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堂习题,一,单项选择题,1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下列属于企业破产原因的是,A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B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C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有明显丧失偿债可能D不能清偿到期债务,2下列人,历年破产法司考真题罗列,2011年9月1日,某法院受理了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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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随堂习题,一,单项选择题,1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下列属于企业破产原因的是,A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B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C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有明显丧失偿债可能D不能清偿到期债务,2下列人。
2、历年破产法司考真题罗列,2011年9月1日,某法院受理了湘江服装公司的破产申请并指定了管理人,管理人开始受理债权申报,下列哪些请求权属于可以申报的债权,2011年卷三多选第73题,A,甲公司的设备余款给付请求权,但根据约定该余款的支付时间为。
3、随堂习题,一,单项选择题,1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下列属于企业破产原因的是,A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B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C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有明显丧失偿债可能D不能清偿到期债务,2下列人。
4、第二节破产申请和受理,经济法第二小组,破产界限的两个原因,破产关系的维系,破产界限,破产申请,破产申请的主体,破产案件的管辖,破产申请的形式,破产受理,破产申请的受理期限,破产申请受理的效力,一,破产界限,破产界限是指法院据以宣告债务人破产。
5、破产清算会计,学习目标,了解破产及其处理程序理解破产会计的基本特征理解破产财产,破产费用,破产债权掌握破产清算业务记录的方式,账务处理及破产清算会计报表的编制,第一节清算会计概述,企业清算的概念是指企业按章程规定解散以及由于破产或其他原因宣。
6、经济法EconomicLaw经济管理系丁婷副教授,CPA,第七章破产法,第三节债权人会议与和解整顿程序,内容,一债权人会议二和解整顿程序,一债权人会议,债权人会议概念及设立原因设立债权人会议的原因债权人会议性质立法体例影响债权人会议性质的因。
7、破产法的理念及展开华东政法大学杨忠孝邮箱,一,破产制度的定位,一,决定破产法的定位的因素,政治因素,社会结构分析以及政治取向,经济因素,经济体制选择,发展程度,结构,类型,发展模式等,社会因素,社会阶层,社会关系,社会心理,社会运行模式等。
8、第一节破产法概述,第一节破产与破产法的概念及立法目的一,破产的概念二,破产法的概念三,破产法的立法目的,第二节破产法的立法体例一,商人破产主义,一般破产主义与折衷主义3二,职权主义与申请主义三,清算主义与再建主义四,惩戒主义与非惩戒主义五。
9、第十一章企业破产法,1986年12月2日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2006年8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案例。
10、北京市深化破产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进一步深化破产制度改革,提升政府公共服务水平,着力打造首善标准,国际一流的北京服务,为企业高效重整和有序退出。
11、公司法律制度研究,学习提升能力,知识改变命运,教学计划,教学总课时,48课时教学内容与课时安排,见下表,第一章公司和公司法概述,本章重点难点1,公司的概念和特征2,公司的分类标准3,子公司和分公司的区别4,公司法的特征学习目的掌握公司的概念。
12、经济组织法,第四章企业法第五章外商投资企业法第六章公司法,本学期共上六次课,第一次课,9月11日,第一编第二次课,10月9日,第二编第三次课,10月23日,第三编,交1,2次作业,第四次课,11月6日,第四编,期中考试,交调查报告,第五次课。
13、企业破产法,企业破产法,第一节企业破产法概述第二节破产申请与受理第三节管理人第四节债权人财产第五节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第六节债权申报第七节债权人会议第八节和解第九节重整第十节破产清算第十一节法律责任,第一节企业破产法概述,破产的含义破产法的概。
14、深圳市破产事务管理署标准,个人破产债务人监督工作规程,征求意见稿,发布,实施深圳市破产事务管理署发布目次前言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基本原则,公平公正原则,风险防范原则,高效便民原则,突出重点原则,教育引导原则监督类型日常监督,监督对象。
15、第四章破产法,第一节破产法概述,一,破产的概念与特征破产是指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依法将其全部财产公平清偿所欠的债务,并免除其无法偿还的债务的清算程序,破产的特征,1,破产是债权实现的一种特殊形式,区别于普通民事诉讼程序,2,以不能清偿。
16、第四章企业破产法,教学目的教学内容本章重点,教学目的,通过学习本章内容,掌握破产法的基本知识,熟悉破产程序,学会依法保护破产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教学内容,本章系统介绍了破产法的立法目的和适用范围,破产概述,破产的申请和受理,管理人,债权申报。
17、第四章破产法,第一节破产法概述一,破产概述二,破产法概述三,破产法的适用范围第二节破产申请的提出与受理一,破产原因二,破产申请的提出三,破产申请的受理,破产程序,第三节管理人与债权人会议一,管理人二,债权人会议第四节和解和重整程序第五节节破。
18、破产法,第一章破产法概述,本章分为四节,第一节破产与破产法第二节破产法的立法准则第三节破产法的历史沿革第四节我国破产法的立法概况,第一节破产与破产法,一,破产的概念二,破产法的概念和性质三,破产法的制度价值四,我国破产法的渊源和体系五,我国。
19、第七章 企业破产法律制度,本章学习目标本章教学重点难点第一节 破产法概述 第二节 企业债务清理第三节 破产财产和破产费用第四节 债权人会议第五节 破产案件的最终处理和法律责任,通过本章学习,要求了解破产界限破产财产破产债权和破产费用的概念;。
20、企业破产法,一,破产与破产法的概念,1,破产概念是指丧失清偿能力的债务人,经法院审理并在其监督之下,强制清算全部财产,公平清偿全体债权人债权的法律制度,破产法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