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奖惩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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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双新煤业集团60万吨煤矿安全奖惩制度第一章 一般规定、每周五由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组织召开一次安全大检查,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机电部、通风部、机运部、技术部、带班干部、施工单位负责人参加,无原因不到的罚有关责任人100元,迟到罚款50元。凡参加安全大检查的人员必须服从分配,要认真检查所检查的范围内的各种隐患和三违行为,并将检查出的问题在升井时及时汇报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不认真检查罚款500元。2、每周五由安全负责人组织召开一次安全办公会议,矿领导及各区域负责人、技术员必须参加会议(具体名单见附表)。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必须提前向安全负责人请假。对无故迟到、缺席、早退、开完会议后请假的人员分

2、别给予100元罚款。 3、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认真做好会议记录,两天及时整理出会议纪要并由安全负责人签字存档。每拖延一天对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罚款100元。 4、对安全检查小组安排的各项工作或下达安全检查的问题,各单位必须按时完成并写出书面验收申请回复单报调度室。否则每项拖延一天对责任单位罚款500元,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整改,也没有安全措施给予保障的应加3倍罚款,并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调度室不跟踪落实每项罚款500元。5、因安全责任制和安全措施不落实,造成严重事故隐患的,给予单位10000元罚款。6、职工上岗作业前必须接受规定的安全教育培训,未经安全教育

3、培训上岗和特殊工种无证上岗的,对单位处以5000元罚款;特殊工种不持证上岗者,罚款500元。7、无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沿用和套用老规程、老措施,遇到特殊情况不及时编写补充安全技术措施,处以5000元罚款并立即停止作业。8、各级领导干部和安全监察人员发现“三违”不制止,不处理,按“三违”同样处理。9、无特殊未按照规定下井检查的,每月少下井一次对责任人罚款50元/次。10、调度室填写下井记录不及时、有漏洞的,每次对责任人罚款200元。 11、帮“三违”人员说情或给“三违”人员推脱责任、 作伪证者,除与“三违”同样处理外,再罚款500元。 12、“三违”人员拒绝检查,谎报单位或姓名或给“三违”

4、者说情,掩盖事实真相,罚款500元。 13、情节严重,影响极坏、态度不好的典型“三违”人员除按有关规定外,在区域负责人学习后待岗。 14、因“三违”造成工伤事故,除按“三违”有关规定处理外,直接责任者负担工伤人员医疗费用的5。 15、干部违章指挥按“三违”加倍处罚,对检举干部“三违”的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干部,给予行政警告、降一级工资半年直至撤职处分。 16、 凡“三违”人员都必须到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处学习三天,每天交学费10元并过“五关”(妻子或者父母、区域负责人、安全负责人、书记、矿长签字)。三违人员学习结束后必须考试,考试合格后写出书面保证方可恢复工作,考试不合格再进行学习直到考试合格方

5、可上岗。 17、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必须在事故发生后15分钟内报调度室,事故汇报不及时,对事故单位罚款1000元,对隐瞒事故不报者,对事故单位罚款2000元。 18、事故发生后,事故处理领导小组人员接到通知必须立即到调度室报到,无故不来每次罚款500元。调度室没有通知,对调度员每次罚款500元。 19、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必须将事故现场保护好,只有等事故处理领导小组现场勘察完毕,经同意后方可处理,否则严禁破坏作假,故意破坏现场,对破坏人罚款500元。 20、事故发生后,所有现场人员必须参加事故追查,追查中所有人员必须实话实说,对在事故追查中为了逃脱责任、说假话或为别人作伪证的,每发现一人罚款5

6、00元,情节严重者将严肃处理。21、事故发生后,对伤亡事故,事故单位两天之内必须按照工伤管理规定认真填写上报工伤事故报告,每拖延一天罚款200元。 22、采掘工作面开工前必须提前编制作业规程并进行审批,审批合格后必须对施工或作业人员进行学习考试。没有作业规程或有规程和不认真贯彻而施工作业,罚款5000元。23、工作面作业规程内容完整,审批、及签字齐全,并有考试成绩,并应根据工作面实际情况及时补充、完善,使之与工作面实际情况相符,按期进行作业规程的复审、补充,再学习签字,否则少一次罚500元。24、从事危险性较大或非正常工作时必须提前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并进行审批,审批合格后必须对施工或作业人员进行

