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代从业人员应掌货握的对外贸易基础知识.ppt

上传人:牧羊曲112 文档编号:6394753 上传时间:2023-10-26 格式:PPT 页数:53 大小:307.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货代从业人员应掌货握的对外贸易基础知识.ppt_第1页
第1页 / 共53页
货代从业人员应掌货握的对外贸易基础知识.ppt_第2页
第2页 / 共53页
货代从业人员应掌货握的对外贸易基础知识.ppt_第3页
第3页 / 共53页
货代从业人员应掌货握的对外贸易基础知识.ppt_第4页
第4页 / 共53页
货代从业人员应掌货握的对外贸易基础知识.ppt_第5页
第5页 / 共53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货代从业人员应掌货握的对外贸易基础知识.ppt》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货代从业人员应掌货握的对外贸易基础知识.ppt(53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货代从业人员应掌握的对外贸易基础知识,本章要点:,(1)常用的贸易术语及相关的国际贸易惯例;(2)向商检局办理报检的程序;(3)国际货物运输保险险别;(4)托收业务的特点;(5)信用证业务的特点;(6)进出口货物的转关运输。,【导入案例】内陆地区产品出口中贸易术语的选择,2000年5月,美国某贸易公司(以下简称进口方)与我国江西某进出口公司(以下简称出口方)签订合同购买一批日用瓷具,价格条件为CIF LOSANGELES,支付条件为不可撤销的跟单信用证,出口方需要提供已装船提单等有效单证。出口方随后与宁波某运输公司(以下简称承运人)签订运输合同。8月初出口方将货物备妥,装上承运人派来的货车。途

2、中由于驾驶员的过失发生了车祸,耽误了时间,错过了信用证规定的装船日期。得到发生车祸的通知后,我出口方即刻与进口方洽商要求将信用证的有效期和装船期延展半个月,并本着诚信原则告知进口方两箱瓷具可能受损。美国进口方回电称同意延期,但要求货价应降5。我出口方回电据理力争,同意受震荡的两箱瓷具降价1,但认为其余货物并未损坏,不能降价。但进口方坚持要求全部降价。最终我出口方还是做出让步,受震荡的两箱降价25,其余降价15,为此受到货价、利息等有关损失共计达15万美元。事后,出口方作为托运人又向承运人就有关损失提出索赔。对此,承运人同意承担有关仓储费用和两箱震荡货物的损失;利息损失只赔50,理由是自己只承担

3、一部分责任,主要是由于出口方修改单证耽误时间;但对于货价损失不予理赔,认为这是由于出口方单方面与进口方的协定所致,与己无关。出口方却认为货物降价及利息损失的根本原因都在于承运人的过失,坚持要求其全部赔偿。3个月后经多方协商,承运人最终赔偿各方面损失共计55万美元。出口方实际损失95万美元。出口商遭受巨额损失的原因何在?内陆地区出口商品应选用何种贸易术语对出口商较为有利?,一、常用的贸易术语及相关的国际贸易惯例;,贸易术语:,贸易术语(Trade Terms),又称为贸易条件、价格术语或价格条件,它是用简短的概念和英文缩写来表示有关责任、费用、风险的划分和货物所有权转移界限的专门术语。由于国际社

4、会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没有形成对贸易术语的统一解释,影响了贸易的顺利进行。因此,一些国际组织和权威机构经过长期努力制定了解释贸易术语的国际贸易惯例,使国际贸易界有章可循。,国际贸易惯例主要有1932年华沙牛津规则、1941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简称2000通则),其中2000通则是当今世界各国应用最广、影响范围最大的一个。,2000通则的13种贸易术语,见书本。,各组术语的特点:,(1)E组的EXW术语是卖方承担责任和风险最小的。他只需在商品的产地将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置于买方的控制之下就算完成了交货任务。(2)F组的三种贸易术语(FCA、FAS、FOB)虽然适用

5、的运输方式以及风险划分界限各不相同,但其共同特点是均由买方办理运输并承担主运费,从启运地至目的地的风险也由买方承担。以F组术语成交的合同属于装运合同。(3)C组的四种贸易术语(CFR、CIF、CPT、CIP)虽然适用的运输方式以及风险划分界限各不相同,但其共同特点是由卖方办理运输并承担主运费。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以这些术语达成的交易,风险都是在出口国交货地点转移给买方,货物在运输途中损害或灭失的风险由买方承担。因此C组贸易术语买卖双方的风险划分与费用划分相分离。这是C组贸易术语与其他各组贸易术语的主要区别。以C组术语成交的合同属于装运合同。(4)D组术语包括DAF、DES、DEQ、DDU、DDP

