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与社会第三讲族群意识.ppt

上传人:小飞机 文档编号:5993214 上传时间:2023-09-12 格式:PPT 页数:124 大小:281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民族与社会第三讲族群意识.ppt_第1页
第1页 / 共124页
民族与社会第三讲族群意识.ppt_第2页
第2页 / 共124页
民族与社会第三讲族群意识.ppt_第3页
第3页 / 共124页
民族与社会第三讲族群意识.ppt_第4页
第4页 / 共124页
民族与社会第三讲族群意识.ppt_第5页
第5页 / 共124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民族与社会第三讲族群意识.ppt》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民族与社会第三讲族群意识.ppt(124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民族与社会第三讲.族群意识,马戎北京大学 社会学系社会学人类学研究所2004,族群意识如何产生,在现实生活里,每个人会很自然地以自己为主体和中心而形成并确立自身与他人之间不同层次的相互关系,有亲有疏,有远有近,而且这种相互关系的格局会在彼此交往的不断重复过程中逐步稳定甚至固化下来,。正如费孝通教授在描述中国乡土社会人际关系时所讲的“差序格局”。个人自身与周围不同层次人员之间的交往活动,相互交织,形成一个以个人为中心的“关系网络”。,族群意识如何产生,如果把这个思路的主体从个人延伸到群体,我们就可以观察和讨论群体意识,分析一个“群体”与其他群体之间依其相互关系的远近和“群体”自身定义所覆盖范围

2、的不同而形成的或远或近的许多层次关系。家庭、家族、地方小社区、族群、民族等,都可以被视为不同层次(反映远近不同、规模不同)的群体或群组。“族群”是这些群组层次中间的一个层次。人们对于自身所属“族群”的认同和对于其他族群的认异,就是族群意识的核心内容。,一“族群”是人类社会群组层次划分之一种,1.族群意识是后天形成的 人是社会的动物,每个个人的发展史和“社会化”,也就是这个个体对外交往范围的不断扩大、交往行为不断深入和规范化的过程。人自出生后,即开始了他与其他社会成员的交往,并随着交往性质和程度的深入与扩大而形成了自己的一个社会交际网络。由无数个体的社会交际网络彼此重复交叉,又组成具有不同内容、

3、不同边际的社会群体或社会群组。,人们关于族群(或“民族”)的意识和观念并不是先天遗传而来,而是在后天环境中逐渐萌生、明晰并不断变化(强化、弱化或多次反复)的,它是每个人认识世界、进入社会的“社会化过程”的重要内容之一。在社会生活和交往中,人们会自然而然地根据具体环境场景、个人感情和利益关系的亲疏,在周围亲近的人的指导下,学习并接受把周围的社会成员划分为不同性质、不同层次的群组的观念。,需要考虑的问题:在不同的社会条件和生存环境下,人们如何把自己周围的芸芸众生划分为不同的“群组”,群组之间的异与同体现在哪里?这些异与同的深浅程度如何?个人自身如何在这种群组格局中予以定位?而自己本身与哪个群组在哪

4、个层次、哪种具体场景下认同?“族群”、“民族”又各属于哪一个层次的群组?群组内部出现了哪些事件使得族群认定的方法、内容及族群的边界发生变化?外部的入侵直接或间接地对群组的边界造成了哪些改变?,目前在许多主权国家中的“跨境族群”,它们的形成都是国家军事冲突和外交交涉的结果。而一个族群如果被国境线分隔许多年,由于两边在政治和经济体制、意识形态、文化发展等方面可能很不一样,甚至有可能成为两个族群并具有不同的族群意识。如果语言和宗教因素的影响十分持久,在一定的国内外形势下,同一个族群被国境线分割的两部分也有可能发起政治运动,要求重新组合成一个族群并建立独立的“民族-国家”。,美国社会学家沃伦斯坦(Im

5、manuel Wallerstein):“一个族群的成员身份,是一种社会定义(social definition),是成员的自我认定和其他族群对之认定这两者之间的相互作用”,所以一个族群的人口规模既可以大也可以小,它在成员身份方面的“排外性”也可强可弱(Horowitz,1975:113)。埃里克森(Thomas Hylland Eriksen):“族群(the ethnic group)是经由它与其他族群的关系而确定的,并通过它的边界而明显化,但(族群)边界本身即是一种社会的产物,其强调的方面各有不同而随着时间变迁而变化”(Eriksen,1993:38)。,有的西方学者认为形成“族群”(e

6、thnic groups)的最本质的因素是“族群意识”。波普诺(David Popenoe)以犹太人为例子来说明区分开犹太族群与其他族群的差别既不是种族(犹太人与阿拉伯人同属闪米特人),也不是宗教(“有些自认为是犹太人的人不再实践或者信仰任何形式的犹太教”)和文化(“犹太人也没有共享一种统一的文化,俄罗斯犹太人、波兰犹太人或德国犹太人的文化与叙利亚或摩洛哥犹太人完全不同”),“使犹太人成为一个民族群体(“Ethnic groups”)的纽带是他们共同的犹太民族意识。犹太人把他们看作是接受 十诫 扼守圣经的逃亡群体。他们记住他们的先辈是一个遭受全世界强敌歧视、迫害和追赶达2000多年的群体”(波