7、学习考试。没有安全技术措施或有安全技术措施不认真贯彻而施工作业者,罚1000元。 25、各单位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必须按照要求编写,审批完毕后报有关单位,否则每少一份罚1000元。26、各区域值班人员无故不在岗,又不与调度室联系者,按照脱岗处理,罚款1000元。27、所有入井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并随身携带矿灯和自救器或自救器失效的,否则罚款500元。28、所有入井工作人员必须自觉接受井口检身工的检查,不得无理取闹,谩骂,拒绝检查,否则罚款1000元。29、所有入井人员必须遵守人车乘座制度,听从指挥按秩序出入,严禁拥挤,严禁站在防护链或红灯以内,否则罚款2000元。30、所有入井人员必须爱护井下

8、采掘、机电、运输、一通三防等设施,严禁随意破坏,否则罚款1000元,严重者加以重罚。31、破坏安全、通风、供电、通讯、消防设施者,根据损坏程度按10倍的价值处罚,情节严重者开除矿籍,触犯刑律者追究刑事责任。32、凡应持证上岗而不持证上岗的给予罚款500元,无证上岗罚款1000元。 33、井下斜坡道、上下山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否则罚责任人5000元。 34、升井后无特殊情况不按规定交矿灯、自救器者,罚款500元。 35、携带烟、或点火物品入井罚款1000元。在井口50米范围内吸烟,罚款200元。井下吸烟者开除矿籍。36、发现有人酒后入井和携带烟火物品入井不制止,罚检身工300元。

9、37、酒后入井者,罚款1000元,留矿察看一年处分。38、穿化纤衣服入井者,处以500元罚款。39、工作时间在岗打架斗殴者,各罚款500元,对主要责任者加罚1000元并给予警告 或记过处分。40、工作时间睡觉者,处于200元罚款,班中脱岗者,处于500元罚款。 41、盗窃、破坏公物(剥电缆)矿用材料、设备者,根据性质、损坏大小给予罚款2000元直至开除矿籍,严重者追究刑事责任。 42、谩骂、殴打安全监督检查和执行公务的人员,对责任者罚款1000元,待岗学习三个月,待岗期间,只发放生活费用;对情节严重的交公安机关处理。 43、放假前的最后一个小班、开工前的第一个小班,必须有安全检查小组现场检查安

10、全,无故不到者罚款100元。44、凡个人罚款由单位承担者,追究主要责任人,并处1000元罚款,对原被罚人再次加罚。45、开会期间迟到、早退、未请假不参加会议、手机响罚款100元。46、班前会记录、跟班记录、安全会议记录、交接班记录、“一炮三检”、“三人连锁”、“瓦斯日报表”未按要求及时间上报的处罚500元。“三人连锁放炮”报表一人签字的处罚1000元,带班领导未发现此情况签字的处罚500元。47、办公室人员、开会人员进入办公室未佩戴人员信息牌的处罚100元。48、各项审批文件一天内未审批完毕的(除特殊原因外),多一天处罚100元。49、各区域工作面未进行现场交接班的,发现一次处罚1000元。5

11、0、皮带机司机、刮板机司机、给煤机司机、放煤工等各工种施工地点现场必须配备交接班记录本,并做好防水处理,掘进、采煤工作面配备交接班记录牌板,没有一次处罚500元。51、各区域施工人员有辞职不干的, 其他施工队不得录用,发现一次处罚1000元/人。52、井下各区域施工未见领导带班或者带班领导未与工人同时下井、升井的处罚带班领导500元/次。53、井下施工能避免的安全隐患及整改不及时的按当月风险抵押金百分比扣除。第二章 掘进采煤 1、掘进工作面不按规定临时支护,不使用前探梁,每次罚该作业班组2000元。 2、掘进工作面必须配备专用攒杆用于敲帮问顶,没有攒杆罚区队5000元。 3、掘进工作面必须坚持

12、敲帮问顶制度,及时处理工作面的活矸和危石,工作面安全后方可作业,危石不处理冒险作业罚班组长和班组安全员各1000元。砌碹起底时,必须先使用抬棚,同时采取护帮措施,否则对班组长、班组安全员各罚款1500元。 4、掘进巷道要保持支架完整,不准有断梁折柱,对支架变形严重必须及时维修更换,每发现一处罚区队跟班干部500元。 5、放炮崩倒、崩坏的支架必须先行修复,修复支架必须检查修顶、帮,并由外向里逐架进行,否则罚班组长、班组安全员各罚款500元。 6、不按规定支护或支护倒不修复扶正继续作业者, 罚当班班组长及班组安全员各1000元。 7、 贯通巷道不按规定编制安全措施而作业,处罚500元,编制了安全措