6、,采用该组术语,卖方的交货地点已经延伸到进口国(DAF为两国边境)。按照D组术语成交,卖方要保证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将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运到进口国指定地点,交给买方或其代理人才算完成交货义务。以D组术语成交的合同属于到达合同,它是卖方承担风险、责任、费用最大的一组术语,因此,其成交价格也是最高的。,二、进出口商品检验,贸易合同中常见的检验条款:,检验条款的核心内容就是对检验时间和检验地点的确定。目前在国际贸易中,有关检验时间和地点的规定通常有以下几种方法:1)在出口国检验,包括产地(工厂)检验和装船前(时)检验两种方式。在出口国检验,实际上排除了买方对品质、数(重)量提出异议的权利。可以使卖方免

7、于承担商品在运输途中品质发生变化的风险,因此对卖方较为有利,而对买方不利。2)在进口国检验,包括目的港(地)检验和买方营业处所(最终用户所在地)检验两种方式。在进口国检验,卖方承担了货物在运输途中品质变化的风险,因此对卖方不太有利。3)出口国检验、进口国复验,该方法是对在进口国检验和在出口国检验两种方法的折衷调和,比较方便而且公平合理,所以被从事国际贸易的交易方广泛采纳,我国的进出口贸易也基本上采纳了这一做法。4)装运港(地)检验重量、目的港(地)检验品质,该方法是为了缓和双方在商检问题上的矛盾,在大宗商品交易中经常采用。,我国商品检验机构及其主要任务,我国主管质量监督和检验检疫工作的最高行政

8、执法机构是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简称国家质检总局。其主要任务是:第一,法定检验,即专业商检机构根据国家法令法规,对进出口货物执行强制性检验或检疫。第二,监督管理,即商检机构通过行政管理手段对有关部门及认可的检验人员的检验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其检验的进出口商品实施抽查。第三,进出口商品鉴定,即鉴定业务是根据对外贸易关系人的申请、外国检验机构的委托或国内外有关单位的委托,对进出口商品进行鉴定,签发鉴定证书。鉴定业务不同于法定检验,不具有强制性。,向商检机构办理报检的程序,1)报检 进出口报检是指对外贸易关系人向商检机构报请检验,分为出口报检和进口报检。(1)出口报检手续 凡属法定检验的出口商

9、品,应由发货人(或货代)填写“出口检验申请单”。每份“出口检验申请单”仅限填报一个合同、一份信用证的商品,对同一合同、同一信用证,但标记号码不同者,应分别填写。报检一般在货物发运前7-10天,鲜货则应在发运前3-10天提出。如申请单位不在商检部门所在地,应在发运前的10-15天报检。(2)进口报检手续 凡属法定检验的进口商品,收货人必须持“进口到货通知单”先向卸货口岸或到达站的商检机构办理登记,由商检机构在进口报关单上加盖“已接受登记”的印章,海关凭报关单上加盖的印章验放。而后,收货人(或货代)必须在规定的检验地点和规定的期限内(一般在货物到达报验地点三天内,最晚不得少于1/3对外索赔的有效期

10、时间),填写“进口检验申请单”办理报检。报检后,如果发现申报单填写有误或客户修改信用证使货物数量、规格有变动时,可提出更改申请,填写“更改申请书”,并填写更改事项和原因。,向商检机构办理报检的程序,2)抽样 商检机构接受报验后,需及时派人到货物堆存地点进行现场检验、鉴定。其内容包括货物的数量、重量、包装、外观等项目,现场检验一般采取国际贸易中普遍使用的抽样法,根据有关标准和操作规程从整批商品中随机抽取一部分样品,使样品能代表整批商品的品质。3)检验 商检机构根据抽样和现场检验记录,确定检验项目,仔细核对合同及信用证对品质、规格、包装的规定,采用合理的方法进行检验。,向商检机构办理报检的程序,4