7、普诺,1999:291)。,2群体种类的多元性,社会中“群组”的具体划分可以有多种方法:种族群体、民族群体、种姓群体、性别群体、年龄群体、行业群体、职业群体、地缘群体、政治群体、宗教群体、社会阶层、娱乐群体以及各类自发或非自发形成的组织群体。几乎任何“群组”都可以依照某些“认同”和“排他”的标准而在一定的成员范围内组成一个群体,并且培养和发展这个群体的特殊意识。当我们讨论“族群意识”时,必须注意到它所具有的物质基础和意识形态色彩、以及它在形成与衰落过程中出现的种种特点;另外我们还要注意它同其他群体意识所具有的共同点,而不能孤立、绝对地把“族群”看作是独特的社会现象。,3群体意识的多层次性,“群

8、体意识”的认同自身还具有多层次性(其范围可以从基层社会的家族、社区、族群、地区,直到国家、人种)。在不同的层次上也存在不同的认同意识。当A群体与B群体相遇时,他们以A和B相互区分,同时也会发现彼此之间存在着共性;而当他们遇到在这个共性方面与A和B都不同的D群体时,A群体便和B群体组成了C群体,以便和这个差异较大的D群体相区别;接着C群体又可能与D群体组成E群体,以便与差别更大更深刻的F群体相区别,这个过程不断升级延续,形成多层次的群体认同系统(Gladney,1996:455)。这个“多叉连续分层系统”的理论假设可以在我们身边找到许多实际例子。,4群体与族群的称谓,对于一个国家内各种“群体”的

9、称谓,也存在几种情况:(1)对历史古老群体的称谓(“郎中”、“僧人”),在本国社会发展与语言交流的过程中形成并沿袭下来;(2)随着社会变迁而从“引进”的社会结构中出现的新兴群体,其称谓有可能借鉴来自其他国家同样“群体”称谓的翻译,如中国近代社会中出现的“资本家”、“工人”、“干部”这样具有特定含义的群体称谓;对于本国一些传统“群体”的称谓,也有可能会参照其他国家的“类似”群体的“翻译”而有所演变。我国过去传统上把各个族群称做“人”,后来称为“族”或“民族”,即是从“日耳曼民族”、“大和民族”等国外翻译的族群称谓中借鉴而来。,族群或民族称谓,有一个从“他称”转变为“自称”的过程,从“民间”称谓到

10、“官方”正式名称的演变过程。我国56个族群当中,有一些族群的名称是在50年代进行“民族识别”时才随着这些群体成为“独立的民族”而出现的。族群名称除了习惯的用法(自称或他称)之后,在一定的社会条件下还具有了政治含义。,在其他国家,族群的“称谓”随着社会发展也会出现不同的变化。美国的黑人在历史上一直被称作“Negro”,在60年代后黑人喜欢自称为“Black”,到了80年代初有些黑人开始自称为“Afro-American”(非洲裔美国人)。1971年在底特律市对当地白人居民开展的一次调查中,被访者被询问他们喜欢怎样称呼黑人,38%的人回答是“Black”,23.5%的人回答是“Negro”,11.

11、9%回答是“有色人种”(Colored),选择“Afro-American”的只有5.5%,另有21.1%没有特定选择性(Simpson and Yinger,1985:24)。,5族群意识的特点,梁启超先生曾说:“何谓民族意识?谓对他而自觉为我。彼,日本人;我,中国人,凡遇一他族而立刻有我中国人之一观念浮于其脑际者,此人即中华民族之一员也”(梁启超,1922:43)。,族群意识的特点,费孝通教授说:“同一民族的人感觉到大家是同属于一个人们共同体的自己人的这种心理”就是“民族的共同心理素质”或“民族意识”(费孝通,1988:173)。熊锡元认为民族意识包括:“第一,它是人民对于自己归属于某个民

12、族共同体的意识;第二,在与不同民族交往的关系中,人们对本民族生存、发展、权利、荣辱、得失、安危、利害等等的认识、关切和维护”(熊锡元,1989:18)。,一个群体的“族群意识”一旦产生,即会在与他族的交往过程中不断明确和强化本族群的边界,并且努力推动以本族群为单位的集体政治、经济、文化甚至军事行为。在一个多民族社会里,在族群之间的交往互动过程中,“族群”会逐步成为具有特定经济或政治利益的群体单元,并会在此基础上产生某种内部的“自身动力”,族群的成员和领袖们可能会通过动员族群的集体行为来为自己争取这些利益(Glazer and Moynihan,1975:7)。,在斯大林关于“民族”的定义中有一