13、施而施工单位不按措施施工者罚作业班组1000元。 8、 贯通巷道炮掘接近20米时(机掘50m),地测部门不按规定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和单位,每一处罚技术负责人500元。 9、凡规定先探后掘的工作面不执行先探后掘的,罚当班班组长和班组安全员各1000元。 10、砌碹带帽时,推子木、边墙木以及碹架必须架设牢固,严禁架设在浮矸(煤)上,否则对班组长、班组安全员各罚款500元。 11、司机离开操作台时,不断开掘进机电源,罚司机300元。 12、掘进机作业时前照灯或尾灯不亮,罚司机200元。 13、在掘进机非操作侧,必须装有能紧急停止运转的按钮,否则罚区队主管机电的干部1000元。 14、开动掘进机前,必须

14、发出警报,只有在铲板前方和截割臂附近无人时,方可开动掘进机,否则罚司机1000元。 15、检修掘进机时,在无安全设施的情况下,严禁人员在截割臂和转载桥下作业或停留,否则罚款500元。 16、 掘进工作面存在空顶作业的,罚当班班组长和班组安全员500元。17、锚网支护,锚杆托板没有紧贴岩壁、紧固螺丝没有拧紧锁紧力达不到设计要求的,每出现一处罚200元,螺帽扭矩扳手扭动一圈处罚100元。18、掘进工作面没有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作业规程的或不按规程作业,罚款10000元并停止作业。19、掘进工作面临时支护或永久支护不符合作业规程规定的罚款2000元。20、巷道贯通作业不符合规程规定的(一般巷道20米,

15、综掘巷道50米)罚款5000元。21、施工队伍必须使用符合矿山支护强度要求的原材料和产品,所用原材料和产品没有合格证、产品检验证和发票的,发现一次,罚款5万元。22、各施工队伍必须使用矿山材料厂生产的锚杆(含配件)以及金属网、钢带、药卷、锚索。各矿要严格支护材料下井的规定,发现井下存在不合格锚杆,处罚500元/根,不合格锚固剂,处罚200元/支。23、施工单位没有使用作业规程设计规定的支护材料,发现一次,对施工单位罚款1万元,矿方带班领导罚款500元。24、锚杆、锚索拉拔力达不到技术规定的,每处罚款1000元。25、按照设计缺失锚杆的,每缺少一根罚款1000元。26、锚杆间、排距及锚索间、排距

16、大于作业规程固定及允许偏差值的,每发现一处罚款500元。27、锚杆及锚索外露长度大于支护规定的,每发现一处罚款300元。28、锚杆紧固力没有达到作业规程要求或锚杆失效的,每发现一处,罚款1000元。29、药卷使用数量少于作业规程规定的,每发现一次罚款1000元。30、锚杆没有挡圈的或挡圈不合格的,发现一次对施工队处罚100元/个。31、金属网搭接长度小于作业规程规定的,每发现一处罚款200元。32、采用不合格托板的,每发现一处罚款200元。33、采用锚网加钢带支护时,钢带没有连成一体的,每发现一处罚款200元。34、金属网连接扣数量少于技术规定要求的,每发现一处罚款100元。35、掘进工作面不

17、采取临时支护措施,空顶作业的,每发现一次罚款10000元。36、掘进工作面没有敲帮问顶的,每发现一次罚款5000元。37、喷射混凝土厚度达不到设计规定值的,每发现一处罚款1000元。38、掘进过程中没有采取有效安全措施保护电缆、管路、机电设备的,发现一处罚款500元。39、巷道维修未按作业规程执行的,每发现一次罚款1000元。40、采掘工程面必须带瓦斯报警仪,并挂在指定的位置否则罚班组安全员1000元。 41、采煤工作面不按作业规程规定实施端头支护,每少一根梁罚款当班作业班组200元。 42、采煤工作面单体液压支柱不用铁丝捆绑与支架连接,每发现一处罚款500元。43、采煤工作面不按作业规程规定

18、实施超前支护,每少一米罚款当班作业班组500元。44、无规程或不按规程作业,罚款10000元,并立即停止作业。45、采煤工作面无初次放顶、强制放顶、收尾措施或未严格执行的,罚款3000元。46、两巷超前支护不符合作业规程规定,罚款600元。47、工作面煤壁不直或有伞檐、台阶的,罚款300元。48、工作面支架不直或不平的,罚款200元。49、工作面上、下出口不畅通的,且没有行人安全技术措施的,罚款3000元。50、工作面支架端面距超过作业规程规定的,罚款200元。51、采煤机截齿缺齿率大于15%或割顶梁,罚款500元。52、综采工作面乳化液配制浓度低于3%或无检测工具的,罚款1000元53、支架

