业安全健康监察制度。职业安全健康监察以政府的名义,运用国家权力对生产单位在履行职业安

21、全健康和执行职业安全健康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的情况依法进行监督、检举和惩戒制度。职业安全卫生监察机构对违反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标准的行为,有权采取行政措施,并具有一定强制特点。7、“三同时”制度。,8、安全评价和职业安全健康预评价制度。预评价实际上就是在项目建设初期,应用安全评价的原理和方法对系统的危险性、危害性进行预测性评价。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五条对开展安全评价、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做了明确的规定。凡没有开展安全评价和预评价的项目(工 程)都需进行安全评价或预评价。,三、安全生产法。1、调整对象、特点和主要制度。安全生产法的定义。安全生产法是为了加强

22、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而制定。,调整对象。调整劳动关系中关于保护劳动者在生产 经营过程中安全与健康的关系;调整有关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间监督、检查安全生法规贯彻执行情况所发生关系的 准则。,安全生产法的特点。它的内容涵盖了大量的各类技术规范,这些技术规范是为了有效、安全地进行生产经 营活动而制定的。安全生产法作为法律出现,有其法 律规范的强制性一面,因此它体现着统治阶级 的意志。,2、安全生产法的基本原则。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确立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奖惩机制。鼓励

23、开展和支持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应用。,3、安全生产法核心内容:七项基本法律制度,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保障制度;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义务制度;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责任制度;安全中介服务制度;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事故应急救援和处理制度。,四个责任对象,1、政府责任方,即各级政府和对安全生产负有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2、生产经营单位责任方;3、从业人员责任方;4、中介机构责任方。,三套对策体系,1、事前预防对策体系,即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三同时”、保证安全机构及专业人员落实安全投入、进行安全培训、实行危险源管理、进行项目安全评价、推行安全设备管理、落实现

24、场安全管理、严格交叉作业管理、实施高危作业安全管理、保证承包租赁安全管理、落实工伤保险等,同时加强政府监管、发动社会监督、推行中介技术支持等都是预防策略。,2、事中应急救援体系,要求政府建立行政区域的重大安全事故救援体系,制定社区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要求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危险源的预控,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3、建立事后处理对策系统,包括推行严密的事故处理及严格的事故报告制度,实施事故后的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强化事故经济处罚,明确事故刑事责任追究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六项责任:,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3、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

25、实施;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6、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从业人员八大权利:,1、知情权;2、建议权;3、批评权、检举权、控告权;4、拒绝权;5、紧急避险权;6、依法向本单位提出要求赔偿的权利;7、获得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劳动保护用品的权利;8、获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权利。,从业人员的三项义务:,1、自律遵规的义务;2、自觉学习安全生产知识的义务;3、危险报告义务。,四种监督方式:,1、工会民主监督(三同时);2、社会舆论监督;3、公众举报监督;4、社区报告监督;(居民),安全监督部门的三大职权

26、:,1、现场调查取证权:(进入现场,单位不得拒绝,向上级及相关部门反应)2、现场处理权:(违章法纠正,对隐患限期整改,停业、紧急避险、处罚)3、查封、扣押行政强制措施权。(对象是安全设施、设备、器材、仪表,按程序办事,有足够证据,经负责人批准,通知当事单位负责人到场,登记、记录并在15日之内作出决定),安全监督部门及监督检查人员的五项义务:,1、审查验收禁止收取费用;2、禁止要求被审查验收的单位购买指定产品;3、必须遵循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秉公执法的执法原则;4、监督检查时须出示有效的监督执法证件;5、对检查单位的技术秘密尽力保密义务。,三十八种违法行为:(安全生产法第六章),1、政府及监督部门

27、可能的违法行为有5种;2、生产经营单位可能的违法行为有30种;3、中介机构可能的违法行为有1种;(出具虚假证明)4、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可能违法行为有2种。(不服从管理、违章违规),十三种处罚方式:,1、对监督管理部门人员有降级、撤职的行政处罚;2、对监督管理部门有责令整改、责令退还违法收取的费用的处罚;3、对中介机构有罚款、第三方损失连带赔偿,撤消机构资格的处罚;4、对生产经营单位有责任限期整改、停产、停业整顿、经济处罚、责令停止建设、关闭企业、吊销其有关证照、连带赔偿等处罚;,5、对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有行政处分、个人经济罚款、限期不得担任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降职、撤职、处十五日以下拘