13、条是“表现于共同文化上的共同心理素质”。费孝通教授认为,这就是“同一民族的人感觉到大家是属于一个人们共同体的自己人的这种心理”(1981:15)。,6族群身份的改变,一般来讲,在一个多族群社会特别是一个族群混居的社区里,婴儿出生之时,父母和周围的人们就会“决定”他(她)的族群身份。中国的规定:新生儿登记户口时,父母必须为孩子申报“民族成分”,而且必须与父亲或母亲的“民族成分”相同。父母分属不同族群而在出生时填报其中一个族群作为自己成分的青年,到了18岁之后,作为成年人就有权力把自己的“民族成分”更改为父母另外一方的族群。,在其他一些国家,当族群与宗教或语言密切相关时,宗教信仰或语言的改变也有可

14、能使某些个人被另一方接受为其族群成员。一般来说,在大多数社会里,族际通婚是使后代改变种族、族群成分的重要途径。但在某些情况下,也可能出现集体改变族群归属的情况。而每个具体族群的起源,往往可以追溯到从其他族群中分裂出来的故事和传说(Horowitz,1975:113-114)。,历史上有许多族群在对外战争胜利之后,通过吸收战败族群的人口而迅速扩大自己本族群的人口,或者在对外战争失败、国家灭亡后,其人口又被其他族群所吸收。辽国被金国灭亡了,其人口逐步被融入战胜的金国,辽人(契丹人)和金人(女真人)在元朝被列为包括北方汉人在内的“北人”一类,在此之后中国历史上再也没有出现过“契丹人”,可见契丹人经过

15、金国和元朝的族群大融合而以被逐步融入汉人之中。南北朝时期的“鲜卑人”建立的王朝灭亡之后,其人口也融入了中原的汉人之中。古今中外,都不乏像这样族群兴起与衰落、诞生与灭亡的例子。,二.族群意识的产生,1 客观条件的需要 对于一个群体而言,只有当它与其他群体相互接触并在接触过程中鲜明地感觉到彼此之间存在着根本性的差异和利益冲突时,才会去强化“本群体”的意识,不管当时人们是否用自己的语言给它什么称谓,族群意识即是在需要明确区分开“本群体”与“他群体”这样的客观要求下而产生的。,个体族群意识的产生,在没有见到其他种族(黑、黄种人)之前,白人认为世界上只有白人。在没有遇到讲不同语言的其他族群之前,每个族群

16、都认为自己的语言是天下惟一的语言。遇到了其他群体,才会意识到需要对两者进行区别并给予不同的名称,才会出现两个族群之间的利益协调与冲突。族群意识产生之后,也将会在随后的族群之间的各种交往中不断演变,或是强化或是弱化,族群意识所具有的内涵(判定彼此差异的标准)也会发生变化。,“一个民族的共同心理,在不同时间、不同场合,可以有深浅强弱的不同。为了要加强团结,一个民族总是要设法巩固其共同心理。强调一些有别于其他民族的风俗习惯、生活方式上的特点,赋予强烈的感情,把它升华为代表这民族的标志”(费孝通,1981:16)。,在一定的社会场景下,一个族群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需要加强本族群的团结和凝聚力。当外族入

17、侵本族的传统居住地区时,当本族成员在多族群社区里对于社会公共资源的占用和分配情况趋向恶化时,在本族成员们当中就会“团结一致”,产生出以族群为单位来保护原有利益、争取新的利益的呼声。有了这种客观的需求,族群的领导人和知识分子就会自然而然地利用各种各样的方法来加强本族成员的族群意识。,2外在因素对族群意识的影响,外在的因素有时也会促进族群意识的强化或淡化:历史上元朝把臣民分为4等:蒙古人、色目人、北人、南人。这种等级划分和不同的待遇,在客观上强化了汉人的族群意识,同时契丹人、女真人又因同被划入以汉人为主体的“北人”而加速与汉族相融合。满清入关以后,清朝统治集团极力强调满人是汉人传统儒家文化和“中原

18、王统”的捍卫者和继承者,努力淡化满族与汉族在文化传统上存在的差异,努力促进汉族对于满族的文化认同,以平息汉人士绅与民众对满清统治集团的不满和反抗。,费孝通教授在“关于我国民族的识别问题”一文中,谈到有一些汉人在迁到少数族群地区一段时间后,再与当地族群和其他地区的汉人相比,“在语言、风俗习惯上有一定的区别,并且受到后去的汉人的歧视,因而自认和当地汉人有区别,解放后,有人要求承认是少数民族”(费孝通,1981:2)。这是在族群交往过程中,一个群体因文化变迁而产生“族群意识”的案例。这篇文章中谈到的8种情况,就是分析族群意识具体产生原因的8个典型案例。反映了族群与族群意识形成与演变过程的复杂性。,西