19、卸载不及时处理或支架接顶不严,一架罚款100元。54、工作面照明设施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罚款300元。55、支架有错架、挤架、咬架、倾斜超过规定或架间空隙超过规定的,出现一处罚款200元。56、工作面刮板运输机、转载机和皮带运输机各部件不完好齐全,各种保护不完善的,罚款500元。 57、支架零部件不齐全,联接不坚固合理,活柱和缸体动作不可靠,有串漏液现象的,罚款1000元。58、破碎机正常运转时,人员跨越转载机,不走过桥的,罚款500元。59、工作面出现异常无措施或未按措施执行的,罚款1000元。60、掘进工作面没有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作业规程的或不按规程施工的处罚10000元。 61、工

20、作面转载机安有破碎机时,无安全防护装置,罚科区1000元。 62、采煤机、暂停或停止作业检修时不切断电源或不打开隔离开关和离合器,罚责任人员500元。 63、更换截齿和滚筒上下3米内有人作业时,不切断电源、打开离合器、闭锁输送机,罚相关责任人员500元。 64、 在片帮或伞檐大的危险区域内无安全措施冒险作业罚当班班组长300元,安全员100元。 65、采煤工作面必须有保持至少2个通畅的安全出口,一个通进风水平,另一个通回风水平。并经常检查维护,保持通畅,否则罚区队1000元。 66、回收支护无安全措施,罚带班干部1000元。 67、无安全措施,盲目从下向上爬入眼内处理卡眼,罚款1000元或警告

21、处分。 68、巷放工作面联络巷必须按作业规程要求保证工作面有二个联络巷相通并保证通风断面,否则罚1000元。 69、工作面转载机安装有破碎机时,必须有安全防护装置并正常使用,否则罚款1000元。70、煤仓、溜煤眼和小眼上口必须有防止人员、物料坠入的安全箅子,由于其他原因不能安装箅子的必须设置护栏高度不低于1.5m,人员作业时必须佩带保险绳,否则罚款1000元。在井口作业没有使用保险带的,罚款500元。71、机头眼、溜煤眼、通风眼无篦子或无围栏的,罚款500元。72、行人眼不符合要求,未按规定琐口,不符合规定的,未按规定设梯子及梯子安装不牢固的,安装的梯子不能满足行人安全要求的,罚款1000元。

22、73、人工施工小眼无防坠措施的或未按规定施工的,罚款2000元,并立即停止作业,立即整改。74、处理卡眼不符合规定的,罚款1000元。75、施工井筒不符合有关规定的,罚款2000元。76、检查和处理堵眼时,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用放炮方法处理时,每次只准使用一个雷管,装药量不得超过450g,爆破前必须检查堵塞部位上部和下部空间的瓦斯。否则罚款1000元。 77、采掘工作面必须及时支护,发现工作面有断梁、折腿、工作面支架弯曲较严重的,影响安全的必须及时维护,否则每发现一处罚款2000元。 78、破碎机必须按要求定期加油润滑,否则罚款1000元。第三章 提升运输部分1、机车司机必须按信号指令行车,

23、在开车前发出开车信号,否则罚款500元。 2、机车运行中,严禁将头和身体探出车外,司机离开座位时,必须切断电动机电源,将把手取下,但不得关闭大灯。否则罚款500元。3、机车的闸、灯、警铃(喇叭)连接装置和撒砂装置或防爆部分失爆,严禁使用,否则罚款500元。4、列车或单独机车都必须前有照明,后有红灯,否则罚款500元。5、机车正常运行时,机车必须在列车前端,严禁推车行驶,否则罚款500元。6、车行驶接近巷道口、硐室口、弯道、道岔、坡度较大处或噪声大等地段,以及前面有车辆或视线有障碍,必须减速行驶,并发出警号,否则罚款500元。7、两机车或两列车在同一轨道同一方向行驶时,必须保持不少于100m的距

24、离,否则罚款500元。8、列车行驶中和尚未停稳时,严禁上、下车和在车内站立,否则罚款500元。9、严禁扒车、跳车和坐矿车,否则罚款1000元,严重者开除矿籍。10、倾斜井巷运送人员的人车必须有跟车工,跟车工必须带好紧急信号发送器坐在有防坠把手或制动把手的位置上,否则罚款1000元。无跟车工,信号工发信号放车罚信号工1000元。11、提放物料前,把钩工必须检查牵引车数、各车的连接和装载及保险绳情况。牵引车数超过规定,连接不良或装载物料超重、超宽、超高、捆绑不牢或偏载严重有翻车危险时,严禁发信号,否则罚款1000元。12、采用滚筒驱动带式输送机,在机头和机尾设置防止人员与驱动滚筒和倒向滚筒直接接触

