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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海市金山区朱行小学章程【2015年3月20日经第十一届第四次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年月日经金山区教育局核准】序 言金山区朱行小学前身“兴民初级学堂”,创建于1909年,初创时有学生20多人,教员1人,校址在今运河村六组。后多次搬迁,1979年迁到现址(朱行镇育才街88号)。校名曾为“华亭县亭林区第四国民小学”、“朱家行小学”、“朱行公社中心校”、“朱行中心小学”。学校现有规模占地面积25668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10895平方米,拥有计算机、音乐、美术等学科专用教室;拥有室内体操房、篮球场等体育教学设施;拥有食堂一幢;学校校园网络与广播系统完善,每个教室多媒体教学设备齐全,是一所现代化的农
2、村公办小学。学校以“让每一个孩子插上创造的翅膀”为办学理念,已经形成了创造教育这一办学特色。学校现为全国创造教育先进实验基地、全国创造力培养示范学校、中国少年科学院科普教育实验基地学校、上海市科技教育示范学校、金山区绿色学校、金山区青少年体育训练中心乒乓业余训练基地、金山区行为规范示范学校。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适应现代教育发展需要,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深化教育改革,保障学校依法自主管理,保障学生与教职工合法权益,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教育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第
3、二条 本校全称为上海市金山区朱行小学,英文表述为Shanghai Zhuhang Primary School;学校地址为上海市金山区亭林镇育才街88号;邮政编码为201506;学校网址为。第三条 本校由上海市金山区教育局举办,经上海市金山区机构编制委员会登记,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本校为实施义务教育的全日制五年制小学公办教育机构,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第四条 本校根据金山区教育局学区划片规定,按照免试入学原则实施招生,招生对象为划片学区内年满六周岁适龄儿童。招生规模以金山区教育局核定的班级与人数为准。第二章 办学理念与学校文化第五条 学校办学宗旨: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为每一个孩子的
4、终身发展奠定健康的、扎实的、全面的基础。第六条 学校办学目标:在“让每一个孩子插上创造的翅膀”办学理念指引下,创办一所让师生都能获得基于自身潜能的健康发展的“快乐学园、创造乐园、绿色家园”,一所百姓满意的“家门口的好学校”。学生培养目标:富有爱国心责任感的、求真创新的,具有现代公民人格的一代新人。教师发展目标:打造一支数量适当、分布合理、结构优化、富有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的高素质、专业化的教师队伍。第七条 学校办学理念:让每一个孩子插上创造的翅膀第八条 学校校风:爱国、守纪、勤奋、创新;教师教风:敬业、务实、严谨、创新;学生学风:刻苦、博览、自主、进取 。第九条 学校校徽和校歌校徽:校歌:共铸历
5、史的辉煌第十条 学校按照依法治校、规范办学、自主发展的要求,定期制订三至五年发展规划,并形成和健全自评机制,促进学校可持续发展。 第三章 学校治理结构与运行机制第十一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依据上海市中小学校长工作规定主持学校全面工作,中国共产党金山区朱行小学支部委员会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教职工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对外代表学校,对内全面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按照本章程自主管理学校。副校长协助校长开展工作。第十二条 校长依法履行下列主要职责:(一)组织起草学校章程、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二)组织制定规章制度、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检
6、查和评价;(三)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决定和指示;(四)领导学校各职能部门及常设机构,完善岗位设置,维护学校秩序;(五)负责学校日常事务管理,主持校务会议审议重大事项并作出决策;(六)负责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大力推进素质教育;(七)负责教职工队伍建设,促进教职工全面发展;(八)负责学校财务、基建及重要设施设备购置的审批;(九)负责学校安全工作;(十)组织协调学校与政府、社区、家庭等方面的关系,为学校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第十三条 学校依靠中国共产党学校基层组织,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少先队、民主党派等组织的作用。中国共产党金山区朱行小学支部委员会领导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保证、监督国家教
7、育方针的全面贯彻执行。学校共青团、少先队组织开展适合青少年学生特点的活动,在推进素质教育中发挥积极作用。第十四条 学校建立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进行民主监督。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审议建议权、审议通过权和评议监督权。凡与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福利和校内分配实施方案以及有关教职工聘任、考核、奖惩的办法,须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学校工会作为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保障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落实,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第十五条 学校设教导处、总务处、德育处等职能部门。分别承担相应的管理职责。各职能部门及常设机构各司其职,分工合作,提升管理效能,确保各项工作圆满完