19、方有些国家(特别是移民国家)在公民自由的名义下允许不同族群的成员作为个人保持相当大的文化个性,从而避免这些人组成在文化和社会结构上与其他人明显不同的团体(Simpson and Yinger,1985:17),这个思路是强调个人权利而淡化族群意识的作法。,城市管理部门对于外来少数族群人员的管理办法,当我国边疆地区少数族群的一些成员来到沿海大城市从事各种经济活动时,把他们作为个人予以平等待遇并尊重他们的文化习俗,其效果可能比把他们作为族群集团来集体对待(优待或歧视)的作法更好,即使出现一些问题也容易解决。政府有关部门在对待这些少数族群迁移人员的政策和态度,对他们族群意识的强化或弱化是有一定影响的

20、。,事实上各个地区、不同族群的形成条件和具体过程都各不相同,对于某一个群体内部凝聚最重要的因素对于其他群体则不一定重要。从这个世界不同地区存在的极大的地貌和气候差异到不同种族、族群在体质与文化差异来看,影响各个族群的群体意识的产生与演变的因素也可能是不同的,因此很难归纳出一个全球一致的“决定因素”,只能根据所研究的各个族群做具体分析。,3.对待其他族群的态度,具有比较强烈族群意识的族群,在如何对待其他民族方面往往有鲜明的态度。希特勒曾努力强化日耳曼民族的民族意识,手段之一是歧视和迫害犹太人。美国的白人殖民者欢迎欧洲白人移民,但是对印地安人和黑人存在着强烈的偏见和歧视。美国政府与民众曾经一度强烈

21、“排华”,排斥墨西哥移民的情绪近年来也在升温。这种排斥其他族群的态度,既可能体现在政府颁布的正式法令(如1882年颁布的“排华法案”)当中,也可能体现在各地官员、警察甚至普通居民在处理不同族群成员的事务中所表现出来的态度。残害黑人的“三K党”在美国南部各州白人居民中是有一定基础的。,在种族偏见和歧视的背后,有几种动机在起作用:(1)种族、文化优越感:自认为在生理上就是“优等种族”,而其他民族是“劣等民族”。这种优越感有时体现在对他族的称呼中,白人种族主义者称呼黑人是“黑鬼”;这种偏见有时体现在不平等待遇上,解放前上海租界公园告示规定“华人与狗不得入内”,美国在60年代以前曾长期实行种族隔离政策

22、和禁止种族通婚。(2)希望保持本族群对资源的垄断,使“社会分层”变成“族群分层”。如美国在教育、就业等方面的种族歧视,可以使白人垄断“上等工作”和各种发展的机会。现在加里佛尼亚大学限定亚裔学生入学比例,多少反映了白人对亚裔今后在美国社会发展前景的担心。,在上世纪80年代后期,白人在社会调查中公开表示认为黑人在生理上属于“劣等种族”的人数比例降到6%,但是有61%的白人仍然认为大多数靠社会福利项目生活的黑人是拒绝工作,“如果他们真去努力的话,是可以找到工作的”(Sniderman and Piazza,1999:230),在工作态度上依然存有种族偏见。这些种族和族群偏见形成之后,就会表现在文学(

23、小说诗歌)、艺术(绘画、漫画)、电影戏剧乃至市井俚语笑话之中,并通过这些形式流传于社会,使儿童和年轻人也受到影响而产生族群偏见。,种族偏见有时甚至以科学和学术的名义表现出来,如1994年美国出版的贝尔曲线一书,从一次智商测验中黑人平均比白人低15个百分点这件事出发,试图证明黑人的遗传基因使黑人天生就比白人愚蠢。影响智商的因素除了遗传基因外还有其他许多的后天因素,这次测验的抽样方法等具体情况也需要分析。但是这件事从一个侧面证明了种族偏见至今还根深蒂固地留存在一些人的头脑里。,种族偏见甚至也开始被那些受到歧视的族群所接受。一项调查表明,认为黑人“富有侵略性和暴力倾向”的比例,在白人被访者中为52%

24、,而在黑人被访者中则高达59%;认为黑人“生性懒惰”的白人比例为34%,而持有这种观点的黑人为39%。“当问题涉及到黑人作为一个整体是否具有讨厌的社会特性时,而且当调查结果显示出白人与黑人在观点上的显著差异时,被调查的黑人对于其他黑人总是表现出比白人更为负面的评价”(Sniderman and Piazza,1999:232)。,“劣势族群”部分成员在社会调查中表达出来的这种观点,是真的在感情上鄙视本族群,还是为了表示向“优势族群”的观念(偏见)靠拢以求得自身的被接纳,这一现象及现象背后的心理活动,在族群关系研究中是非常值得关注的。美国电影士兵的故事反映出少数黑人的自我歧视心态以及相关的社会问