11、)签证 商检机构的签证期限,对出口商品一般控制在10个工作日,对进口商品一般控制在20个工作日内,商检证书是买卖双方交接货物的依据,也是向银行办理议付和对外索赔的重要单据之一。如证书上所列项目或检验结果与信用证或合同的规定不符,银行将拒绝议付,买方拒收货物,卖方拒赔。因此,证书上的证题要说明严谨,论证周密。商检证书一般只签发一份正本,个别情况可签发两份正本,但要在重本上注明“本证书系号证书正本之重本”。商检证书的出证日期应在提单之前,最迟与提单日期相同,但也不能过早于提单日期,以防止开证行或开证申请人拒付。,进出口商品的复检与免检,1)进出口商品的复检 经商检机构检验的进出口商品,因各种原因需

12、进行第二次检验时称复检。申请复检应在收到检验结果之日起15天内提出并填写复检申请表,还应随附有关单证,同时报检人须对原商品的包装、铅封、质量、数量、标志保持原检验时的状态,不得动用、更换。报检人如对复检结论仍有异议,可自收到复检结论之日起15天内向国家质检总局申请复检。2)进出口商品的免检 依产品质量国家免检制度,凡获得国家免检资格的产品,可予免检。凡要求免检的商品,应由申请人向商检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免检申请表并提供有关证件,经商检部门批准后发给申请人免检证书并予公布,免检证书的有效期一般不超过3年。,三、国际货物运输保险,(一)保险险别,在我国对外贸易中,进出口货物运输的保险,一般都采用

13、中国保险条款(CIC)。货物运输保险条款包括海洋、陆上、航空及邮包等四种运输方式的货物保险条款。,1)海洋运输货物保险,保险险别是保险人对风险损失的承保范围,它是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履行权利与义务的基础,也是保险人承保责任大小和被保险人缴付保险费多少的依据。海洋货物运输保险的险别很多,概括起来分为基本险别和附加险别两大类。(1)基本险别 根据我国现行的海洋货物运输保险条款的规定,在基本险别中包括平安险、水渍险和一切险三种。(2)附加险别 海洋运输货物保险的附加险种类繁多,归纳起来可分为一般附加险和特别附加险。一般附加险包括:偷窃、提货不着险;淡水雨淋险;短量险;混杂、沾污险;渗漏险;碰损、破碎险;

14、串味险;受热受潮险;钩损险;包装破裂险;锈损险。上述11种附加险不能独立投保,只能在投平安险或水渍险的基础上加保。特别附加险包括战争险、战争险的附加费用和罢工险等。(3)保险责任起讫 在正常情况下为“仓至仓”条款(Warehouse to Warehouse Clause)。即从被保货物运离保险单所载仓库或储存处所开始,至货物运达保险单所载明的目的地收货人仓库或储存处所为止。如因故货物未进入上述仓库或储存处所,则以货物全部卸离海轮后60天为限。如在上述60天被保险货物需转运到非保险单所载明的目的地时,则于该货物开始转运时终止。,2)陆上运输货物保险,陆上运输货物保险的险别分为陆运险和陆运一切险

15、两种。其承保的责任范围如下:(1)陆运险的责任范围 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遭受暴风、雷电、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或由于陆上运输工具(主要是指火车、汽车)遭受碰撞、倾覆或出轨;如在驳运过程中驳运工具搁浅、触礁、沉没或由于遭受隧道坍塌、崖崩或火灾、爆炸等意外事故所造成的全部损失或部分损失。(2)陆运一切险的责任范围 除包括上述陆运险的责任外,保险公司对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外来原因造成的短少、短量、偷窃、渗漏、碰损、破碎、钩损、雨淋、生锈、受潮、霉变、串味、玷污等全部或部分损失也负责赔偿。(3)保险责任起讫 也是“仓至仓”,如未进仓,以到达最后卸载车站满60天为限。,3)航空运输货物保险,(1)航

16、空运输货物保险分为航空运输险和航空运输一切险两种,航空运输险的承保责任范围与海运水渍险大体相同。航空运输一切险除包括上述航空运输险的责任外,对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一般外来原因造成的,包括被偷窃、短少等全部或部分损失也负赔偿之责。(2)保险责任起讫 也是“仓至仓”,如未进仓,以被保险货物在最后卸货地卸离飞机后30天为止。,4)邮件包裹保险,(1)邮政包裹保险是承保邮包在运输途中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和外来原因所造成的损失。邮政保险包括邮包险和邮包一切险两种基本险别。(2)保险责任起讫 自邮包离开保险单所载起运地点寄件人的处所运往邮局时开始,至目的地邮局发出通知书给收件人的当日午夜起满15天为止