28、留等处罚;6、对从业人员有批评教育、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分的处罚。无论任何人,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都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八章一百二十四条:车辆和驾驶人道路通行规定交通事故处理执法监督法律责任,四、道路交通安全生产法,五、工伤保险条例,谢谢大家!,概念:也称职业伤害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工伤保险,工伤保险范围,视同工伤范围,按有关规定享受工作保险待遇;,按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工伤认定程序,劳动能力鉴定,劳动

29、力功能障碍程度(10级),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生活安全不自理,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伤、病、残鉴定制度,工伤保险待遇支付,返回,第4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并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提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第43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国家发展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规定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第48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培养和选拔妇女干部。,返回,特种作

30、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0号(2010年5月24日)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为6年,在全国范围内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每3年复审1次,连续从事本工种10年以上,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经原考核发证机关或者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同意,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复审时间可以延长至每6年1次,应当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试,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返回,刑 法,第一百三十四条 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

31、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刑 法,第一百三十五条 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百三十五条之一 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刑 法,第一百三十六条 违反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管

32、理规定,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中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刑 法,第一百三十七条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返回,关于工作时间和休息放假的规定,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

33、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返回,用人单位,用人单位是指具有用人权利能力和用人行为能力,运用劳动力组织生产劳动,且向劳动者支付工资等劳动报酬的单位。,返回,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管理制度三、安全生产教育制度四、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五、重大事故隐患管理制度六、安全卫生认证制度七、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八、个人劳动安全卫生防护用品管理制度九、劳动者健康检查制度,返回,安全安全卫生规程,指国家为了保护职工在生产和工作过程中的健

34、康,防止、消除职业病和各种职业危害而制定的各种法律规范。,返回,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工作场所的光线应当充足、噪声、有毒有害气体和粉尘浓度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建筑施工、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等危险作业场所应当设置相应的防护设施、报警装置、通讯装置、安全标志等。对危险性大的生产设备设施,如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电梯、企业内机动车辆、客运架空索道等,必须经过安全评价认可,取得劳动部门颁发的安全使用许可证后,方可投入运行。,返回,消防法,1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任何单位和成年人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2火灾危险性较大,距离当地公安消防队(站)

35、较远的中型以上企、事业单位、乡镇企业集中、易燃建筑密集的乡或镇等处应根据需要设立专职消防队。3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竣工时,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4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二)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三)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

36、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四)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五)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返回,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监察规定,1建设项目中引进的国外技术和设备应符合我国规定或认可的劳动安全卫生标准;全部设计应符合我国有关规范和规定的要求。(第四条)2建设单位对建设项目实施劳动安全卫生“三同时”负全面责任、(第六条)3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应在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由建设单位自主选择并委托本建设项目设计单位以外的有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资格的单位承担。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工作应在建设项目初

37、步设计会审前完成并通过劳动安全管理部门的审批。(第七条),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监察规定,4 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工程设计单位应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设施的设计负技术责任。(第十二条)5施工单位应对建设项目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的工程质量负责。(第十三条)6各级劳动行政部门对建设项目“三同时”的实施,实行劳动安全卫生监察;根据建设单位报送的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验收专题报告,对建设项目竣工进行劳动安全卫生验收。对本规定第八条中所列的建设项目;在正式验收前应进行劳动安全卫生预验收或专项审查验收;(第十四条),返回,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国务院619号令(2012年4月28日起施行)用

38、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不从事四级强度体力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返回,危险化学品登记注册管理规定,1.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负责全国危险化学品登记注册的监督管理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贸委(经委)负责本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登记注册的监督管理工作。2.生产危险化学品的单位按照本规定登记注册,在领取危险化学品登记注册证书(以下简称证书)后,方可从事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活动。没有取得证书和没有提供“一书一签”的产品,生产单位不得销售。3.证书每5年复核一次

39、。复核内容为:单位危险化学品生产的变更情况,“一书一签”的更新情况。,危险化学品登记注册管理规定,4.生产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在生产规模和产品理化特性发生重大变化时,应当在3个月之内重新登记。终止生产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在终止生产后的3个月之内办理撤销登记注册的手续。5.单位生产危险化学品,若涉及商业秘密时,经各地经贸委(经委)委托的危险化学品登记注册管理机构审核批准后,可以不填写化学名称,但应当列出该种危险化学品的主要危害及防护和应急救援等措施。返回,珠海“6.16”特大火灾和厂房倒塌事故,一、时间:1994年6月16日二、伤亡:死亡93人,受伤住院156人三、损失:毁坏厂房18135m2及