25、的防护栏,否则罚款1000元。13、在有带式输送机的巷道中行人,跨越带式输送机处必须加设过桥,否则罚款1000元,有过桥行人不走过桥罚款1000元。随意跨越运行的设备和皮带罚款500元。14、提升绞车各种保护装置不全,并未按要求按期解决的,罚有关责任人员10000元。 15、往井下放大件无安全措施的罚有关责任人员500元。16、斜坡道提升必须使用标准的挂链、插销、保险绳,钢丝绳损坏继续提升的,否则责任人罚款500元。三还链不做实验,销子不合格的,罚款500元。17、检漏装置不按规定进行试验的,或者试验不做记录的,各专业小组有名无实,不认真开展工作的,罚款300元。18、对运送人员的提升系统的连

26、接装置、保险链和防坠器,不进行班检和放空车试验的,罚款500元。 19、斜坡道提放物料,不按规定使用阻、挡车器、红灯罚款500元。上下山信号不全,每缺一项罚责任单位500元, 20、绞车启动后干私活、看书报者罚款500元。 21、绞车和电车司机开车睡觉,罚款2000元,并降一级工资一年。 22、绞车司机在启动、提、放过程中误操作,信号工误打信号。不带电下放,罚款1000元。 23、绞车过卷、过放、罚责任人员2000元,降薪一级。 24、非信号工乱打信号,罚款500元。 25、井口检身工不按规定检身或工人不服从检查,乘车不听从指挥闯红灯、拥挤、车末停稳就上下人,对责任人员罚款300元。 26、皮

27、带巡检人员对每条皮带不进行认真检查、维修, 每发现一个托辊不转圈,对责任人员罚款200元。因皮带司机、 给煤机司机工作失误或工作不认真造成皮带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2000元以内的给予有关责任人员罚款200元,直接经济损失在2000元以上者,对有关责任人员罚款2001000元。 27、不按规定定期检查、更换钢丝绳,导致保险系数 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罚有关单位的主管领导500元。 28、副井口推车工因工作失误造成物料坠井、跑车或在井筒内违章作业造成事故,罚责任人员1000元,造成人身伤亡事故的开除、留用或追究刑事责任。 29、刮板机、皮带机启动时,人员乘踏链板或皮带运行,罚款500元。 30、没

28、有制定安全措施用溜子或胶带运输机运送设备物料,罚有关责任者500元。 31、炸药、雷管不分别装运或与人员同乘车辆运行, 罚有关责任者500元直至警告处分。 32、损坏运输通讯设备和装备,乱拨岔道或设障碍, 罚款1000元。 33、人车、不按规定检查、试车或人车摇控信号不用 或失灵,罚有关责任者500元。 34、斜井运行期间,任何人员不经调度室同意,擅自横穿井筒或在井筒内作业,信号工知道井筒内有人作业,不安排绞车停止运行,罚有关责任人员500元。35、检修皮带机、刮板机、小绞车或排除故障时不停机,罚款500元,发生事故另行处理。第四章 一通三防部分36、未按规定进行一年一度的矿井反风演习或反风演

29、习不符合规定的,罚款2000元。矿井必须每十天进行一次全面测风,并应根据测风结果采取措施,进行风量调整,否则罚款1000元。 37、主扇无计划停风的,罚款5000元。38、矿井有效风量率达不到85%的,每降一百分点罚款100元。39、矿井外部漏风率不满足要求的,罚款500元。40、改变通风系统无报批手续和安全技术措施的,罚款1000元。41、巷道贯通无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罚款1000元。 42、测风员不按时观察风流、测量风量或漏测一次,罚款300元。43、设专人看管的通风设施无人看管或失职,罚款500元。44、盲巷或无风区域未按规定设栅栏警标,罚款1000元。 45、井巷中的风速应符合规程要求