25、题。,混血儿的民族意识由于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受到不少西方学者的关注。一位美国学者在Ethnic Options(族群选择)这本书中,用了很大的篇幅来讨论美国族际通婚家庭里第二代的族群意识是如何产生的,他们在父系和母系的不同族群身份中如何做出最终选择,选择时考虑的因素都是什么?,4族群之间的差别与族群意识,在区分族群时所依据的主要差别可能包括:(1)体质差异(包括外貌、肤色、毛发、体形等,体质差异是与血缘关系的远近密切关联的),(2)文化差异(最突出的是语言差异,其次是宗教差异,还有价值观念差异、生活习俗差异等等),(3)经济差异(传统经济活动类型、经济活动中不同的角色、分配方式中的本质性差异等

26、),(4)居住地差异(不同的地域,或者同一个地区中不同的自然或人文生态区域、居住流动性等等)。,在我们把一个族群与另一个族群做对比时,它们之间可能同时存在着一个以上的差异。而且由于历史上或近代各族群之间所发生的密切交往和行政区划的复杂变化,出现了许多“混合型”族群(如我国保安族语汇中有40%来自汉语、40%来自蒙古语)或某些族群人口中存在着一些“混合型”部分(如藏族中的“白马藏族”),这就使得族群鉴别和差异分析变得更为困难。,正因为中国绝大多数族群之间在体质外表上没有明显差别,各个族群之间又有着几千年的文化交流、经济交流、人员交流的历史以及一定程度的族际通婚,因此中国各族群之间相互区别的意识与

27、其他多民族国家的情况相比较相对来说是较为淡漠的。汉族作为在几千年发展过程中形成的一个“族群复合体”,族群意识更为淡漠。其余那些能够讲汉语并与汉族生活习俗差别不大的少数族群成员,族群意识也较为淡漠。总之,一个族群与周围其他族群具有差别的方面越多,差别程度越大,它所具有的独立的族群意识也就越强;反之,差别越少越不明显,自身的族群意识就越淡漠,越容易与周围的族群产生认同。,在一个族群内部,根据其人口居住地点的环境和与其他族群交往融合程度的不同,各部分成员的族群意识的强弱也会存在着程度的不同。所以应当把一个族群的成员们具有的族群意识的状况,看作是十分复杂、各自不同和不断变化的,而不能看作是整齐划一的。

28、如我国青海省的土族,其人口的主要部分分别居住在互助、民和两县。居住在互助县的土族因与藏族相邻在语言、宗教、习俗等方面受到藏族很大的影响,而居住在民和县的土族则因与汉族相邻在语言、宗教、习俗等方面受到汉族很大的影响,同为土族内部的两部分人口,却表现出了明显的差别(潘乃谷,2001:155-157)。,三.族群识别,1族群的识别与界定 当族群之间的文化、经济特别是政治交往日益密切之后,在客观上人们对于彼此的称谓需要统一。,族群的边界,对于族群名称的统一、族群各个部分之间联系的确认、不同族群之间界线的划定方面,那将是一个信息不断交换与反馈、观念不断修正的复杂过程。在大多数国家,这个过程通常是自然发生

29、的,有时也会经由一个历史契机,或者通过一个事件而使得整个社会接受一个族群的名称,或者通过一项法律把一个族群名称正式确定下来。不论是自然发展的过程,还是通过一个立法程序,当一个族群的名称得到明确和认定时,这个族群的成员与其他族群之间的“边界”以及相互区分的办法(特征)也会在社会上形成了共识。,我们前面讲过“群体”认同意识可以是多层次的,层次之间可能会发生变动,在一定条件下某一个层次有可能成为比较关键的带有更多政治意义的核心认同。在一些国家,由于某种政治原因如外部力量的干涉、国内政权交替时期各个集团在争取“同盟者“过程中所做的交易,使得在群体认同的层次上原本处于较低层次的认同“上升”到独立族群的层

30、次,或者使原本比较独立的族群“上升”到独立或半独立的“民族”(政治实体)的程度。所以,对于“民族”、“族群”这个带有社会和文化含义的群体,外界对之的识别、界定,内部成员之间认同意识的形成、加强与发展,必须从多层次结构、动态变化、层次转变(量变引起质变)、内外因素共同发生作用这4个角度来理解和进行研究。,在现实的族群识别中,我们时常可以发现一些群体尚处在这样的演变进程之中,或者是两个族群的融合尚未完成,“融而未合”,或者是一个族群有一部分正处在形成独立的族群意识的过程之中,“分而未离”。对于族群的边界与识别,我们只能以动态、辩证的眼光来分析,而不能用教条和僵死的概念来“对号入座”。,美国社会学家

31、霍洛维茨(Donald L.Horowitz)特别指出,在研究族群边界变化时要注意区分开“认同的准则”(Criteria of identity)和“认同的标记”(Indicia of identity),前者是对一个群体的整体性特征进行认定的基础,后者是供具体操作的对个人族群身份的判定方法(Horowitz,1975:119)。,在宏观与微观两个层次上的认同判定之间,当然存在着密切的关联。但是在微观层面上的判断,比如对于族际通婚的夫妇与他们的后代,对于处在两个族群边界地区的一个村落的族群属性,与确定两个族群整体之间的基本差异相比,往往是更为复杂和困难的,而且由于据以做出判断的标志、尺度、参照