40、原材料、设备,直接损失 9515万元。四、经过:1994日16时30分,天安消防工程安装公司在前山裕新织染厂A厂房一楼棉仓安装消防自动喷淋系统时,使用冲击钻,用手拉动夹在棉堆缝的电源线时,造成电线短路,棉堆起火,因工人不会用灭火器,使火势加大,工人逃离现场。(待续),珠海“6.16”特大火灾和厂房倒塌事故(续),16时45分,消防部门安接到通知后,先后出动68辆消防车,近300名消防队员灭火,17日凌晨3时,大火基本扑灭。17日3时30分,消防队相继撤离,只留40多人,4台消防车扑灭余火,由于扎紧的绵包在明火扑灭后仍在阴燃,火场指挥部调7-8台挖掘机和推土机进厂房将阴燃的棉包铲出。8时左右,应

41、指挥部要求,厂方2次组织50人到三楼协助消防人员清理现场。13时左右,厂方自主组织400人进入火场搬运残存的棉包,14时10分,A厂房西半部突然倒塌造成大量人员伤亡。(待续),珠海“6.16”特大火灾和厂房倒塌事故(续),五、原因(一)起火原因 珠海市天安消防工程安装公司职工在棉花仓库用冲击钻打孔时,带驳接口的电源线被夹在可燃物中,当用力拉扯电线时产业短路引燃了仓库的棉花,这是引起火灾的直接原因。(待续),珠海“6.16”特大火灾和厂房倒塌事故(续),(二)火灾扩大的原因 香洲区前山镇工业集团总公司在厂房消防设施尚未竣工验收的情况下,就将厂方提前交付给裕新织染厂使用,造成边施工边生产。厂方将纺

42、织车间作为棉仓,堆放大量的棉花,并在库内存放柴油、氧气瓶等,当电线短路引燃棉花时,氧气瓶发生爆炸,加剧火势的发展;加之在场的天安消防工程安装公司和厂方职工缺乏防火常识,自救能力差;厂内缺乏消防用水,消防队要到离火场3公里以外的地方取水,未能将初始火灾扑灭。这是火灾迅速蔓延扩大的主要原因。(待续),珠海“6.16”特大火灾和厂房倒塌事故(续),(三)厂房倒塌的原因 裕新厂A 厂房是土建验收合格的高层框架结构建筑物。大火持续燃烧十多小时,使厂房结构严重受损,加之扑救大火时二、三楼喷射了大量的水,二楼以上的荷载及大火基本扑灭后多台履带式的推土机、挖掘机在厂房内搬运棉花时产生的震动等因素所形成的综合作

43、用,致使厂房倒塌。(待续),珠海“6.16”特大火灾和厂房倒塌事故(续),(四)人员伤亡的原因 扑灭余火期间,现场警戒人员已先行撤离。厂方组织过多的工人进入火场清理阴燃和散落的棉花。楼房倒塌时,大批工人仍在火场。这是楼房倒塌时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主要原因。综上所述,前山裕新织染厂于1994年6月16日发生的特大火灾和厂房倒塌事故,是珠海市天安消防工程安装公司、前山镇工业集团总公司、裕新织染厂一连串违章行为和扑灭余火期间的现场指挥员由于经验不足造成的,是一起重大的责任事故。(完),国际上的反应,我国安全生产现状已引起国际社会关注。在每年的国际劳工组织大会上常有批评中国职业安全卫生状况的发言,工伤事

44、故与职业病问题也是世界人权大会和其它一些国际组织攻击中国“忽视人权”的借口之一。几乎每次当中国发生特重大工伤事故时,美国之音、BBC等国外媒体都大肆渲染事件的严重和影响。国外一些友好人士也对中国的职业安全卫生状况表示关心与忧虑。一位劳工组织官员曾讲过:“中国已成为政治、经济大国,但不应成为工业事故的大国”。,国际上的反应,美国新闻周刊在亚洲的死亡工厂文中写到:“在亚洲,没有哪个地方比中国的工业安全措施更松弛的了。,次数最多和最致命的火灾发生在中国南部特区的工厂中,大火吞噬了许多工厂。数百万工人每天涌入“三合一”的血汗工厂,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这些工厂的车间、仓库和宿舍都在一起。工人们大部分是受