30、,否则每发现一处罚通风科1000元。矿井、采掘工作面没有完整独立的通风系统,罚款2000元。有不符合规定的串联通风,罚款1000元。 46、出现一处不合理的通风或局部通风发生循环风,没有及时发现和调整每处罚通风科500元。 47、严禁在停风或瓦斯超限的区域内作业,否则罚款1000元。 48、井下风门打开不关,风门不闭锁或两道风门同时打开,每发现一次罚责任人或责任单位500元。 49、工作中无故损坏,破坏风门,及其它通风设施的,不汇报的罚款1000元。 50、所有暂不用巷道未按规定及时打栅栏或密闭的,每发现一处罚款500元。51、工作面巷道内缺少隔爆水袋,或水袋水量不足,罚款500元/个。52、

31、防尘设施应设未设的或使用不正常的,罚款200元。53、作业地点的煤尘厚度达2mm、连续长度5m以上的,罚款1000元。54、隔爆设施安装地点、数量、水量、安装质量不符合规定的,罚款500元。55、采用均压通风的工作面,必须经常调整,保证工作面的均压,每发现一次达不到要求,罚500元。56、井下所有巷道必须定期洒水灭尘,灭尘不及时,每次罚500元。57、井下局扇安装必须符合规程规定,必须挂牌管理,否则每发现一处罚1000元58、井下通风不合理,有循环风,和不符合规定的串联风等,每发现一次罚1000元。59、瓦斯检查必须三对口,未按期报通风部,罚款 500元,通风部不审核罚款500元。 60、通风

32、设施损坏不及时修复,因此造成风流短路每拖延一天罚有关责任者1000元。 61、掘进工作面不安装局扇或风筒末端距迎头超过6米,罚施工班组500元。 62、擅自停开局扇,罚款1000元,直至行政警告处分。63、局扇停止运转不撤人、罚有关责任人员1000元,局扇安装未执行审批制度,罚款200元。64、采掘供电未分开或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供电未采用选择性漏电保护,罚款2000元。65、无计划停风,罚款2000元。66、一机多头供风,罚款1000元。67、局扇安装不符合规程要求,罚款500元。68、未实现风电闭锁,罚款500元。69、出风口距工作面迎头的距离不符合作业规程规定,风筒吊挂未逢环必挂,悬挂不

33、直,罚款500元。70、5.5KW以上局扇未安装消音器(低噪音和除尘风机除外),罚款300元。71、无风或微风作业的,罚款2000元。 72、风筒破口大于5厘米不及时粘补、风筒接口不严密每处罚500元。 73、擅自拆除或进入栅栏、密闭、盲巷者罚款1000元。对井下各工作面的盲巷、盲眼由通风部统一进行处理,每发现一处,罚通风科500元。74、瓦检员空班漏检、假检或伪造数据,罚款2000元,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培训7天时间方可上岗。75、瓦斯积聚未及时处理,罚款5000元。76、出现盲巷、盲眼一处未封闭,不设栅栏、不挂警标或擅自打开密闭或栅栏进入危险区的,罚款2000元。77、采掘面停风后,恢复生产

34、前未检查瓦斯,未经批准进行作业的,罚款2000元。78、对启封、压缩、探险火区未经批准的,罚款5000元,并追究总工程师的责任。79、井下停风地点未检查瓦斯的,罚款1000元。80、瓦斯牌板数量不足的,每缺一处罚款100元。81、未按规定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仪的,罚款200元。82、未按规定进行一年一度矿井瓦斯等级鉴定的,罚款5000元。83、瓦斯超限不按规定撤人或报告,罚瓦检员5000 元,直至开除矿籍。通风部接到瓦斯超限的报告不迅速采取措施处理,按事故对通风部进行追查处罚。 84、因带电作业而造成短路、火花引起火灾,责任者降薪一级至开除矿籍。 85、未经通风部门及设备管理员允许,擅自拆移局扇

35、、拆除风筒、随便调整通风系统、破坏通风设施,每次罚款1000元。 86、不按规定质量要求施工密闭导致跑风、漏气或因此造成火灾、 中毒事故,前者罚款1000元,后者罚款2000元。 87、抢险救灾救护使用物品损坏、仪器失灵、影响救灾救护工作,对责任者罚款1000元直至严重警告处分。 88、下井不按规定带自救器或自救器不随身携带、擅自打开造成失效、丢失、损坏,每项罚款500元,损坏按原价赔款。 89、各采掘工作面不按规定要求携带、使用和损坏瓦斯自动报警仪,每次罚款1000元,无故损坏照价赔偿。第五章 机电部分1、机电设备保护、信号不齐全或能够安装未安装的,不正常使用的,罚款500元。2、强检仪器、