32、系都很难精确并无法避免出现一定程度上的主观性和偶然性。,霍洛维茨指出,在族群边界的形成和改变过程中有两个因素是十分重要的:一个是在与其他成员相遇时对于彼此之间相似性和差别程度的观念,另一个是族群在思考自己的边界时对于所在政治单元(Political unit)的人口规模和重要性的考虑(Horowitz,1975:121)。,在社会或政治格局发生变动的时候,如果两个群体之间的差异并不很大,而联合在一起可能有利于资源的争取或其他利益,它们就有可能考虑共同组成一个族群并建立相应的新的族群认同意识。所以一些群体在一种环境下可能会分为两个族群而且彼此敌视,但在新的具有更大异质性的环境中可能被外界认定或自

33、我认定为一个族群。,当族群的认同意识(对于本族群内部的特征和与外族群的差别的观念)根据政治形势的变化有所调整时,为了适应族群“边界”的变化,族群的文化也会进行相应的调整(Horowitz,1975:126),以发展本族群文化上的“共性”或突出某种文化上的“差别”。如我国西南各省的彝族群体在50年代被识别并确定为统属一个族群(彝族)后,也会努力确定彝族内部各个群体之间的共性,以及彝族整体与其他族群整体上的差别。,2“族群”边界的变化,我们在这里所说的“族群边界”,主要指的是在人口中一个族群的成员与其他族群成员之间的分界,而不是地理边界。正如我们在前面所说的,各国领土的边界有可能随着战争和外交条约

34、而发生改变,各族群之间的边界也并不是僵死和固定不变的。,“族群”边界变化的原因,造成族群边界的变化的原因,可能是某些个人通过族际通婚而在事实上甚至名义上脱离一个族群而加入另一个族群。吉普赛人群体通常会通过收养一些流浪儿而增加群体人数。但是也可能有某些集团,通过一些原因,集体地脱离一个大族群而加入另一个大族群,这在历史上的游牧民族中是很常见的现象。在古代,每次大的战争都会使原来的联盟解体,并促成一些新联盟的建立。而战争的结果往往是使一些族群衰落甚至消亡,使另一些族群崛起及其在地域与人口方面得到扩张。,变化的案例:在印度,“社会地位的变化与所属族群身份的变化经常同时发生,而且引起人们的困惑。一个种

35、姓中的一部分人可能发现他们比本种姓的其余部分更加富裕繁荣,他们就会出于进一步争取集体利益而努力去切断与本种姓其余部分的联系,从而使一个群体变成两个群体。分离与统一在种姓系统中都曾发生过。一些原来分离的种姓合并了。另一些新的单元则经常通过抛弃(原来所属)低等级群体的属性特征而寻求迈向高等级群体的社会流动”(Horowitz,1975:114-115)。,族群之间的同化过程(assimilation),如一个族群完全被另一个族群内所同化,自然也会造成族群边界的改变。而大规模的人口跨地域迁移,更有可能造成族群及其边界的重组。例如来自拉丁美洲十几个国家的移民迁移到美国后,因为都讲西班牙语而逐渐形成了美

36、国社会中的一个新的族群,被称做“Hispanic”或者“Latinos”,他们中间虽然因母国(墨西哥、波多黎各、古巴等)不同而保持了一些较低层次的群体圈子,但在政治选举、学校教育、文化社团等领域,他们通常作为一个族群而行动。,“族群”观念在城乡、区域之间的演变:,在一些地区如非洲,来自相邻村子的农民或学生在进入城市之前,彼此界线是很清楚的。但在他们进入城市后,在与城市居民接触当中,他们发现来自这些农村的人们彼此之间存在着许多重要的共性,从而在城市里的这些农村移民中间出现了一种新的扩大了的族群认同意识。而当他们返回原居住的村落后,这种新的族群意识也会反过来影响到当地那些未进城的农民,从而促成农民

37、中新的族群认同意识的生成,而政治组织对于这一新的扩大了的族群意识的传播也起到了重要作用(Horowitz,1975:126-127)。,另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是“新族群”的增生,在一些移民国家或地区,由于大规模的族际通婚而诞生了一个新的族群,但是由于没有一般意义上的一个“母族”而“失去”其认同的参照系。例如在一些西印度群岛的社会中,白人和黑人因混血而产生了“棕色群体”,出现了对于这个“新族群”的认同。,“新族群”的增生:在前南斯拉夫联邦中的波黑共和国,人们也承认出现了一个“穆斯林族”,这个新族群成员们过去的身份一直是塞尔维亚人或者克罗地亚人,但是现在他们自称是不同于两者的一个新族群并得到了“穆斯