17、。在此期限内邮包一经交至收件人的处所,保险责任即行终止。,(二)除外责任,1)海洋运输货物保险的除外责任 保险人对其承保范围内的海上危险造成的货损,负赔偿责任。下列情况造成的损失,保险人不予赔付:(1)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过失造成的损失;(2)被保险货物的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性以及市场价格跌落、运输延迟等所引起的损失和费用;(3)由于收发货人的故意或过失行为造成的损失;(4)由于工人罢工、战争所造成的货物损失。2)陆上、航空、邮包运输货物保险的除外责任,与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中的规定相同。,(三)保险金额与保险费,1)保险金额指被保险人对保险货物的实际投保金额,是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的标准和计

18、收保险费的基础。如果被保险货物发生保险责任内的损失,保险金额就是保险人赔偿的最高限额。国际贸易货物运输保险的金额,一般是按CIF发票金额加一成(即10%)投保,最高不得超过3成。(1)出口货物 保险金额=CIF 货价(1+加成率)(2)进口货物 按CFR进口时 保险金额=CFR 价格(1+特约保险费率)按FOB进口时 保险金额=FOB 价格(1+平均运费率+特约保险费率)保险公司根据上述公式算出的保险金额,每月或每季度汇总一次向投保的进出口公司收取保险费。如果整船货物发生全部损失或涉及共同海损理算,保险人须按对外支付的实际运费计算赔款。,(三)保险金额与保险费,2)保险费投保人向保险人交付保险

19、费,是保险合同生效的前提条件。保险人只有在被保险人承诺或实际支付保险费的条件下,才承担相应的保险责任。保险费=保险金额保险费率,(四)保险单证与保险索赔,1)保险单证,保险单既是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的承保证明,又是双方权利义务的契约。一旦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它是被保险人进行索赔和保险公司进行赔偿的主要依据。在CIF合同下,它是卖方向银行办理结汇的重要单据之一。目前,我国使用的保险单证有以下几种:(1)保险单(Insurance Policy)俗称大保单,是保险公司与被保险人之间订立的正式保险合同。这是正规的保险合同,也是使用最多的一种。(2)保险凭证(Insurance Certifica

20、te)俗称小保单,它只有正面的格式而无背面条款,但其效力与大保险相同,不过很少使用。(3)联合凭证(Combined Certificate)亦称“联合发票”,是一种发票和保险单相结合的比保险凭证更为简化的保险单,目前只有我国采用,并且仅适用于对港澳地区的出口业务。(4)预约保险单(Open Policy)又称开口保险单。严格地说,它是一种没有总保险金额限制的预约保险合同,是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对将要装运的属于约定范围内的一切货物自动承保的合同。,2)保险索赔,(1)分清索赔对象 如被保的出口货物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应由被保险人向保险单上所载明的国外理赔代理人提出索赔。如果被保的进口货物遭受

21、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海运的,应向目的港的保险公司提出索赔;陆运的,应向铁路运单上注明目的地的保险公司突出索赔;空运的,向空运单上注明的目的地保险公司索赔。,2)保险索赔,(2)提供必要的索赔单证 保险单或保险凭证的正本:这是向保险公司索赔的基本证件。运输契约:如海运提单、铁路运单、航空运单、邮包收据等,用以证明货物的承运情况。发票:作为理赔的数额依据。装箱单、磅码单:是核对损失数量的依据。检验报告:是确定保险责任和应赔金额的主要证件。向第三者责任方要求赔偿的函电或其他文件:用以证明被保险人已经办理了追偿手续。货损、货差证明:这是由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签发的货物残损或短少的证明,既是向保险公司索赔