36、仪表、绝缘工具没有定期校验的,罚款500元。3、停送电不按规定执行,不填写工作票或操作票的,或工作票、操作票不正确、不规范的,罚款500元。 4、井下供电三大保护有一处不符合细则规定的,罚款100元。5、对机电设备未按规定定期进行调试、实验、维修的或者没有记录、记录不认真的,罚款500元。6、非阻燃电缆或无煤安标志的电缆,入井的,罚款5000元。7、煤电钻、照明无综合保护的或综合保护不能正确安装使用的,罚款300元。8、井下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器设备、电缆和电线,否则罚款2000元。9、非专职人员或非值班电气人员不得擅自操作电气设备,否则罚款2000元。10、停电作业时,开关不验电、不上锁、不

37、挂牌或非本工种人员乱动和操作电气设备者,罚款1000元。11、操作高压电气设备时,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并穿电工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否则罚款5000元。12、井下电气设备失爆罚责任部门或责任人1000元, 13、 各种电气设备保护使用不符合规定、失灵以及不投入使用,罚有关单位1000元 。 14、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前,必须经过机电部及设备管理员检查合格后,开入井证方可入井,否则严禁入井,失爆电器入井罚责任部门2000元。 15、电压在36V以上和由于绝缘损坏可能有危险电压的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构架、铠装电缆的刚带(或钢丝)、铅皮或屏蔽护套等必须有保护接地,否则罚有关人员500元。故意损坏电气

38、设备、设施、装备,罚款2000元直至开除。 16、在井下私自拆卸、敲打、撞击矿灯,罚款500元。 17、容易碰到的、裸露的带电体及机械外露的转动和传动部分必须加装护罩或遮拦等防护设施,否则每处罚款500元。 18、井下选用的电气设备必须符合规程的规定,否则每发现一处发责任部门2000元。 19、煤电钻必须使用设有检漏、漏电闭锁、短路、过负荷、断相、远距离起动和停止煤电钻综合保护装置,否则罚款1000元。20、井下低压馈电线上,必须设检漏保护装置或有选择性的漏电保护装置,保证自动切断漏电的馈电线路,否则罚款1000元。21、地面变电所和井下中央变电所的高压馈电线上,必须装设有选择性的单相接地保护

39、装置,供移动变电站的高压馈电线上,必须装设有选择性的动作于跳闸的单相接地保护装置,否则罚款1000元。 22、井上下机电硐室必须定期检查和维修,并且各种记录齐全,否则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罚款500元。23、发放的矿灯必须保证完好,出现电池漏液、亮度不够、电线破损、灯锁失效、灯头密封不严、灯头圈松动、玻璃破裂等情况,严禁发放,否则罚款500元。 24、接到检查整改通知书后,有关单位必须在规定整改期限内整改完毕,确因某些原因未能整改或未能整改完,必须在规定整改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机电设备管理科汇报,否则,每有一条问题未整改,予以200元罚款。25、设备因无配件而未能及时整改,所属单位必须在3天内向

40、供应部门报计划,否则,予以责任人50元罚款。26、所有设备都不得被煤埋,电机被埋一次罚款1000元,皮带滚筒被煤埋住,一次罚款2000元,其它设备被埋每发现一次罚款500元。27、各单位不得停用、拆除各种保护装置,每发现一台次罚款1000元。28、按规定已装用而甩掉不用照明信号综保、电机综合保护器的,每发现一次,罚使用单位300元。29、每台设备必须上架,上架高度应大于30厘米。有一台不上架或上架高度不够,罚所属单位200元。30、电器设备应避免淋水,每发现一台,罚责任单位3000元。31、各单位使用的检漏继电器不得随意停用,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32、对轨道运输设备、安全用具要齐全(如:灯

41、、铃、刹车、信号等)凡一项不合要求罚款100元。33、电缆及五小件要悬挂整齐,上板挂牌,凡有拖地、扭绞、乱扔、不上板、不挂牌,低压与低压之间安全距离50mm,高压与高压之间安全距离50mm,低压与高压之间安全距离100mm,电缆与管路安全距离300mm,不符合要求每项每次罚款100元。34、对用铜、铝丝代替保险丝的,每发现一次罚责任单位100元,罚包机者50元。 35、凡按有关规定应装设局部接地极的地方必须装齐,否则,每缺一处,罚责任单位100元。 36、设备保护接地装置每缺一处或一处不合格,罚包机人50元。37、每查出一处过流短路保护装置不合格,罚所属单位100元,罚包机人50元。38、擅自