8、成。各职能部门按需要设主任及副主任。职能部门负责人竞争上岗或由校长提名、支部委员会评议并经学校考察、公示后由校长聘任。第十六条 学校建立校务委员会,负责审议学校章程、发展规划和其他重大规章制度、人事与财务方案等校内重大事项。学校建立家长委员会,增进家校沟通,保障学生家长参与学校管理、教育教学等工作。第十七条 学校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决策制度。学校重大事项应在党政主要负责人酝酿提议、充分调研与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由校长召集并主持校务会议审议,经集体讨论,由校长作出决定并组织实施。中国共产党金山区朱行小学支部委员会发挥监督保障作用。凡属教职工代表大会职权范围的事项,应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由全体教职员
9、工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第十八条 学校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学校实行校务公开,切实保障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同时向社会公开学校相关信息,以适当方式为学生及其家长了解学生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接受社会、家长的监督。学校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学校建立档案室,加强档案资料的建设和管理。各职能部门做好各类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学校建立校史室,重视学校教育历史物证遗存保护,发掘和弘扬本校优秀文化传统。第十九条 学校建立健全校内权益救济制度,保障学生和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学校建立健全校内申诉制度。分别成立校内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和校内教师申诉处理工作小组,明确受理学生和教师
10、申诉的部门和程序。学校建立健全争议调解机制。通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就教职工与学校的劳动(人事)争议进行调解;通过人民调解委员会,就学生、教职工、学校间的民事纠纷进行调解。第二十条 学校建立健全平安校园制度,制定校园安全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安全教育,组织安全演练,加强校舍、交通、消防、饮食卫生、健康、周边环境治安以及教育教学安全管理,防范安全事故发生。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投保学生意外伤害校方责任险。鼓励学生自愿参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如发生校园意外伤害事故,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救助受伤害学生,并依法进行善后处理。第二十一条 学校接受政府以及教育、登记管理和审计等管理部门的监督,接受社
11、会、家长的监督,听取社会各界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第四章 教育教学管理第二十二条 学校建立健全年级组、教研组、备课组等教育教学基层管理机制。年级组长协助本年级的德育、教学工作,统筹教师分工与管理、年级教育活动、学生管理工作等。第二十三条 学校树立“人人都是德育工作者”的德育管理理念。坚持全员德育原则,校长负责,教职工参与,实行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以养成教育为切入点,构建德育目标体系,健全德育管理机制,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育人网络,优化德育活动过程。第二十四条 班主任是学生日常思想道德教育和管理工作的主要实施者,应全面了解班级内每一个学生,深入分析学生思想、心理、学习、生活状
12、况;认真做好班级的日常管理工作,维护班级良好秩序,培养学生的规则意识、责任意识和集体荣誉感,营造民主和谐、团结互助、健康向上的集体氛围;指导班委会和少先队工作。第二十五条 学校在“让每一个孩子插上创造的翅膀”理念下,架构适合小学生身心的、以“生动活泼有趣”为特点的课程体系,期望在多元化的、有趣的社团活动中,挖掘学生特长、锻炼学生才能、培养公民意识、提升学生素质等。第二十六条 在国家课程大纲的指导下,把握好国家课程、地方课程与学校课程三者关系。在多元化的、有童趣的学习活动中,让学生“学会做人、学会学习、学会合作、学会创造”,使学生的道德素养、文化知识、学习习惯、学习技能、意志品质、创造能力等方面
13、得到进一步的提升。学校按照课程设置标准实施教育教学,确保开齐课程,开足课时。第二十七条 学校采用班级授课制,教学组织形式为单式。组织教师开展教学改革,提高课堂教学效益。精选例题和习题,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学校教导处不定期组织各年级学生进行单项或综合质量监控。汉语言文字为学校的基本教学语言文字,学校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和规范字。第二十八条 学校按照课程计划编排课程表,严格遵循专课专用的原则。学校以教研组为单位开展课堂教学研讨活动,以新课程改革理念为依据,创建和谐、民主、平等、自由、合作、探究的课堂氛围。教研组长负责领导、组织教师进行集体教学研究。教研组定期开展教学研究活动,按学校安排参加各种培
14、训和学术活动,贯彻落实教学计划,完成各项教学任务。备课组长负责组织本组教师进行集体备课和教学研究活动,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第二十九条 学校严格执行有关学校体育、卫生工作的法规规章,通过日常体育活动以及各类体育竞赛活动增强学生体质,开展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健身习惯与基本的运动技能。学校通过体育课、课外活动等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时间,每年举办一次体育运动会和多次体育单项比赛。学校建立卫生室,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定期体检,预防传染病、常见病及食物中毒。学校完善卫生工作制度,不断改善环境卫生条件,校园内实施禁烟。第三十条 学校建立心理辅导咨询室,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配备兼职教师开展工
15、作。学校通过开设心理健康活动课、心理健康咨询、丰富多彩的少先队主题活动等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第三十一条 学校重视艺术、科技等教育工作,认真上好艺术、科技等课程。加强对学生的劳动教育,培养学生爱劳动,珍惜劳动成果的品质,培养学生自我服务,简单公益劳动的能力,养成劳动习惯。第三十二条 学校设专职网络管理员,负责学校网站的信息收集汇总,日常管理与维护。教导处负责全校在信息技术教育教学方面的宣传工作、组织工作、协调工作,促进学校教学手段的现代化,促进学校管理的数字化。第三十三条 学校构建“科研室教科研组长课题负责人研究成员”的四级科研管理网络;以校本研修为载体,在学校“创造教育背景下的教育教学整体改革”