22、的有力证明,又是日后向承运方追偿的依据。索赔清单:这是被保险人要求保险公司赔偿的详细项目和有关费用。,2)保险索赔,(3)必要时应办理权益转让手续 如果被保货物遭受的损失应由第三者负担赔偿责任时,当被保险人先从保险公司取得赔偿后,应将向第三者追偿的权益转让给保险公司,以便保险公司取得代位追偿权。,2)保险索赔,(4)必要时应办理委付手续 当被保险货物遭受严重损失,被保险人要求按推定全损赔偿时,应将货物及其一切权益委付给保险公司。如果被保险人不提出委付通知,则保险公司只能按部分损失赔偿。,2)保险索赔,(5)注意索赔时效 根据保险业务的惯例,一般索赔时效为两年(自货物全部卸离海轮后起算)。如超过

23、时效进行索赔,保险公司便不再受理。,四、国际结算的支付工具与支付方式,(一)支付工具,支付工具是用来结算国际间债权债务的支付手段,分为现钞和票据。实务中很少使用现金结算,一般都采用票据结算。票据包括汇票、本票和支票,其中又以汇票为主。,1)汇票(Bill of Exchange),(1)汇票的含义 是由出票人签发的,要求付款人即期或定期或在可以确定的将来时间,支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或其指定人或持票人的无条件支付命令。(2)汇票的必要项目 写明“汇票”字样、无条件支付的命令、确定的金额、付款人名称、收款人名称、出票日期,出票人签章,未记载上述规定事项之一的,汇票无效。,1)汇票(Bill of E

24、xchange),(3)汇票的种类 按出票人不同分为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前者是由银行开出的汇票,后者是由企业开出的汇票。按付款时是否随附商业单据,分为光票和跟单汇票:前者指不附货运单据的汇票,后者指随附货运单据的汇票。在国际贸易中,大多使用跟单汇票。按付款时间来分类,汇票分为即期汇票和远期汇票:前者指付款人见票立即付款的汇票,后者指付款人见票后若干时日付款的汇票。远期汇票的付款时间有以下4种:见票后若干天付款,如:“At 30 days after sight”;出票后若干天付款,如:“At 30 days after date”;提单签发后若干天付款,如:“At 30 days after

25、date of B/L.”;指定日期付款,如:“On 5th July 2002.”。按承兑人不同分为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前者是以银行为付款人并经银行承兑的远期汇票,后者是以工商企业为付款人并经付款人承兑的远期汇票。,1)汇票(Bill of Exchange),(4)汇票的票据行为 汇票的使用包括出票、提示、承兑、付款等。如需转让,还要经过背书。当汇票遭到拒绝付款时,还涉及到拒付和追索等行为。,2)本票(Promissory Note),指一个人向另一个人签发的,保证于见票时或定期或将来可以确定的时间,对其指定人或持票人支付一定金额的无条件书面承诺。本票有由工商企业签发的一般本票(分

26、为即期和远期两种)和由银行签发的银行本票(只有即期一种)。在国际贸易中使用的本票大都是银行本票。,3)支票(Check),是以银行为付款人的即期汇票,即出票人签发的,委托银行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一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支票按是否记载收款人姓名,划分为记名支票与不记名支票(又称空白支票)。前者取款时须由收款人签字盖章;后者取款时,收款人无需在支票背面签字盖章。按是否可以支付现金,划分为现金支票和转帐支票。前者既可委托银行收款入账又可提取现金,后者只能由银行收款入账,不能提取现金。,(二)支付方式,目前国际上用于货款结算的基本方式有三种,即汇款、托收和信用证方式。汇款和托收方式是以商业信

27、用为基础的支付方式,信用证是以银行信用为基础的支付方式,它是国际贸易货款收付中使用最多的一种方式。,1)汇款(Remittance),又称汇付,由汇款人委托银行,将款项交给收款人的一种结算方式。汇付方式有:(1)电汇(Telegraphic Transfer T/T)即应汇款人的申请,由汇出行拍出加押电报或电传(Telex)给国外的分行或代理行(即汇入行或解付行)指示其解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的一种结算方式。现在汇付绝大多数采用电汇方式。(2)信汇(Mail Transfer M/T)即应付款人的申请,由汇出行将信汇委托书(M/T Advice),或支付委托书(Payment Order),邮寄给