42、甩掉风电闭锁的,罚责任单位3000元,罚(包机指挥人和操作者)500元;风电闭锁失灵的,罚责任者1000元。39、各硐室必须做到文明生产,保持卫生清洁,不得堆放杂物及油料等易燃物;工具要摆放整齐,违反一项,罚责任单位100元。40、变配电值班人员要按规定对漏电保护进行试验,不按规定试验和填写试验记录者,每发现一次,罚款500元。41、地面供电系统和设备必须按规定装设防雷设备,每发现一处缺少或不合格者,罚责任单位500元。42、各单位使用设备,必须保持设备卫生清洁,要求岗位工定期进行清洁卫生,否则每查出一次,设备卫生不干净,罚当班责任人100元。 43、各部门必须加强电缆管理。1米以上的电缆不得

43、随意截断使用,确需截断时,须向机电设备管理科提交书面报告,每发现一次,任意截掉电缆头,罚责任单位200元,罚责任者100元。若发现所领电缆长度与实际长度相差超过1米,罚责任单位、部门300元。 44、各机电工种必须持证上岗,否则,每发现一次,罚当事人200元。 45、井下刮板运输轨不得压小链,如发现压小链者,每次罚款100元,不按规定时间整改者,加倍处罚。46、液力偶合器易熔塞全部损坏或用其他物品代替,继续运转,一次性罚款100元,并责令停止工作立即进行处理。47、乳化液泵箱,不按配比加乳化液(配制浓度在3%-5%之间),一次罚款1000元,并责令停止工作立即进行处理。48、减速器、乳化液泵内

44、缺油或油脂污染,一次罚款200元,并责令停止工作立即进行处理。49、机尾翘起,溜子严重不平不直,一次罚使用单位200元。50、设备缺少螺丝或螺丝松动、液力偶合器保护壳内进煤、对轮绝缘胶垫损坏,继续运行,一项罚使用单位100元。51、各种防爆电器外壳不得损伤,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52、各单位不得私自拆拿设备或备件, 每发生一次罚有关单位200元。53、凡违反液压支架下列规定之一者,罚责任人500元,并责令其立即处理。(1)、每组支架零部件齐全,联接坚固合理;(2)、活柱和缸体动作可靠、密封良好、无串液漏液现象;(3)、活柱千斤顶的划痕深度不大于0.5mm,砸伤面积不大于50 mm2,镀层不脱

45、落;(4)、移溜千斤顶与前溜联接可靠;(5)、活柱无严重变形,用500mm钢板尺靠活柱,其间隙不大于1mm;(6)、各类阀密封性能良好,无串液漏液,运作灵活可靠,安全阀动作压力符合出厂规定;阀在操作时无异常声音;阀的过滤器完好无损。 54、违反液压泵站下列情况之一者,罚操作者500元。(1)、泵体安放平稳,运行可靠,各零部件完好无缺,泵体周围无浮煤、积水、淋水及杂物;(2)、螺钉、螺帽、丝堵、销子齐全、完整、紧固;(3)、接头和各种阀、密封性能良好,不漏液,动作可靠;(4)、油箱、蓄能器不漏液,安全阀、卸载阀动作压力符合规定;(5)、压力表准确可靠,误差不超过0.1Mpa;(6)、电动机运转声

46、音正常,保护装置符合防爆要求,温升不超 85。泵体运行过程中,曲轴温度不高于75; 55、违反采煤机以下规定之一者,追究司机责任,并罚款500元。 (1)、各部件螺栓必须齐全、紧固; (2)、各手把、按钮灵活可靠; (3)、截齿齐全锋利,安装牢固;硬质合金完好。 (4)、喷雾、冷却装置工作良好,禁止使用有腐蚀性水、脏水;水的压力、流量应符合设备出厂要求,无水不开机; (5)、开机顺序符合操作规程; (6)、采煤机割煤时,发现截齿短缺和不锋利时,应立即停机更换; (7)、溜子出现急转弯,大于规程规定要求时,司机有权停机; (8)、随时注意电缆、水管与电缆夹的连接,电缆水管不得受力,电缆夹不得落在电缆槽外或被挤压损坏;(9)、发现异常的振动和声音,立即停机检查分析原因进行处理;(10)、不得在重载下割煤;采煤机不得带病运转;(11)、液压油泵的工作压力保持在规定范围内,发现表针摆动异常,应及时处理;(12)、油温、油质、油位要符合规定要求; (13)、采煤机停机后,应完全关闭供水管路;长时间停机时,将滚筒放在底板上,同时将速度控制离合器等手把和电气隔离开关打在中间或断开位置。 56、违反刮板运输机和转载机下列规定之一者,一次罚款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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