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蒙医)治未病中心建设指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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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医(蒙医)治未病中心建设指南一、总则第一条中医(蒙医)“治未病”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以治未病理念为核心,针对个体人健康状态,运用中医药(蒙医药)养生保健技术和方法,结合现代健康管理手段和方法,系统维护和提升个体人整体功能状态,管理个体人健康状态风险,实现“不得病,少得病,晚得病,不复发”的健康目标,达到预防疾病、健康XX目的。第二条为进一步加强自治区中医(蒙医)“治未病”中心建设,充分发挥中医(蒙医)治未病优势,规范“治未病”服务行为,提高服务水平和能力,增强治未病中心可持续发展能力,制定本标准。第三条本标准旨在指导“治未病”中心建设与管理工作,并作为“治未病”中心建设周期中期评估和终末评

2、审验收的依据。二、基本条件第四条不得以针灸科、推拿科、康复科、理疗科等临床科室及国医堂、名中医(蒙医)工作室、保建中心、体检部、预防保健科等同类含义文字的名称作为“治未病”中心名称。第五条治未病中心组织构架与管理模式应为具备临床与管理职能的一级科室,由院领导直接管理,设立专职的中心负责人;中心功能定位以“未病先防、疡后防复”为主。第六条中心建设总面积不低于600各区域分布合理,满足开展服务业务需要。应设置健康状态信息采集与辨识评估区域、健康咨询与指导区域、健康干预区域、治未病门诊及健康宣教区等区域,便捷工作流程,保护服务对象隐私。区域设置只需体现相关功能即可,不要求对各区域对应挂牌命名。第七条

3、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布的中医医院“治未病”科建设与管理指南(修订版)中医预防保健服务提供平台建设基本规范及中医诊疗设备评估选型推荐品目配置有关设备条目要求配置设备,诊断设备不少于5种,技术开展不少于10种。第八条按照中医医院中医药文化建设指南中医医院临床科室环境形象建设范例和中医医院“治未病”科建设与管理指南(修订版)的有关要求,结合本中心服务需求和特点开展“治未病”文化建设。三、人才队伍第九条中心人员主要包括中医(蒙医)执业医师、医技人员、护理人员等,专职医护人员不少于10人,中医类医护人员比例不低于85%;治未病中心专业技术人员层次、结构、年龄合理,岗位责任分工明确,团队协作稳定,具有支

4、撑科室可持续发展的人才梯队。第十条中心负责人应由从事中医(蒙医)专业工作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并具有一定行政管理能力者担任,主任应具备从事中医(蒙医)专业15年以上工作经历,同时具有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具备指导健康状态管理和“治未病”服务人群干预方案的制定、实施和效果总结的能力。第十一条学术带头人应从事中医(蒙医)工作20年以上,具备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在“治未病”专业领域有一定学术地位,具备组织研究确定本科室学术发展方向和科研创新工作的能力。第十二条学术继承人应从事中医(蒙医)治未病工作5年以上,同时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3年以上,具备全面继承本专科学术带头人的学术思想

5、和“治未病”服务理论和技术方法的能力。第十三条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中医(蒙医)执业医师占中心医护技人员比例不低于20虬第十四条医护技骨干应从事中医(蒙医)工作5年以上,同时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熟练掌握应用中医(蒙医)健康状态辨识、中医(蒙医)健康咨询指导和中医(蒙医)特色技术干预及中医(蒙医)护理技术服务。四、服务水平和能力第十五条开展中医(蒙医)健康管理全程服务,为服务对象提供高水平、个性化、快捷方便的体检服务,制订包括个性化养生食谱、起居调养、情志调节、保健功法、经穴按摩方法等在内的健康调养方案,提供针灸、推拿、膏方、拔罐、穴位敷贴、药浴等个性化健康干预措施,

6、服务量每年不低于8000人次。第十六条积极应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订的常见病多发病高危人群和偏颇体质人群中医预防保健服务技术指南,组织制订符合本地实际的常见病多发病高危人群和偏颇体质人群中医(蒙医)预防保健服务技术指南,并根据医院实际情况在应用过程中不断优化完善。第十七条对“治未病”服务人群进行随访追踪,并对常见病多发病高危人群和偏颇体质人群中医(蒙医)预防保健服务技术指南的应用进行效果总结分析,按时完成总结分析报告。充分发挥治未病优势,深入各科室临床一线,开展治未病宣传教育,开展营养评估、体质辨识、经络检测,提供相对应的个性化运动、饮食、节气养生建议。第十八条根据中医医疗技术手册(2013普及

7、版)的技术目录,积极应用中医药(蒙医药)特色干预技术和方法。对疗效较好的中医(蒙医)特色“治未病”服务技术项目总结推广不低于10种。第十九条上级医师能够正确指导下级医师开展中医(蒙医)“治未病”服务,不断提高中医(蒙医)“治未病”服务质量和水平。第二十条护理人员应熟悉健康管理和中医(蒙医)预防保健基本知识,掌握并实施中医(蒙医)预防保健服务技术指XX健康调养方案中的中医(蒙医)护理技术。第二十一条开展中医(蒙医)预防保健服务信息化建设,引进、开发相关治未病信息化管理平台不少于1项,为治未病服务发展提供数据支撑。为群众提供体质辨识自测系统,建立体质分析数据库及体检资料数据库,实行中医(蒙医)预防

8、保健服务信息化管理。第二十二条利用医院网站设立中医药(蒙医药)养生保健专栏、健康讲座、编制实用性中医(蒙医)科普养生资料等形式,积极面向公众开展健康教育指导,传播中医(蒙医)养生保健的理念,宣传中医药(蒙医药)养生保健知识,开展健康教育活动每年不少于12次。第二十三条中心服务量高于本区域中医类医院平均水平,并逐年提高;中心应制定治未病服务质量管理要求,从服务量、体检服务人次、治未病健康档案健康率、传统技术治未病干预率、医疗安全等方面提出具体量化指标要求。开展中医(蒙医)体检服务,开展体质辨识、经络评估、脏腑功能检测、血气状态分析等中医(蒙医)体检项目每年不低于IooOO人次。第二十四条中心建设

9、周期内为辖区内其他中医(蒙医)预防保健服务提供机构提供技术指导和示范,并取得一定成效,带动区域整体中医(蒙医)预防保健服务水平的提升。为下级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治未病建设提供业务指导每年不少于12次。五、科研教学第二十五条中心建设周期内围绕提高“治未病”服务效果开展干预研究,承担或参与的市级以上科研课题不少于2项,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不少于3篇,积极推动成果转化,研发相关服务产品不少于1项。第二十六条中心承担本科以上临床教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第二十七条中心建设周期内每年派出和接收一定数量的进修或培训人员,进修培训内容应与“治未病”服务相关。第二十八条中心开展名老中医(蒙医)经验传承工作。聘请名老中医(蒙医)专家作为治未病指导专家,并总结名老中医(蒙医)治未病学术经验、思想。六、组织管理第二十九条中心制定以提高中医(蒙医)预防保健服务效果、发挥中医药(蒙医药)特色优势为总体目标的中心建设年度工作计划和具体措施。第三十条中心建设应有绩效考核和奖惩激励机制。医院对治未病科室在创建发展期间给予绩效政策倾斜扶持,人员收入水平不低于医院平均水平。第三十一条中心制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计划,有学术带头人、学术继承人选拔与激励机制,并认真组织实施。第三十二条中心重点协调做好各项工作任务,充分利用视频网络信息化平台开展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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