28、汇入行,授权其解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的一种汇款方式。该方式现在已很少使用。(3)票汇(Demand Draft D/D)票汇是汇出行应汇款人的申请,代汇款人开立以出口地银行为付款人的银行即期汇票(Bankers Demand Draft),支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的另一种汇款方式。票汇并不仅限于银行汇票,使用本票、支票也可以。,2)托收(Collection),(1)托收的含义 指由卖方开立汇票,委托出口地银行通过其在国外的分行或代理行向买方收取货款或劳务费的一种结算方式。(2)托收的种类 托收分为光票托收和跟单托收两种。前者是指金融单据不附带任何货运单据的托收,后者指带有货运单据的托收。国际贸易中

29、货款的收取大多采用跟单托运。按交单条件的不同,跟单托收分为付款交单(D/P)和承兑交单(D/A)。付款交单是指代收行必须在进口商付清票款后,才将货运单据交给进口商。按照进口商付款时间的不同,付款交单又可分为即期付款交单和远期付款交单,前者就是使用即期汇票,见票即付,付款赎单;后者就是使用远期汇票,见票承兑,到期付款,付款赎单。承兑交单是指代收行在进口商承兑远期汇票后,把货运单据交给进口商,在汇票到期时,由付款人履行付款义务的一种交单方式。如果汇票到期时进口商不付款,出口商将钱、货两空,因此这种方式对出口商来说风险很大。承兑交单方式只适用于远期汇票的托收。(3)托收业务的特点 托收属于商业信用,

30、银行办理托收业务时,完全依照托收委托书所列指示行事,银行既没有审单的义务,也不承担付款人必须付款的责任。因此,在货物运出后,出口方仍应关心货物的安全,直至收到货款为止。另外,在D/P条件下,进口商在没有付清货款之前,领不到货运单据,提不走货,货物所有权仍归出口商。但在D/A条件下,出口商能否收到货款依赖于进口商的资信。因此,在不了解进口商资信的情况下,不可轻易使用。(4)托收业务流程,如图2.3所示。,3)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信用证属银行信用,是使用最多的一种支付方式。它比托收及汇付(预付除外)等以商业信用为基础的支付方式安全可靠。(1)信用证的含义 是开证行应申请人(

31、进口商)的要求和指示,向受益人(出口商)开立的在一定期限内,凭规定的单据,即期或在可以确定的将来日期,支付一定金额的书面承诺。简言之,信用证是一种有条件的书面的银行付款承诺。(2)信用证的主要内容 各国银行开立的信用证虽无统一格式,但其内容基本相同。主要有:开证行名称、地点与时间、信用证的种类和号码、付款人名称、时间和地点、开证申请人和受益人的名称和地址、信用证的金额、应提交的单据、装运条款、货物条款、信用证的有效期及到期地点、开证行的付款保证,“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文句等。,3)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3)信用证的特点 信用证是独立于买卖合同的文件:信用证的开立是以买卖

32、合同为基础,买方根据合同条款申请开立信用证,但信用证是独立于买卖合同之外的另一种文件,它所涉及的当事人与买卖合同是不同的。开证行只受信用证的约束而与买卖合同无关。信用证业务是一种单据买卖:银行只凭信用证规定的条款办事,即只有在受益人提交与信用证严格相符的单据的情况下,银行才履行付款义务。开证行在业务处理上是以单据为准,而非以货物为准。因此,出口采用信用证方式,必须做到“单单相符,单证相符”。信用证是一种银行信用,银行承担第一性付款责任:信用证的受益人可凭信用证直接向开证行凭单取款,而无须先找开证申请人。在单证相符的情况下,即使进口商破产倒闭,银行也必须对受益人承担付款义务。,3)信用证(Let

33、ter of Credit),(5)信用证的种类 根据信用证的性质、期限、流通方式等特点,可分为不可撤销信用证(Irrevocable L/C)和可撤销信用证(Revocable L/C)、保兑信用证(Confirmed L/C)和不保兑信用证(Unconfirmed L/C)、即期信用证(Sight L/C)和远期信用证(Usance L/C)、可转让信用证(Transferable L/C)和不可转让信用证(Non-transferable L/C)、循环信用证(Revolving L/C)、红条款信用证(Red Clause L/C)、对开信用证(Reciprocal L/C)、背对背信