16、总课题的引领下,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将科研与绩效考核相结合,通过课题立项、征文刊登、科研成果评奖展示等途径营造民主、自由、科学的研究氛围,构建对话、合作、反思、共享的研修文化,激励教师积极主动参与课题研究。第五章 学生第三十四条 学校实施小学阶段义务教育,根据教育行政部门划分的学区片,按照免试入学的原则,招收学区片内适龄学生入学,实行秋季始业。不属本校学区片内的新生,按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入学手续。凡被本校录取或转入本校学习的学生即取得本校学籍。第三十五条 学生享有下列权利:(一)参与学校组织的各种教育教学活动,使用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二)参与学校、班级管理,评议学校工作和
17、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助学金;(四)在品行和学业成绩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五)对学校给予的处分或处理有异议,对学校、教职工侵犯其受教育权、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提出申诉或提起诉讼;(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第三十六条 学生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法律法规,遵守中小学生守则,遵守学校章程及规章制度,遵守公共秩序和学生行为规范要求;(二)尊师爱校,团结同学,参加集体活动,促进身心健康,养成良好品行;(三)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四)承担在学生自治活动中当选职务的相应职责;(五)爱护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
18、(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第三十七条 学校按照上海市有关学生学籍管理的规定实行学籍管理,健全学籍档案,严格转学、休学、复学等手续程序。学校对修完五年内规定课程且综合素质、学业成绩合格的学生,准予毕业。第三十八条 学校建立学生成长档案,对学生实施综合素质评定,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每学期评价结果记入学生成长档案。第三十九条 学校对德智体美诸方面均表现突出、在某方面有突出成绩或进步显著的学生,予以表彰和奖励,并记入学生成长档案。学校对违反校纪校规的学生予以批评教育,并可对情节严重者给予相应处分。第四十条 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加强对学校食堂卫生、安全的管理。学校为中午无法回家用餐的学生按物价局审核的标准
19、,提供营养午餐。第四十一条 学校对符合入学条件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通过助学金等形式提供资助。第四十二条 学校建立学生自主管理委员会,保障学生自主管理和合法权益。学校支持学生自治,鼓励学生参与校园民主管理,通过选举、演讲、辩论等方式在校园内学习民主生活方式,培养现代公民素养与健康人格。第四十三条 学校建立健全学生评教、评校制度,支持学生参与班级和学校的民主管理与监督。学生评价结果为教师评优依据之一。第四十四条 为保障学生在校期间的合法权益,学校及教职工应当做到:(一)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充分发展。不得歧视学生。(二)尊重学生人格。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其他
20、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严禁用讽刺、威吓等方式给学生心理造成伤害。(三)尊重学生隐私。保护学生个人信息,未经学生及其监护人同意,不得随意使用、披露学生个人隐私。(四)不得非法收缴学生财物。为保护学生安全、保障校园秩序,可以对学生违纪的相关物品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处理,但应及时与监护人联系。(五)不得随意处分学生。处分学生应当依据法律法规及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有关学生学籍管理的规定,听取学生及其监护人的意见。第六章 教职工第四十五条 学校执行国家教师资格制度、公开招聘制度和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依法实行学校用人制度。学校根据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数额、岗位数和岗位任职条件及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相关规定聘用教
21、职工,公开招聘,竞争上岗,对聘用人员实行岗位管理和绩效工资制度。第四十六条 教师享有下列权利:(一)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从事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二)参加教育教学科研、学术交流,加入专业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三)指导学生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品行和学业成绩;(四)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的带薪休假;(五)通过教职工大会或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管理,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学校重大事项有知情权;对不公正待遇或处分有申诉权;(六)使用学校设施设备、图书音像资料及其他教育教学用品;(七)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第四十七条 教师应当
22、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学校章程及规章制度,为人师表,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二)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执行学校工作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和岗位职责,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三)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以及文化知识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四)弘扬爱心与责任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的全面发展;(五)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利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六)践行以生为本理念,终身学习,与时俱进,不断提升育人水平。第四十八条 其他职工按照合同履行岗位职责,学校依法保障其合法权益。第四十九条
