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2022年).docx

上传人:李司机 文档编号:1632268 上传时间:2022-12-12 格式:DOCX 页数:6 大小:10.08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2022年).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2022年).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2022年).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2022年).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2022年).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2022年).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2022年).docx(6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关于印发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残联、教育厅(教委)、编办、发展改革委、财政 厅(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局),新 疆生产建设兵团残联、教育局、编办、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 残疾人教育条例、“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和国家 关于职业教育工作有关决策部署,特别是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加快发展 残疾人职业教育的若干意见“修订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试 行)”的要求,加快完善特殊教育保障机制,进一步加强残疾人中等职 业学校基础能力建设和规范化

2、管理,根据残疾人职业教育发展现状和实践 需要,我们对2007年发布的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试行)进 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印发给你们, 请遵照执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教育部中央编办国家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22年11月15日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第一条 为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利,促进残疾人中等职业教育发展, 规范学校建设,保证教育质量,提高办学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 业教育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中 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关于加快发展残疾人职业教育的若干意见和 残疾人职业教育特点,特制定本标准。第二条 本标准所

3、称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是指依法经国家主管部门 批准设立,以初中毕业或同等学力的残疾人为主要招生对象,实施全日制 学历教育及职业培训的中等职业学校。第三条设置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要遵循需要和可行相结合的原则,纳入当地教育发展规划,在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和指导下进行。第四条 新建或改扩建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校址一般要选在交通 便利、公共设施较完善的地方。学校环境要符合残疾人教育教学、校园安 全和身心健康要求。第五条 设置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须有学校章程和必须的管理制 度,要依法办学。学校章程包括:名称、校址、办学宗旨、治理机构和运 行机制以及教职工管理、学生管理、教育教学管理、校产和财务管理制度、

4、学校章程修订程序等内容。第六条设置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须配备思想政治素质高和管理能力强,热爱残疾人事业,熟悉残疾人职业教育规律的学校领导。公办中 等职业学校实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校长应具有从 事五年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的经历,校长及教学副校长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 职务校级领导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第七条设置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须根据残疾人和职业教育特点,建立必要的教育教学和管理等工作机构。第八条 设置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要有基本的办学规模。根据社 会需要和残疾人的身心特点合理设置专业,常设专业一般不少于4个,学 历教育在校生规模一般不少于300人,班额原则上为8-20人。第九

5、条设置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须有与学校办学规模相适应、结构合理的专兼职教师队伍。专任教师要符合残疾人教育条例规定的 基本条件,相关辅助专业人员应具备由职能部门认可的相应从业资质。教 职工与在校生比例不低于1 : 5,其中,每15名学生配备1名相关辅助专业 人员(如生活辅导、就业指导、心理健康、康复训练、辅助科技和转衔服 务等)。专任教师数不低于本校教职工总数的60%,专业课教师数不低于本 校专任教师数的60%, “双师型”教师不低于本校专业课教师数的50%o专 任教师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数不低于20%、具有专业背景的硕博士 学位教师占比不低于10%。每个专业至少应配备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专

6、业 技术职务的专任教师2人。学校聘请有实践经验的兼职教师应占本校专任 教师总数的20%左右。第十条 设置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须有与办学规模、专业设置和 残疾人特点相适应的个性化校园、校舍和设施,且符合无障碍环境建设 条例及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等标准规范要求。校园占地面积(不含教职工宿舍和相对独立的附属机构)不少于30000 平方米,一般生均占地面积不少于70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不含教职工宿舍和相对独立的附属机构)不少于16000 平方米,一般生均建筑面积不少于35平方米。体育用地:须有200米以上环型跑道的田径场,有满足残疾人教学和 体育活动需要的其他设施和场地。图书馆和阅览室:要适

7、应办学规模,满足教学需要。适用印刷图书生 均不少于30册,电子图书生均不少于30册,有盲文图书、有声读物和盲、 聋生电子阅览室,报刊种类50种以上。教师阅览(资料)室和学生阅览室 的座位数应分别按不低于教职工总数和学生总数的20%设置。资源中心(教室):要根据办学规模和本地区残疾人职业教育的需求 建立适度大小的资源中心,根据残疾学生类别配备必要的教育教学、康复 训练设施设备和资源教师、巡回指导教师及专业人员,为本校学生提供职 业能力评估、个别化教学指导、考试辅助和转衔教育服务;同时为本地区 的有关学校和机构提供残疾人职业教育指导、咨询和相关服务。设施、设备与实训基地:必须具有与专业设置相匹配、

8、满足教学要求 的实训、实习设施和仪器设备,设施和仪器设备要规范、实用;每个专业 要有相对应的校内实训基地和稳定的校外实训基地。要根据残疾学生的实 际需要设置医疗服务、心理辅导、康复训练、专用检测等学习及生活所需 专用场所和特殊器具设备。信息化:要具备能够应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实施教育教学与管理信 息化所需的软、硬件设施、设备及适合各类残疾人学习的教育教学资源, 并参照同类普通中等职业学校标准建设数字校园。第十一条设置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须具有符合国家和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要求的教育教学基本制度。落实好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建立德技 并修、工学结合、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育人机制,根据职业教育国家教 学标

9、准,结合残疾人身心特点和就业市场需求,科学制订人才培养方案、 设置课程,并根据国家政策推行1+X证书制度。第十二条学校办学经费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 以举办者投入为主,企业、社会等多渠道筹措落实。地方应充分考虑残疾 人职业学校班额小、教育教学成本高、无障碍建设维护支出多等实际情况, 制定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生均拨款标准(综合定额标准或公用经费定额标 准),按时、足额拨付经费,不断改善学校办学条件。第十三条 学校应落实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的法定职责,加强 残疾人的职业培训,按照育训结合、内外兼顾的要求,面向在校残疾学生 和社会残

10、疾人开展职业培训,并积极承担当地特殊教育学校和融合教育机 构的残疾人职业教育指导工作。第十四条本标准为独立设置的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的基本标准,适用于各级政府部门、行业、企业举办的各类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民办 和非独立设置的残疾人中等职业教育机构及融合教育机构可参照执行。新 建的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可根据需要设置不超过3年的建设期。省级有关 部门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高于本标准的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设置办 法。第十五条本标准的主要指标应作为各地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审批、检查、评估、督导的基本依据,有关内容纳入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 的督导范围。第十六条本标准自颁发之日起施行。2007年中国残联、教育部制定的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试行)同时废止。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在线阅读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