45、过极少教育的女孩子,她们是被每天挣1.5美元(用乡村的标准来衡量,这是一笔钱财)的许诺从乡村吸引来大城市的”。,国际上的反应,国际皮革、服装和纺织工人联合会秘书长尼尔.克内曾就1994年6月15日发生的火灾事故在第81届国际劳工大会上攻击我国政府不尊重人权和工人权利。提出:“外国投资者不尊重你们国家的劳工法规,你们政府也没有使用有力的法律手段。你们在发展经济的过程中还准备死多少人?”,国际上的反应,甚至还威胁说“我们再次督促你们政府对整个服装、玩具行业的安全进行调查,并据此强迫雇主遵守你们国家的劳工法规,特别地,我们要求你们政府规定相应的监察机制,并停止将工人宿舍设在工厂厂房内的做法。否则,我

46、们将不得不联合所有发达国家对你们的皮革、纺织品的出口进行限制”。,返回,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安全和生产是辩证统一关系:即矛盾又有统一性:1、首先,生产过程中不安全、不卫生因素与生产顺利运行的矛盾。2、安全工作与安全生产的矛盾。对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不卫生因素采取措施时,有时会影响生产,增加生产开支,与生产进度和节约有矛盾。如不采取措施,一旦事故发生会对生产产生更大的不利影响,导致更大的损失。,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结论:1、两者是统一的,安全寓于生产之中,科技工作者和生产组织者在生产技术实施过程中应当主动承担安全生产的责任。要把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原则落实到每个职工的职权岗位责任制中。2、安全生产与经济

47、建设,技术改造、企业深化改革同步规划、同步发展、同步实施,将安全生产内容融化在生产经营活动各个方面,以保证安全生产一体化,解决安全、生产两张皮的弊病。,返回,(二)安全生产法对安全责任、权利的义务的 确定。1、安全生产法对安全责任的确定。生产经营单位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职责。是安全生产工作的主体,也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落脚点。,原则规定:遵守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执行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执行标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生 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 面负责;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职责。,2、从业人员的

48、权利。生产经营单位的做作业人员和企业职工 具有监督生产经营单位和企业是否认真执行国 家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等有关规 定的权利。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过程中,发现不 安全隐患,当人力无法抗拒时,生产经营单位 的作业人员和企业职工有停止作业或者在采 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的权利。,有权利制止任何人为违章作业,有权拒 绝接受任何人违章指挥,对违章指挥行为,有 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对生产经营单位和企业主要领导人忽视 作业人员和职工安全健康的错误决定和错误 行为,生产经营单位和企业职工有权利提出批 评或控告,任何人对此不得采取任何措施对做 作业人员和职工进行打击报复。,返回,3、作业

49、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及有关的安全 生产法规、规定、条例和各种安全生产规程以 及安全生产的岗位责任制。经常检查工作地点及设备的安全状态,采取措施立即纠正已查明的违反安全规程及准 则的行为。,遵守劳动纪律,积极参加技术革新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不断改善劳动安全生产条件的作业环境。发生事故后,企业职工有积极参加救援事故的义务。,返回,4、工会在安全生产方面的监督职责。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监督权;对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 规,侵犯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的行为的监督权;发现生产经营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 作业或者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时,有权提出解决 的建议;建议撤离权;在生产安全

50、事故调查处理方面的权利。,返回,(三)安全生产规定的法律责任。1、民事责任。是指民事主体违反民事义务而依法应承担 的民事法律后果。特征:民事责任以民事义务的存在为前提;民事责任主要是财产责任。,2、行政责任。是指由国家行政机关认定的,行为人因违反行政法律规范所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特征:行政责任是行政法律关系主体违反行政法律义务的后果,并且这种违法行为没有超出行政法律规范所确定的违法限度;行政责任是国家行政机关依靠国家行政权力实施的一种行政制裁。行政处分。行政处罚。,3、刑事责任。指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实施了刑事法律规范所禁止的行为。特征:1)由司法机关追究;2)具有强制性;3)最严厉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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