34、用证(Back to Back Credit)、备用信用证(Stand-by L/C)等。,3)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6)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niform Customs and Practice for Documentary Credits)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信用证方式逐渐成为国际贸易中通常使用的一种结算方式。但因缺乏统一的解释和公认的准则,争议和纠纷经常发生。国际商会为了减少因解释或习惯不同而引起的争端,制订了商业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1933年正式公布,并进行了五次修订。自1962年第二次修订本起,改称为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目前各国使用的是1993年修订本,称

35、为国际商会第500号出版物,即UCP500,1994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目前已有160多个国家的银行采用。开证行如果采用该惯例,就可以在信用证中加注:“除另有规定,本证根据国际商会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1993年修订)即国际商会第500号出版物办理。”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不是法律,但是它已为各国所接受,成为一种国际惯例。它也成为我国对外贸易信用证业务遵循的准则。,三、议付结汇,1)议付,(1)议付的含义 出口货物装运之后,出口商即应按照信用证的要求缮制单据并在信用证规定的有效期内,向有关银行办理议付结汇手续。议付就是指出口地银行购买出口商交来的全套货运单据及汇票,银行审核单据无误后,扣除手续费和

36、自转让汇票之日起至开证行付款之日止这段时间的利息,将其余货款付给出口商。在“UCP500”的第10条中对议付的定义作出明确规定:议付指被授权议付的银行对汇票及/或单据作出对价,仅审核单据而未付出对价并不构成议付。在实际业务中,由于船期延误,航程改变、意外事故或办事人员差错疏忽等原因导致了单证不符,这对出口商及时安全收汇是极为不利的。如果发现任何一点不符,银行均会退单,要求出口商修改后再交单。,1)议付,(2)业务中常见的不符点 提单上有承运人或其代理的不良批注;提单上未注明运费是否付讫;装港或卸港与信用证规定不符;货装舱面,信用证上无“舱面提单”可接受的字样;投保险别与信用证规定不符;保险金额

37、的币制与信用证规定不一致;投保金额不足;保险单的日期晚于提单日期;提单日期晚于信用证的最迟装运期;提单、保险单、汇票上的背书不正确;汇票上的付款人名称、地址不详或缮打有错;汇票付款日期不确切;发票上的货物描述与信用证相抵触;发票金额与汇票金额不一致;单据之间的重量或数量不一致;单据之间的标志或批号件号不一致;汇票金额大于信用证金额;信用证过期;交单日期迟于信用证规定的最迟交单期;货物短装或数量超过溢短装的幅度;单据不全或份数不足;未按信用证规定在有关单据上盖章或签字。出口企业如因某种原因对所出现的不符点已无法更改时,可采取“电提”或“表提”的办法征求开证行意见,与此同时,还应电洽开证申请人赎单

38、。只有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才能改为信用证下的托收。,2)结汇,结汇是指出口商将所得外汇根据外汇管理局规定按照外汇牌价卖给银行,最终取得人民币存入自己的账户。目前,我国出口业务中,有三种结汇办法:收妥结汇、出口押汇和定期结汇。其中,出口押汇是国际上比较通行的做法,在我国的使用也越来越多。,【案例分析】,D/P改D/A造成出口方损失案某年4月9日,某托收行受理了一笔付款条件为“D/P at sight”的出口托收业务,金额为USD100,000.00,托收行按出口商的要求将全套单据整理后撰打了托收面函一同寄给了美国一家代收行。单据寄出后一星期委托人声称进口商要求委托行将“D/P at sight”

39、修改为“D/A at 60 days sight”。委托行在强调D/A的风险性后,委托人仍坚持要修改,最后委托行按委托人的要求发出了修改指令,此后一直未见代收行发出承兑指令。当年8月2日应委托人要求,委托行通知代收行退回全套单据。8月19日委托行收到代收行寄回的单据,发现3份正本提单只有两份,委托人立即通过美国有关机构了解到,货物已经被即进口商提走。此时委托行据理力争,要求代收行要么退回全套单据,要么承兑付款,但是代收行始终不予理睬,货款始终没有着落,而委托人又不愿意通过法律程序解决,事隔数年,货款仍未收回。什么是D/P、D/A?你从本案中得到哪些启示?,思考题,(1)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C组贸易术语与其他各组的主要区别是什么?(2)简述托收业务的流程。(3)简述信用证业务的特点。(4)简述直转的转关货物的报关程序。,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在线阅读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