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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新技术企业的优惠政策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享受主体】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政策内容】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享受条件】L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2.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2)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3)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
2、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4)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o%0(5)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相应要求。(6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X攵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o(7)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8)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3.高新技术企业要经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同本级财政、税务部门组成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的认定。【政策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3、2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3 .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号)4 .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195号)5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24号)两免三减半【享受主体】经济特区内高新技术企业【政策内容】对新登记注册经济特区内高新技术企业,在经济特区内取得的所得,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4、政策依据】国务院关于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新设立高新技术企业实行过渡性税收优惠的通知(国发(2007)40号)(扫码查看服务)亏损结转年限延长至10年【享受主体】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政策内容】自2018年1月1日起,当年具备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以下统称资格)的企业,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政策依据】1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的通知(财税(2018)76号)2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弥补年限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
5、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5号)购置设备器具享受企业所得税税前一次性扣除和100%加计扣除【享受主体】高新技术企业【政策内容】高新技术企业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允许当年一次性全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并允许在税前实行100%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的条件和管理办法按照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号)执行。设备、器具是指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其购置时间的确认,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执行问题的公告X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6号I即:以
6、货币形式购进的固定资产,除采取分期付款或赊销方式购进外,按发票开具时间确认;以分期付款或赊销方式购进的固定资产,按固定资产到货时间确认;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竣工结算时间确认。【政策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加大支持科技创新税前扣除力度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公告2022年第28号)境外所得抵免问题【享受主体】高新技术企业【政策内容】以境内、境外全部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总收入、销售收入总额、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等指标申请并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其来源于境外的所得可以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即对其来源于境外所得可以按照15%的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在
7、计算境外抵免限额时,可按照15%的优惠税率计算境内外应纳税总额。高新技术企业,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经认定机构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号)认定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并正在享受企业所得税15%税率优惠的企业。【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高新技术企业境外所得适用税率及税收抵免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47号)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享受主体】会计核算健全、实行蛰账征收并能够准确归集研发费用的居民企业【政策内容】1 .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
8、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2 .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3 .制造业企业自2021年起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至IOo%;科技型中小企业自2022年起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至100%。【政策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2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3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4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
9、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7号)5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X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0号)6 .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提高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财税(2018)99号)7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2021年第6号)8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3号)9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8号)10 .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进一步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
10、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公告2022年第16号)个人股东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享受主体】中小高新技术企业的个人股东【政策内容】自2016年1月1日起,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以未分酉杯I润、盈余公积、资本公积向个人股东转增股本时,个人股东一次缴纳个人所得税确有困难的,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分期缴税计划,在不超过5个公历年度内(含)分期缴纳,并将有关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享受条件】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实行杳账征收的、经认定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且年销售额和资产总额均不超过2亿元、从业人数不超过500人的企业。【政策依据】1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国家自主创
11、新示范区有关税收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财税2015116号)2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有关税收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财税2015116号)3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奖励和转增股本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的公告X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0号)技术人员的股权奖励可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享受主体】高新技术企业的技术人员【政策内容】自2016年1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转化科技成果,给予本企业相关技术人员的股权奖励,个人一次缴纳税款有困难的,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分期缴税计划,在不超过5个公历年度内(含)分期缴纳,并将有关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12、【享受条件】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实行查账征收、经省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股权奖励,是指企业无偿授予相关技术人员一定份额的股权或一定数量的股份。相关技术人员,是指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批准获得股权奖励的以下两类人员:对企业科技成果研发和产业化作出突出贡献的技术人员,包括企业内关键职务科技成果的主要完成人、重大开发项目的负责人、对主导产品或者核心技术、工艺流程作出重大创新或者改进的主要技术人员。对企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经营管理人员,包括主持企业全面生产经营工作的高级管理人员,负责企业主要产品(服务)生产经营合计占主营业务收入(或者主营业务利润)50%以上的中、高级经营管理
13、人员。企业面向全体员工实施的股权奖励,不得按本通知规定的税收政策执行。【政策依据】1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有关税收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财税2015116号)2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奖励和转增股本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的公告X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0号)企业以及个人以技术成果投资入股递延缴纳所得税【享受主体】以技术成果投资入股的企业或个人【政策内容】企业或个人以技术成果投资入股到境内居民企业,被投资企业支付的对价全部为股票(权)的,企业或个人可选择继续按现行有关税收政策执行,也可选择适用递延纳税优惠政策。选择技术成果投资入股递延纳税政策的,经向主管税
14、务机关备案,投资入股当期可暂不纳税,允许递延至转让股权时,按股权转让收入减去技术成果原值和合理税费后的差额计算缴纳所得税。【享受条件】1 .技术成果是指专利技术(含国防专利I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权、生物医药新品种,以及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技术成果。2 .技术成果投资入股,是指纳税人将技术成果所有权让渡给被投资企业、取得该企业股票(权)的行为。【政策依据】1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有关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01号)2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所得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62号)技术转让、开发免征增值税【享受主体】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的纳税人【政策内容】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第一条第(二十六)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