38、林族”这个名称。在塞尔维亚人与克罗地亚人之间,族群认同的一个关键因素是宗教,前者是东正教,后者是罗马天主教。另一个宗教群体(穆斯林)在这样的族群认同氛围中也就逐渐被视为一个“族群”,这样的族群演变过程可以用公式“A+B=A+B+C”来表示(Horowitz,1975:115-116)。,从这里我们可以注意到,在族群演变的过程中,不但几个族群可以相互融合成为一个族群,一个族群也可能会分裂为两个或三个族群。如在非洲,西方殖民主义统治者划定的国界把一些原属于同一个族群的人口分别划归不同的国家。处在在不同的政府统治之下,国界两边的社区会按照不同的社会制度、族群政策和文化导向而朝着不同的方向发展,时间一

39、长,这些被国境划分开的两个部分也就演变成为两个不同的族群。,处在两个大族群之间边缘地区的人口,原本可能是属于其中的一个族群,但是在长期与另一个族群的接触和共处中逐渐接受了另一个族群的语言词汇、宗教信仰、文化习俗,于是这部分人口就逐渐被人们看作是一个“新族群”。如青海互助县居住的土族,就很可能是由接受了当地藏族语言和习俗的蒙古族部落逐步演变而成。,3我国50年代的“民族识别”工作,我国50年代的民族识别工作之所以重要,有两个原因:(一)在一些边疆地区的民族族群情况比较复杂,如我国西南的滇贵川桂地区,过去对这些族群缺乏长期、科学、系统和深入的调查研究,了解和识别他们是增强对他们现时社会组织发展形态

40、的认识,并使他们逐步整合进入现代社会的一个条件。,开展“民族识别”工作的原因之二,(二)1949年以后我国(以及苏联)实行严格的户籍管理制度并以此为基础贯彻少数族群优惠政策,每个居民必须申报、填写自己的正式“民族成分”,填报后如没有得到政府批准不能改变原报的“民族成分”,每个人的“民族成分”必须十分明确,不能含混处之。这种政策环境下,如果对现有的各个族群不进行详细识别确认就无法进一步明确每个成员的具体族群成分,而政府关于民族平等的各项政策也就无法具体落实。据1953年人口普查登记上报的“民族”共有400多个,仅云南一省就申报了260多个,如果不进行甄别,各项政策在基层无法落实。,真正实行各族群

41、成员一律平等的国家,完全没有必要进行族群身份的确认与登记,因为所有族群的成员都可以享受宪法保障的公民权利。只有需要实行族群不平等政策的国家,才需要对各族群的成员进行正式的识别与登记,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够根据个人的族群身份来实施有关政策。当然,在前苏联和解放后的中国,不平等政策的内容是对“少数民族”实行优惠;而在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等国,正式区分开华人族群,是为了对之实行歧视政策。,1995年出版的中国民族识别一书,系统介绍了50年代民族识别工作的具体过程,指出“进行民族识别的依据标准主要是民族特征和民族意愿”,在对于“民族特征”的讨论中,介绍了当时对于民族特征内涵的各种歧见、对民族名称历史来源的

42、调查以及“结合中国民族的实际,灵活运用(斯大林)现代民族四个特征”三个方面。在对于“民族意愿”的讨论中,则强调“在尊重民族意愿的前提下,使民族意愿与客观实际相互统一,使民族意愿准确地反映民族特征的科学依据”(黄光学,1995:146)。面对大大小小居住在不同地区情况各异的不同族群,这些抽象的原则在各地具体识别工作中的实际运用情况,肯定十分困难,其结果也必然是千变万化的。,进入了21世纪,回顾40多年来走过的这一段历史,如何重新看待我国50年代的“民族识别”工作,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一)任何事物的发生,都有产生它的历史条件和社会环境。(二)任何政策或制度的设计与制定,都有一定的意识形态背景,有

43、对于应当如何认识“民族问题”的基本思路;(三)一旦形成了制度,被人们广泛接受并成为社会生活中的组成部分,有了“历史惯性”,再来改变就非常困难。,建国初期,政府倡导民族平等,这无疑是件好事,但是由于各民族长期受旧社会封建制度的压迫和占统治地位民族的压迫,有一种获得解放的感觉,过去积压的情绪也有了公开表达的机会。提出独立的族名,建立自己的区域自治机构,应当说是争取平等的重要手段,所以在1953年,汇总登记下来的自报民族名称大约有400多个。,各地群体申报“族名”的来历:“在这个民族名单上有许多是某些民族居住区的地名,有许多是某些民族内部分支的名称,有许多是同一民族的自称和他称,还有许多是不同的汉语

44、译名”(费孝通,1988:158)。,50年代中国各个少数族群处在不同的社会发展阶段,“有的是封建农奴制,有的是奴隶制,有的甚至还保有浓厚的原始公社制残余”(马寅:1981:3)。不论这些术语是否恰当,表明各族群在社会制度、经济制度、文化发展方面差距很大。在20世纪,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低的族群居住在偏远山区或高寒地区、与其他族群交往很少、与外部世界相对隔绝,“特征”明显,人口规模也很小。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高的族群,往往居住在平原和交通发达地区,与其他族群之间交往很多,并在这种交往中相互融合,导致人口规模不断扩大。以上这两类或几类族群,实际上处于人类社会发展的不同历史阶段,把它们统统放到一个框架里