23、学校制定教师专业发展、师训计划,鼓励和支持教师参与学术研究、考察交流和进修培训,促进教师专业成长。第五十条 学校保证教职工工资、保险、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逐步改善教职工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帮助解决教职工遇到的实际困难。 第五十一条 学校建立健全班主任选配、聘任、培训、考核、评优等制度,切实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提升敬业精神、教育理念和业务能力。教师应当遵照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履行职责,完成任务,享受相应待遇与权利。 第五十二条 学校建立教职工业务档案,每年对教职工的职业道德、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和工作绩效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转岗、解聘、晋升工资、实施奖惩等的依据。学校将师德表
24、现作为教师考核、职务评聘、进修深造和评优评先等的首要内容。第五十三条 学校对在教育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方面表现优异、业绩突出者予以表彰和奖励。学校对违反校纪校规和合同,或在工作中造成失误和不良影响的教职工,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批评教育和惩处。第七章 学校资产第五十四条 学校具体经费来源为全额拨款。第五十五条 学校资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学校对侵占校舍、场地、设施等的行为和侵犯学校名称权及无形资产的行为,应积极履行国有资产管理职责,依法追究侵权者的责任。对学校财物造成损坏的应当依法赔偿。第五十六条 学校建立健全财产、物资管理制度,建立账目,落实专人管理,定期
25、清点,及时做好变更、增减手续。学校向教职工和学生提供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教育教学设施设备,有计划地进行学校基本建设和维护修缮工作,并及时检查、维修,消除安全隐患。学校加强对图书馆、实验室、计算机房、音乐室、美术室、劳技室等专业设施的管理,充分发挥教学设施、仪器设备、体育器材、图书音像资料的使用效益,防止设备设施的闲置和浪费。第五十七条 学校如遇因政府规划调整等不可抗拒因素而需要迁址、合并、分立或终止时,应当及时制订保护学校资产安全的方案,并依法进行资产清算。第五十八条 学校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学校财务活动在校长领导下开展,实行民主管理和财务公开。 学校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
26、会计人员,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学校依法向政府部门提出年度预算安排意见,经批准后执行,并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财政、税务、审计、监察等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第五十九条 学校严格执行收费政策,规范收费行为,按照有关部门确定的项目和标准收费。各项收入按照有关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第六十条 学校依法接受社会各界的捐赠,建立健全受赠财产的使用制度,加强对受赠财产的管理并接受社会监督。第八章 学校与家庭、社会第六十一条 学校主动与社会、家庭联系沟通,加强学校、家庭、社会密切配合的育人体系建设,形成教育合力。学校根据教育教学需要,聘请兼职教师和校外
27、学生辅导员。学校建立德育、科普、法制、社区等各类教育基地,定期组织开展校外教育活动。第六十二条 学校遵循民主、公开、自愿的原则,组织家长选举成立家长委员会。家长委员会在学校的指导下履行参与学校管理、参与教育工作、沟通学校与家庭等职责,做好德育、保障学生安全健康、推动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化解家校矛盾等工作。学校建立与家长委员的联席会议制度,通报学校发展规划及其进展、教育教学工作情况,听取家长委员会的意见和建议,取得支持和帮助。第六十三条 学校依靠家长委员会办好家长学校,制定教学计划,定期开展活动,加强对家庭教育的指导。学校建立教师与家长的日常联系机制。教师特别是班主任应密切联系家长,做好家庭访问工
28、作,形成家校教育合力,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第六十四条 学校通过加强内部建设,树立良好的公共形象,在相应区域内发挥积极作用,服务于学习型城市建设。学校配合社区,建立健全校内文化设施和体育场地的开放制度。学校依托社区,开发社区教育资源,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为学生创造服务社区和实践体验的机会。第六十五条 学校依靠金山工业区人民政府、社区、派出所共同开展校园及周边地区的综合治理工作,加强对行为偏差学生的教育,建设平安文明校园。第六十六条 学校建立校友会组织,发挥校友的宣传、桥梁、教育、助学、咨询等作用,促进学校发展。第六十七条 学校开展校际互动合作,不断扩大对外交流,拓展教育视野,提升办学水平。第九章 附则第六十八条 学校建立健全本章程统领下的学校规章制度体系。规章制度的立、改、废均依照民主程序进行。第六十九条 本章程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校务委员会通过,并经上海市金山区教育局核准同意备案之日起实施。第七十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法律法规及上级规范性文件政策执行。如有抵触处,以法律法规及上级规范性文件为准。第七十一条 本章程的修改需由校务委员会或三分之一以上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提议方可进行,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校务委员会通过,报上海市金山区教育局同意备案后生效。第七十二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校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