45、来进行“族群识别”,虽然从行政管理上只能这样操作,但是从学术上看是不科学的。其结果就是“识别”出了一个具有6亿多人口的汉族和十几个人口不到1万人的小族群,如赫哲族在1964年仅有718人。,用一个不一定恰当的比喻,把当时处于不同社会历史发展阶段的不同族群采用相同或基本相似的标准进行“民族识别”,有点像用为20岁青年裁剪服装的衣样(身体各部分比例),去为3岁、5岁、10岁、15岁年龄各异的儿童和少年来裁剪衣服;而使用在西方工业化进程中出现的并含有国家意义的“民族”(Nation)作为它们的名称,就像这些衣服最后的式样又都设计为适合中年人的“中山装”。从我国当年开展的民族识别工作的实践来看,在“民

46、族识别”工作中使用的一些概念和标准,应当说与当时我国各个族群的实际情况之间存在着明显的距离。,由于族群边界的演变是一个动态的变化过程,在这个演变过程当中,自然会出现一些边界“模糊地带”。在50年代的“民族识别”完成之后,还存在不少遗留问题,仍然有一些群体希望政府承认他们为独立的“民族”。费孝通教授指出,“民族识别上的余留问题,大多是些分而未化,融而未合的疑难问题”(费孝通,1988:186)。“分而未化,融而未合”这八个字,非常生动地说明了族群演变的动态过程。50年代民族识别中的族属认定,是十分复杂的过程,但是我们在以下有关调查报告中,可以看出在一个地区民众族属的具体认定工作中,存在着一定的偶

47、然性和主观程度:,广西“陇人”的识别案例(1),“解放前乐尧山区陇人(山地壮族之一支),自己是不知道是什么族的,部分群众认为是汉族,个别群众也有说是瑶族,一般都自称是陇人。解放后,政府工作人员认为陇人生活苦,又居住在山区,可能是瑶族。1952年平果县召开各族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便以瑶族名义通知乐尧山区代表参加,虽未正式承认其为瑶族,但瑶族之名便叫出来了”。,“据1953年7月桂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工作队实地调查的材料云:有很多人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民族,如参加桂西壮族自治区成立大会代表潘德茂说:我去参加开会是以瑶族身份为代表,其瑶族的根据,我也不懂,以后我做代表回去,也跟着宣传是瑶族。因此,乐尧山区群众

48、说自己是瑶族是由此而来的。这次到县参加学习的积极分子也说:我们自己也不知道是什么族,政府给我们定什么民族,我们就定什么民族”。,“这次调查,潘德茂代表参加了我们的工作,他最初表示叫瑶族没有什么根据,叫壮族也可以。但后来又表示群众要求承认瑶族,迫切希望建立瑶族自治区。现在综合平果县民政科负责同志和二区区委、区长的报告以及我们实地调查了解,乐尧山区乡干部和积极分子迫切要求承认为瑶族,一般农民群众则无所谓,但也希望做瑶族,不过没那么迫切,老年人和部分群众认为叫什么族都可以”。,要求承认瑶族的主要是从两点出发:一、是从经济观点出发,认为居住山区,生活苦,不是瑶族是什么?只有承认瑶族,才能得到政府的特别

49、照顾。二、是从政治要求出发,认为承认为瑶族,可以区域自治,自己当家做主”(广西壮族自治区编辑组,1987:216-217)。在四川、云南边境的族群,在四川的部分被“识别”为彝族,在云南的部分被“识别”为纳西族。这些“识别”案例,生动说明当时在一些地区“民族识别”的偶然性。,在认识和理解我国今天的族群关系和族群问题时,不可能回避50年代的“民族识别”工作的成果,正是当时的“民族识别”工作,奠定了今天56个族群的中华民族大框架,我们今天的各项涉及族群和族群关系政策,也都必须在这个大框架下来实施。但这并不是说我们就不能对这个框架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提出问题。,为了开展21世纪的中国族群研究,我们需要以客

50、观和科学的态度来重新认识、理解和分析50年代的“民族识别”工作,来了解当时在识别过程中对于“民族”的基本定义是如何确立的?不同地区的各个族群是根据什么标准和证据进行识别的?当进行识别和判定时出现了不同意见后,又是如何裁断的?哪些因素对于一些族群的识别和判定起到了关键作用?半个世纪过去了,我们在思想和观念上得到解放,理论上也开阔了视野,对于20世纪50年代“民族识别”工作的再认识,理应成为今后关于中国族群问题研究的一个重要专题。,四族群群体与实际利益,在社会的人口中有了族群的划分之后,在族群整体这个宏观层次上和具体成员这个微观层次上都会存在因“族群身份”对他们(他或她)的利益而产生的正面(积极)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在线阅读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